笔底春风 共话“税”月丨泰和泰北京办2022年涉税文章汇编
2022年泰和泰北京办税务团队继续深耕税务领域。广泛参与税务实务,关注税收立法动态,聚焦税务稽查新动向,洞察涉税风险新变化。在再生资源、煤炭、医药、外贸、资本市场税务等传统领域和文娱直播、灵活用工、网络货运等新兴领域取得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硕果。
泰和泰北京办税务团队在深入了解行业运营内在逻辑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理论研究,基于虚开及骗取出口退税刑事辩护、税务稽查应对等税务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和并购重组、股权交易等涉税非诉法律服务经验,以专业视角和深刻感悟撰写文章数十篇,现将部分文章汇总如下,供读者参阅。
泰和泰研析丨厚爱严管:外贸企业纾困退税新政5大要点解读
外贸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在全球经济遭受新冠疫情冲击的时代背景下,外贸更成为我国经济实现连续正增长的重要支撑。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要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我国外贸平稳发展,并推出多条涉税新政。
泰和泰研析丨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有变化,违规备案税务风险须严防
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是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形成的凭证,是企业向税务机关证明其业务真实性、还原货物流的重要资料。备案单证在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时不需要提供,但必须按规定留存企业备查。税务机关在日常检查、调查评估、函调时会进行调阅,企业未按规定留存备案单证、备案单证不齐、虚假的,将面临被追回已退税款、视同内销征税、定性骗税或逃避税务机关检查予以行政处罚等不利后果。企业应重视对备案单证的管理,将其作为企业出口退税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本文中我们对备案单证管理、涉及风险责任予以分析,为企业合规管理、把控风险提供指引。
泰和泰研析丨最高法研究制定涉税犯罪新解释,涉税刑案开启更公平裁判时代
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审理涉税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依法惩处逃税、抗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利用“阴阳合同”逃税、文娱领域高净值人群逃税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与税务、公安等部门执法司法协同,推动完善税收监管制度。
《意见》释放了强烈的信号,涉税犯罪案件的审理裁判,将随着未来最高法研究制定的司法解释迎来重大变革。本文我们结合长期以来在涉税刑事争议领域的研究与体会,对最高法研究制定涉税犯罪案件司法解释提出几点期待。
泰和泰研析丨40号公告施行后,用废企业的税收难题解决了吗?
散户不带票供货是造成回收、用废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根源,根源问题未解,40号公告出台后能改变回收、用废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困境吗?
泰和泰研析丨虚开农产品发票骗税案高发,出口企业的3类风险与5个辩护要点
近年来,农产品行业成为虚开、骗税案件的高发行业。结合泰和泰北京办税务团队的实际办案经验及对大量实务案件的观察分析,我们总结了农产品虚开骗税案的高发原因、2种业务模式、3类法律风险,并提出5个抗辩要点,撰文分享。
泰和泰研析丨稽查定性冲突:开受票方均不构罪,介绍人被定虚开从犯判刑七年
近期对威科先行公示的虚开不起诉案例检索分析,其中两则不起诉案例引起笔者关注。基本案情为,赵某与刘某二人合伙经营某信息部,采购煤炭并私下销售至无开票需求的客户,而后赵某与刘某二人通过介绍人联系将发票开至8家受票企业。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构成虚开,认定二人既非开票方,又非虚抵税款的受票方,属虚开从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其余同案介绍人也分别以虚开从犯定罪。而8家受票企业中,有3家经税务稽查,认定企业购煤业务真实存在,公诉机关据此对受票方不起诉,其余受票方也暂未被定罪。本篇通过对案件涉及的能够查找到的5份文书进行深入分析,与读者共同探讨类似案例中各方责任应当如何界定。
泰和泰研析丨文娱行业税务检查重点及自查要点
本文就税务机关的检查方式、文娱从业者暴露出的涉税风险进行分析,以供文娱从业者及时充分有效应对税务检查,在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同时,将风险责任降到最低。
泰和泰研析丨网络货运平台成虚开发票平台:偏离的法,念错的经?
从无车承运到网络货运,交通运输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9+3个文件,本意是为了促进网络货运利用信息优势整合资源、提质增效,但进项抵扣不足及抵扣链条断裂的现实困境,使货运企业演变成大中小型货运经营者的开票平台。本文从网络货运平台的政策梳理入手,厘清相关业务模式存在的虚开风险及税企争议焦点,供读者参考。
泰和泰研析丨收回已转让股权,已经缴纳的个税能否申请退还?
