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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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实行,部分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来源:福建省人社厅附原文: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1号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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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73家单位1年内参加省重点项目投标,信誉情况免于审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标!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附名单:附原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的通报省管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单位,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重点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2002〕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3〕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项目(考核类)建设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和〈福建省重点项目(考核类)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闽发改重点〔2013〕811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通知》(闽委办〔2020〕15号)等精神,省发改委组织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重点办)和省直分级管理单位对2020年度考核类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业绩信誉开展了评价登记。现将最终登记情况通报如下:一、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总体情况2020年,大部分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能诚信履约,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较好,但还存在少数单位履约差、不守信等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施工单位中,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缺失,导致发生一般事故等级的责任事故;有的施工组织不力,工程质量问题较多,存在较大的质量隐患;有的未按规定的施工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过程质量安全隐患大;有的对施工现场文明不重视,施工形象不佳;有的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配置齐全,施工资源投入不足,造成进度严重滞后。监理单位中,有的对监理的工程安全质量管控工作严重不到位,造成安全隐患较多甚至发生险情、责任事故;有的总监在岗时间较少,监理人员未按合同承诺及时到位,施工环节旁站不到位,质量、安全、进度控制较差。勘察设计单位中,有的现场配合较差,出图进度滞后;有的不配合业绩信誉考核工作,有关部门组织检查时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在建设单位和分级管理单位检查督促下,绝大部分参建单位已完成或正在落实问题整改,达到以考评为抓手、以评促改,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预期效果。二、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结果(一)参建单位承担的项目合同段业绩信誉登记为A级(信誉良好)的勘察设计单位54家、施工单位139家、监理单位80家(详见附件1)。(二)参建单位承担的项目合同段业绩信誉登记为C级(信誉不良)的勘察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5家、监理单位4家(详见附件2);无参建单位登记为D级(严重失信)。(三)其他参建单位承担的项目合同段业绩信誉登记均为B级(信誉一般),不通报公布。(四)交通类省重点项目(含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运输场站等)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结果由省交通运输厅和我委另行联合通报公布。三、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结果的使用(一)对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A级和C级的参建单位及其承担的省重点项目合同段,同时在福建省发改委网站(fgw.fujian.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公布,公开接受社会查询。(二)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A级(信誉良好)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参加省重点项目投标,信誉情况可免于审查;实行邀请招标的省重点项目可优先邀请其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标。(三)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C级(信誉不良)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省重点项目建设招投标,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公布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四、其他要求希望2020年度业绩信誉登记A级的参建单位,再接再厉,争创更好的业绩;登记C级的参建单位要正确对待,正视不足,切实提高履约守信意识,以考评为契机提升工作业绩信誉。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对失信单位重点监管,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等工作中严格把关,守信奖励、失信惩戒,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我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做出应有贡献。附件:1.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为A级名单(排名不分先后)2.2020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为C级名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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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福建省级300万元以下项目不用公开招标!新版《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全省统一执行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即日起实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省级300万元,市县级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与上一次的标准相比,省级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市县级统一提高至2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或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省级50万元,市县级3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省级100万元,市县级60万元以上。与上一次的标准相比,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级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市县级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其它集中采购目录不再包含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数量由89个减少至35个,其中货物类27个,服务类8个。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2018〕29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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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八大员岗位证有效期暂定统一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今天上午,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18年12月13日后到期的,其有效期暂定统一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附原文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2018年12月13日起我省停止核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为平稳有序地做好政策衔接,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经研究,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18年12月13日后到期的,其有效期暂定统一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特此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月22日附住建部相关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建办人函〔2020〕66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在转变培训模式,建立职业培训体系,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职业培训体系已基本建立(一)开发完善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模块,开发过程监管、测试题库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功能,满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需要,供各地免费使用。