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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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信托陈巧:慈善信托受托人何以“以疏治亲”

慈善信托是委托人把原本属于自己的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以及管理、处分的权利让渡给了一个毫无关联的独立的外部人。这种“以疏治亲”的治理模式,看似有一定的逻辑矛盾,但在慈善信托的特定语境之下,以信义义务为法理基石,在慈善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下,通过专业受托人的制度设计、科学管理,成为既有规范管理可能性、也具有发展实践必要性的现代公益慈善的重要形式。在多年的信托业务实践中,笔者经常遇到的一个灵魂拷问是委托人对受托人“以疏治亲”的质疑。所谓的“疏”,
7月10日 下午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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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家族信托之于税务管理的思考

家族信托之于税务管理的思考前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家族企业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长。然而,如何有效管理企业的税务问题,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家族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近年来,家族信托作为一种有效的财富管理和税务规划工具,越来越受到家族企业的重视。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家在企业税务管理方面进行筹划,还可以实现家族企业财富的保护和有效传承。税务管理的重要性PART
1月17日 下午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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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关于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几点建议

本文要点近期,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这为今后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实施细则建立了基础,也为进一步拓展信托财产形态创造了有利条件。本文对比了主要国家和地区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情况、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现状,并提出建议:一是建议分类别探索信托财产登记机制,二是明确信托财产的登记机关和登记方式,三是应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正文近期,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方案》。其中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本文就当前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进行梳理并提供初步建议。主要国家和地区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情况对比信托制度源于英美法系,信托登记制度则是适应大陆法系物权制度而对信托制度进行的优化完善,强化了信托财产的信托属性和独立地位,从而实现对受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据考察,在信托登记方面,同为适用大陆法系的我国台湾省以及日本、韩国等地均采用登记对抗,而基于物权法定制度的基础,以及《信托法》中信托财产登记生效的规定,我国大陆采用登记生效作为信托登记规则的基础。根据调研,在引入信托制度之前,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已有完备的财产权登记制度和登记体系,但前述财产权登记制度未考虑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为维护信托财产交易安全,才逐步建立单独的信托登记制度。资料显示,日本的《信托法》和《信托业法》几经修订,形成了较完善并具有大陆法系特征的信托制度,法律规定了日本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财产登记范围包括了有价证券、股票和公司债券,针对证券、股票、债券,若受托人频繁进行证券交易均需进行登记,程序将十分繁琐,于是规定中逐步对证券等信托财产的登记进行一定程度的豁免,在新的《信托法》中,对证券类信托财产不再专门要求履行标记或登记的手续。台湾地区的信托立法主要参照日本立法,《信托法》中规定的信托登记是财产权转移或注册之外专就信托事项进行的登记,是在物权变动登记之外再进行的表明其为信托的特别公示,物权登记和信托关系登记在表面上存在一定的交叉,但是其本质上又存在不同,对信托登记与物权登记进行分别记载、分别登记。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方面,日本在《不动产登记法》中规定了不动产信托登记,我国台湾地区在“土地登记规则”中规定了土地权利信托登记规则,二者都是通过在不动产登记簿之外单设信托登记簿来进行信托相关文件的登记。这些立法与实践都可以为我国有关不动产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登记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有益经验。我国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现状《信托法》第10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本条指明信托财产应办理登记,但根据《信托法》、《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信托登记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仅要求信托财产进行登记,并针对信托登记提出双重登记制度的要求,对信托登记与物权登记的关系并未进行明确,而《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机构的信托产品应登记,且该登记为“记录”,现行法律并未对信托的登记生效进行强制规定。随着我国信托行业快速发展,2016年12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登”)正式成立,推进了信托登记制度基础的建设。中信登根据原中国银监会的《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信托登记业务,提供信托登记平台,但由于该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若在中信登公司登记的信托存在效力争议,司法机关需进一步对信托效力进行认定,仍可能存在争议;同时,因为中信登的信托登记业务属自愿登记,难以达到对信托登记的登记生效、登记对抗等效果。2022年6月22日,上海市人大会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其中第19条规定:以不动产设立信托的,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记载为信托财产。中信登公司可以在浦东新区试点信托财产登记,办理绿色信托产品的登记、统计、流转等事项。浦东新区该法规的出台,为信托财产登记在浦东新区的先行先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健全向前迈了一大步。2023年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方案》的批复文件,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为今后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实施细则建立了基础,也为进一步拓展信托财产形态创造了有利条件。关于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几点建议一是可以分类别探索信托财产登记机制。根据本次关于《方案》的批复,应进一步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由于此类项目在行业中已有较多尝试,并且具备其他相应登记机制的制度基础,可以促进建立登记制度的推进,从而分类别分步骤完善我国的信托财产登记机制。可参考和借鉴其他的国家和地区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例如可以在不动产等多种类型的财产登记时设立专门的信托登记环节;对于财产登记时涉及的税收问题,可以按照受益类型进行分类,例如自益信托视作不发生财产所有权变更、他益信托则需考虑赠与税、继承税等财产税等。分类进行信托财产登记探索,一方面可通过界定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因权利不清而产生的纠纷,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公众信任,提升信托行业信誉度,吸引更多人参与信托业务,推动市场发展。二是明确信托财产的登记机关和登记方式。《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中对信托产品登记的监管要求进行规定,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未能明确信托登记的具体监管内容、监管机构等情况,也是信托财产登记机制完善过程的关键问题。目前关于信托登记的监管,还没有明确的制度性规范,实践中的信托登记主要监管部门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主要登记机构为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的行业协会为中国信托业协会,以及其他信托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机构共同组建了信托登记的监管自律体系,但也仅限于对信托机构的监管和信托产品的登记记录,而非对财产的相应登记和监管,亟需进一步明确信托财产方面的登记及监管。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不同信托财产类别所对应的法律法规中,针对以该财产或财产权利设立信托的登记事项进行规范,通过已有的财产登记机构办理信托财产登记,明确权属变更登记与信托登记的程序,可以简化操作流程并节约成本,具有较强参考价值。三是应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财产不仅仅局限于资金,还包含股权、不动产或者其他贵金属、古董、文物、字画或其他艺术品等多种的资产类别,特别是根据今年上半年出台新分类监管办法,界定了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具备多种形态信托财产的制度基础,信托公司合法持有这些资产,需要权属流转登记制度相配合,而不是仅仅对信托产品登记。不仅如此,对于涉及到多种资产形态和渠道的信托项目,从风险监管角度出发的产品登记、受益权登记等相关内容,更需要完善权属流转登记方面的制度设计。此外,信托财产存在受益权和控制权分离的特征,因此我国在信托登记制度上可以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制度经验,将信托财产的物权登记与信托财产登记相结合,便于明晰信托财产的实际权属,也有利于保护信托财产独立性,进一步保障信托交易的安全。来源:中诚信托
1月3日 下午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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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2022-2023)》发布

为贯彻落实监管工作要求,强化信托业社会责任意识,宣传信托文化理念,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促进信托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和各信托公司支持配合下,中国信托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编制的《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2022-2023)》(以下简称《报告》)今天正式发布。这是中国信托业协会自2013年起连续编制发布的第十一份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从党建责任、经济责任、受托责任、法律责任、民生责任、环境责任、公益责任、人本责任、责任管理九个方面集中展现了中国信托业2022-2023年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果。为方便社会各方阅读,协会以电子版、印刷版以及Html5版三种形式在协会官方网站和协会微信公众号在线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末,信托业受托管理信托资产21.14万亿元,同比增长2.87%。从信托资产来源看,集合资金信托规模占比52.08%,同比增长0.55%;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占比为19.03%,同比下降2.46%;管理财产信托规模占比为28.89%,同比上升1.91%。从信托资产功能看,投资类信托规模占比为43.92%,同比增长2.55%;融资类信托规模占比为14.55%,同比下降2.87%;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占比为41.53%,同比增长0.33%。从信托投向上看,投向证券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资金信托规模占比分别为28.99%和13.39%,同比分别增长6.62%和0.95%;投向工商企业、基础产业和房地产领域的资金信托规模占比分别为26%、10.6%和8.14%,同比分别下降1.73%、0.64%和3.6%。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信托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密党的组织体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推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信托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托业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汇集社会力量,积极助力扩大内需,大力支持现代产业,努力促进平衡发展,优化服务实体经济模式,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贡献了信托力量。截至2022年末,信托业合计投入实体经济发展的金额超过11.8万亿元,同比增长3.8%。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信托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注重提升财富管理能力,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金融需求,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信托制度服务社会事业的模式和方法,主动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持续加强合规经营信托业不断强化行业监管自律,着力提升行业内控合规水平,依法稳妥开展改革化险工作,加强反洗钱和廉洁从业工作,深入推进信托文化建设,持续加强合规经营。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绿色信托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信托制度优势,立足信托本源业务,持续为绿色金融注入新动能。2022年,信托业坚持以绿色信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导向,持续丰富绿色信托服务供给,深入扶持绿色产业发展,创新绿色信托业务模式,逐步探索具有信托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投身公益慈善信托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促进社会进步。在此过程中,信托业通过发展慈善信托,开拓社会公众参与公益事业的渠道;开展慈善捐赠,关爱弱势群体,助力应对突发事件;组织志愿服务,挺膺担当,共担患难,为公益慈善事业贡献力量。提升人本价值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信托行业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密切围绕新时期行业转型发展的需求,加快建设人才力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注重员工关怀、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权益,与广大员工携手同行,共创行业美好未来。截至2022年末,64家信托公司共有员工20,691人。从年龄结构来看,30岁以下员工占比14%,30-39岁员工占比58%,40岁及以上员工占比28%;从学历结构来看,博士学历从业人员占比2%,硕士学历从业人员占比55%,本科学历从业人员占比39%,专科及其他学历从业人员占比4%。深化社会责任管理为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回馈社会,信托业持续增强社会责任理念意识,不断优化社会责任管理机制,通过战略引领、流程优化等方式,推动社会责任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体系相融合。同时,信托业多渠道加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宣传,高度重视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反馈,持续提升社会责任实践效果。为更直观的了解报告,我们制作了HTML5动画页面,精彩内容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2023年11月21日
金融

【文章转载】信托共创普惠金融

中诚信托初创于1995年11月,
2023年9月5日
财经

新业务分类背景下信托业转型发展研究(二)

