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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吗?工资与社保不一致合法吗?今天统一回复
一年一度的社保调基大考又开始了,社保基数一词又将被更多企业的HR关注。在每年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时,因很多企业HR不懂政策,出于节省成本考虑,会给员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但这种做法通常来说是不合规的,除非员工的实际工资真的低于最低社保基数。01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吗?先来给大家纠正一个错误说法,不应该是最低工资缴纳社保,而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社保。基数来源于工资,但又不一定等于工资。这里需要先明白工资总额的定义,这是各地在调基文件中直接引入的一个概念。什么叫工资总额?在国家统计局1号令中有明确定义,工资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什么叫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比如生育津贴、停工留薪期的补贴都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再来先看一个公式:社保缴费=基数x比例。在社保实操中,一般是以劳社险中心60号函为基础做落地指导,并参考社保基数下限、比例以及一些特殊基数核定规则补充。在《社保法》里对基数的规定是相对比较宽泛的,比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工资总额x规定比例个人缴费=本人工资x规定比例这只是一个大框架式的公式。在劳社险中心发布的60号文中对基数的规范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比如:1、单位缴费基数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第二种是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2、个人缴费基数则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在上限和下限之间进行核定;第二种是直接以本人的工资为基数;第三种是以上年度个人月均工资为基数。在全国调基的通知中,基本上是以上一年月均工资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核定值为基数。需要注意的是,在2016年130号文中明确规定,单位不得自行扩大降低缴费比例范围或者提高降低缴费幅度。即不得随意降低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平工资的60%。那新员工的缴费基数应该是多少?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中可以明确新员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的缴费基数也是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基数。总结一下基数核定的原理:即老员工基数核算按照上年的月均工资来核定,新员工按照入职首月的工资进行核定,即新人首月起薪,老人上年月均,社平上限和下限截取基数来核定。因此,公司是不能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的。02员工工资与社保必须一致吗?正如上文所言,工资和社保缴存基数应该是一致的,但是两者不一致,不一定就代表企业有问题。为什么呢?因为社保缴费基数也设置了天花板和木地板,具体来说: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可能很多HR还是有点懵,到底工资与社保缴存基数不一致是不是合法的?这里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