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 | 陈柱集:说诗文丛
《说诗文丛》
陈柱 著
潘林 吴时鼎 校注
166页,48.00元,2021年4月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中国传统:经典与解释”丛书
内容简介
《说诗文丛》收入陈柱《诗经》学研究文章共九篇,其中《删诗说》《六诗说》《二南说》《淫诗辨》等对“删《诗》说”、《诗经》“六义”、“淫诗说”等《诗经》学公案进行了细密的梳理与分析,驳正了很多前人观点,《周公居东辨》以详实的考证还原周公居东的历史真实,《诗派说》以风、雅、颂流派的视角梳理了宋代以前历代诗家的风格特征,《国风述学序》则详述了作者探究《诗经》的学术历程。
整体而言,本书考证详实,史论结合,对《诗经》之义理多有发扬,集中反映了陈柱《诗经》学的思想主张。
目 录
康有为题名《说诗文丛》书影
陈柱《诗经》学述评(代序)校注说明
《说诗文丛》序后序删《诗》说附采诗说删《诗》说下六诗说二《南》说淫诗辨驳钱振锽《郑风说》六篇周公居东辨诗派说《国风述学》序附录 主要引用书目
陈柱《诗经》学述评(代序)
孔子云:“温柔敦厚,《诗》教也。”[1]陶冶性情,莫善乎《诗》。六经之中,《诗》教为先。《论语》之言经者,以《诗经》为夥;庄子之论六经,以《诗经》为首。故古来学者治经,无不重《诗经》学。民国时期著名国学家、诗人陈柱(1890-1944)淹贯四部,著作等身,在《诗经》学领域用力颇深,具有很高造诣。
陈柱出身于广西北流一个书香世家,幼承庭训,勤勉谨严,学《诗》习《礼》,颇窥津涯。相继师从苏绍章、陈衍、唐文治等名家,好诗嗜文,为之益力。陈柱曾言:“予自志学之年,好治子部……鼎革以后,子学朋兴,六艺之言,渐如土苴。余性好矫俗,乃转而治经。”[2]覃研经年,笔耕不辍,终撰就皇皇巨制,而以《诗经》学为最富。不过,由于陈柱生逢乱世,加之命途多舛,这方面的许多著作未及公开出版,散佚较多,其存世文献也有待整理利用。迄今为止,学界尚未有专论陈氏《诗经》学的著作或文章,故笔者在钩稽爬梳其《诗经》学文献的基础上,以其传世的《说诗文丛》《守玄阁诗学》两部著作为重点,对其《诗经》学成就略作述评。
康有为题签书名
(载暨南大学版《说诗文丛》)
因编纂“经典与解释”丛书《陈柱集》的需要,笔者曾对陈柱的相关文献进行多方查检钩稽。根据《说诗文丛》(上海暨南大学1930年版)、《中国学术讨论集》第二集(上海群众图书公司1928年版)所附《三书堂丛书提要》、《待焚文稿》(1933年刻印本;又载林庆彰主编《民国文集丛刊》第一编,台中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2008年影印本)等的记载,陈柱的《诗经》学著作主要有:①《诗经正葩》:1917年撰,未刊。②《诗经文法读本》:1917年撰,未刊。③《诗明》:1919年撰,未刊。④《守玄阁诗学》:1922年油印本、台中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民国时期经学丛书》2013年影印本。⑤《诗经文选》:撰于1918-1922年间,未刊。⑥《国风述学》:1927年撰,未刊。⑦《说诗文丛》:又称《十万卷楼说诗文丛》。该书后收入陈柱经学研究著作《经四十六论》(蓝印木刻本,约刻印于1943年)。
此外,见诸民国时期期刊的《诗经》学文章主要有:①《诗说》:即《淫诗辨》,载《学衡》第十二期,1922年12月。②《守玄阁诗学序例》:载《华国》第一卷第十一期,1924年7月。③《周公居东辨》:载《国光》第一期,1929年1月。④《国风述学序》:载《国立暨南大学中国语文学系期刊》第二期,1929年5月。⑤《诗之流别》:即《诗派说》,载《学艺》第十卷第一号,1930年10月。⑥《诗经正葩自序》:载《学术世界》第一卷第一期,1935年6月。⑦《守玄阁诗学序》:载《学术世界》第一卷第一期。⑧《诗义论略》:载《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学生杂志》第一卷第三期,1916年。⑨《姚际恒诗经通论述评》:载《东方杂志》第二十四卷第七号,1927年。⑩《与李澍先生论诗学书》:载《大夏月刊》1929年第二期,又载《待焚文稿》。⑪《诗经之伦理观》:载《大夏月刊》1934年第七期。其中前7篇文章又载《说诗文丛》。