新分类方法下我国信托行业主营业务结构分析从信托行业的发展历程来看,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模式经历了从融资平台业务——表内投资——信托业务(房地产、政信、通道)的变迁。新业务分类方法为信托公司指明了方向,但这些业务哪些可能成为信托行业新的主营业务,是信托公司战略的重点方向,却值得研究。(一)主营业务的含义与特点主营业务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在信托行业转型过程中,主营业务应该是可复制、可持续、可规模化的盈利性业务。1.可复制主营业务首先必须是可复制的。有很多业务依赖特定的资源和条件,不可复制。比如依托股东在某个行业的管理经验和相关资源,从事相应领域的行业投资,这一类业务就不可复制。一般来说,业务类型划得越粗,可复制性越高,越细则可复制性越低。比如某大类业务是可复制的,但是各家公司却根据自身禀赋形成了差异化的细分的业务方向,后者就是不可复制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主营业务应该要有较宽的内涵。2.可持续其次必须是可持续的。目前一些收入占比较高的业务,比如融资类业务、通道业务,由于不可持续,注定不能是信托行业转型后的主营业务。实际上,日本的贷款信托的消失就是前车之鉴。日本的贷款信托与我国的融资类信托类似,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比重一直超过50%,但在80年代后,日本经济高增长时代结束,在直接融资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的冲击下,贷款信托占比逐渐下降,2014年贷款信托完全消失。在监管的强制下,我国信托融资类业务退出市场的速度必然会大大快于日本。3.可规模化第三是可规模化。主营业务必须有足够大的市场和收入空间,能够带来规模化的收入,从而能弥补主营业务转换带来的收入缺口。可规模化有两个重要条件。一是市场和收入空间足够大。如果市场空间不大或服务费率很低,就很难成为一个行业的主营业务。新业务分类办法专门对服务信托列出了一些方向,某些方向可能没有足够的市场空间或费率提供足够的收入,因此不大可能成为整个行业的主营业务,当然不排除个别公司以此为主营业务进行差异化的发展。二是信托公司有一定竞争力。即使市场空间很大,如果没有竞争优势,也不可能获得市场份额,更不用说成为主营业务。当然,竞争力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合适的内外部条件下,通过追赶最终也可能建立竞争优势,比如20世纪90年代华为在电信领域对国外电信巨头的追赶和超越。4.盈利性业务第四是盈利性业务。公益慈善信托是新业务分类办法中三大类业务之一,但此类信托以公益性为主,信托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主要为了承担社会责任,获取的报酬低,很多时候甚至不能覆盖营运成本。因此,公益慈善信托可以作为信托公司业务的一个重要方向,但不能成为主营业务。(二)新业务分类办法下各类业务概述1.资产管理业务根据资管新规,资产管理业务指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资管机构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刚性兑付。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资产管理业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别(见表5-1)。资产管理业务的盈利模式主要有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管理费通常根据产品规模的一定比例收取,主动管理类权益基金的管理费率通常在0.5%~1.5%之间,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通常在0.2%左右。私募基金为增强利益绑定,通常会设定业绩报酬,当收益超越设定基准的回报时,提取超额收益的一定比例(通常为20%左右)作为业绩报酬。2.服务信托业务(1)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通常会通过设立资管产品的方式来开展,而财富管理则是为具有一定财富的居民、企业及其他组织配置资管产品,为资产管理提供资金。客户按财富量的多少通常分为富裕客户、高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和超高净值客户,国际上相应的门槛通常为10万美元、100万美元、3000万美元。财富管理包括两类模式:产品销售模式和买方投顾模式(见表5-2)。前者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比如保险产品、基金产品、信托产品等,收取销售费用,部分产品还收取管理费分成的尾随佣金,销售费用通常在0.1%~2%之间。买方投顾模式下,财富管理机构作为客户的投资顾问,为客户提供财务规划、资产配置、投资管理以及其他咨询和服务,买方投顾按管理客户资产的一定比例收取账户服务费和咨询费,通常为1%左右。根据新分类办法,信托公司财富管理按照服务内容及对象不同分为七类,包括家族信托(门槛1000万元)、保险金信托、遗嘱信托、特殊需要信托、家庭服务信托(门槛100万元)、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门槛600万元)、企业及其他组织财富管理信托(门槛1000万元)。(2)其他服务信托。在信托业务新分类体系框架下,资产服务信托除了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业务之外,还包括行政管理受托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和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①行政管理受托服务信托,指信托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提供运营托管、账户管理、交易执行、份额登记、会计估值、资金清算、风险管理、执行监督、信息披露等行政管理服务的信托业务。按照信托财产和服务类型分为以下五类:一是预付类资金受托服务信托,指信托公司提供预付类资金的信托财产保管、权益登记、支付结算、执行监督、信息披露、清算分配等行政管理服务,帮助委托人实现预付类资金财产独立、风险隔离、资金安全的信托目的。预付类资金类型涵盖众多行业,比如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健身、餐饮娱乐、物业预付款(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等。二是资管产品受托服务信托,指信托公司为各类资管产品提供运营托管、账户管理、交易执行、份额登记、会计估值、资金清算、风险管理、执行监督、信息披露等行政管理服务,不参与资管产品资金筹集、投资建议、投资决策等资产管理活动。三是担保品受托服务信托,指信托公司作为第三方,受托管理担保物权,代表债权人利益,提供担保物集中管理和处置服务。四是企业/职业年金受托服务信托,指信托公司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布规则,受托管理企业/职业年金基金。五是其他行政管理资产服务信托。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其他特定资产,提供财产保管、执行监督、清算分配、信息披露等行政管理服务。②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以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设立特定目的载体,提供基础资产受托服务。按照基础资产类型和服务对象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企业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受托服务信托,以及其他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③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为企业风险处置提供受托服务,设立以向债权人偿债为目的的信托,提高风险处置效率。按照风险处置方式分为两类:企业市场化重组受托服务信托和企业破产受托服务信托。前者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为面临债务危机、拟进行债务重组或股权重组的企业风险处置提供受托服务,设立以向企业债权人偿债为目的的信托。后者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为依照《破产法》实施破产重整、和解或者清算的企业风险处置提供受托服务,设立以向企业债权人偿债为目的的信托。3.公益/慈善信托公益/慈善信托是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信托业务,其信托财产及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三)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市场潜力与竞争优势在信托业务新分类办法的各种业务中,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联系紧密,两者相辅相成。财富管理是资产管理的上游,是资产管理主要资金来源;资产管理是财富管理的下游,为财富管理提供产品(见图5-2)。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资金来源,这由居民财富增长决定;二是资产供应,由资本市场的发育所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居民收入和财富快速增长,资本市场不断壮大,为金融机构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土壤。1.市场潜力(1)居民财富快速增长。根据招商银行《202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2020年末我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额达到了241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高净值人群数量达到262万人,持有可投资资产84万亿元人民币,近5年平均增速达到18%。(2)资本市场初具规模。从资本市场的发展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总市值占GDP的比例2021年末已达到1.1%和1.2%,股票市场比例高于欧盟,与日本相当(见图5-3)。在注册制的推动下,预计股票市场的规模还将有较大的发展,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机制将更为完善,股票市场的投资价值将持续提升。(3)资管业务持续发展。2021年末,我国各类资管机构管理总规模130万亿元,体量巨大(见图5-4)。从驱动因素来看,2012—2017年,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快速增长,包括银行理财和信托的类信贷资产以及信托、基金子公司、券商子公司等通道业务的影子银行占了很大比重。2017年末,影子银行在资产管理总规模中高达70万亿元。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实施以来,影子银行类资管规模迅速下降,带来了资管规模的下降,随着影子银行清理的逐渐结束,资产管理行业规模重新开始回升(见图5-4)。从驱动因素来看,剔除掉影子银行的规模,我国资产管理规模在近几年持续保持了快速上升的趋势,从2018年的55万亿元上升到2021年的97万亿元,年平均增速高达20%(见图5-5)。(4)专业的资管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尽管我国的资本市场从总量来看与发达国家基本接近,但是资产管理行业却仍然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比如美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机构投资者股票市值占比就不断提升,个人投资者比例从93%下降2010年的35%。由于存在大量国有企业,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结构与美国差异较大,政府和产业资本持股比例较高,这一部分持股相对稳定,并呈现出下降趋势(图5-6)。2017年之后,虽然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募基金、私募、保险和外资(沪深股通)]占比逐渐上升,从17%上升到22%,上升了5个百分点,但是从整体结构来看,普通个人投资者的比例并没有明显下降,仍然保持在35%左右的水平,这说明资产管理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从财富管理的角度来看,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尽管从基金净值来看,机构投资者创造了价值,但是由于个人投资者不成熟,对基金的购买追涨杀跌,买在高位,卖在低位,“基金赚钱、基民亏钱”的现象十分普遍,换句话说,基金投资者并未从专业的资产管理中获得最大的收益。实际上,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要相互促进,才能真正为投资者创造价值。总体来看,我国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市场均是百万亿元级别的大市场,按平均0.5%管理费加0.5%的财富管理费计算,收入大约为1万亿元,并且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快速增长。2.竞争优势(1)资产管理。①资产管理的核心竞争力要素。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参与机构有: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证券资管、保险机构(保险资管)、私募基金、期货公司等。资产管理业务的成功要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投研能力、销售能力、激励机制、组织能力、风险管理。投研能力是资产管理业务竞争力的核心,良好的业绩记录是资产管理行业成功必不可少的条件。资管行业资产种类多样,不同的资产种类需要的能力不同,各类资管机构可根据自己的能力禀赋建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销售能力包括直销人才和资源、团队和网点、APP营运、代销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是否具有公募牌照对销售能力具有重要的影响。资管行业的核心是人才,市场化的激励机制是资管行业成功的关键,在资源同等的条件下,市场化的机制能“吸优汰劣”,而非市场化的机制则是“留劣去优”,竞争力高下立现。组织能力是公司成功的关键,优秀的管理团队、规范的公司治理、合理的组织架构、高标准的企业文化造就了成功的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包括合规管理,以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预警、调整,是资产管理公司履行受托责任、促进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②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竞争力分析。对信托公司来说,其优势和劣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劣势。一是投研能力弱。信托公司长期以来以融资类和通道类业务为主,多数信托公司并未设立面向股票和债券市场的投资和研究团队,少数公司对此有所涉足,但资管团队小,投研能力明显不足。二是销售能力不足。在融资类业务为主体的背景下,信托公司的销售能力主要体现为刚兑型固收类产品。信托公司向资产管理业务转型的过程中,净值型产品销售能力的短板日益明显。在代销方面,由于缺乏历史业绩、资管规模较小等原因,往往较难达到银行代销的准入门槛。三是投资人门槛高。和公募产品相比,信托资产管理只有私募牌照,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且不能超过200人,资金来源范围窄。第二,优势。一是结构化私募类资产领域经验丰富。融资类业务的实践为信托公司在结构化私募类资产投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这可以移植到高收益债而投资中,此外,和其他资管机构相比,信托公司还拥有融资抵押权人的法定资格。信托公司可在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打破刚兑、组合投资的资产管理框架下,采用基金化的方式进行高收益债资产投资,或利用此类资产进行固收类产品的收益增强。这是信托公司利用所积累专业经验建立相对优势的重要手段。二是激励机制市场化程度较高。多数信托公司相比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在激励机制更加市场化,和券商、基金公司相比也有一定的优势。如表5-3所示,总体来看,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领域和其他机构相比综合竞争力还比较薄弱。仅凭目前的竞争力,资产管理业务还很难成为信托行业的主营业务。但利用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加大投入,快速追赶,资产管理业务是最具潜力的主营业务之一。(2)财富管理。我国财富管理业务参与机构有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第三方财富机构、互联网金融公司等。从业务模式上来看,各机构主要以产品销售为主,但正在努力向资产配置转型。如2021年招商银行年报中所总结的一样:财富管理赛道上已涌现大量参赛者,谁能率先实现从“以自我为中心的产品销售”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资产配置”跃迁,谁就能占领“摩天岭”,构筑财富管理真正的“护城河”。①财富管理的核心竞争力。财富管理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五个方面:获客能力、资产获取与配置能力、服务能力、激励机制、组织能力。获客能力是财富管理能力的核心,主要体现在渠道(传统的网点、人员和新兴的线上渠道)、品牌声誉、牌照资源等方面,目前大型商业银行和平台型互联网企业有明显的优势。资产获取与配置能力,在传统的销售模式下,表现为资产获取能力,即货架是否丰富,产品是否具有竞争力,是否拥有独家销售的产品;在资产配置的模式下,还必须具有强大的资产配置能力。服务能力,是指财富管理需要提供一系列顾问服务和交付服务,前者包括财务、税收、养老、遗产规划与咨询等,后者包括产品运作、产品报告及信息沟通,信息科技的能力对提高运营效率和提升服务水平至关重要。和资产管理业务一样,激励机制和组织能力是财富管理业务的竞争力的根本保障,比如招商银行财富管理的1+N、诺亚财富的“铁三角”(关系经理、产品经理、交付专家)。组织能力不仅是提升客户服务能力的保证,也能大大提升客户经理的黏性。②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竞争力分析。对信托公司来说,其优势和劣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劣势:一是获客能力不足。与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相比,信托公司网点、人员相对较少,尽管信托公司高净值客户的人数不少,但很大一部分来自银行代销,信托公司和客户的黏性不强。2021年10月发布的《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又明确了对信托公司异地展业的限制,所有异地部门的员工总数应占信托公司员工总数的35%以内,这使得通过网点和人员配置发展财富管理业务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二是服务能力不足。长期以来,信托公司财富管理的抓手就是融资类产品的创设,在刚兑的背景下,信托产品的竞争力相对其他资管产品较强。随着刚兑的打破和融资类业务的收缩,传统的产品销售式的财富管理将面临很大制约,从产品销售向资产配置是必由之路,但不管是专业的服务能力还是资产配置能力,信托公司都处于劣势。三是组织能力较弱。信托公司对销售人员往往采用提成制的方式进行激励,中后台支持、培训赋能等不足,销售人员对公司的黏性小。第二,优势:一是激励机制。与占据庞大市场份额的商业银行相比,信托公司在机制上仍有明显优势。传统银行内部管理条线复杂,KPI考核面面俱到,导致理财经理工作繁重、专注性不强且个人发展受到压抑,越来越多的“体制内”人员选择走出来,为信托公司扩充人力资源创造了机会。二是独特的结构化私募类产品。在新业务分类办法的框架下,信托公司仍可以在财富管理账户下配置结构化私募类产品(或高收益债),这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独特优势,同时又能通过分散化配置降低风险。三是信托架构的独特优势。信托具有账户独立性和资产风险隔离的优势,并且在产品设计上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委托人自由意志和实际需要,灵活设定期限、收益分配条件和财产管理运用方式,实现委托人财富管理的各项需求,在财富管理架构的搭建中,是必不可少的工具。比如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遗产信托、婚前财产隔离信托、离婚夫妇子女教育信托等就离不开信托公司的参与。如表5-4所示,总体来看,信托公司在财富管理领域和其他机构相比综合竞争力还比较薄弱。随着融资类产品的持续压缩,在目前的竞争力条件下,财富管理业务很难成为信托行业的主营业务。但利用信托独特的制度优势,加大投入,提升人均产能效率,快速追赶,财富管理业务是颇具潜力的主营业务之一。(课题牵头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摘自:《2022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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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知识库】信托知识百问百答(308)

经常看到金融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混合类产品,这是什么意思?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资金信托产品根据投资标的进行分类,同样遵从上述产品分类规则。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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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知识库】信托知识百问百答(281)

信托受益人可以放弃他的受益权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四十六条,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部分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1)信托文件规定的人;(2)其他受益人;(3)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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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信托研究(四)

我国保险金信托发展现状及挑战国民财富增长、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财富传承和管理需求提升,共同推动了我国保险金信托的发展。自2014年首单落地以来,保险金信托已成为信托公司重要转型创新业务,并呈现参与主体不断扩展、业务模式不断演进、信托规模快速增长、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一)我国保险金信托发展迅速1.市场需求情况(1)国民财富增长催生财富管理需求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居民财富的快速累积。招商银行2021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我国个人可投资资产总规模从2008年的39万亿元迅速增长至2020年的241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6%。2020年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数量达万人,高净值人群人均持有可投资产约3209万元。预计到2021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预计接近300万人,可投资资产总规模将突破268万亿元。国内国民财富迅速积累,高净值人群不断增长,普通大众的收入水平也得到显著提高,催生了巨大的财富管理需求(见图4)。(2)风险意识提升加速保险金信托发展在居民财富的增长和高净值人群崛起的同时,财富管理市场需求结构也发生显著变化。从需求理念角度看,财富安全和保值成为投资者财富管理的首要目标,资产配置理念、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提升。招商银行2021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65%的受访投资者已在准备或已开始财富传承的相关安排。保险和信托在财富传承、财富增值、风险隔离、税务筹划、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特质,使其在中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市场具有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3)保险市场持续壮大为保险金信托发展奠定基础2016年我国已跻身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保险市场(保费)以年复合增长率接近15%的速度彰显出强大的群众基础与勃勃生机,也为保险金信托的发展带来了直接的增量市场(见图5)。特别是受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众的人身保障意识进一步得到提升,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对风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和理解,对保险金信托的认可和信任度也随之持续加深。这些需求结构的变化也为保险金信托发展夯实群众基础。2.参与机构情况(1)参与主体不断扩展2014年落地国内首单保险金信托,由此拉开了我国保险金信托的发展序幕。目前保险金信托业务已取得一定的市场认知度,拓展保险金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进一步增加。根据行业调研统计,2020年开展保险金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达15家,累计设立保险金信托7161单。参与保险金合作的保险公司超过20家,包括平安人寿、中信保诚、泰康人寿、友邦、招商信诺、中德安联等,除平安人寿外,大部分为合资或外资保险公司(见表2)。(2)信保合作协同效应初现在客户共享、服务共建趋势下,信托公司积极联合集团内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资源互补。一方面,集团内部信保公司强强联合,保险公司为信托公司持续输送优质客户,扩大客群范畴,降低获客成本;另一方面,集团内部金融科技系统具备一定的兼容性和互通性,便利信保双方合作沟通,提升保险金信托的设立效率,降低操作成本,为保险金信托业务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专栏1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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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开展资产配置业务研究(七)

