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裕生|现代性社会的世俗化、市场化与法治化
欧洲的现代化过程,也被一些历史学家称为世俗化过程。这是相对于欧洲中世纪社会以宗教信仰为中心而言的。这个世俗化的一个最重要体现就是社会生活中心的经济化。这也是为什么在古代社会几乎是微不足道的经济学在近代以来却越来越成为显学的原因。而在经济学里,金融学又成了热门学科。
现代性社会的这种世俗化包含着两个密切关联的环节内容。
第一个环节就是经济领域的市场化运动。也就是说,如果世俗化运动是基于社会中心经济化,那么,这种世俗化运动必然带来经济领域的市场化运动。因为经济活动本质上就是生产财富与增殖财富。
如果说生产与积累财富依靠单纯的劳动就可以实现的话,那么,增殖财富(以财富增加财富)则还需要借助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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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资本?广义的资本并非只是资金,也即并非只是被货币化了的金融资本。这种广义的资本是一种可以被用于投入再生产的剩余财富,也即未被基本需求消费掉而可投入再生产的财富。一个农民用多余的粮食换来更多的土地与耕牛,不断增加财富,这就是把多余的粮食作为资本投入再生产,以增殖自己的财富。但是,当所有剩余财富都可以被货币化之后,金融资本就成了最主要的资本,也是最高效、最普遍的资本。
但是,资本要通过投入再生产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财富增殖,也即通常所说的利润最大化,需要一个条件性机制,那就是资本流通是自由的,投资的机会是开放的。换一个角度说,资本的流通,包括资本再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流通,不被随意干预或过多的壁垒限制。在这种条件机制下,底线道德法、国家普遍法律,包括反垄断法、反不良竞争法等是资本的基本限制原则——它们一方面规范了资本,保障资本的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也保障了资本的安全,所以,除了这些法的限制以外,资本是自由的。在这种条件机制下运行的经济活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经济。简单说,在这里,只有道德与法律,没有政治。政治要通过法律发挥作用。
所以,如果说世俗化运动基于社会中心经济化,而经济活动本质上就是追求财富增殖,那么,这意味着世俗化运动必然要求建立市场经济,也即一种给资本打开最大自由空间的经济机制。
基于社会中心经济化的世俗化运动,同时包含与第一个环节内容直接相关的第二个环节内容,那就就是对人性中这样一种意志或欲求的承认、容许与肯定,也即每个人类成员都有追求自保与权力-力量(die Macht/power)的意志。
这种意志在哲学上可以称之为“求自我中心的意志”:它求自保是一种最低限度的自我中心,而求超过自保所需限度的力量-强力,则是求优势于他人而能影响乃至控制他人的自我中心。在古代社会,这种意志是不被承认的,即使被承认,也不被容许、不被肯定,而是要克除与否定的——不是以宗教的方式否定,就是以道德的方式否定。正因为这种求自我中心的意志得到了正视与承认,乃至肯定,社会生活中心经济化、金融化才得到了持续的推动。
我们知道,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资本最重要的一个特性就是逐利。但是,资本的逐利性归根结底乃是基于人性自身的逐利性。而人性中的逐利性就根源于这种求自我中心的意志。
这种求自我中心的意志一方面是人的禀性,将伴随人类始终,永远不可能消除。有一种人性观认为,这种意志是历史的,是在人类历史阶段里异化的产物,因而是可以消除的。这种人性历史观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改造人性试验的道徳狂热与改造社会试验的乌托邦恐怖。
不过,另一方面,这种求自我中心的意志的确又是历史的,它的历史性就体现在:它在不同历史阶段以不同方式展开,也在不同普遍性层次上展开。在历史上,这种求自我中心的意志不仅推动人类个体的自我发展、自我扩张、自我突破,从而推动着整个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且也推动着人类不得不寻求与认识以普遍性原则来规范自己这种求自我中心的意志。人类社会的改善,人类历史的进步,就体现为人类在思想上不断升级对普遍性法则的认识,在实践上以更高版本的普遍性法则来规范求自我中心的意志。
在普遍法则与相关的制度约束下,正如这种求自我中心的意志并非就是恶的意志一样,资本的逐利性并非一定带来恶。只有在缺乏普遍法约束的地方,在没有法治制度规训的地方,资本的逐利性才会陷入无度而带来恶,就像早期资本积累那样的时期。
在现代性社会,资本成了求自我中心这种古老意志的自我展开的最高效也最普遍的工具。因此,从其诞生以来,资本既有逐利的一面,也有高效地推动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自我超越,同时逐渐接受各种规训(法律层面)与让利(税收等政策层面)的另一面。
实际上,对于现代性社会的维持与发展而言,人们无法离开资本这种高效的现代工具,正如无法离开现代的技术一样。
这意味着,在现代性社会里,人们不能象古代社会那样,站在空洞的道德制高点上与虚拟的救世主立场上敌视资本,或者幻想消灭资本,而必须站在真实的人性基础上,厘清那些足以引导和规训资本的普遍法,建设一种足以规范资本运作的法治制度,以使资本有益于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这也是为什么法治建设对于一个试图迈进现代性社会的国家来说至关重要的原因。在社会经济心化的过程中,也即在市场化与资本运动过程中,出现资本之恶,不是资本的问题,而是社会管理的问题,具本说,是法治建设的问题,是法治制度尚未建立的问题。这就象人性之恶的泛滥,不是人的问题,而是社会管理的问题一样。
(注:本文摘自《南国学术》2023年第4期,《论现代性社会的知识基础与原则体系》。)
作者简介:黄裕生,哲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第一哲学、德国哲学、宗教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比较哲学。著有《真理与自由:康德哲学的存在论阐释》《时间与永恒:论海德格尔哲学中的时间问题》《摆渡在有-无之间的哲学:第一哲学问题研究》《权利的形而上学》等。
排 版:李志萍
审 核:曲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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