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补偿款不报税被罚款逾1100万
【访问大型税务稽查案例库请点文末“阅读原文”进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随税一稽罚〔2021〕201号
案件名称 随州市***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偷税
处罚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少缴的税款22391247.49元处以0.5倍罚款即11195623.75元。
处罚事由 土地及房产征收补偿款不申报缴纳税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和“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情形。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随州市***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号 91421***64774L
法定代表人姓名 曹某某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你公司上述交易少缴的税款22391247.49元处以0.5倍罚款即11195623.75元。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往期文章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