信托公司资产配置业务的执行落地不同驱动模式仍需落地于具体的业务实践,本节将从投资端、产品端、销售端拆解资产配置业务布局,并从能力建设和工作流程图的角度勾勒资产配置业务的行动路径,并且提示投资环节和销售环节的风险管理。投资端、产品端、销售端展业要点投资端、产品端、销售端的建设,是资产配置业务的三大着力点。其中“产品端”往往被信托公司所忽视。过去传统融资业务链条中,获取资产并设计产品,往往由信托经理全部完成,销售端只承担完成发行任务的责任。但在资产配置等标品业务中,业务链条和职责分工被切分很细,其中产品一环是最不可或缺的。产品端的职责不仅包括客户需求摸查、产品设计、产品定位,还包括发行时机的判断、上架排期安排、产品包装设计、客户画像等。可以说,资产配置业务考验的是信托公司的链式竞争能力,而产品端,是核心的串联环节。缺失产品端,或产品端职责不清晰,会导致投资端的业绩不被市场认可,客户需求无法被投资端落地。1.投资端:基于资产配置理论的实践资产配置通常分三大工作步骤: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和再平衡策略。(1)战略资产配置。战略资产配置是指在遵循相关投资限制政策的基础上,在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状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关系,按照投资目标和风险政策,确定资金在各资产大类的投资比例。战略资产配置的工作具体包括:投资目标和风险政策的设定、资产类别的划分、各资产类别风险收益和相关性的分析、数量化模型的测算、资产配置比例的确定。战略资产配置的结果通常是一系列资产的目标配置比例和比例区间,为后续战术资产配置留有空间。(2)战术性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是在战略资产配置规定的各类资产阈值范围内,通过对未来短期内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预测,围绕战略配置目标比例,确定各类资产的最优投资比例,以期获得超过战略资产配置的投资收益。战术资产配置的工作包括在大类资产内部的结构调整,如不同投资风格之间,不同固定收益产品之间,不同管理人之间,主动投资和被动投资之间的比例配置等。相比战略资产配置5—10年的展望周期,战术资产配置的制定频率一般为一年或半年,通过对上一投资周期的运作回顾,结合短期宏观经济和市场展望,重新测算风险收益,调整配置方案。在欧美成熟市场,机构投资者通常更看重战略资产配置,很少进行战术资产调整。但在国内市场,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较少,资本市场相对不成熟,价格相对价值的偏离度较高,且受政策影响的短期波动较大,因此以择时、择券为主的战术资产配置在实操中的应用更多,更受金融机构重视。(3)再平衡。再平衡策略是当某类资产,如股票资产因为涨幅或跌幅过大,导致持仓规模超过了资产配置设定的阈值范围时,应减少或增加股票的投资来控制风险。再平衡策略的根本目标是控制风险,而不是增加收益,它通过修正各资产类别因表现差异而带来的偏差使投资组合与初始确定的资产配置目标保持一致。对于再平衡的价值,一直以来存在争议。比如当市场单边上行时,再平衡会影响收益;比如再平衡的频率太高会增加交易成本,太低又失去风险控制的意义。但国内市场的案例来看,社保基金能在2007年逃顶、2008年抄底的原因,就是再平衡。可以说,再平衡是长期资金投资纪律的体现。2.产品端:基于资产配置的资管产品设计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传统的资产产品化和标品投资业务。标品投资业务中,除了100%投资货币市场工具的现金管理类产品、100%投资于债券的纯债固收,都会涉及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合,比如当前市场上较流行的“固收+”和投资多只基金或信托的ToF、FoF、MoM等,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项下的资产配置业务范畴。(1)“固收+”产品设计。“固收+”产品以固定收益资产打底,“+”的部分配置产品比较丰富,一般配置收益高于固定收益的其他资产,风险相对于固定收益产品也较大。“+”的部分常配置的资产包括可转债,股票,金融衍生品,或者用作打新、定增或配置非标。该类产品由于大部分资产配置于风险较低、收益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因此总体风险较低,但相对于纯粹投资于债券的产品,其“+”的部分又有增厚收益的效果,当然也适度扩大了波动率。(2)ToF/FoF产品设计。ToF/FoF是由信托公司募资设立母信托产品,根据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通过投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在内的资产组合,底层资产多为公开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不设预期收益率,为投资人获取更加稳定的投资收益,属于净值型证券投资类标准化信托产品。ToF/FoF是信托公司帮助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通过多资产、多策略的产品组合降低投资风险水平。信托公司从事ToF/FoF的优势在于投资策略覆盖广泛,风险较为分散,在产品形态上涵盖公募、私募、保险资管等。目前公募基金的FoF产品主要投资于自家公司的其他公募基金产品,但信托的ToF/FoF可以投资于更多的资产管理机构的产品,且公募、私募不限,不仅可以避免单家管理机构在战略资产配置时出现底层策略库不够丰富导致的偏差风险,也可以打破受制于底层管理人资金需求的规模天花板。(3)MoM产品设计。MoM,即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是将资产委托给外部买方投顾进行资产管理的方式,是海外发展非常成熟、规模体量很大的一类资产管理产品,具有“多元管理、多元资产、多元风格”的特征,既可以实现管理人大类资产配置的能力,又能发挥不同资产管理机构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投资能力。MoM模式的核心环节是,对资本市场和投资策略充分研究,到市场上寻找最优秀的投资能力,通过组合构建及动态管理,力争持续稳定地创造超额收益。因此,资本市场研究、投资管理人研究、动态组合管理环环相扣,是MoM模式投资管理流程必不可少的三大环节。3.销售端:基于客户需求的资产配置服务方案信托公司开展资产配置业务,要坚持客户需求引导产品设计,从传统业务更注重资产端需求转向从销售端注重资金方客户需求出发。在设计产品时广泛调研目标客户的真实需求,根据客户需求的不同,自行设计或向外部采购不同风险收益特点的底层资产,以此作为资产配置的资产池。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要持续细化产品的类别,对客户进行更精细化的分层,不断丰富各类风险收益偏好特征的产品线。不同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于收益的要求,以及投资的时限都有所不同。因此当信托公司发展资产配置业务时,需要根据客户具体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以与客户的需求和特征更好地匹配。根据用户本身特征进行用户画像描述,对于更精准地提供个性化资产配置方案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用户画像中主要考察的维度可以包括用户的人口属性,如姓名、性别、年龄、电话、邮箱、家庭住址等;用户的信用属性,如职业、收入、资产、负债、学历、信用评分等;用户的消费特征,用于描述客户主要消费习惯和消费偏好,用于寻找高频和高价值客户,可以参考客户的消费记录将客户直接定性为某些消费特征人群,如差旅人群、境外游人群、旅游人群、餐饮用户、汽车用户、母婴用户、理财人群等;用户的社交信息,包括用户的各类社交媒体信息。以上的信息大多以非结构化数据形式存在,需要进一步经过文本挖掘、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等方式,将非结构化信息转化为定量信息,从而更好地采用匹配模型对不同的用户画像进行个性化资产配置方案的推荐。个性化资产配置方案的提供,可以根据用户画像以及用户在投资收益,风险特征,久期特征方面的要求,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从而能够满足用户在这些方面的要求。目前信托公司开展的资产配置服务方案主要基于账户信托、家族信托而开展。行业暂无公开统计数据,亦无历史业绩跟踪,属于业务起步探索阶段。但销售端开展的资产配置业务属于典型的跨部门协作业务,需要在信托公司内强化销售端和产品端的协同和沟通,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确保市场和客户需求可以传达到产品团队,产品团队的投资理念、投资逻辑可以经财富端准确地传递给客户。能力拆解与工作流程1.资产配置能力拆解信托公司发展资产配置业务,需要在实践中持续提升相应的能力,具体包括投研分析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数据与系统开发能力等。(1)投研分析能力。资产配置业务的风险属性和管理机制与传统融资类业务存在根本差异,需要信托公司加强投研分析能力,强化投研一体化支撑。大类资产配置自上而下的投研能力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在宏观层面,大类资产配置需要具备的核心能力是宏观分析、策略研究、政策研究等体系化宏观研究能力;在中观层面,需要进行产业分析,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和资本市场景气度,为具体配置时的行业轮动策略提供支持;在微观层面,需要对配置的底层资产进行分析,包括基金研究、债券研究、股票研究、衍生品研究等。从信托公司投研能力建设的现状来看,如此全方位、一体化的投研能力建设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充实信托公司投研部门内部力量,建立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研究、监管政策研究、资管行业研究、大类资产研究、资管产品研究体系,全面覆盖非标债权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权益市场、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提高公司的投研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与外部的先进研究机构,如券商研究所等合作,整合公司内外部研究资源,通过采购外部研究服务、定期组织外部市场专家进行报告和交流,推动投研文化、投研平台建设,提升专业和主动管理能力。(2)风险管理能力。资产配置业务的展业逻辑和底层资产都和信托公司传统的融资类业务有着本质的区别,导致其风险管理要求也和信托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一定的偏差。融资类业务的风控和业务是对立关系、攻守关系;而标品投资业务的风控和业务是协作关系,类似声呐与潜艇的关系。整体来看,信托公司加强对资产配置业务的风险管理,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类业务的全流程管理,风控人员应快速吸收和积累相关投资前沿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学习把握和判断市场风险动态的重要迭代过程;加强事后有效复盘,提高公司投研与风控的协作效能,形成良性的内循环及正反馈机制,支撑资产配置业务高质量稳健发展。二是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全流程深度参与资产配置业务,第一时间提炼梳理,拉平各部门、各同类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形成标准化、可快速复制的产品范式及管理要求,并不断迭代、优化,可为信托公司资产配置业务的长远发展夯实基础。(3)数据和系统开发能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行业从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技术在投资中的渗透也越来越深入,大数据时代也为资产配置创造新的条件和机会。在实践中,智能投顾以及全资产托管平台是资产配置与金融科技融合的前沿产物,领先金融机构已经开始探索并运用智能投顾和全资产托管平台,为财富客户构建特色化资产配置平台与生态系统。随着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可以实现有效提高资产配置的效率、提供更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方案(见图14)。2.资产配置工作流程信托公司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的工作流程(见图15),首先由公司级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年初召开投资决策会议(以下简称“投决会”),进行战略资产配置的比例和额度商定,结合金融市场走势和当年产品发行规划,决策公司整体的资产配置方案(比如股、债、现金、海外等主要市场主流资产的比例上限),并给予投资部门分级授权标准和各底层资产的相应投资额度。前台财富销售部门在对客户进行定制化资产配置时,以投决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方案比例为限,动态调整具体配置额度和销售策略。投资研究部门负责大类资产配置的研究和各底层资产的投资研究,对前台财富销售部门的个性化定制方案提供支持。风险部门对资产组合实施实时的风险监控,对投资部门和研究部门进行监控。运营部门负责具体的产品申购、赎回管理等具体运营管理工作。IT部门对用户数据进行搜集和用户画像描述,提供智能化资产配置建议,供研究部门和销售部门参考。从投资到销售的风险管理在风险管理方面,市场上很难找到现成的经验可供信托公司开展资产配置业务时参考。因信托公司在资产配置业务链条中的涉及角色复合,且有传统融资业务评审流程的深刻烙印,以及预期收益产品向净值型过渡过程中的相关配套准备的不足,都导致信托公司的标品业务风控难度较大。下文分为投资环节的风险管理和销售环节的风险管理分别讨论。1.投资环节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创造价值。对于投资组合来说,资产管理的本质是平衡收益和风险的过程。风险无法被消除,但是可以通过科学、主动的管理获取回报,使得组合承担的每一分风险都能创造相应的价值。资产配置业务作为信托公司新的业务领域,不同于私募投行信托业务更专注于非标准的单一具体的项目,资产配置业务涉及的投资范围更广,影响因素更多,风险管理的难点和涉及的协助部门更多。信托公司应重新梳理、完善和健全现有的风控体系,识别新业务风险,甚至不惜新建完全独立于传统业务的风控体系;建立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在内的统一的监测和报告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控制信息系统,提升风控效率。具体的投资风险管理措施如下:(1)各层级制度体系。完善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公平交易管理、合规管理、防火墙机制、流动性管理、应急方案等各项风险管理和合规制度,从制度层面确定全流程覆盖、独立的风险控制架构和体系,特征是构建业务部门风险管理与公司风险管理双轮并行管理和监控体系。调研中发现,公募基金的投资经理负责制不适用于信托公司在发展初期全盘借鉴,可能导致公司对业务部门风险把控缺位,但照搬传统融资业务的“评审会与投决会的双审批”也不利于业务发展,会导致流程冗长,风险把控流于形式,对实质风险点却缺乏有效抓手。因此,投决会与评审会并行,有丰富投资经验的高管领衔投决会,并根据团队实际情况分级授权,借助科技系统实现风控阈值的全流程嵌入,或许是当前信托公司比较可取的制度体系基础。(2)全流程风险监控。完善投前、投中、投后的风险控制机制和监控体系,不仅包括投资部门的投资决策及授权管控,也包括中后台对投资行为的风险监控机制。在投资组合层面,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包括收益预算监控、风险价值VaR、情景分析、组合止损预警、压力测算等。个券层面,市场风险控制包括灵活止损线、集中度限制、投资权限分级等。投资运作前,风险控制机制主要是建立完善的投资、权限管理体系和监控指标。从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到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有不同的授权,将各层级的投资决策风险设定在可控的范围之内。投研人员和风控人员持续跟踪宏观经济变化和监管政策走向、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热点和风险事件,在定期或不定期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上,对市场上存在的风险点和风险因素进行提示。研究员负责对覆盖的行业、公司或产品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研究成果形成内部证券池,各产品投资的品种必须来自内部证券池。风控人员在投资运作前,通过交易系统中的风控模块对各项指标和权限进行设定,确保风险指标的落实,避免违规和异常交易。投资经理综合分析宏观市场环境、研究员意见和投资风险等多方面因素,构建组合的资产配置计划。投资运作中,风险控制机制主要是对交易执行、合规运作等方面的持续监控。风控人员通过交易系统的指标监测和预警功能,实时控制交易环节的风险,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合同约定及内部投资决策、风控指标,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各类风控指标的相应预警阈值和禁止阈值,对超过预警阈值的投资及时预警,并使超过控制阈值的投资无法下单操作。交易人员实时检查交易情况,在市场大幅波动或发现异常交易时,及时提示投资经理和风控人员。投资运作后,风险控制主要基于投后跟踪、组合绩效和风险分析方面的量化评估。风控人员对产品组合收益波动率、跟踪误差、VAR值、行业或个券波动率、偏离度、集中度、变现天数、换手率等风险指标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并对产品业绩进行分解分析,形成风险分析和绩效评估报告,供投资经理、投决会和风险委员会参考。投决会与投资经理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对象的实时变化情况,并结合风控人员的分析结论,对产品面临的投资风险重新进行评估。若发现产品组合面临的潜在风险超出预期,将考虑调整配置计划或要求投资经理改变组合结构以降低风险。针对市场出现的极端波动行情,为降低组合投资风险,提高管理效率,采用严格通过控制投资组合权益类风险资产仓位的方法进行锁盈止损。2.销售环节风险管理我国以个人客户为主的投资者仍偏好于具有稳健收益的中低风险产品,特别是对于信托产品的“刚兑”思维仍根深蒂固,对于风险与收益平衡的认识逻辑仍呈现扭曲状态。传统的信托产品为固定收益产品,而资产配置业务打破过往信托产品“刚兑”思维,实行净值化管理,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个新的尝试,尚需认知培育的过程;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无论是内部投资运营、风险管理,还是销售面客、产品设计都面临如何在打破刚兑与维护投资者关系上找到平衡点的挑战。资产配置业务打破“刚兑”和净值化管理的机制要求信托公司重塑“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良性投资文化,需要更加注重投资适当性原则,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健全完善客户分类、产品风险等级划分、客户风险承受力评估“三位一体”的行为风险防控体系,科学审慎甄别“一般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提高产品评级的敏感性和科学性,增强客户评估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二是在产品端、投资端、销售端发力。产品端,关注是否影响投资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是否适应投资者需求;销售端,关注产品的匹配性、净值的准确性、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及销售行为的可回溯;投资端,关注底层资产穿透管理和信息披露及时性、充足性。三是提升财富经理的专业素质,强化销售合规文化建设,将“以产品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转为“以客户为中心”,建立科学的销售人员绩效考评机制。资产配置业务不同于传统项目制信托业务,对于营销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更高,不仅需要熟悉具体的产品属性,还需要了解当前的宏观市场、政策情况、资产走势及对未来的市场趋势研判等。四是加强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提升投资者基本投资理财知识水平,定期不定期地给投资者举办市场分析及理财知识宣讲会,强化投资者对于风险的认知。五是提升系统自动化风险控制,包括风险不匹配刚性控制、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风险测评、双录、产品风险匹配推进等)。(课题牵头单位: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摘自:《2021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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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开展资产配置业务研究(六)