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对约定发生的股权转让事项,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继续执行,只能协议变更或者解除,将原已经转让的股权收回。而在此之前,股东可能已经缴纳了股权转让的全部个人所得税。此时,股东能否以收回已转让股权为由,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个税?本文将以案说法,帮读者分析相关法规。
权益性投资合伙核定改查账补征个税,投资人应关注的11个问题
继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将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作为重点监管事项之后,审计署发布工作报告指出各省市存在违规返税、高收入群体逃避高额个税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在随后整改报告中明确提出,已核查高收入人群偷逃个税的主要方式,规范核定征收并由点名的15省市逐步向全国推开。由此,高收入人群通过在洼地注册成立合伙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未完成的被叫停,已完成的被追缴税款及滞纳金。那么,核定改查账是否有依据?纳税人依据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能否对抗风险?如未缴纳税款存在哪些风险?本文拟对上述问题探讨,以飨读者。
泰和泰研析丨办案实录:税务稽查、复议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如何同步应对
大多数刑事案件的进程是,稽查局先行,下发检查通知书,调取企业银行账簿资料等证据,认定涉嫌虚开的,一并将证据资料、核查报告等税务文书移送公安机关,通过税警联合办案机制助力侦查程序的快速推进。而一旦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证程序往往已经进行了相当长的时间。那么,企业应当如何识别并精准研判行政、刑事责任风险,如何协调、妥善应对两个程序中的办案机关,将风险责任降到最低,本期结合既往案件代理经验,撰文分享。
泰和泰研析丨办案手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规不起诉办案流程及重难点
从2020年3月最高检在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合规改革试点,到2022年4月合规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开,最高检至各级检察院公示了多起合规不诉案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占有相当的比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涉企涉经营犯罪,天然契合合规不起诉制度适用。经对既有案例分析,结合办案经验,虚开案的合规不诉适用仍具有税额未突破250万、企业合规不诉负责人未能免刑、认罪认罚补税为适用前提等重难点,以上结合办案经验撰文分享。
泰和泰研析丨2022年度涉税刑案不起诉决定大数据分析(143份样本)
近期我所税务团队薛载华律师、於建冬律师对公诉机关发布的危害税收征管罪项下,143个不起诉决定书进行分析,从涉及罪名、地区分布、不起诉原因类型、主体类型、量刑情节、行业分布、主要事实等进行分析,以期为企业争取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处理结果提供指引。
泰和泰研析 | 再生资源行业涉税风险研究报告(2023)
本报告基于我所税务团队薛载华律师、於建冬律师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深入观察及近年来代理再生资源行业涉税刑事辩护、专项税务咨询经验的深刻总结而编制,通过梳理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政策沿革及对最为重要的两项税收政策解读,揭示再生资源行业开票及经营模式的底层逻辑,并进一步结合2022年度新的政策监管走向,深入分析再生资源行业涉税风险爆发成因及合规经营管理策略。
报告在对90个刑事判决、各地废旧物资行业查处行政案件、查处新趋势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行业经营中的涉税争议焦点及各主体涉税风险高发问题,为全行业各主体合规管理提出建议,为各经营主体规避涉税风险、实现合规经营提供参考。
泰和泰研析 | 外贸行业涉税风险研究报告(2023)
本文是我所税务团队薛载华律师、於建冬律师在对外贸行业涉税问题长期观察思考,对相关涉税稽查、行政、刑事案件代理经验不断总结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报告通过对2022年度外贸行业已判决刑事案件、已曝光未判决刑事案件、行政处理处罚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结合近年来外贸行业涉税问题的总体情况,深刻揭示外贸行业涉税风险的发展趋势、发生原因,总结归纳涉税风险的主要类型、重点领域,并特别解析了四起典型的骗取出口退税无罪案例,分析了外贸行业合规不起诉的难点问题,进而针对性地提出了八个抗辩维权策略和三种风险防控方法,以期为外贸行业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助益。
泰和泰研析丨灵活用工平台涉税风险研究报告(2023)
本报告基于我所税务团队薛载华律师、於建冬律师对灵活用工行业的长期跟踪观察和近年来代理灵活用工平台相关涉税行政、刑事案件的经验而编制。报告概括了2022年灵活用工行业及灵活用工平台的发展状况,并对多家大型民企、国企建设的灵活用工平台的运营逻辑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报告结合最新曝光的十起灵活用工平台典型涉税案件和2022年灵活用工平台税收监管环境,对灵活用工平台的涉税风险成因、涉税风险表现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报告总结了灵活用工平台涉税案件的核心辩护要点和涉税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建议,以期为灵活用工平台及用工企业、灵活用工人员防范涉税风险、实现合规经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帮助。
作者简介
薛载华 律师
合伙人
业务领域:税务稽查应对、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涉税刑事辩护、并购重组涉税审查
於建冬 律师
业务领域:税务稽查应对、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涉税刑事辩护、并购重组涉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