陈柱所著书目
(载暨南大学版《说诗文丛》)
综上,陈柱的《诗经》学文献以著作为主,1917年至1930年间,共撰成《诗经》学著作七部。由于种种原因,其中多数著作未正式出版,迄今亦杳无踪影;惟《守玄阁诗学》和《说诗文丛》因已付印,故能见之于众。两书正好是分别集中反映陈柱《诗经》学考据与义理成就的代表作。
根据陈柱《国风述学序》所述,《守玄阁诗学》撰就于1922年,是在《诗经正葩》的基础上扩充而成。全书一百数十卷,[3]几乎对《国风》的每首诗都进行了训释。除经文之外,共分九个部分:经子集说、《毛诗古序》、三家遗说、附《朱子集传》、学《诗》耦记、训诂略录、音韵略说、文学评语、诸家考异。是书规模宏大,陈柱谓“学《诗》之要,大略备矣”,[4]其师唐文治称“古来注《诗》未有之博”。[5]
《说诗文丛》曾作为《诗经》授课讲义,共收入九篇文章,分别是:《删诗说》附《采诗说》、《删诗说下》、《六诗说》、《二<南说>》、《淫诗辨》、《驳钱振锽郑风说》、《周公居东辨》、《诗派说》、《国风述学序》。该书为《诗经》通论著作,以探讨义理为主,也有考证训释:前六篇着力探究“删《诗》说”“采诗说”“六诗说”“淫诗说”等《诗经》学公案;《周公居东辨》以翔实谨严之考辨,试图还原周公作《鸱鸮》诗之历史真实;《诗派说》用风、雅、颂三体之说,逐一揭橥自周末至有唐之诗派分野;《国风述学序》可谓序中有序,集《诗经》学著作序例多篇,其治《诗经》之程途与演变,亦历历在焉。《说诗文丛》成书最晚,对前述所有《诗经》学著述均有论述,经修订后于1930年正式付梓。故《说诗文丛》可谓陈柱一部重要的《诗经》学著作,集中反映其《诗经》学思想主张。
(南宋)马和之《豳风图卷》(局部)
总地说来,陈柱肆力《诗经》学二十余年,著述宏富,成就较为突出,其考证训释和研究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兼罗并包,实事求是
陈柱治《诗经》,主张兼收并蓄,不专一家,不囿一说,“不宜入于偏见”。以《说诗文丛》为例,“虽以《毛序》为本,而毛、郑之迂曲者不敢苟同;虽以宋儒考《序》之说为非,而解释之简明者不敢没其美”。[6]前人之主“孔子无删《诗》”之说,陈柱力辨之;而“其谓无篇删其章、章删其句者,则当分别论之”。[7]周公“避位之说”,不取郑玄,“而有取于汪中”;“诛管、蔡之说,不取汪中,而有取于马其昶”。[8]……陈柱有关此类论述甚多,皆可见其《诗经》学之“兼罗并包,总以足资研究者为主”[9]。
陈柱治学注重考据、词章、义理兼综,不偏执一端,如当时学者张尔田所言,“视公之学,以训诂、声均为之基,以义理、词章为之干”。[10]陈柱认为,“《诗》文古奥,非通训诂不能明其词意”。[11]考据训诂是研究国学不可或缺之功夫,如果这方面功夫不到家,其立论也就显得苍白,乃至穿凿附会。在《姚际恒诗经通论述评》一文中,陈柱就认为“姚氏此书对作《诗》之旨颇有见解,而于考据训诂则非其所长”,“就其短处观之,亦可谓根底浅薄,多类浮夸”。[12]在《守玄阁诗学》这部考据类代表作中,陈柱旁征博引,辨章考镜,断以己见,“采辑之富凡一百八十余家,辨正古人之说凡千数百条”,[13]将考据之学发挥得淋漓尽致。然而陈柱又不拘泥于章句饾饤之学,称“然则专从事于训诂考订之学而在止,则是专以一名一字为学,而终身为轿夫也,其可乎?”故后来他又撰《说诗文丛》、《国风通论》(即《国风述学》下篇),着力探讨《诗经》学基本问题,体现考据与思辨相结合,以明得失、立己说为目的。
相对而言,陈柱指斥宋学较多,认为宋儒说经多空疏之言,不过此仅就其末流而言,程朱亦有博览可取之处。[14]至于汉学,则去古未远,相对较为征实可信。陈柱《诗经》学宗《毛序》,盖以其出自国史、古《序》;但汉儒亦有臆说,毛、郑等解《诗》亦有迂曲者,因而不可尽信之。