信托公司的目标定位分析资产配置业务对于信托公司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不同信托公司应基于自身能力、资源禀赋找到合适的定位,通过强化核心能力建设树立竞争力,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从资产配置业务价值链分析可以看出,信托公司资产配置业务可定位于受托服务、资管机构和财富渠道三重角色。信托公司早期的标品信托主要以受托服务为主,承担交易、清算等功能。在2018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后,大量理财资金从信托公司回流至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规模快速下降。不过,随着业务转型和高净值人群数量、资产规模的不断提高,受托服务仍具备较大的规模扩展空间。更主要的是,信托公司可将受托服务、家族信托、资产管理、资产配置等要素完美融合,提升转型创新能力,发掘更适合信托公司发展的特色资产配置业务路线。若定位于资管机构,信托公司需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为基础,以管理费和超额业绩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以稳步扩大资金渠道为发展重心,构建核心竞争力;并在发展中对标优秀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放下过去的业务思路惯性,开启以资产配置为起点、以投资决策流程为依托的运营管理架构。而资管机构的费率既有行业通行的定价区间,也因业绩表现、品牌影响力而有所差异。就固定管理费来看,资产配置类资管产品最低0.5%/年,最高可达1%/年甚至1.2%/年;超额业绩报酬部分更加个性化,公募FoF不存在超额报酬费用科目,而私募FoF往往在客户费后收益达到业绩基准后,与客户分享10%—20%的超额收益。若定位于财富渠道,信托公司需以扩大客群覆盖,提升销售规模为短期目标,并且一手丰富产品货架,一手提升客户黏性,真正以客户为中心,作好长期发展规划。一旦形成千亿AUM体量,就将成为稳定的现金流业务,受政策变化和市场周期波动的影响极小。目前来看,家族信托的受托服务向财富渠道、全权委托等有资产配置职能的业务延展是最顺理成章的逻辑,只是开拓属于自己的高净值家族客户,是很多信托公司当前的发展瓶颈。若定位于受托服务,可以开展证券服务业务的受托,也可以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受托,但单纯的受托服务属于人力密集型业务,费率定价0.1%/年左右(无资产配置权的家族信托等),甚至在激烈竞争中有价格进一步走低的迹象。而服务半径与人力与科技投入高度正相关,并且随着业务快速迭代,前期投入的科技系统随时有重建的压力。从价值链跃迁的角度分析,运营服务最容易切入,但规模增长相对线性,以目前的市场发展阶段和金融科技水平来看,尚不具备指数级增长的基础。因此信托公司开展资产配置业务应向财富或资管两个方向努力突围,积累指数级增长的可能性(见图12)。由图12可知,与非标融资业务的利差模式不同,资产配置领域的三类业务均是费率模式,规模与费率是收入的两大决定系数。而就资管和财富这两类业务定位来看,往往是先做大规模,再有费率议价能力。因此本文试图从发展初期和发展成熟期两个阶段分别描绘两类业务定位的发展目标如下(见表5):虽然费率上无法与传统非标融资业务动辄2%—3%的收入比拟,但好在以资产配置为内核的财富、资管业务均无规模天花板,受到监管叫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且是风险过手型业务,不存在刚兑责任;是可以长期发展、实现规模效应的业务。信托公司开展资产配置业务的战略路径具体而言,信托公司可依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及能力差异,从服务、人才、资产、资金、产品五个驱动力入手探索资产配置业务的战略路径。服务驱动:走向微笑曲线两端服务驱动是指信托公司以证券服务信托的优势为基础,拓展主动管理的资产配置业务。证券服务信托是信托公司依托在账户、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方面的制度优势,为委托人、投资管理人提供证券投资相关的账户开立、交易、估值清算、信息披露、风险监控等服务(见图13)。外贸信托较早开展证券服务业务,经过多年的持续耕耘,逐步建立起了可为私募证券基金客户提供受托、募资、交易、估值清算、绩效分析等在内的证券综合服务,并以此为基础拓展资产配置业务。早在2013年,外贸信托就开始基于多年服务类证券信托业务的数据和经验积累,以搭建基金绩效分析评价体系为基础,探索布局主动管理FoF业务。在2015年和2016年公司先后发行了三只以单一策略为主的FoF产品,包括量化中性策略FoF、债券策略FoF、权益策略FoF,之后公司逐步丰富FoF产品线,先后推出包括固定收益、量化中性、固收+、权益、宏观配置在内的策略类型完备、风险收益特征明确的产品线。同时公司也逐步扩充专业投研团队建设,建立起了科学的资产配置框架与基金绩效分析评价体系,搭建了集投资研究、运营管理、风险监控、绩效分析等为一体的FoF投研管理平台。依托与5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合作基础,外贸信托搭建了自主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并在全市场范围内筛选优秀资产管理人进行深度合作,实现了对资产、策略、投顾的多维度覆盖。公司确立严格的投委会制度和投顾准入流程,构建策略丰富的三级投顾池,核心投顾50余家,入池投顾百余家。同时,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公司也形成了历经市场考验的资产配置框架体系,实现了对资产、策略、投顾多维度轮动的研判体系,通过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投顾优选,以及基于市场环境的动态组合管理,实现了在严控回撤的基础上追求稳健收益。得益于前期能力和经验的积累,外贸信托在2019年推出的宏观策略配置产品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赢得了代销渠道及公司直销客户的认可,规模快速增长。2020年,外贸信托主动管理FoF产品规模净增超过35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规模净增超百亿元,截至9月末的主动管理规模突破170亿元。拉长历史周期来看,外贸信托的经验可以总结为:①长期投入、多番尝试。外贸信托的证券服务业务起步于2007年,但基于服务业务沉淀的资源能力正式发行第一只FoF产品是在2015年。从2015年2月成立的首只主动管理的量化中性策略产品“乾元FoF”,到2019年成立宏观配置策略产品“慧选FoF”。这4年时间里,外贸信托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尝试了不同策略的多只单一策略产品,通过实盘投资验证了只有通过母基金对于资产的轮动和配置,才有可能为投资人带来穿越熊牛的稳健收益,并基于这个理念逐步搭建起自主创建的资产配置体系。同时在2019年向代销渠道推出了外贸信托首只宏观资产配置策略产品——慧选FoF,经受住了市场的检验,赢得了客户的信任。这过程中的尝试、努力与坚守,以及由此沉淀下的经验和投研体系成为公司的宝贵财富。2021年,5年播种走到收获期,依托于产品稳健的实盘业绩,不断深化的投研体系建设,和对优秀策略和管理人的挖掘,不同策略的FoF在直销渠道、代销渠道逐步获得认可,全策略的产品布局优势逐步显现。②培育业绩、取信渠道。与非标业务不同,投资业务一定是历史业绩说话。外贸信托证券事业部投资部持续致力于投研能力的打造,寻求在人员数量相对有限情况下的投资效益最大化。比如在组织架构方面,也曾尝试过类比公募基金,对研究员进行条线专业分工,后改为投研一体化,投资经理兼任研究员,并带领、培养年轻研究员。这样的调整可以让研究员深入一线开展私募尽调,并根据业绩归因反馈快速学习掌握各类策略的特性;也有助于投资经理的梯队培养,内部投资文化的养成和沉淀。因为持续专注业绩打磨,以及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以来与银行私行、券商经纪等的良好合作关系,外贸信托的主动管理产品经过向代销渠道多次路演,并被层层审批准入后,推向市场。可以说,慧选FoF及之后的若干只渠道代销的产品,是外贸信托基于资金方对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要求而设计的产品,是结合客户需求和市场机会深度打磨的结果。人才驱动:引入团队挑战机制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如果没有证券服务信托的先发优势做基础,最直接的途径就是依托人才驱动业务发展。人才驱动是指通过从市场化引入专业投研人才,组建资产配置专业团队,把握市场机会推出满足客户资产配置需求的产品,依托专业能力建立良好业绩口碑,持续做大资产配置业务规模。由于长期以非标业务作为主业,信托公司普遍缺乏证券投研人才,在证券投资业务上多以投资通道、服务以及结构化配资业务为主。近些年,信托公司为了降低对非标业务的依赖,纷纷向开展标品业务转型,这其中民生信托是引入专业团队成功打造专业证券投资管理能力的典范。民生信托从2014年开始组建资本市场总部,主要开展包括证券二级市场自主投资管理类业务、定向增发业务、债券自主投资管理业务在内的证券投资管理业务。公司在证券主动管理业务上的业绩取得主要得益于人才驱动。公司资本市场总部大力引入来自公私募基金、证券公司等机构的专业投资管理人才,打造了涵盖权益投资、量化投资、固定收益、研究、产品规划及市场发展、交易等在内的多个专业团队,同时总部也在风险、合规、运营、信托财务等方面配备了专业的中后台支撑。依托专业投研团队的支持,民生信托逐步建立起了包括固定收益产品、量化对冲产品、期权及其结构化产品和权益投资产品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产品线。其中,自主管理的二级市场投资业务是资本市场总部的业务重心,其核心策略是基于基本面研究的价值投资,追求绝对收益的投资导向。公司主动管理的二级市场权益投资规模最高峰达到300亿元,累计贡献的收入超20亿元。除了民生信托,光大信托也是依靠从券商、基金等机构直接引入债券、权益投资领域的专业投研团队,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将以固定收益为主的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规模做大至1000亿元。民生信托在二级市场主动管理业务上的成功突围为信托公司发展资产配置业务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考虑到开展资产配置业务的投入产出比并参考证券私募机构的规模效益水平,10人左右的投研团队可以支持100亿元左右的管理规模。在产品做出业绩口碑以及渠道支持的前提下,可根据规模增长进行投研团队的扩张,管理规模达到200亿—300亿元、管理费收入2亿—3亿元是可期的。人才驱动策略的关键点在于引入团队与公司传统文化的融合。一方面,公司是否已建立或正在建立专业化分工的组织架构以及与投资业务特点相匹配的考核激励机制。资产配置业务的突围不仅需要真金白银的本金投入,还需要时间来形成业绩曲线,而且不是每个产品都能实现预期回报,此间还可能出现净值回撤,此时公司的态度对于后续团队的发展至关重要。另一方面,空降团队是否仍然沿用现有非标业务流程及风控制度,空降团队是否采用高绩效、高激励的提成机制,对于公司现有风控制度都将形成当期及远期的挑战。以上问题,可能仍然没有普适通用的解决方案,仍然需要信托公司在实践中结合自身公司特点摸索尝试。资产驱动:获取优质稀缺资产资产驱动主要依赖于优质资产的获取能力。作为拥有“投行+资管”综合服务优势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的资产配置不局限于传统金融市场上的股票及债券资产,还可以依托自身对于优质非标债权及股权资产的获取,通过创设资产,进行跨市场的资产配置。当前市场流行的“固收+”产品就可充分发挥信托公司非标资产获取优势。从严谨的产品分类角度来看,“固收+”很难成为一类产品,因为固收的部分、“+”的部分都可以有很多样的资产组织形式。对于信托公司来说,依托自身对债券投资的主动管理能力、大类配置能力及高收益非标资产的获取能力,可以规避掉对底层子基金的筛选和组合管理(FoF业务)能力短板,而开展资产配置业务。而且已经有银行理财将这类业务规模做到千亿元以上,可以说是既能承接传统融资业务优势,又能衔接标品转型方向,并做大规模的上佳契合点。以招银理财推出的自主管理的睿远平衡系列为例,该产品为一款偏债混合类理财产品,典型的银行特色的“固收+”,底层资产由标债+非标债权+权益三部分组成。该产品以获取绝对收益为目标,以多元化固收打底、权益投资增厚产品收益,适合中等风险偏好的客户。其中固定收益投资占比不低于60%,权益投资的配置比例为20%—40%。固收投资包括债券和非标债权,优质非标债权在整个组合中的占比为0—49%,该部分资产作为核心底仓有利于提升资产组合的绝对收益水平;权益投资可投主动管理的MoM、高股息组合、新股、指数增强等策略。该产品设置3年封闭期,根据招行的数据显示,目前睿远平衡系列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平均在6%—8%之间,实现了业绩比较基准上限的水平。当前信托公司通常的操作模式是,在以债券打底的基础上,通过配置非标以及非标转标的ABS/ABN、私募债以及证券信托的优先级份额等优质稀缺的高收益资产来增厚投资组合的收益,同时在“+”的部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通过引入权益、量化中性、CTA等策略领域的优秀管理人来创造超额收益。特别是对于传统非标融资业务优势突出的信托公司来说,获取地产、城投等优质交易对手的融资需求,转化为合规的信托贷款、私募债、ABS/ABN等金融产品,并装入“固收+”资产组合,是2020—2021年最容易上手的资产配置路径。信托公司相比公募基金、证券公司的优势在于对特定交易对手的信息深度和把控力度更强;劣势在于有把控力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地产、城投行业,难以形成产业覆盖全面、信用风险充分分散的资产配置组合。而当地产城投等旧经济的代表持续受到监管管控时,投资难度就会明显加大。在此方面,有多年现金管理、标债固收主动管理经验的信托公司就会凸显优势,在信用风险资产上的配置分散度会更高,应对监管不确定性的能力也会更强。另外也有信托公司发挥自身禀赋优势、经验优势、股东优势等开拓优质特色股权资产,也是从资产驱动资产配置业务的突围路径。资金驱动:财富销售引领投资资金驱动模式是指信托公司通过精准的客群定位及差异化营销,吸引并挖掘客户的资产配置需求,通过全权委托、家族信托等业务形态,获得客户资金的资产配置权限。资金驱动模式适合财富销售端有强大客户基础的信托公司,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就是典型的资金驱动资产配置模式,与上文提到的资产驱动模式的代表——招银理财,分别来自资产配置价值链的最两端。信托行业依托财富部门,借助资金驱动发展资产配置业务也有诸多尝试,比如中航信托、五矿信托等财富管理业务领先的信托公司。①配置+账户。中航信托2021年上半年财富管理板块资产配置规模近千亿元,账户信托管理规模超150亿元。中航信托财富中心以全面构建含资产配置能力、投资研究能力、数字科技能力、客户连接能力、业务协同能力“五位一体”的专业服务能力体系为战略导向,通过打造开放式产品平台,持续提升配置服务和账户服务。其鲲系列账户信托2021年以来陆续推出全权委托下的“稳健型账户”(投资融资类产品)、“平衡型账户”(投资优先股类产品)和“配置型账户”(优先股、私募证券、长期股权适当比例组合配置)。以最新推出的“配置型账户”为例,面向1000万元起的高净值客户,用账户服务费替代管理费和超额业绩报酬,以长期稳健收益为目标,为客户提供两种投资组合选择:方案一通过组合账户70%投资优先股、融资类等产品+30%投资私募证券、长期股权产品;方案二通过ToF专户100%投资于中航严选出的私募证券产品。中航信托的财富中心全市场采购资产,ToF专户通过账户信托实现全权委托下的私募证券资产配置,以组合投资理念创新实践受托服务,开创“账户信托+中航严选”的私募证券配置新模式。②销售+组织。五矿信托财富中心近年来发展迅猛,其致力于打造开放式产品货架,全市场产品采购、以专业的资产配置能力和投顾服务吸引客户,截至2021年7月末已累计实现62亿元全权委托配置规模。五矿信托全市场采购净值型产品,特别是明星私募产品,为资产配置服务的开展打下基础。并适时推出智能资产配置系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为了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五矿信托财富中心内部提出“钢缆模式”,强化内部协同,像钢丝拧成钢缆一样,相互协作达到1+1>2的效果。尽管发展成为客户信赖的财富管理机构是信托行业共识的发展方向,但当前在财富管理领域有足够客户信任基础的信托公司仍然不多,面对净值型产品(标品信托),更多的是财富顾问不会卖、客户看了不敢买。更不要说基于资产配置的全权委托服务。因此,资金驱动的基础在于资金端客户和信托公司之间的信任程度,其培育时间可能比资产配置业务本身还要长。产品驱动:产品设计投研能力产品驱动是指以出色的产品引领资产配置业务的发展,主要指信托公司以资产管理机构的身份开展资产配置业务的情况。产品驱动、业绩说话似乎是公募基金、证券公司的营销卖点,多数信托公司对于自己主动管理的产品业绩没有信心。但投资是一门实践科学,经验在实操中积累。正如前文所说,在资产配置方面,公募基金和证券公司并没有比信托公司更丰富的经验。而业绩的衡量标准包括收益率、夏普比率、波动率等多项指标,通俗来说分别代表产品牛市时涨多高、熊市时跌多狠、震荡时稳不稳。虽然在直接投资权益资产领域相对缺乏经验导致把握牛市上涨机会的能力不足,但信托公司完全有可能在夏普比率、波动率的竞争中胜出。课题组调研了解到,目前信托公司通过产品赢得客户认可,通常有产品设计取胜、投研能力打造优秀业绩两种路径。产品设计方面,比如中航信托2013年开始起步的天玑系列类货币基金产品,期限形态丰富,通过T+1、T+7、T+30等丰富的产品结构,为客户带来类似货币基金的产品体验的同时,实现了类比纯债固收的产品收益。而其纯债固收“天玑汇财”系列的产品期限覆盖1个月到12个月,成为机构客户和高净值可青睐的短期理财工具。上述两大类产品截至2020年年末的合计规模约1200亿元,已经成为中航信托稳定的规模和收入支撑。“投研能力—优秀业绩—客户认可—规模增加—收入增加—团队激励到位—团队人员稳定—持续提升投研能力”的正循环是每家开展资产配置业务的信托公司的共同目标。但调研了解到,产品驱动模式下的资产配置业务,核心关键点除了投研能力,还有一点容易被大家所忽视——营销局面是否打开。对于信托公司开展标品投资业务,一线从业人员的共识是,自营扶上马、直销送一程、代销走天下。解释来看,即投资团队通过自营资金来孵化,产品业绩通过直销过程中的公开业绩曲线来验证,但直销能力不应该成为资管产品的规模天花板,还需要通过打开广泛的代销渠道来做大规模,形成可观的业务收入。信托公司业务团队梦寐以求的正循环往往卡在第二、第三阶段上。可见客户的认可对产品驱动模式的发展尤为重要。以上海信托2010年开始起步的红宝石系列产品为例,设立之初曾经尝试过各类型各策略的资产配置组合投资产品,但当时的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只偏爱固收类产品,无奈之下红宝石只能不断从权益市场退让出来,逐渐与现金丰利产品线越来越趋近。但随着市场与客户的变化,近两年“固收+”产品需求渐起,红宝石凭借固收债券投资领域的丰富经验,优选利率/可转/权益作为进攻品种增厚收益,快速蝶变,抢占“固收+”产品线,红宝石安心稳健系列规模已达400亿元。结合客户需求适时调整发展策略,或许是资产配置业务发展的核心逻辑。走到2021年的下半年,固收+、FoF等热门产品领域的竞争都日渐激烈,来自券商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的竞争者已经出现明显的分化,一面是头部明星基金经理动辄募集百亿元规模,另一面是中小型公司发行失败,如何在激烈的资管同业竞争中,既做出投资者认可喜爱的产品,又让更多的投资者知道看到,是当前阶段产品驱动模式的新挑战。(课题牵头单位: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摘自:《2021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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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开展资产配置业务研究(五)

信托公司资产配置业务的市场机遇、目标与定位中国拥有全球范围少有的仍能保持两位数增长的财富管理市场,而通过资产配置服务满足客户投资理财之上的投资顾问需求是提升客户黏性,凸显机构价值的重要方向。面对客户快速增长的资产配置服务需求,面对来自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的白热化竞争,信托公司当务之急是结合自身禀赋找准定位,明确资产配置业务的目标与发展规划。客户需求和市场空间研判麦肯锡《中国金融业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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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业协会扎实推进清廉文化建设“五个一”活动

中国信托业协会坚决将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和促进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加强内部清廉文化建设的同时,协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扎实推进清廉文化建设“五个一”活动,在打造同向发力、开放互动的行业共建模式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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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知识库】信托知识百问百答(146)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答:设立信托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保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股东管理、股东的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应按规定纳入信托公司章程;(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包括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3)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合格的信托从业人员;(5)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机制;(6)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7)建立了与业务经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系统,具备保障业务持续运营的技术与措施;(8)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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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饱满精神状态开创监管工作新局面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银保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的督促指导下,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直接指挥下,扎实开展中央巡视整改,全力推动国民经济恢复向好,系统党的建设和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但发展仍具有诸多战略性有利条件,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银保监会系统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做好银行保险监管工作。下半年,全系统要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引导银行业保险业积极作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力争实现最好结果。要按照银保监会系统2022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部署,持续推进巡视整改,着力增强监管工作的前瞻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要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银保监会系统党员干部要牢牢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牢记银保监会首先是政治机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在银行业保险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持续加强系统党的建设,以党建高质量发展引领银行保险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强化严的氛围。今年以来,银保监会系统抓紧抓实中央巡视集中整改,将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与改进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紧密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践行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巡视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行动,统领巡视整改,坚决防止“过关”心态,把问题改到底、改到位。要结合巡视整改,持续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纪律上全面强化严的氛围。系统上下要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长效化巡视整改。要深刻认识金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严查违纪违法行为,更好推进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努力实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全力落实服务实体经济政策,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银保监会系统要强化监管引领,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要把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发挥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全力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引导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稳企纾困,主动做好餐饮、住宿、文旅、运输等行业企业接续融资安排。要强化小微金融服务,尤其要稳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加大信用贷和首贷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创新专属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持续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要聚焦支持新市民安居乐业,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新市民的合理金融需求。要加大对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更好满足外贸企业融资和汇率避险需求。要更好发挥保险业在民生保障和重大灾害救助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加快补齐监管工作短板,提升监管治理能力。要不断深化对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认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探索符合国情的金融监管标准和行业发展模式。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影响和制约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补齐监管工作短板,完善监管规则体系,不断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和金融治理现代化水平。要持续强化公司治理监管,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加强股东资质穿透审核和股东行为监管约束。要督促地方金融机构深耕本地,强化社区和县域金融服务。要稳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化险工作。要着力优化监管协同机制,加快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行则将至,做则必成。做好下半年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银保监会系统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践行“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敢为善为,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金融监管铁军,以更饱满精神状态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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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陕国投开展“劳动创造美好·职面未来自己”暑期夏令营金融知识宣教活动

2022年7月22日上午,公司面向陕旅东方嘉禾劳动教育基地少儿夏令营的近百余名小朋友们开展了“劳动创造美好·职面未来自己”主题的暑期夏令营金融知识宣教活动。通过深入浅出的金融宣教情景剧及发放金融知识小手册等形式,帮助少年儿童群体学习了解金融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情景剧以八幕小故事作为切入点,以具体案例的形式,向小朋友们演绎了“货币起源”、“金融体系”、“诈骗防范”等内容,通过学习了解货币的作用、常见诈骗手段以及基础金融知识,有利于促进少年儿童群体树立良好金融意识,提升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次金融知识宣教活动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小朋友们秩序井然。金融宣教情景剧演出以及金融知识宣讲等互动环节得到在场人员一致好评。肩负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陕国投将积极构建长效宣传机制,加大力度,创新形式,持续推进重点人群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贡献力量。来源:陕国投信托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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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发展理念 推动行业转型与健康发展——2022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以线上方式召开

