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地官宣:支持2所高校,冲“双一流”!


日前,浙江温州市政府印发《温州市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其中提到:到2027年,力争2所高校入选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2所以上高校入选下一轮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实现国家“双一流”高校、职业本科院校零的突破,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数达到15个以上。在今年2月温州市政府发布的《2023年温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到,全力支持温州医科大学建设“双一流”,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升本”。
对获国家科技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获省科技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
图片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措施如下:
优化高校层次和类型结构。支持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争创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支持温州大学建成侨特色“省部共建”高校;支持温州肯恩大学加快打造国际化、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支持温州理工学院、温州商学院创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双高计划”建设,加快整校或专业“升本”;支持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冲击下一轮“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支持温州城市大学加快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终身教育新型高校;支持温州技师学院扩容提质,推动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积极稳妥推进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转设。

完善高等学校规划布局。科学编制高校发展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加快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文成校区建设;支持温州大学做强瑞安研究生院,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永嘉学院办学发展;支持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推进鹿城(藤桥)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和县(市、区)联合举办县域特色学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新型高校。推动高校与县(市、区)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高水平学科建设。加大力度培育5个左右冲击国家“双一流”的重点学科;支持20个左右省一流学科建设工作,并努力争创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登峰学科;坚持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遴选建设15个左右市级一流学科。支持温州大学等市属公办高校硕士点、博士点增点扩面工作,获批增设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从次年起每个获批专业绩效额度增加20万元、35万元、100万元。
强化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支持本科高校加快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重点专业,支持高职院校加快建设高水平专业群。市属公办高职院校获批增设专科专业的,从次年起每个获批专业绩效额度增加20万元。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评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市属公办高校,绩效额度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给予省属高校相应额度奖补。紧密对接温州产业发展需求,支持25个左右市级特色优势专业(群)建设。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落实省“双百行动”计划,支持全市高校按照“引进一个人、带来一群人、完善一链条、壮大一产业”的招引思路,力争新引育院士、鲲鹏人才15名左右。支持高校深化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着力推进人才发展系统重塑。支持高校深入实施“瓯越英才计划”,不断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引进、共同使用人才,共享科研平台和产出成果,探索构建校企“人才池”。支持高校争创省级文科实验室,引育人文社科类高层次人才。
强化高层次人才政策保障。迭代升级“人才新政40条”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高校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激励。针对引育的省“鲲鹏行动”计划人才,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资助。将省属高校纳入各项市级人才政策覆盖范围,在人才安家费、人才购房补贴、博士后流动站资助等政策上享受同城待遇。支持高校引进D类及以上高技术技能人才,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薪酬在激励性政策中予以倾斜安排。探索建立师资博士后制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博士后培养渠道。
扩大高校人事管理和经费使用权限。支持市属高校在核定的党政机构、教辅机构总量内,自主规范调整机构设置。扩大岗位设置自主权,支持高校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差异化安排不同学科专业的岗位构成。扩大教师招聘调配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扩大办学经费使用权,简化程序、优化方式,允许高校在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内自主安排。优化人才引进流程,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由高校自主考核录用,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
促进高校服务地方发展。支持高校联合瓯江实验室、中国(温州)双碳科创港等高能级平台,围绕眼脑健康、大数据与信息安全、激光智能装备、新材料等领域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支持高校牵头或参与建设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科技创新项目,联合申报科技成果奖。推进高校毕业生留温就业创业工作,持续强化温州大学、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全国领先地位。支持温州市新能源学院建设,助力我市打造全国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对市属公办高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根据财力实际,统筹经费予以适当配套支持。对获国家科技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获省科技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支持高校建设50个左右市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支持全市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共建。加大对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的支持力度,打造人才引育与科研合作共赢的双轮驱动新样板;支持温州大学意大利分校发展,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打造中意职业教育园区;支持温州肯恩大学进一步深化中美人文交流;支持温州理工学院与香港理工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名校加强合作交流;支持高校加强与澜湄五国在创业教育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高校加强对台工作,深化教育、科技、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合作。支持高职院校争创教育部“中国特色、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院校。
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国际组织、大学联盟打造高能级教育合作平台,汇聚高端创新要素。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建设好温州医科大学华佗学院、温州大学意大利分校、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亚龙丝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乌兹别克斯坦鹏盛丝路学院等省级海外丝路学院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南非丝路学院等非省级丝路学院。支持高校设立外国专家、外籍院士、海外著名高校讲席教授工作站,并支持与温州国际友好城市联合建设海外学院。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完善市属公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健全高等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力争市属公办高校财政拨款经费逐年只增不减,支持高校争创“双一流196工程”院校和“双高计划”建设,打造一流学科、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特色优势学科与专业(群)等重点项目。拓宽高等教育筹资渠道,支持高校按程序设立教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对市属公办高校上年度确认通过基金会接受的实际到账的货币资金,视捐赠收入规模变化及财力状况等因素,予以适当财政配套支持。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
责编:Christina
审核:Yolanda


本文内容及未标注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分享之用,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欢迎投稿,来稿和内容合作微信:yeziwuyuxin。

延伸阅读

C9大学,拟撤销6个专业!

科学院并入大学?官方回复!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