陈柱在答复张尔田论《诗经》的信中,曾言及古今学者治学之偏颇:“不出于彼,则必多出于此,此古学所以俞理而俞乱也。……自以为客观,而主观莫盛焉;自以为知时,而不知时莫甚焉。”[15]故其治《诗经》力避此弊,“要在平心以求真,既不宜削趾就履,为古人饬非,亦不宜好奇立异,以骇俗取名”。[16]因而力求实事求是,注重正本清源,进行考辨训释,然后论从史出,义理自明,可谓深谙孟子“知人论世”之道。
(二)经纬结合,博而能约
陈柱的国学研究注重总结研究方法。在所撰《国学教学论》一书中,他指出经纬法是“治一切国学之法”[17],并将其列为七条大学国文教授方法之首,着重加以阐述。《说文》云:“经,织也;纬,织横丝也。”经纬本指织物的经线与纬线。顾名思义,经纬法是指基于正典与旁参、原典与阐释之关系而进行的多角度、多视野研究方法。陈柱又举例说明《诗经》研究中的经纬法:“譬之读《诗经》,先将《诗经》全文用考证训诂工夫,博览古今通人之说,以通其文义,此经法也;后乃分类研究,如文例、方言、风俗、政治等,综合于一处,用归纳方法以求汇通,此纬法也。”[18]认为治学要经纬结合:有经无纬,则学无统系;有纬无经,则学无根柢。
与经纬法相应,陈柱还提出博约法。博约之法,始于孔子。《论语·雍也》篇:“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可见孔子教人有博约之法。陈柱指出:“博者,可求通大义而止;而约者,非优游浸润不为功。”[19]盖博约相辅相成,非博则无以为约,非约则无以为博。[20]陈柱认为治学要明博约,做到专而不歧,博而能约,切忌狭专而孤陋或博而寡要。
据陈柱《国风述学序》所述,自民国七年(1918)以来,其讨究《诗经》,经历四变:
在探究《诗经》过程中,陈柱相继撰写了多部相关著作,从中可以体现他所说的经纬与博约之法:《诗经正葩》《守玄阁诗学》《国风选释》用经法,重考证训释,博采众说,比较异同,以求疏解文句;《诗明》《国风通论》用纬法,则重综合归纳,明其原流,论其得失,以求通达义理。陈柱治经,必先有校注之作,于文无不周备,此其博也;又有通论之作,以寻绎其要义,此其约也。《诗经正葩》采录周秦之说十七家,而《守玄阁诗学》则采录周秦至近代一百八十余家,乃由约而博。其后接受其师唐文治的建议,进一步删节整理,并改称《国风选释》,终由博返约。[22]
(三)承绪鼎新,不乏洞见
晚近以来,西学日盛,经学渐成土苴,《诗经》的诠释与研究逐渐向文学、史学、社会科学领域转型。陈柱处在新旧时代交替之际,既对新思想、新知识充满求知欲,又对国故之学深情迷恋,其学术也体现出传统与现代交汇的特点。总体而言,陈柱的《诗经》学研究路径比较倾向乾嘉学术,属于传统研究范式,但其中已藴含一些现代因素。
陈柱继承并发扬乾嘉学术的优良精神,对《诗经》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和梳理,有如下两个方面的成就较为突出:
第一,陈柱对“删《诗》说”“采诗说”“淫诗说”“六诗说”“二《南》说”等《诗经》学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其论说颇为精到,至今仍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陈柱尤其在《说诗文丛》一书中,探讨了《诗经》学的诸多基本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正如张尔田所言,“于《三百篇》源流正变之故,阐发綦详”,“精深醇正,足折疑古惑经家之角”。[23]在今天看来,其不少学术主张仍然不会过时。