为凝聚共识,汇聚合力,2022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于2022年5月18日以在线形式召开。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行业转型与健康发展”。会议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航信托董事长姚江涛主持,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肖远企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国强等嘉宾到会致辞。这次年会,是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下召开的。会议认为,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实现平稳开局,但近期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下行压力加大。信托业要进一步学习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银保监会工作部署,积极谋转型图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肖远企指出,信托业未来能否实现长期健康发展,取决于信托业能否在金融体系中发挥难以替代乃至不可替代的功能,取决于信托公司能否凭借自身专业能力和信誉取信于委托人。只有委托人对信托行业有信心,对信托公司有信任,才会把财产托付给信托公司管理。他认为,未来信托业要实现成功转型、找准角色定位,必须靠信托全行业积极主动、共同努力。肖远企认为,为推动信托业顺利转型发展,当前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行科学的信托业务分类。将信托业务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细分。通过科学分类厘清不同信托业务的边界,并使不同信托业务的表述更加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方便全社会特别是信托委托人理解。二是研究推行信托公司分类监管。初步考虑根据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资源禀赋、受托管理及风险抵御能力等的不同,对信托公司在业务范围、展业地域等方面进行差别化监管,鼓励信托公司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隆国强同志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我国经济形势与政策展望:一是我国经济运行的外部环境,二是我国宏观经济的近期变化,三是稳宏观经济大盘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四是对下一步经济政策的展望。他客观分析了现状和问题,专业地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增加了信托业“防住疫情、稳住经济、安全发展”的信心,对信托行业的下一步转型发展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此外,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丽平,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以及部分信托公司代表参加了圆桌论坛。圆桌论坛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常务)漆艰明主持,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专题发言和深入研讨。会议一致认为,当前信托市场需求旺盛,未来信托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信托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银保监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守稳风险底线,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坚持修改完善制度机制,努力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本次年会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主办,银保监会有关部门、各有关银保监局、信托保障基金、信托登记公司、70家协会会员单位,以及协会专家理事、智库单位等共300多位代表参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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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近日,银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指出,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要充分认识到,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实现平稳开局,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绩来之不易。要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在银行业保险业落实到位。会议强调,要把做好中央巡视整改融入当前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用实际行动践行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要抓紧落实已确定的各项金融政策,科学运用信贷、债券、股权、保险等各类金融资源,增加和改善金融供给。鼓励拨备水平较高的大型银行及其他优质上市银行有序降低拨备覆盖率,释放更多信贷资源。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支持“新市民”在城镇创业就业、购房安居、教育培训、医疗养老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支持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做好“十四五”规划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融资保障,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引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政策,加强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支持,提升融资便利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全力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扎实做好金融支持能源资源保供稳价,助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正常运转。会议指出,要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首套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服务。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有针对性地解决好“长钱短配”问题,同时进一步压缩非标资产比例。建立健全保险资金长周期考核机制,丰富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的渠道,鼓励保险资管公司加大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发行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要完成大型平台企业专项整改工作,红灯、绿灯都要设置好,实施常态化监管,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要抓紧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和机制安排,进一步充实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发挥保险保障基金和信托业保障基金在风险处置中的积极作用,筑牢织密金融安全网。会议要求,要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提高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坚定不移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加快推进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建设强大而有韧性的国民经济循环体系。推进科技信贷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作用,增强银行保险机构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企业服务能力。改善进出口贸易金融服务,巩固提升信用保险增信保障作用,扩大承保覆盖面和规模,支持外贸平稳发展。持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措施落地,积极引入资质优良、具备专业特色的外资金融机构。要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金融监管铁军。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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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重磅!平安信托发布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

4月29日,平安信托发布《平安信托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是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后的信托业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也是《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信托机构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的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从服务国计民生、坚守专业品质、促进稳健经营、强化队伍建设、厚植环境保护、增进民生福祉等六大方面,全面展示了近年来平安信托在可持续发展实践过程中的突出成果。长按二维码,速读报告👇👇👇平安信托表示,“双碳”目标下,构建并完善、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管理,以金融手段应对气候挑战,以绿色推动经济转型,是金融机构努力践行的使命与担当,此次公司首次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旨在进一步回归信托本源,弘扬受托文化,推动信托行业行稳致远。01创新标杆产品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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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专注低碳技术创新和商业化油气行业气候倡议组织昆仑股权投资基金在琼启动

专注低碳技术创新和商业化油气行业气候倡议组织昆仑股权投资基金在琼启动4月22日,油气行业气候倡议组织昆仑股权投资基金(简称“OGCI昆仑气候投资基金”)启动仪式暨气候投资ESG论坛在海南省琼海市举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侯启军,总经理助理李越强,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冯飞,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周红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衣学东,以及海南省政府、三亚市政府、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炼化与生产分公司、销售分公司、在琼企业主要领导出席启动仪式。中国石油是OGCI昆仑气候投资基金的发起者之一和最大的出资方。作为油气行业气候倡议组织(Oil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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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报告】业务篇之慈善信托(三)

随着慈善信托规模与影响力的提升,其灵活性、独立性、规范性及保值增值性逐步凸显,但也存在公众认知程度低、社会资源动员能力有限、政府财税支持体系缺失、自身动力不足等一系列制约慈善信托发展的因素。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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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北京信托成功举办“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托”研讨会

4月20日,北京信托主办“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托”研讨会,聚焦特殊家庭老人群体养老痛点需求,旨在发挥信托制度优势,通过对受托服务模式的创新研究、实务中掣肘难点的研讨论证,为失独、无子女等特殊家庭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信托。北京市民政局、市银保监局、审计署、中国信托业协会、北京康养集团、北京精诚公证处等领导专家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由北京信托总经理何晓峰主持。会上,北京信托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托研究团队就调研情况与服务路径设计进行了全面汇报。与会专家针对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托实践中的掣肘与难点开展了深入的交流研讨。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蔡概还表示,特殊需要养老服务信托是信托行业践行社会责任、服务民生的有益尝试。当前信托制度在养老金融服务中的运用还待进一步提升,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托的研究开展恰逢其时,希望北京信托抓紧推进业务实践,为老人提供好更加完善的养老受托服务。北京银保监局信托监管处副处长王伟指出,特殊需要养老服务信托符合信托行业转型发展要求。信托制度与养老服务的结合可在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的同时,有效弥补个性化养老服务缺口。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托涉及参与方较多,法律关系复杂,配套制度还需逐步探索、完善。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李红兵表示,当前北京市独生子女死亡、独生子女重残等特殊家庭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大,而个性化、定制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在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托推动中,应对应不同特殊家庭老人,做好应对不同养老服务诉求的差异化设计。也希望未来能通过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托业务的持续实践与创新,不断提升特殊家庭老人服务标准、质量,推动特殊家庭养老服务的各参与方向规范化、标准化、高质量化的方向深入迈进。北京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周瑞明对与会专家给予的业务建议与服务思路表示感谢,并指出,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托的推动重大意义在于服务民生。希望抓住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托服务研究契机,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实践模式,突破特殊家庭老人服务中的系统性和全局性难题。未来,北京信托将持续深化服务方案实施细则,做好特殊家庭老人财产的受托管理服务。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同力协作,为特殊家庭老人群里长期、长远的利益做好金融服务。来源:北京信托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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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平安信托龙健:科技支撑引领推动家族信托业务转型发展

作为信托的本源业务,家族信托是监管鼓励和行业转型的重要方向,具有积极正向的社会意义。在科技系统建设方面,信托公司应在强化信息安全、线上化运营、一体化管理、智能化投资管理和便捷化全生命周期服务等方面发挥科技在营销管理、投资管理和存续服务方面的支撑和引领能力,推动家族信托业务转型发展。来源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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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重庆信托发行首单传承服务信托

A公司一位股东意外去世,而其合法继承人又无法取得联系,该如何确保已故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权益?A在重庆信托的建议下,A公司将该已故自然人股东所持股权应分配的款项作为信托资产,委托给重庆信托设立信托。近日A公司委托重庆信托设立“重庆信托•臻传系列服务信托”(以下简称臻传系列信托),并指定已故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为受益人。该信托产品,成为重庆信托首例、也是国内罕见的传承服务信托产品。臻传系列信托为典型的服务信托,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而设立、按照委托人需求量身定制,以资产的传承为目的,能有效实现财产独立和风险隔离,保障已故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权益。如果在未来,上述合法继承人前来办理受益人登记,重庆信托可以按照他的指令,提前终止信托或者继续进行投资运作。近年来,随着私人财富高速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家族信托、养老信托等服务信托,受到公众极大关注。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表示,“资产服务信托空间巨大,前景广阔,信托业可以发挥其主导作用”。在2022年4月下发的《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资产服务信托被明确为三大信托业务之一。“作为头部信托公司,重庆信托积极响应监管号召,充分利用信托制度优势,不断致力于业务创新。”重庆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臻传系列信托的发行,也是重庆信托回归信托本源的一次有力探索和尝试。来源:重庆信托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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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姚江涛指导中航信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4月6日,中航产融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姚江涛通过视频方式指导中航信托党委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中航产融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陪同。会上,中航信托党委书记、总经理周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等内容进行领学,党委会集体研究了贯彻落实举措。姚江涛指出:落实与运用“第一议题”制度,首先要明确“为什么学”。1一是能够帮助领导干部全面掌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最新精神。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将有关精神及时学习,并传达到基层。2二是能够帮助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3三是能够帮助领导干部提高政治“三力”。尤其是通过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不断提升政治执行力,指导工作实践。落实与运用“第一议题”制度,核心要解决“学什么”。公司党委必须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金融经济工作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对航空工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在学习领会中准确把握企业的正确发展方向,自觉承担起央企的政治责任。落实与运用“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在于“怎么学”。1一要推动“第一议题”的制度化。各党组织书记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学先一步、学深一层,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贯彻,研究具体落实措施。2二要实现“第一议题”的规范化。形成学习研究、督办立项、建立台账、推进落实、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整改提升的工作闭环,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落实与运用“第一议题”制度,关键在于“怎么干”。1一要确保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措施,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二要加强有效监督和检查考核。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将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来源:中航信托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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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信者仁心,北京信托联合永定镇政府举行慈善信托捐赠签约仪式

信者仁心北京信托慈善行动花开永定北京信托联合永定镇政府举行慈善信托捐赠签约仪式信者仁心暖三月,扶危济困颂党恩;北京信托慈善行动花开永定。3月30日上午,北京信托与门头沟区永定镇政府共同举行慈善信托捐赠签约仪式。永定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安孔雨,党委委员、副镇长邓采文,副镇长葛松涛,北京信托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黄晓炜,总经理助理张昕等出席仪式。发挥慈善信托功能为助力永定镇政府巩固扶贫攻坚成果,公司通过发挥慈善信托功能,运用慈善资金向永定镇困难群众提供精准帮扶,充分体现了公司用实际行动践行党中央“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号召。仪式上,黄晓炜同志代表公司向受赠对象代表颁发慰问金。(黄晓炜向受赠代表发慰问金)永定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安孔雨对北京信托向永定镇弱势群体捐赠资金支持帮扶事业发展表达感谢,并表示希望双方持续开展紧密合作,在永定镇经济发展和区域布局中打开思路,多角度发挥信托优势和作用。(永定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安孔雨)公司自2016年起便积极开展慈善信托业务,致力于以公益慈善性质资金支持共同富裕、历史文物保护等重要领域,发扬市属国企优良传统、弘扬“尽信守托”信托文化,未来,北京信托将进一步在慈善公益事业、助力共同富裕中发挥信托价值、践行社会责任,探寻慈善信托发展新格局。来源:北京信托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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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中海信托守“沪”上海,奋战疫情“倒春寒”彰显央企担当

三月以来,上海出现疫情“倒春寒”,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全力以更快的速度、更硬的举措、更实的作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大仗硬仗。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央企在沪金融单位,全体员工通过党员先锋引领、发挥业务优势,成为中海信托守“沪”人,以央企的情怀与担当投身到疫情防控第一线。我是党员我先上!金融尖兵化身“最美大白”此次疫情发生以来,中海信托全体员工,特别是党员员工都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当中。公司全体党员员工积极响应号召,亮身份、见行动,100%完成线上社区报到,不少员工还报名成为社区志愿者,为全民抗击疫情贡献力量。疫情期间,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温冬芬专门致电表达集团公司对中海信托全体员工的关心,嘱咐大家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运营保障。中海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汤全荣也时刻鼓励大家一手抓防疫,一手保运行,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朱闻达除了忙于协调疫情期间公司运营,落实公司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外,还带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负责抗原检测工具发放等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运营总监朱玲作为黄浦区人大代表,也一直奋战在战疫一线,当得知所在社区居委会缺乏防疫物资的情况后,她及时与黄浦区五里桥街道的人大代表们取得联系,帮助社区居委会先后两次协调,筹集到600多套防护服、上千只医用口罩和隔离面罩,以及500双医用鞋套和40双医用手套,以实际行动履行“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光荣职责。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朱闻达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公司董事会秘书、运营总监、黄浦区人大代表朱玲为社区筹集防疫物资和他们一样,一个个中海信托人化身“美丽大白”,紧急驰援社区。公司第十一党支部、财富管理中心的李莘莘穿着“大白”防护服,从户外核酸采样点帮助居民扫二维码再到挨家挨户上门发放抗原检测试剂,防护服里的衣服经常干了又湿,湿了又干,但她始终没有丝毫懈怠。公司第一党支部书记、人力资源部的汪婧每到核酸检测时,就在楼栋前用洪亮的声音引导居民有序排队至核酸采样点,从早到晚一干就是八小时;她每天还定时将小区门口的快递和外卖送到居民家门口,为楼栋居民和行动不便的老人运送垃圾,忙碌而充实。公司第九党支部书记、碳中和金融服务中心的于宇同样坚守在抗疫一线,负责秩序维护,除常规工作外,细心的她还关注到小区里有几位90多岁的老人难以自行完成核酸采样,于是她主动请缨,一对一全程为老人做好服务。公司员工李莘莘、汪婧、于宇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在中海信托,还有许许多多像于宇、汪婧、李莘莘这样的志愿者。他们来自不同岗位,也有着自己的家庭,疫情来袭,他们毅然舍小家、为大家,投身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奋战在上海战疫的最前沿。发起“慈善信托”支援战疫,45万余只口罩守护高校师生随着上海疫情形势发展,中海信托党委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与中国海油产业链优势,高效发起“中海信托—博济护苗抗疫慈善信托”,向中国海洋石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发展)下属的中海油(重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认购45万余只医用口罩,并在最短时间内全部送达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大学,及时缓解高校防疫物资紧缺压力。45万余只口罩送达沪上三所高校每到一处,“中国海油、驰援华师、驰援华政、驰援上大、携手同心、共克时艰、力抗疫情”的横幅,都传递着公司守护校园的爱心、抗击疫情的决心和共迎胜利的信心。在接收现场,受赠高校师生代表纷纷向公司表达诚挚谢意,公司员工代表也嘱咐老师同学们劳逸结合、安全防护。华东政法大学前党委书记亲自出面接收口罩,并对公司表示感谢。此外,还有社会爱心人士通过公司的慈善信托项目了解到高校疫情后,主动捐赠了200箱方便面。这一切都让按下“暂停键”的上海充满了春天应有的温暖。公司本次发起的“中海信托-博济护苗抗疫慈善信托”,募集包括公司固有资金、员工捐赠在内的各界资金,这也是继2021年中海信托与海油发展合作全国首单CCER碳中和服务信托后,中国海油系统内金融企业与生产企业在产融结合模式上的又一次新尝试。公司以最快速度完成项目审批,主动拨出20万元资金支持信托设立。与此同时,工会第一时间发起捐赠倡议,短短几个小时内就收到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响应,共57人累计确认捐赠25700元,充分彰显出“爱国、担当、奋斗、创新”的新时代海油精神和央企社会担当。坚守岗位一线,“48+48”小时充满温暖与感动受疫情影响,自3月16日零时起公司办公大楼实行“48+48”小时封闭管理,人员只进不出。中海信托全面落实防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安排会计核算、资金划拨、交易等核心关键岗位15名员工进入办公楼,吃住在办公楼内,在封闭管理期间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预案启动后,大家没有丝毫退缩,逆行而上,坚守岗位,保障运行。封控期间公司重要岗位员工坚守一线努力工作这15人中,有的是母亲,她们深夜离开孩子,离开家庭,有的是父亲,他们将家庭的责任托付给妻子,逆行回公司办公。吃住在公司96小时,他们只为守护公司,守护投资者。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坚守,公司信托申购赎回、信托资金分配才得以正常进行。他们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不仅保障了公司运营,也维护了金融秩序。封控期间公司“逆行者”工作合影3月20日晚,办公大楼终于迎来了解封的消息。第二天各部门排班井然有序,上班员工自觉自愿按时到岗。此后,随着疫情愈发严峻,居家办公再次成为日常,但公司上下仍旧保持在岗状态。公司工会还针对员工生活物资紧缺问题积极为大家协调蔬菜、鲜肉等物资,目前正在统计和配送过程中,力争早日把公司的关爱及时送到每位员工手上。疫情期间,每一位中海信托人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确保防疫与经营“两不误”。长期以来,中海信托扎根上海,一直致力于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不仅每年实现较高税收贡献(2021年税收贡献为7.62亿元),荣获“上海市黄浦区2020年度百强重点企业”第八位,同时还积极履行作为央企的社会责任,为公司属地街道社区和上海城市发展发挥应有作用,参与疫情防控全力守护上海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缩影。疫情大考下,中海信托人用实际行动交出充满担当的答卷,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期待上海按下“重启键”的那一天!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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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同心抗疫,守望春天,上海国际信托发起设立“上善系列·筑堤护航关爱行动慈善信托”

