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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公司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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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9151172***LHJM4M
纳税人名称 达州***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达税稽 罚 〔2021〕 10 号
案件名称 达州***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 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你公司以收到代理服务费计入往来账延迟计入收入、收到代理服务费不计入账簿等方式未申报缴纳增值税39,379.3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53.02元、企业所得税34,151.45元,合计应补74,583.78元。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一:2018年-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费用明细账证据复印笔录(二)证据二:2018年-2020年客户名单明细表、未确认及线下收入明细表证据三:2018年-2020年税务登记表、营业执照、已缴各税及附加申报表证据复印笔录(一)证据四:询问(调查)笔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37,291.92元。
处罚生效期 2021-12-2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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