以“删《诗》说”为例,从宋代起就分为主删《诗》说、非删《诗》说两派,双方争论了八百余年。“五四”以来,“新派”学者用种种现代学说致力消解《诗经》的“经学性”,非删《诗》说之风尤甚。陈柱在《删诗说》一文中,使用内证外证以及经纬法,穷原竟委,条分缕析,最后得出结论:“三百篇《诗》之必经孔子所删,益审矣。”如今学者们更加理性地看待中国传统经典的价值,看待孔子在中华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著名《诗经》研究专家夏传才先生指出,“对从各处搜集到的各种传本,比较鉴别,正乐、语言规范化、去重和编订”,这已经成为基本认识。从一定意义上说,“孔子删《诗》,并无不可”。[24]此外,《清华简》等新出土文献,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删《诗》说”。譬如徐正英先生在《诗经学公案再认识》一文中就认为:“2012年清华简第三册《周公之琴舞》公布,为肯定‘孔子删《诗》说’提供了经典实证。”[25]这些都可以表明,当年陈柱主张的“删《诗》说”颇具卓识。
又如“淫诗说”,自欧阳修斥《静女》为淫诗而首倡,朱熹继之,并大张其说,其后多有人信奉其说。陈柱特撰《淫诗辨》《驳郑风说》两文,层层设问,逐一辩驳。陈柱亦通外国哲学,甚而用上印度因明学论式,这样推理缜密,环环相扣,鞭辟入里,“其思霭然,其辩栗然”。其观点与同一时代的学者唐兰所言可谓不谋而合:“《诗》有刺淫之诗,而无淫诗。”[26]是故其友张尔田称许:“《淫诗辨》《驳郑风说》两文,尤为宏论,不磨嘉著也。”[27]
又如关于风、雅、颂、赋、比、兴“六义”,《毛序》本义含混,后世众说纷纭。陈柱精于小学,特撰《六诗说》,从字源上入手,详加解释:断雅本字为疋,训为疏通明畅。颂本字为𩔜,训为形容功德,“以手足形容则为容,以诗歌形容则为诵”。[28]历来比、兴难分,陈柱提出比、兴之别,在有意与无意之间:“有意较量,故举相同之点以为比;随触而发,故语意在通与不通之间。”[29]这些解释皆能正本清源,切中肯綮,信而有征,多察人所未察,发人所未发,使《诗序》古义得以昌明。
第二,陈柱对《诗经》进行细致的疏解,参稽众说,比较异同,下以己意,考索辨正之功尤深,其解经之作实嘉惠于后世学林。
陈柱秉承乾嘉余绪,不遗余力地对《诗经》进行疏解、考辨,撰成《守玄阁诗学》等多部《诗经》考据著作。唐文治曾为《守玄阁诗学》一书作序,称其“治《诗》之志盖可知也。其采辑之富至一百八十余家,辨正之处至千数百条,非知博而不知约也,所以存历代《诗》说于不亡也”。[30]《守玄阁诗学》体现了陈柱颇为精深的考索辨正功夫,并以“采辑之富”著称,冀以“存历代《诗》说于不亡”,因而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为后世学人研习《诗经》提供了重要参考。
陈柱治《诗经》,以《毛序》为本而寻绎古义,与当时不少“新派”学者反《序》的做法截然不同。陈柱认为汉儒去圣未远,师说家法渊源有自,本之于先秦故训,与“温柔敦厚”之《诗》教相辅相成,显然无可厚非。汉儒《诗》说已经成为两千多年来《诗经》学的重要传统,完全撇开《毛序》来解《诗经》是不切实际的。“五四”以来的“新派”学者对《毛序》几乎全盘否定,其实未免矫枉过正。
就《诗经》首篇《关雎》而言,现代学者多将其解读为婚恋诗、民间歌謡之类,究非正解,问题在不知《诗经》诠释有文本义、引申义、借用义。[31]在逌人采诗之后,经过太史陈诗、孔子删《诗》,《诗三百》便赋予“经学”意涵,人们更为看重的是其引申义,逐渐取代文本义而成为诗篇的主要意义或核心意义。[32]《关雎》居《诗》之始,显然别有深意,汉儒引申诗义,言其美“后妃之德”,体现了夫妇之道的重要性,实关乎王政之兴废。
在《守玄阁诗学》之《关雎》篇中,陈柱援引先秦至近代近三十家《诗》说,通过比较分析,指出“周衰之刺诗”等诸说之不可通。而姚际恒、惠周惕、马瑞辰、马其昶“四君之说最为宏通无碍”,与《毛序》契合,深得说经之旨。至于《诗》三家有《关雎》为周衰刺诗之说,似与《毛诗》不同,但陈柱认为,观乎魏源之说,“则其所以致异之故甚明”。三家以为刺诗者,实乃“陈古以刺今”。“刺今”是“据后事以立说”,所陈之古即“后妃之德”。古之所作《关雎》,岂能曰刺诗?陈柱又指出,三家之说《关雎》有言刺者,有不言刺者:如传习《鲁诗》者,杜钦、刘向皆以为晏朝兴刺,而蔡邕不以为刺;传习《齐诗》者,班固以为刺,而焦赣未尝以为刺;至于《韩诗》,则《章句》以为刺,而《外传》又不以为刺。由此可以推知,“三家之说,虽有异于毛,而究其本,亦当无大异”。[33]其申毛尤竭力,乃疏通无碍;其解经之用功,亦可见一斑。