为应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国际信托坚决扛起抗疫特殊责任。从“靠前部署、果断处置,公司从严从快织密防疫‘安全网’”,到“员工至上、科学精准,从微从细提升防疫‘温馨度’”,再到“点燃‘信托温度’,为医护人员加油”,上海国际信托在疫情面前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筑堤护航关爱行动慈善信托近期,上海国际信托发起设立了“上善”系列——筑堤护航关爱行动慈善信托,并在正常办公条件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获得各方支持,顺利完成了市民政备案。该慈善信托旨在关爱参与疫情防控的专业人员,并将防疫抗疫工作做在源头,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普及健康生活、完善健康保障,实现全方位、全周期、全天候保障人民健康的健康中国目标。这也是上海国际信托在2020年初发起“上善”系列——赴鄂救援抗击疫情慈善信托之后又一个以关爱参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人员为主的专项慈善信托。此举体现了上海国际信托在慈善信托服务领域中的专业性、精准性和持续性。在本次抗击疫情的阻击战中,一线医护人员的身影常常出现在许多大众视线之外的地方,他们在强压下连续工作,导致身心疲惫。慈善信托成立伊始,上海国际信托就积极联系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一线单位,包括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参与定点医院疫情诊疗和管理的医护团队成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及各区县一线团队成员等,希望通过慈善信托的驰援,更好地“输血”疫情防控,加油续航,让战斗在一线的医护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员能够感受到社会的点点爱心,在抗疫工作中获得心灵的正能量,以更好的状态守护我们美好的生活。上海国际信托积极发挥信托制度优势,通过慈善信托专业化、精细化的慈善公益服务,用“信托实践”汇聚社会最大正能量,体现了“信托为美好生活创造价值”的企业温度。小睿相信,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携手同行,关爱彼此,共同守护,一定能够打赢!来源:上海信托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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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中航信托落地全国首单家族慈善文化建设慈善信托

近日,全国首单以“家族慈善文化建设”为目的的慈善信托成立。该慈善信托由中华慈善总会作为委托人,中航信托作为受托人,信托具体目的是推动家族慈善和慈善信托的研究、倡导、培训及实践,促进高收入人群结合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慈善活动,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弘扬家国情怀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高收入人群更多回报社会。要规模化地促进高收入人群投身慈善事业,需要结合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慈善文化,让慈善不仅成为高收入人群回报社会的重要方式,也成为其安顿家族企业、传承家族文化、培育优秀后代的重要载体。汇聚社会力量该慈善信托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教授、中国公益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傅昌波倡议发起,健坤慈善基金会理事长乔迁、北京美灵公益基金会发起人郭美玲、安徽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王卫东、北京壹诺丰泰管理公司创始人蒋冲及凤凰卫视主持人田川等捐赠支持。该慈善信托也是中华慈善总会首次尝试开展慈善信托业务,有利于带动全国慈善会系统积极运用慈善信托新工具,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从这个角度上看,这单家族慈善文化建设慈善信托的设立,具有重大的行业促进意义。推动体系完善长期以来,中航信托在推动慈善信托业务落地的同时,积极弘扬慈善文化、推动政策及服务体系完善等。截至当前,中航信托已经落地慈善信托规模过亿元,财产类型既有现金资产也有股权资产;受托人类型包括单受托人和共同受托人;信托目的涵盖乡村建设、扶贫济困、慈善文化建设、环保、教育、创新创业、综合慈善目的等多个领域;同时亦积极参与政策倡导,参与《慈善法》立法和修法活动,参与民政部慈善信托税收课题研究等。(请点击图片查看)中航信托此单家族慈善文化建设慈善信托,是中航信托在该领域长期推动的阶段性成果之一,亦是中航信托与中华慈善总会的首次合作。未来,中航信托将以慈善信托为载体,开展多种类型的家庭慈善、家族慈善,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促进更多社会财富高效用于慈善目的,助力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实现共同富裕。来源:中航信托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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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报告】业务篇之股权投资信托(二)

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开展情况《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银监发〔2008〕45号)规定“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不设置预期收益率,最终通过股权上市、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股权分配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并获得相应投资回报的信托业务。根据协会调研统计,全国68家信托公司中,有40余家开展了股权投资信托业务。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占比较低,2012年以来长期保持在10%左右,相较于其他投资类业务,股权投资类业务的推动进度较为缓慢,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信托计划在IPO时存在“三类股东”的政策限制,通过IPO退出非常困难;二是信托公司多年来以融资类产品管理见长,对股权投资类产品的主动管理经验不足,项目资源获取存在一定难度;三是信托计划投资者习惯于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收益较为确定、期限相对短的固收类信托产品,导致股权投资信托产品在销售方面存在困难,相应的投资者教育有待加强。随着资本市场科创板的推出、注册制的运行和信托业融资类信托规模不断压降,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探索从融资类业务向投资类业务转型的创新业务模式,股权投资信托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股权投资信托是当前转型创新业务中管理费率相对较高的业务,且投资期限相对较长,能够为信托公司带来较为稳定可观的受托人报酬,也有助于增强信托公司与实体企业的融合程度。无论是监管下的被动选择还是寻求主动破局,发力股权投资信托是未来信托转型的重要方向。(一)规模受“去通道”影响持续下降受国内股权投资市场热度持续下降与信托通道业务规模压降的双重影响,2017年以来,股权投资信托规模不断下降。从存续规模看,自2017年达到峰值的19466.56亿元后,规模开始逐年递减,2020年信托行业长期股权投资信托余额为14661.50亿元,同比下降10.2%,占资金信托余额的9.0%。从新增情况看,股权投资信托新增规模自2017年以来逐年递减,单一股权投资信托占新增规模的比重大大降低,主要是信托同业通道业务规模压降的原因。截至2020年6月,长期股权投资信托新增规模为308.96亿元,同比下降69.2%。其中新增集合股权投资信托244.26亿元,占新增总规模的79.1%;新增单一股权投资信托下降速度较快,仅为64.7亿元,占新增规模的20.9%。(二)展业以信托直投模式为主目前,信托公司参与股权投资的展业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托计划直接投资,即信托计划直接投资单一未上市企业标的;(2)信托计划+有限合伙,即信托计划认购私募股权基金的有限合伙(LP)份额,实现间接投资一个或多个未上市企业的功能;(3)其他模式,包括投贷联动、结构化股权、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管理人、股权代持等。从协会调研情况看,“信托计划直接投资”和“信托计划+有限合伙”模式是信托公司参与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最主要的两种模式,占比分别为48.4%和40.6%。“信托计划直接投资”模式通常投资单一标的,信托公司在这一模式中倾向于筛选优质标的进行跟投,专业化运作程度相对较低,这与中国股权投资市场主流的基金组合管理模式存在较大不同,是信托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重要特色。“信托计划+有限合伙”模式近年来增速较快,这主要是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业务正在探索更广的投资领域,需要依托专业团队进行投资前期的判断与后期的管理,因此与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作密切程度大大提升。(三)国家战略新兴领域成为转型重点随着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由前期规划阶段进入落实阶段,信托公司立足新发展阶段积极转型,牢牢把握新发展理念、积极参与新发展格局构建,服务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许多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信托展业偏好正逐渐转向提升经济发展质效、符合国家战略布局的实体经济产业领域。从协会调研情况看,14家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信托领域除了不动产与基础产业之外,还投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领域,涉及生物医药、消费康养、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多个领域。如中航信托主要投资于医疗、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信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东莞信托重点投资于产业互联网、企业服务、数据智能等新兴产业的未上市企业股权;江苏信托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医药健康、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些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通常处于行业早期阶段,具有扩张快、资金需求期长、收益不确定等特点,因而长期股权融资的需求非常迫切,信托公司运用传统债权融资业务模式较难为这些领域的公司提供金融支持。这些新兴产业也是目前国内股权投资市场最主要的投资领域。信托公司通过开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可以为企业提供涵盖不同生命发展周期的综合投融资支持,实现自身转型。此外,信托公司还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在特色产业领域开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例如,华能信托看好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前景,在此行业进行重点布局,2019年以来与牧原股份深度合作股权投资业务;英大信托依托股东资源,侧重于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行业的股权信托业务投资;财信信托则聚焦于金融机构股权。(四)专业化运作能力进一步提升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对金融机构的专业化要求更高。在投资前期,更需要对投资标的/项目/企业的基本面进行全面分析,包括所在行业、企业的财务指标与核心竞争能力等,在此基础上对投资标的价值作出专业评估。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需要参与投资项目的企业治理过程,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建议、监督管理层履职等开展主动的投后管理,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价值增值。而传统融资类信托业务在风险控制上主要依赖融资主体的综合实力和抵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因此,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在组织架构、项目决策机制与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的专业化要求远远超过传统融资类信托业务。目前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专业化运作水平整体提升,体现为展业团队逐步专业化、决策机制日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等特点。1.展业团队专业化程度更高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信托展业团队的专业化程度较之前有所提升。协会调研显示,68.3%的信托公司设置了专门的股权信托投资团队。中融信托、上海信托、平安信托等十余家信托公司通过子公司开展专业化股权投资类业务;江苏信托、厦门国际信托、粤财信托、国通信托、西藏信托等信托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股权投资信托部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还有一些信托公司则将股权投资业务授权给特定的业务部门,如爱建信托、百瑞信托由资产管理总部、投资银行部、房地产信托业务部门和固有业务部门主攻股权投资方向。专业化的展业团队负责前期的投资、产品设计、投管、风控等职能,有利于项目“募投管退”全流程高效、专业的管理。2.决策评审制度建设更加完善随着股权投资信托的不断推进,大多数信托公司都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协会调研数据显示,89.2%的公司针对股权投资业务制定了相关的制度。由于在投资评审决策上,股权投资业务更看重投资标的本身的投资风险与价值,与传统融资类业务相比,风险管理的关注点和标准有着巨大的差异,需要建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制度,以适应业务的发展需求。平安信托、中航信托、江苏信托、上海信托、中融信托、西藏信托等在股权投资方面展业较活跃的信托公司不仅制定了相关的投资决策制度,更为股权投资项目的审议设立了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IPO的审核思路,投资决策委员会从历史沿革、行业技术、财务核查、募投资金使用等环节着手,对项目“募投管退”进行综合评估,判断方案的可行性及投资价值。例如,中融信托子公司中融鼎新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七名,每次会议需至少五名委员到场并进行现场表决,并制定了专门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股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操作指引》《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投资标的筛选标准、投资决策流程、投后管理等进行制度化规范。此外,一些信托公司由于股权投资项目主要集中于房地产领域,股权投资项目相关制度的制定主要围绕房地产项目展开。例如,爱建信托针对房地产股权项目,陆续制定了《房地产业务(住宅)股权尽职调查报告模板指引》《房地产股权估值评估规范》《房地产(住宅)项目股权投资类业务评审细则》等制度。华润信托制定了《房地产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实施细则》《房地产股权投资项目后期管理办法》《房地产股权投资项目现场管理操作指引》等一系列制度。3.结合股权投资特点收取受托人报酬并制定考核机制由于股权投资信托产品的期限在3~5年甚至更长,回报周期长且收益率不确定,传统非标融资向融资人收取受托人报酬的方式和短周期的考核机制并不适用于股权投资信托。信托公司开展股权信托项目主要通过“管理费+浮动报酬激励”的方式收取受托人报酬并获取超额激励,这与私募股权基金公司的收费模式基本一致。如东莞信托采取“信托计划+有限合伙”的模式,受托人报酬包括固定销售服务费(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其中固定销售服务费按约定的固定费率收取,业绩报酬则来自所投资私募基金业绩报酬的分成,一般以20%计算。西部信托受托人的报酬包括固定信托报酬和浮动信托报酬,在完成信托税费、委托人本金、固定信托报酬、委托人基准投资收益的分配后,剩余为信托计划超额收益,按一定比例作为委托人浮动投资收益及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进行分配。许多信托公司对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团队制定了专门考核机制,与传统业务团队有较大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转型期的业务推进创造了激励条件。如中航信托考虑股权投资类业务普遍投资周期较长,退出前较难预测项目收入的情况下,区别于传统业务考核固定合同收入,股权投资类业务采用参照公司主动项目平均报酬率预估合同收入的方式,对部门进行考核,待项目退出后轧差核算。五矿信托制定了《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类项目员工强制跟投暂行办法》,通过建立股权业务跟投机制,加强与项目的风险绑定,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推动风险控制的全员参与。还有一些信托公司出于转型发展的需要,对股权投资业务采取了一定鼓励性的考核激励措施。如西部信托对创新业务进行重点倾斜,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业务部门创新转型积极性;华澳信托增加股权投资类项目绩效提成比例;金谷信托公司在股权投资业务考核系数上给予一定的倾斜,以鼓励股权投资项目的拓展。(五)机构客户主导,自然人客户占比逐年提升从股权投资信托的资金来源构成看,机构资金仍是股权投资产品的主要投资者。根据协会调研数据,2018—2020年股权投资信托的机构资金占比一直保持在70%以上,是股权投资类产品的主流投资者。值得注意的是,自然人投资者的比例正在快速提升,股权投资信托产品的自然人资金占比从2018年的14.7%逐步提升至2020年的26.2%。这说明普通投资者对股权投资信托产品的认可度正在提高,未来股权投资产品的销售前景相对乐观。(本文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原创首发,版权归“中国信托业协会”所有,转载须经授权并注明转载自“中国信托业协会微信”。)来源:《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20-2021)》(欲订购本报告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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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2021年4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

我国信托业自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后正式步入主营信托业务的规范发展阶段以来,在经历了2008-2017年间高速发展之后,随着“资管新规”和“两压一降”监管政策的出台,自2018年开始进入了一个负增长的下行发展周期,主旋律是转型发展,至2021年底已整整历时四个年头。如何看待这四年的调整成效?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4季度行业数据表明,行业下行态势已经显示企稳,业务结构也发生显著变化,新发展格局正在形成,2021年度或将成为信托业本轮调整的一个转折起承时点,从而成为又一个对信托业具有历史意义的关键时间窗口。信托资产规模止跌回升信托持续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事务管理类和融资类信托继续平稳下滑资金信托投向结构和运用方式持续优化注:完整数据见协会官网,详情点击阅读原文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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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

