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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减10亿收入申请留抵退税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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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913701******BJ8E
纳税人名称 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济南税稽 罚 〔2022〕 24 号
案件名称 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
处罚事由 你单位2019年10月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税率为9%)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但你单位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中,通过负数冲减当月收入1001149654.12元,并于当月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7954539.13元。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规定,你单位取得留抵退税不符合相关条件,应缴回2019年11月30日收到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7954539.13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2019年度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申请留抵退税的行为,处50000.00元罚款。
处罚生效期 2022-09-1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