陈柱治《诗经》,持论较为平正公允,不好奇立异,然亦不乏创见。如前述“六诗说”的相关说法,发人之所未见。在此基础上,创“诗派说”,将风、雅、颂分别解为言情绮靡、言事通达、形容功德三类,逐一揭橥自周末至有唐之诗派分野:穷源竟委,颇有洞见,千年诗脉亦历历在焉。
陈柱早年曾留学日本,学习工科,后来转攻文科,学贯四部。故而虽左袒旧学,对新学亦有所会意,注意汲取新思想、新方法,与中国传统学术相汇通。其治《诗经》视域开阔,取材丰富,乃至于碑铭、石经、敦煌写本、印度哲学、泰西新学等,亦无不参用之,从一定程度上说,运用了传世文献、出土文献、外国文献相结合的研究方式,从中可见民国学人贯通古今、融合中西之尝试。
(四)注重《诗》教,以匡时弊
陈柱于《诗经》最为看重者,当是其教化功能,主张经世致用,以匡时弊。陈柱曾撰《诗经之伦理观》一文,分述诗篇伦理学说之大旨,认为“孔子之学,最重于伦理”,“《诗经》之于伦理,其关系为尤切,而感人为尤深矣,故略而论之,以告世人”。[34]陈柱有关《诗》教的相关论述,则几乎见诸其每部《诗经》学著作。陈柱尤汲汲于发明《诗序》古义,阐明《诗》旨,弘扬《诗》教,其原因除《诗经》及其《诗序》等说《诗》体系形成了完整系统的《诗》教理论,[35]从而利于教化外,也与他所处的时代环境相关。陈柱生逢乱世,列强肆虐,纲纪渐废,“闵人情之暴戾,痛风俗之浇薄”,[36]伤斯文之将坠,乃胸怀学术报国之志,视《诗》学为“正心、诚意之最切要者”,“颇欲以《诗》教忠厚之道,倡于天下”。[37]
在《说诗文丛》一书中,陈柱弘扬《诗》教尤为显著:撰“二《南》说”,以“明古代政治、风俗进化之理”;[38]撰“删《诗》说”,以昌圣人空言垂教之旨;撰“淫诗辨”而斥“淫诗说”,以见《诗》道之发乎人情而止乎礼义。所撰《诗明叙》曰:
陈柱多年治学育人,“以《诗》教为重”,倡“温柔敦厚”,以使狙诈之术少息,国家纷扰稍止,其借《诗》教以化性情、正人伦、匡时弊之用心,可谓良苦之至。
晚近以来,“新派”学者极力消解《诗经》的“经学”地位,降《诗经》于文学乃至史料,对《诗》教展开猛烈抨击,是当时中国知识界“全盘西化”的一种客观反映。但问题是,西方技术文明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良方;一味地效法西方而摈弃传统,必然带来许多社会痼疾,尤其是精神信仰危机。在那个斯文将坠、风俗浇薄的时代,陈柱能够保持头脑清醒,推崇经典,弘扬《诗》教,以匡时弊,不能不说是颇有远见之明。
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前述陈柱《诗经》学四个方面的特点仅是笔者阅读之后的点滴体会,恐为皮相之见,难以切中肯綮。此外,也应当看到其《诗经》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在对待《诗序》的看法上,稍嫌尊之过度,未能突破传统藩篱;《守玄阁诗学》等著作偏重乾嘉考据路数,文献征引过于繁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作者的观点,故唐文治曾委婉指出,作者应由博返约,[40]等等。这些主要还是缘于时代的限制,对此我们也不必苛求。
皮锡瑞曾说,“《诗》比他经尤难明”。[41]中国经学的最终确立是在汉代,愈往前寻,经学的诸多问题愈艰深难明。陈柱欲存《诗》说于不亡,致力于寻绎《诗经》古义,由《毛序》而上溯古《序》,而国史记载几近失传,经子遗说散佚严重,其治学之难可想而知。陈柱治《诗经》历二十余载,凡四变,终撰成皇皇巨制,虽不能说尽善尽美,然而总体上成就较为突出,津逮后人良多。当今学人提出“经学再出发”,如何重新理解经学,如何复兴经学研究,陈柱在《诗经》学方面运用“大学术观念”所进行的考索之功、独断之学,以及致力于弘扬《诗》教传统,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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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页1903。