我国信托业自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后正式步入主营信托业务的规范发展阶段以来,在经历了2008-2017年间高速发展之后,随着“资管新规”和“两压一降”监管政策的出台,自2018年开始进入了一个负增长的下行发展周期,主旋律是转型发展,至2021年底已整整历时四个年头。如何看待这四年的调整成效?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4季度行业数据表明,行业下行态势已经显示企稳,业务结构也发生显著变化,新发展格局正在形成,2021年度或将成为信托业本轮调整的一个转折起承时点,从而成为又一个对信托业具有历史意义的关键时间窗口。一、行业发展态势企稳回升(一)信托规模止跌回升2021年4季度末,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余额20.55万亿元,比上年末20.49万亿元增加600亿元,同比增长0.29%,比3季度20.44万亿元增加1100亿元,环比增长0.52%。增幅虽然不大,却是信托业自2018年步入下行期以来的首年度止跌回升。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自2017年达到26.25万亿元峰值以来,2018-2020年间一直处于负增长的渐次回落之中,三年间规模分别降至22.70万亿元、21.61万亿元和20.49万亿元,同比降幅分别为13.50%、4.83%和5.17%。这种下行趋势在2021年前3季度出现了明显的企稳迹象,到4季度实现了止跌回升。(二)经营业绩企稳回升2021年底,全行业实现经营收入1207.98亿元,相比上年末1228.05亿元略降1.63%,相对平稳。事实上,自2018年调整以来,虽然信托资产规模降幅较大,但信托业经营收入一直保持了相对平稳态势,四年间有增有减但同比增减幅度均不大,分别为-4.20%、+5.22%、+2.33%、-1.63%。相比经营收入有增有减的平稳态势而言,受各种风险因素的侵蚀,2018—2020年间信托业的利润总额则一直处于下滑之中,三年间同比降幅分别为11.20%、0.65%、19.79%,但这种下滑趋势在2021年度也同样得以扭转,成功实现了企稳回升。2021年底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601.67亿元,同比增长了3.17%,同时实现人均利润199.22万元,同比增长了1.43%,虽然增幅不大,但同样是2018年以来首年度实现正增长。(三)主业地位稳定提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自2018年以来信托业处于转型发展的调整下行期,信托规模持续下降,经营收入时增时减,但作为主业的信托业务收入除2018年度小幅下降2.91%外,其后年度则一直稳中有升,在经营收入中的占比更是逐年稳定提升,信托主业地位相当稳固。2021年底,全行业实现信托业务收入868.74亿元,同比增长0.49%,相比2017年四年间总计增长了7.90%;信托业务收入占比为71.92%,同比提升了1.53个百分点,相比2017年四年间总计提升了4.30个百分点。(四)资本实力持续增强2018-2021年间,全行业资本实力持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不断提升。2021年底,全行业固有资产8752.96亿元,同比增长6.12%,相比2017年四年间总计增长了33.04%;所有者权益7033.19亿元,同比增长4.80%,相比2017年四年间总计增长了33.95%;实收资本3256.28亿元,同比增长3.81%,相比2017年四年间总计增长了34.69%;信托赔偿准备金346.28亿元,同比增长7.69%,相比2017年四年间更是增长了56.60%。表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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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全国政协委员金李:金融不应只服务于高收入人群 建议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信托基金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国已成为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传统养老机制面临挑战,社会化养老大势所趋。在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养老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金融如何在其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建议借鉴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经验,大力发展养老信托基金,更好地汇聚社会资金进入养老产业,也为全社会推进更大程度的商业化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提供更合适的底层金融工具。谈及信托在养老产业中所能发挥的作用,金李认为,服务信托是未来信托行业大力发展的方向之一,其中养老领域是重要突破口,信托机构可在该类业务上降低投资门槛,更好地惠及普罗大众。“我认为从整个金融产品的丰富化以及金融监管制度的长期改革方向来说,金融不应该只服务于高收入人群,哪怕是信托。”金李说,针对中等收入或中低收入人群的养老产业,是一个没有被充分满足的巨大市场。借鉴REITs经验大力发展养老信托基金《21世纪》: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正在推进,你怎么看待这项创新试点?金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一些优点很明确,比如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这些特点使其逐渐被消费者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也初步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一些新产业、新业态的从业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方面,开始积累经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对于消费者和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利好。一方面,更加有效地提高消费者对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认知程度,进一步引导和培育他们的养老金融消费观念。另外一方面,有利于推动试点的保险公司,深入地探索并积累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此外,金融在支持中国应对老龄化方面,商业化的养老保险只是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我观察到,目前养老产业特别是针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机构供给严重不足。大量市场化机构处于微利状态,投资周期长,社会资本兴趣较低。现在大量老人以及未雨绸缪的中年人也有养老投资方面的需求,但目前金融的发展还没有完全满足这方面的需求,我们特别缺乏合适的长久期、低交易频率、低风险、有一定最低回报,最好能兼顾养老和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今年我在一份提案中也提到,养老产业发展亟需得到规范和政策倾斜支持,促进更多社会资金有序进入相关产业,包括养老地产、医疗、康养、长期护理、生物科技,以及推动节约劳力的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同时,建议借鉴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经验,大力发展养老信托基金,更好地汇聚社会资金进入养老产业,也为全社会推进更大程度的商业化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提供更合适的底层金融工具。建议国家通过税收和各种优惠政策,比如优先供地、绿色通道立项、政府担保机制等,降低制度性成本,提升社会资金的收益率,鼓励更多社会资金进入,从资金端到资产端,充分激活老年经济。我认为,针对中等收入或中低收入人群的养老产业,是一个没有被充分满足的巨大市场。《21世纪》:能否具体谈谈发展养老信托基金的优势?金李:我认为有四方面的优势。一是可规范资金的使用,降低养老产业投资乱象,从而提升大众对社会资本的信任感;二是便于通过更有针对性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从而鼓励更多低成本、长久期的社会资金进入养老行业,来补充国家投资的不足,推动产业快速发展;三是提供了更多标准化可交易的金融资产,尤其是资管新规以后,标准化、净值型的产品更方便监管,也更方便各类长周期的投资者长期持有,比如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更多的投资资金进入将带来资金成本下降和风险分散;四是为全社会大规模的商业化养老提供更加丰富的底层资产配置种类,而这些投资收益和未来的资金用途都和养老产业的供需平衡相关,天然具有一定的对冲属性。此外,这块投资更加符合国家现在的政策,打造商业化养老第三支柱,也是未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21世纪》:你认为养老信托基金该如何监管?金李:养老信托基金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的基金金融产品,从金融产品的角度来说,设立和试点应该主要由证监会负责,就像前期的基础设施REITs。我这个提案还有三位联名提案委员,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屠光绍。我认为这些政策也是符合证监会精神的。当然,具体到参与的金融机构,大多数由银保监会进行监管。补齐惠老金融服务短板《21世纪》:你的提案中提到,要建议推动建立完善老年金融服务委托制度和重大合同复查制度,能否详细谈一下?金李:我国现在已经有中度的老龄化问题了。需要金融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这是中国金融机构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也是这次我在一个提案中特别强调和提出来的:“金融助力应对老龄化。”首先,国家需要加快建章立制,增加惠老金融教育,更好地抵御金融欺诈,树立成熟的风险意识,适度承担风险,建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其次,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老年客户的意识和能力。根据老年金融的特点,即周期长、风险承受力低、希望一定最低回报,同时,因为寿命不确定性所以需要兼顾保险和投资需求等,需要更精细和有针对性地设计金融产品。打造符合老人特点,符合市场规律的中低风险、回报稳健、期限较久、能享受充分税收优惠的金融产品。最后,针对部分老年人智力退化以及身后智力残障子女投资决策能力缺失等问题,可借鉴日本和欧美经验,推动建立完善老年金融服务委托制度和重大合同复查制度,利用好信托机制,为这部分人群打造更加稳妥的长期金融解决方案。《21世纪》:随着老年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养老金融产品、养老产业会有哪些变化?金李:目前现实情况是,即便我们老年人的平均教育水平在快速提升,但是现在金融机构服务老年人时,大部分老年人仍需要工作人员一步步教他操作,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时间做好辅导工作。我们针对老年人的金融教育任重道远,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比如,很多的老年大学开设投资理财相关的课程。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合作推出普惠型金融教育、投资者教育,更好地将惠老金融服务传导至老年人群体。开发更多普惠型信托产品《21世纪》:你认为信托在养老领域还有哪些突破点?养老信托有资产隔离优势,此前为何发展不起来?金李:信托公司正在经历转型升级,需要更好地认清自身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角色。对此,需要继续把握信托业去通道的整体要求,践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将信托资金投入国家支持行业方向,如养老、双碳、新基建及高端制造业等。特别是养老产业,是信托业接下来突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但是,我前期跟各家信托公司交流的过程中,大家也提出一些困惑:比如,过去传统的信托是服务于高收入人群,坚持私募定位,有百万投资门槛。那么,我们未来怎样开发更多的普惠型信托产品,更好地服务普罗大众的长期养老需求呢?这方面既需要金融机构的不断创新,也需要在监管制度上给予一定的突破。养老信托基金,其实就是一种普惠型金融工具,我们希望通过这类金融工具的设计,在打造商业化养老第三支柱过程中,使得普罗大众可以借助信托这种投资形式,获得更大的实际好处。这也是近年来监管部门力推的服务信托。服务信托是未来中国信托行业大力发展的方向之一,信托机构可以在该类业务上降低投资门槛,更好地惠及普罗大众。我认为,从整个金融产品的丰富化以及金融监管制度的长期改革方向来说,金融不应该只服务于高收入人群,哪怕是信托。《21世纪》:对于处于财富积累期的90后,你有什么资产配置建议?这一群体应该如何提前为自己的养老做规划?金李:财富管理其实是越早开始越好,因为可以利用时间的力量,利用复利的力量,通过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把一笔很小的钱变成巨大的财富。我近年在很多场合都提过,65岁以上老年群体的物质需求,需要大量的金融支撑,但是65岁才去做的话就已经晚了,应该是在年轻的时候就要开始做人生规划。一定要尽早把资产拿出来做一个长期的规划,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我经常会讲标准普尔的四象限图,就是把家庭资产分成四块。一是将整个收入的10%用作短期的流动性需求,保证3-6个月的生活费。二是将20%的钱用作构建社会安全网,比如购买意外保险、伤害保险、重疾保险等。我们国家相对来说社会保险制度比较发达,部分保险已由单位、政府买单,用不到20%那么多,但这笔钱要留足。三是40%是长期的、保本的钱,这部分资金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即使投资也应该放在保本增值、抵御通胀的项目上,收益不要求很高,但却能带来长期、持续的稳定收益,用来应对灰犀牛事件,比如说养老、子女教育、慈善捐赠等。四是剩下30%的钱叫做“可以生钱的钱”,可以放手一博,抓住实现财务自由的机会,可投资一些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这样的比例配置因人而异,对于年轻人而言,前三块基本上能把他的全部收入占满。但我还是要建议那些有机遇的人,尽快开展这个四象限配置,因为长期来看,可以解决除了物质基本需求以外的其他需求,配置越早就越能获得长期回报。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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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20—2021)》正式出版发行

《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20—2021)》(以下简称《报告》)是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业内外力量编撰的信托行业年度发展报告,现已正式出版发行。《报告》由导论、监管篇、机构篇、业务篇、成效篇、展望篇组成,主体部分共二十二章,篇幅40余万字,从业绩、环境、业务、创新和治理等方面,对信托行业的年度运行和发展趋势做了多层次、多视角、全方位的梳理和分析。报告记录了2020年信托业发展状况以及2021年的最新进展,全面立体地展现了信托业发展全景。《报告》为16开本,每本定价138元,于2021年10月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发行。如有需求,欢迎大家自愿征订。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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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家族信托业务详解系列——如何正确理解《配偶同意函》

目前,家族信托在国内高净值客户中的认可度逐渐提高,但是家族信托作为一种财富管理工具,为了实现资产隔离保护、财富传承、税务筹划、灵活分配等功能,必须在设立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客户真实需求、潜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诸多问题。专业的受托人,应当围绕委托人的需求,充分考虑法律框架下的家族信托架构,为客户制定合适的方案。今天,我们来跟大家聊聊如何正确理解家族信托中的《配偶同意函》。案例警示李先生经过半生打拼,积累了不菲财富。李先生除和妻子共育一子李甲外,另有非婚生一子。为实现家族财富的有效传承,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财产纷争,李先生决定以某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以李甲为唯一受益人,设立家族信托。家族信托合同签约前,李先生被告知需其配偶出具《配偶同意函》。李妻在充分理解《配偶同意函》后,考虑到信托财产大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担心将来李先生擅自变更受益人,侵害李甲的合法利益,造成家庭财产外流,遂拒绝在同意函上签字,该家族信托的设立事宜只好暂时作罢。一、《配偶同意函》的作用目前,境内家族信托业务中,除委托人(已婚,下同)与配偶已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析产协议外,受托人均要求委托人配偶签署同意函,确认信托财产属于委托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同意函》作为信托合同的附件,与信托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家族信托有效成立的重要组成文件。如何正确理解家族信托中的《配偶同意函》,是委托人配偶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意思表示的前提;同时,一份合法有效的《配偶同意函》,也有助于实现家族信托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二、《配偶同意函》的法理基础根据《信托法》第7条,设立家族信托的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确定的财产。那么夫/妻一方是否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中属于具有独自处分权的部分财产而设立家族信托呢?根据《民法典》第1060条,1062条和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中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各项费用,是维系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开支1。设立家族信托的财产显然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因此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设立家族信托,需要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从而做出共同设立的意思表示。共同设立的方式,既可由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也可以在一方同意另一方独立处置共同财产的前提下,由另一方作为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实践中,第二种方式一般以委托人配偶出具《配偶同意函》的形式来表明其“同意”的意思表示,以此防范以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家族信托的效力不确定性的风险。三、《配偶同意函》的常见类型《配偶同意函》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内并无明确规范,亦不属于常用、典型的法律文件。该文件是在日常民事行为活动中,根据交易需要而创设的法律文件。常见的配偶同意函有两种,一种为“连带型《配偶同意函》”,另一种为“放弃型《配偶同意函》”。连带型《配偶同意函》常见于商事活动中,如债权债务纠纷中,一般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为标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为标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等等;另外也偶见于票据纠纷2。放弃型《配偶同意函》常见于家事法律关系中,一般以夫/妻一方知悉并同意另一方的某些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承诺放弃行使属于自己的某些合法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34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签署《配偶同意函》的行为系夫/妻一方放弃型单方承诺的法律行为,是法律承认和保护的行为,且一旦做出,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对于连带型《配偶同意函》而言,其签署即表明“共债共签”,即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对于放弃型《配偶同意函》而言,这可能会引发离婚分配财产时,一方据此作为不予分割争议财产给对方的有力证据。如文首例子中,李妻也是出于对自身权益以及未来婚姻稳定性的忧虑,不会轻易签署《配偶同意函》。通过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和裁定可以看到,审判机关一般均认可连带型《配偶同意函》的法律效力,但目前尚未出现放弃型《配偶同意函》的判决文书3。四、《配偶同意函》的适用场景家族信托业务初期,委托设立的家族信托的财产以现金和金融产品为主,随着业务不断深入,越来越多委托人更青睐将股权、不动产、保险保单、艺术品和其他资产装入家族信托。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时,是否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函》取决于拟设立信托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为此,笔者对常见的装入家族信托的财产进行梳理,仅供参考。五、《配偶同意函》存在的现实问题从现行立法和司法判决的角度看,无论是连带型《配偶同意函》还是放弃型《配偶同意函》,都是对未来“作为权利”或“不作为义务”的一种单方承诺,实践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一方面,以目前各家信托公司常用的家族信托合同附件中的《配偶同意函》的内容举例:首先,表明家族信托委托人之配偶(下称“承诺人”)承诺知悉并同意了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事宜。其次,确认信托财产属于委托人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信托财产不属于承诺人的遗产范围。再次,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基于承诺人已承诺确认信托财产为委托人的个人财产这个前提,《配偶同意函》在家族信托运行过程中与承诺人基本是完全隔离的,即由委托人全权处理与家族信托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受益人、变更信托利益分配方式等调整家族信托交易结构的重大事宜,均无须通知承诺人,亦无须取得承诺人的同意(因该项权利承诺人已承诺放弃),但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承诺人来承担。这种安排极大可能侵害承诺人的合法权利,文首例子中李妻亦是基于此,担心丧失共同财产的处置权而拒绝签署同意函,导致家族信托无法成立。最后,承诺人承诺其无权也不会向受托人主张任何权利和权益。该内容是对上述承诺事项的“概括性兜底”性质的“弃权”,无论是法理上还是司法实务中,放弃权利的前提应是未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其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之前的单方承诺当然是可撤销的4。另一方面,《配偶同意函》虽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可撤销,但因其没有相应的违约处罚措施,其本身亦不具备强制执行的内容,将来能否遵照履行,的确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个别委托人凭借与信托公司多年业务合作关系或者高净值客户主导银行私行与信托公司协商达成合意,使信托公司不要求其必须提供《配偶同意函》或其他类似文件;有的委托人则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父母,由父母设立家族信托等等。这些做法表面上绕过了《配偶同意函》的签署,但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单方决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装入信托或者赠与给第三人,而不取得配偶同意的,即为无处分权人。若该无权处分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配偶追认的,则该单方处分行为无效。所以,其配偶可以请求法院认定另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注入信托的行为无效,并要求信托公司返还信托财产,从而影响信托设立的有效性。六、几点对策及建议若未能以合法有效方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则可能对家族信托设立的有效性产生潜在风险。鉴此,以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家族信托必须取得夫妻双方的一致同意,笔者建议按照以下几种方法来处理上述问题:(一)夫妻双方作为信托的共同委托人,以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家族信托。这种做法符合《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中关于“家族信托委托人”(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规定,实践中夫妻作为共同委托人设立的家族信托也在监管机构顺利备案。(二)受托人向委托人配偶充分揭示《信托合同》及包括《配偶同意函》在内的各类附件的内容,然后由配偶向受托人出具《配偶同意函》,表明其了解且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家族信托;同时,在该同意函中加入部分涉及权利安排的条款,如:委托人每次变更受益人或变更信托利益分配条件或方式等权利安排的内容,均需其配偶另行出具相应的同意函等文件。除上述安排外,在签订《配偶同意函》后,委托人配偶和委托人之间另行签订其他保障性协议。委托人可将等价房产、动产等其他夫妻共有财产以约定分配或者附条件赠与的形式,更多的分配给配偶。这些保障性的安排,一方面可以从情感上安慰配偶,减少配偶对放弃共同财产的担心和不满,进而避免将来双方争议。另一方面,一旦诉诸于法院,这样整体上“有得有失”的财产安排更容易被法官定性为约定共有财产分配方式,这就大大降低了配偶在司法层面上诉争信托财产的胜诉可能,从而达到家族信托稳定的效果。(三)配偶对同意函顾虑较大而导致无法设立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可将拟设立家族信托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己方的财产附条件的赠予配偶,成为配偶的个人财产后,再由配偶作为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同时可对该家族信托中委托人的权利予以适当限制,如增加委托人不可撤销、不可变更受益人等权利安排的条款。综上所述,正确理解和签署《配偶同意函》有助于维护家族信托存续期的稳定性,减少权利归属争议,有助于境内的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使更多的高净值人士受益。设立家族信托过程中,客户应与受托人对拟装入财产以及设立步骤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筹划,受托人应当合法依规、勤勉尽责履行受托义务,充分告知客户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2018年1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程新文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之回答。2、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5)思民初字第9155号中,法院查明:“2014年12月23日,被告蔡建设、蔡吉林与原告签订了《个人持续性保函(有限保证)》,同意为被告中宇公司履行其商业承兑汇票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告王丽琴、周嘉萍分别作为被告蔡建设、蔡吉林的配偶,向原告出具了《配偶同意函》,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的共有财产承担保函项下的义务。”法院认为:“被告王丽琴、周嘉萍在向原告出具的《配偶同意函》中,明确承诺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被告王丽琴、周嘉萍分别应对上述中宇公司的债务以其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截至2021年8月16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涉及配偶同意函的判决书共计189份、裁定书共17份。现有的《配偶同意函》的案例全部集中在债务纠纷中,涉及的全部为连带型的《配偶同意函》,目前尚未有涉及放弃型《配偶同意函》的公开案例。4、著名的“境内家族信托被保全第一案”中,案涉家族信托最大的问题是,装入信托的财产来源于“委托人A之非婚同居者B”的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导致家族信托无效或者被撤销。该家族信托虽是A作为委托人设立,但信托财产的来源则来自于B,原受益人之一系A与B的非婚生子A1。从本案的“不当得利纠纷”案由及其他事实来看,这笔信托财产极有可能属于B和其配偶C的夫妻共同财产。B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权对婚内共同财产单方面进行重大处分,其未经配偶C同意转移到A名下,属于无权处分,且A在主观上显然属于明知,该家族信托无效。但假设将本案的交易结构略作调整:即B作为委托人以其和C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设立家族信托,以B和C的婚生子C1作为唯一受益人,同时C签署《配偶同意函》,该家族信托成立后,B以委托人身份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变更受益人将原受益人C1变更为A1。因C已签署《配偶同意函》,按照现有法律,该操作表面上似乎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信托合同的约定,但实际上却严重侵害了C和C1的合法权益。来源:中融信托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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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深化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