[2] 陈柱,《定本墨子闲诂补正自叙》,载《学衡》第五十六期,1926。
[3] 按,笔者所见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油印本、《民国时期经学丛书》影印本《守玄阁诗学》均仅见《国风》部分,且非完帙,两者合计139卷。
[4] 陈柱,《国风述学序》,见本书,页158。
[5] 陈柱,《大学生研究国学重要书目及其导言》,载氏著《国学教学论》,中国学术讨论社,1926,页60。
[6] 陈柱,《国风述学序》,见本书,页156。
[7] 陈柱,《删诗说下》,见本书,页37。
[8] 陈柱,《周公居东辨》,见本书,页121。
[9] 陈柱,《再答陈隔湖论周礼迁葬嫁殇书》,载氏著《待焚文稿二》,载《民国文集丛刊》第一编121册,林庆彰主编,台中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2008,页536。
[10] 陈柱,《待焚诗稿·赠言录》,中国学术讨论社,1929,页4a。
[11] 陈柱,《国风述学序》,见本书,页160。
[12] 陈柱,《姚际恒诗经通论述评》,载《东方杂志》第二十四卷第七号,1927,页59。
[13] 唐文治,《守玄阁诗学叙》,载《国学专刊》第一卷第三期,1926,页62。
[14] 陈柱,《大学校国文教授之方法》,载氏著《国学教学论》,前揭,页46。
[15] 陈柱,《答张孟劬教授论诗经书》,载氏著《待焚文稿二》,前揭,页575-576。
[16] 陈柱,《答张孟劬教授论诗经书》,载氏著《待焚文稿二》,前揭,页575。
[17] 陈柱,《大学生研究国文之方法》,载氏著《国学教学论》,前揭,页29。
[18] 陈柱,《大学生研究国文之方法》,载氏著《国学教学论》,前揭,页29。
[19] 陈柱,《中学生研究国文之方法》,载氏著《国学教学论》,前揭,页8。
[20] 陈柱,《国风述学序》,见本书,页156。
[21] 陈柱,《国风述学序》,见本书,页149-162。
[22] 参梁艳青,《陈柱文学思想研究》,人民日报出版社,2016,页76。
[23] 张尔田,载《待焚诗稿二集·赠言录》,陈柱著,《变风变雅楼丛书》刻印本,1933,页3a、3b。
[24] 夏传才,《诗经学四大公案的现代进展》,载《河北学刊》,1998年第1期,页63-64。
[25] 参徐正英,《诗经学公案再认识》,载《光明日报》,2016年12月31日。
[26] 唐兰,《唐兰全集》第1册《论文集上编一》(1923-1934),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页17。
[27] 张尔田,载《待焚诗稿二集·赠言录》,前揭,页3b。
[28] 陈柱,《六诗说》,见本书,页4。
[29] 陈柱,《六诗说》,见本书,页51。
[30] 唐文治,《守玄阁诗学叙》,载《国学专刊》第一卷第三期,前揭,页64。
[31] 魏源《诗古微》曰:“夫《诗》有作《诗》者之心,而又有采《诗》、编《诗》者之心焉。有说《诗》者之义,而又有赋《诗》、引《诗》者之义焉。”与此类似。见《魏源全集》第1册,岳麓书社,2004,页129。
[32] 参袁行霈、徐建委、程苏东,《诗经国风新注》,中华书局,2018,前言页19。
[33] 陈柱,《守玄阁诗学》,载《民国时期经学丛书》第六辑,林庆彰主编,台中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页43-47。
[34] 陈柱,《诗经之伦理观》,载《大夏》第一卷第七期,1934,页43、53。
[35] 参陈桐生《礼化诗学:诗教理论的生成轨迹》,学苑出版社,2009,页46-51。
[36] 陈柱,《国风述学序》,见本书,页154。
[37] 陈柱,《国风述学序》,见本书,页151。
[38] 陈柱,《二南说》,见本书,页58。
[39] 陈柱,《国风述学序》,见本书,页154。
[40] 参梁艳青,《陈柱文学思想研究》,前揭,页47-48。
[41] 皮锡瑞,《经学通论·诗经》,载《皮锡瑞全集》第6册,中华书局,2015,页271。
校注说明
陈柱的《说诗文丛》定稿撰成于1930年,随即由上海暨南大学出版部付梓。封面有康有为题签的书名《十万卷楼说诗文丛》,正文前有自序和后序。此书出版至今,再未见其它版本问世。故后学不揣浅陋,特校注是书,以飨读者。
本次校注以上述暨南大学版为底本,并参校前文所述相关期刊论文。兹将校注体例分述如下:
一、全书采用繁体横排,施以现代标点,于难解字词、人名地名、典章制度等,作简明注释。由于原书简单断句和新式标点前后混用,并存在一定错误,或不尽合现代标点符号用法,故本次校注重新进行标点。原则上,同一内容仅在首次出现时作注,不重复作注。
二、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原书注释和校注者新增注释用小五号宋体字。新增注释文字较短者,采用随文夹注形式,外加圆括号(单独注音除外);文字较长者,则采用脚注形式。
三、为适应现代排版和阅读的需要,版式方面作了适当调整。如在原有“独立引文”基础上,将长段引文调为“独立引文”格式,均使用仿宋五号字;双行小字注文改为单行排列;篇幅较长的段落,依文义层次再分段,等等。
四、对于原书未注出处之引文,尽量查询并注明原始出处。引文即使有虚词出入或字词句省略,概加引号,亦不出校记说明。
五、对于底本文字涉及讹、脱、衍、倒者,一般在页下出校记说明。如有文献依据,或系明显错误,将正文文字予以校改;如仅为笔划小误,如日曰、戊戌、己巳等之类混淆,则径改不出校记。
六、凡原书沿用习惯,为避圣讳、清讳所改字,径予回改,不出校记。
七、凡原书字迹漫漶而无法辨认者,用“□”表示。
八、异体字一般保持原样;但如果前后混用且无异义,则统一为通用字。为规范起见,将旧字形悉改为新字形。
九、增列主要参考文献,附于全书末。
本书由吴时鼎君初步校注,潘林全面厘订,并撰代序与校注说明。自顾材不称物,短绠汲深,诚如陈柱尊所言,“其诸谬误,知所不免,从绳就正,期在君子”。
作者简介
陈柱(1890-1944),字柱尊,号守玄,广西北流人。所著经史子集之属,远有所稽,近有所考,明源流本末,辨义理辞章,且多能与现代思想相发明,阐发宏深,实开国学之新境界。一生撰述宏富,其中以《子二十六论》、《公羊家哲学》、《老子集训》、《文心雕龙增注》、《墨学十论》、《中国散文史》等书特别精辟。
校注者简介
潘林,男,四川内江人。中国古代史硕士,现供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古典文明研究中心。致力于中国古典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参与主编“经典与解释”丛书之《廖平集》《陈柱集》《张居正集》,整理的著作主要有《周礼疑义辨证》《张居正奏疏集》《诗说》《左传读法两种》《知圣篇》《说诗文丛》等(其中后两者为合作校注),发表论文多篇。
吴时鼎,男,江西鄱阳人。中国语言文学硕士,现供职于重庆市江北区政府机关。
附 《陈柱集》书目
公羊家哲学(外一种)诸子概论(外一种)中国散文史墨学十论白石道人词笺平《大学》《中庸》讲疏说诗文丛老学八篇(外一种)老子韩氏说(外一种)庄子内篇学(外一种)公孙龙子集解守玄阁诗学经四十六论周礼要义通论儒经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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