2017年7月10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银监发[2017]37号),标志着我国慈善信托规制体系基本建立。《办法》中明确了慈善信托的概念,即“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作者从我国慈善信托发展态势和现有税收难题出发,结合国际税收优惠经验分析,深入探究如何健全我国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并提出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在助力慈善信托科学持续发展、支持信托业务回归本源的可行路径。慈善信托作为一种将慈善行为与金融手段有机融合创新的成熟业务模式,已成为慈善组织、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参与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渠道。在2020年初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我国信托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踊跃设立慈善信托,积极汇聚社会慈善力量共同抗疫,但由于信托公司不属于“公益性社会组织”,其开展的慈善信托业务无法享受财政部《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第9号公告”)所明确的抗疫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与此同时,经在线调研慈善信托业务较多的7家信托公司,缺乏明确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已成为制约慈善信托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亟待建立健全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促进慈善信托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进而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科学发展。我国慈善信托发展态势(一)我国慈善信托正在蓬勃发展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慈善信托数量与规模显著增长,受托管理不断规范,慈善效能日益突出。一是政策环境逐渐完善。2017年7月,原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为慈善信托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指引。2017年9月,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上线运行,以及地方性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为慈善信托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2020年1月,民政部发布了《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平台、具体内容和时限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安排。二是财产规模稳步增长。据“慈善中国”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备案慈善信托273单,财产规模29.35亿元,慈善信托数量逐年递增,社会各界积极探索和实践慈善信托。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国信托公司持续发力,据中国信登信托登记系统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设立慈善信托192单,涉及初始募集金额2.33亿元,在助力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业务模式持续创新。实践中,我国慈善信托正在发挥信托制度特色和优势,积极探索以非货币型慈善财产对公益慈善事业的价值贡献。此外,运用区块链技术为慈善信托科技赋能,不仅简化了中间流程,还降低了运营成本。(二)慈善信托已成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慈善信托是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信托业回归本源、致力于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见证。据《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数据显示,至2019年末经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7500家,较2017年末增长122.02%,慈善捐赠规模约1330亿元,较2017年末下降12.84%。近3年,慈善信托规模从8.8亿元增长到29.35亿元,在慈善捐赠总额中占比由0.58%增长到2.2%,慈善信托对慈善事业的贡献度逐年稳步提升(见表)。(三)慈善信托显示出独特优势慈善信托具有公益与信托的“双重属性”,得益于信托制度的特点,相较于慈善捐赠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巨大优势:一是更好地体现委托人的意愿。委托人可以通过信托合同与受托人就慈善目的、信托存续期限、信托财产的使用及管理运用方向等要素进行明确约定,确保委托人的慈善意愿得到实现。与此同时,慈善信托还能有效实现财产独立和风险隔离。二是监督管理更规范透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受银保监会监管,对慈善信托的设立、后期运行管理、信息披露等全过程尽责。与此同时,慈善信托通过引入监察人机制与编制披露年报等方式,还能充分确保慈善资产运用得到有效监督。三是保值增值性更强。信托公司是金融市场上唯一能够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投资的综合性金融机构,由其作为受托人,可以发挥跨市场配置资产优势,优化资产配置策略,提高信托财产保值增值能力。四是运作方式更灵活。慈善信托的年度慈善支出比例或数额由慈善信托文件约定,不受《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70%”等比例限制和刚性制约,可按捐赠人的意愿更好达成慈善目的。我国慈善信托面临的税收优惠难题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围绕慈善捐赠,享受免税抵税优惠的主要是经登记认定的基金会、慈善会、社会团体等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和慈善捐赠在促进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上具有相似功效,但是自《慈善法》颁布以来,一直未对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做出明确或专门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缺失已成为当前发展慈善信托遇到的最大挑战之一。对照我国慈善捐赠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分析,我国慈善信托存在的税收优惠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尚未形成明确且明晰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制度体系。我国除在《信托法》中原则性强调“国家鼓励发展慈善信托”外,《税法》《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仅有原则性表述,并无慈善信托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且无明确可操作的相关规定。一是针对捐赠人的税收优惠制度缺失。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慈善捐赠的规定,企业进行捐赠时,在捐赠年度产生的以及之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将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进行税前抵扣,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时,纳税义务人则可享受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税前抵扣,但对于慈善信托则难以明确享受此项优惠。二是针对受托人的税收优惠制度缺失。《慈善法》《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慈善组织具备公益性税前扣除的资格,极大地推动了慈善组织发展慈善事业。而针对信托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仅有原则性表述,未有可操作性细则出台,导致同为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对慈善信托收取的管理费无法比照慈善组织享受税收优惠。三是针对受益人的税收优惠制度缺失。《慈善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但对于慈善信托而言,则未明确受益人可以享受相应政策。四是针对慈善信托项目本身税收优惠制度缺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用资管产品的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也需要缴纳增值税。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任何关于慈善信托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在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金融产品转让收益等增值收益,需对慈善信托项目征收增值税。(二)信托公司无权提供可抵扣的捐赠票据。《慈善法》中明确了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但信托公司本质上不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财政部门难以单纯依据慈善信托的公益性目的认可其开具捐赠发票的资格,导致捐赠人委托信托公司设立慈善信托,却无法获得可抵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捐赠票据。目前,虽有“慈善组织+信托公司”相结合的模式(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合作实现税收优惠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共同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二是慈善组织担任委托人,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三是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慈善组织担任慈善项目执行人),借由慈善组织代为向捐赠人开具发票,但慈善组织的嵌入拉长了整个信托关系的业务链条,增加了中间成本(据调研,慈善信托项目为了能给捐赠人开具捐赠发票而引入经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慈善组织一般要对慈善信托收取管理费),甚至引发慈善组织是否能用捐赠财产设立慈善信托、是否符合慈善支出有关规定以及对慈善信托受益人特定性的争议等法律风险。(三)慈善信托在各个环节承担多种税收负担。在慈善信托设立时,委托人向受托人转移信托财产尤其是非货币性财产时,会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如是转移不动产,还涉及契税。在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阶段,信托公司运作信托财产产生的收益会涉及增值税、流转税等,而受益人取得财产阶段则还应就取得的财产缴纳所得税。在慈善信托运作各个阶段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还会产生相应的印花税。此外,我国《物权法》实行一物一权原则,暂不认可信托财产的“双重所有权”,信托财产的流转涉及多个阶段包含形式转移与实质转移,因此容易导致双重征税现象产生。(作者李元成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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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从实务角度看《民法典》对家族信托业务的影响(三)——资产保护与债权人的撤销

财富被创造出来之后,就无时无刻不面临各种风险,尤其对高净值人士而言,家企不分、对外担保产生的连带责任、财产隐名代持、意外身故等各种情况都可能导致财富的减少或灭失。越来越多的企业家认识到,现金的多寡实际上只是收益问题,而“安全”才是最根本的问题。一、家族信托“隔离效果”的法律依据家族信托资产隔离功能的法律基础源于信托财产的法律独立性。我国《信托法》中体现该独立性则表述为“相区别”。《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委托人死亡、破产,如果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财产不作为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的。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受托人破产,也不会成为遗产或者清算财产。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九民纪要”)在“信托财产的诉讼保全”一节明确使用了“信托财产独立”的表述,即信托财产在信托存续期间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委托人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在信托依法设立后,该信托财产即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固有财产。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财产,以及通过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等方式取得的财产,均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的权利表现为信托受益权,信托财产并非受益人的责任财产。因此,当事人因其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之间的纠纷申请对存管银行或者信托公司专门账户中的信托资金采取保全措施的,除符合《信托法》第17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基于上述法律法规及司法认定,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信托财产不是委托人或受益人的责任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的债务也不能用信托财产清偿,从而实现资产隔离的目的。二、常见的家族信托的隔离保护功能失效的情形目前境内法律框架下,这几种特定情形下,家族信托的隔离保护功能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失效。01家族信托的无效情形《信托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发生信托无效的情形,信托自始无效,那么其隔离保护功能自然就无从谈起。02家族信托被撤销的情形《信托法》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该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通常债权人行使信托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在设立时间上,需要“债权发生在先、信托设立在后”。债权人需要首先证明,已合法取得债权(为加强证明力,债权人最好还尽到了通知债务人的义务)。第二,在实质结果上,要求证明债务人家族信托的设立的确损害了债权。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在设立家族信托后,届时其个人剩下的净资产仍足以覆盖其全部负债。那么,该家族信托设立并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无权主张撤销该家族信托。第三,《信托法》对债权人申请撤销的期限做了明确的限制,要求债权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超过该除斥期间后,不能再主张该项权利。03家族信托财产被强制执行的情形《信托法》第十七规定了信托财产可被强制执行的几种情形:“(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该规定,尤以第(一)种情形,“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值得注意。“设立信托前”是指家族信托关系成立之前;“优先受偿的权利”是指具有优先的效力、应当在先受到清偿的权利。如果信托成立前信托财产就已设定了抵押权,抵押权人就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该抵押权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行使权利而无法得到清偿时,就可申请人民法院对该信托财产强制执行。其他几种情形的在先权利,则无须赘言。因此,信托设立时是否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以及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对信托财产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将是家族信托能否实现债务隔离功能的关键。三、合法有效地设立家族信托为确保家族信托的合法有效,合法有效地实现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和保护,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确保信托目的和信托财产的合法性(详见本系列文章《以案说法——从实务角度看《民法典》对家族信托业务的影响(一)——家族信托之目的》),而且,委托人有权处置此类信托财产。这里有两层含义:其一,用于设立家族信托的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单独所有的。在设立家族信托前,有必要梳理不同财产的所有权人,确保信托财产在法律上的所有权人是委托人个人,而非财产共有人(以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家族信托的情形除外)以及委托人所控制的公司等法人实体,避免出现家企混淆。其二,用于设立家族信托的财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目前,有部分论调错误理解了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效果,其认为家族信托的财产可以为灰色财产、甚至是非法财产提供保护伞,这是错误的。若委托人的财产是非法所得,那么这部分财产所设立的家族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二是确保家族信托的财产未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信托法明确规定,信托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债权人可申请撤销该信托。委托人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必须考虑到其设立家族信托、分割出一部分财产作为信托财产之后,其剩余资产是否足以偿还其债务。另外,建议及早设立家族信托,其一,可以对抗日后经营不善或承担连带责任而引发的负债,其二,可以家族信托设立期限届满一年后,债权人再来主张撤销信托的难度会非常大。家族信托具备的保护效果则更加显著。同时,时间越久,越不利于债权人举证。三是信托财产交付时,应到政府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起到公示公信的作用,对抗第三人。结语综上所述,家族信托具有隔离债务风险的功能,尤其在委托人发生人身意外风险、家庭变故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时,能起到巨大的“防火墙”效果。但这是以信托目的合法为前提,如果委托人具有恶意避债的企图,则家族信托很可能被撤销,从而丧失风险隔离功能。来源:中融信托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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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

2019年,全球经济复苏步伐放缓,经济、金融不确定性上升,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领下,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信托业坚持回归本源、提质增效,整体经营稳健,服务实体的能动性、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风险防控的主动性不断增强。从全年运行情况看,信托行业经营状况良好,风险水平总体可控,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了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良好开局。一、信托业务规模稳中趋降,结构不断优化(一)信托业务规模截止2019年4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1.6万亿元,较2018年年末的22.7万亿同比下降4.85%,小于2018年同期的13.50%。从4个季度的环比变化看,1季度环比增速为-0.7%,2季度和3季度环比增速分别是-0.02%和-2.39%,4季度则是-1.78%,3季度和4季度的环比下降有小幅上升。在经历了2018年较大幅度的调整后,2019年信托业资产规模下降幅度明显收窄,进入了波动相对较小的平稳下行阶段。图1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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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采】心系战“疫”!国通信托发起设立的慈善信托紧急驰援武汉市中心医院

“贵慈善信托热心慈善事业,向我院捐赠的‘费雪派克PT101AZ呼吸湿化治疗仪’27份现已全部到货,经我部专家核验全部合格,现由我院正式接收。”近日,武汉市中心医院向国通信托受托管理的“中国信托业抗击新型肺炎慈善信托”表示感谢。▲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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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2019年3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

2019年下半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央政策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好经济工作。信托业严格落实“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整改要求,严监管、强合规、重治理的监督执行效果明显,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继续平稳回落,尽管风险暴露有所上升,但总体可控。信托公司在切实提升合规和风控能力水平基础上,坚持行业深化转型和可持续健康发展是长久之计。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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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季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

2019年下半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央政策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好经济工作。信托业严格落实“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整改要求,严监管、强合规、重治理的监督执行效果明显,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继续平稳回落,尽管风险暴露有所上升,但总体可控。信托公司在切实提升合规和风控能力水平基础上,坚持行业深化转型和可持续健康发展是长久之计。一、信托资产(一)信托资产规模稳步回落,结构调整变化明显1.存续规模。截至2019年3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余额为22.00万亿元,较2季度末下降5376.90亿元,环比下降2.39%,与2季度降幅0.02%相比,下降幅度较大。3季度同比增速为-4.94%,与2018年3季度末-5.19%降幅趋同,信托资产规模继续保持稳步下降。图1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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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季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

2018年下半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中央政策基调由“强监管、去杠杆”转向“稳增长、稳杠杆”,今年一季度以来“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效率改善,信托融资需求回暖,尤其是基础设施领域,叠加经济预期改善、前期通道乱象整治缓释风险,2018年被动收缩趋势逐渐收敛,信托主动投放意愿增强。一、信托资产规模下行趋势收敛,固有资产保持增长(一)信托资产截至2019年1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2.54万亿元,较2018年4季度末下降0.7%,降幅进一步缩窄;同比增速较2018年1季度末的16.6%放缓至-12.0%,预计下一季度信托资产规模将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其中,融资类信托规模为4.62万亿元,较2018年4季度末增加约2710亿元,占比由19%升至20%;投资类信托规模为5.19万亿元,较2018年4季度末增加861亿元,占比由22%升至23%;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12.73万亿元,较2018年第4季度末减少5191亿元,尽管占比仍接近60%,但较2018年4季度末继续回落2个百分点。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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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善用家族信托建立企业经营与家庭财产间的“防火墙”

公司的独立人格,简单讲体现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向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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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长安信托:从十九大报告看信托公司的业务机会

四是关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股权投融资机会。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未来国企改革将更加深入,信托公司可以关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债转股等领域的业务机会。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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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信托公司开展夹层投资业务分析(一)

夹层资本能够为企业的扩张、杠杆收购、债务重组及资本结构调整等提供融资支持。但由于追求稳定的收益,夹层资本一般偏好投向于有稳定现金流历史的企业或是具有较好发展前景、未来价值增长可期的企业(见表1)。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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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发展趋势分析(一)

集合信托常为了增强信用等级,保障社会投资者的权益,将受益权分层分级为劣后、优先等层级,体现不同层级投资人需求。单一信托的交易结构更为简洁和单一,且资金几乎是运用在一个对象和一个项目。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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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研究(二)

资产支持票据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由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以其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交易结构如图5。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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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研究(一)

本课题在分析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同时,对国内不同资产证券化类别进行对比和总结,在信托受益权案例研究中也通过对比分析的方式研究该类业务模式的共性和创新点。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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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季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

从趋势上看,信托公司要在关注资金业务侧的同时分析资产侧的需求变化,构建更加多元化的产品体系,来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一个充满活力的中国经济为信托业务的转型和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