(二)建立完善测试题库。组织编制了全国统一培训测试题库,并依据试运行情况,对系统和题库进行了完善,供各地免费使用。(三)编制继续教育大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以知识更新、学以致用为原则,根据岗位需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组织制定并发布了继续教育大纲。针对施工员、质量员等13个岗位,明确本岗位应掌握的新法律、新法规、新标准和新规范,以及相关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着力完善从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四)开展职业标准修订工作。组织修订《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突出能力主线,充分体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补充完善近几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产生的新的专业管理岗位,以适应新型建造方式逐步推广的形势。(五)制定测试系统对接方案。编制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和题库对接方案,在保证培训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已建地方管理系统、题库与我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对接。根据地方提出的需求和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对接方案,保证对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培训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一)审核培训试点方案。在审核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方案时,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转变培训方式,由试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测试,不能再搞统一考核,变相实行考培分离。二是各地培训系统按照对接方案与我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接,由我部系统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书。三是培训测试使用全国统一培训测试题库,地方题库可按要求完成对接后,选用一定比例。四是各地试点培训机构必须有企业参与。截至目前,浙江、湖北、河北、上海、河南、甘肃、安徽、西藏、海南、宁夏、山西、福建、湖南、广西、广东、黑龙江、天津、江西、陕西、四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山东、辽宁、青海等24个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中国中铁、中国铁建2家企业提交了培训试点方案,经审核完善均予通过。(二)加强服务管理。积极组织技术支持单位,按照对接方案,实施省级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与我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截至目前,江西、湖南、福建、河南、安徽、广西等6个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信息系统对接需求,其中江西、湖南、广西、福建4地已完成对接工作。截至目前,组织试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共有19个,分别是河北、甘肃、湖北、浙江、广东、天津、四川、宁夏、黑龙江、海南、广西、江西、福建、陕西、山西、上海、西藏等17个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中国中铁、中国铁建2家企业。上传的试点培训机构累计416家,完成培训173792人次,颁发电子培训合格证43416个。(三)逐步规范继续教育。截至目前,甘肃、湖北、广东、天津、浙江、海南、江西、西藏等8个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启动了继续教育工作。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约195010人,完成电子合格证换发151594个。三、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地区能够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调整工作模式,稳步推进培训试点工作。但仍有部分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相对滞后,尚未报送试点方案。个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按照我部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开展工作,未提交试点方案,不与我部信息系统对接,自行发文,使用自建题库组织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发证;有的地方组织集中考核,变相实行考培分离。这些做法给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带来很多问题隐患,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立即整改。四、持续改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要在深入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系统思考和研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培训质量,做实做细,持续改进。(一)继续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未按要求报送试点方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尽快制定试点方案报我部(人事司)审核,部署和推进相关工作。对于未按照我部工作要求开展的培训,应立即叫停,整改;试点方案审核通过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工作计划和方案要求,尽快组织试点培训机构启动相关培训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试点成熟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本省(单位)稳步推进职业培训。我部将适时组织试点经验交流。(二)进一步做好数据对接和报送。按照工作安排,我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与建筑业实名制等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2018年12月13日前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数据上传至我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要确保及时准确。(三)加强培训监管,提升培训质量。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监管力度,对培训机构实施动态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培训过程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确保培训工作质量。(四)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工作水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加强监管,制定相应措施办法,做好学时认定工作。各地继续教育工作方案要报我部(人事司)。我部(人事司)将不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抽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换发培训合格证截止时间延迟到2021年9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2日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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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这些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即日起实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个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相关单位: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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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强制要求监理,省厅出台《意见》提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提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办〔2019〕34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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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最短工期?厦门住建局: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进度滞后,工期不得签证、自行承担费用!

来源:厦门市建设局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近日厦门市建设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管控指导规范》,提出:1、重点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确定科学最短的总体建设工期目标。财政投融资项目的实际施工工期(扣除工期签证)较施工阶段工期目标提前或滞后5%及以上且不足10%的,奖励或核减建设单位管理费或代建费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或滞后10%及以上的,奖励或核减建设单位管理费或代建费5%。2、施工工期参考标准:3、施工单位应细化年、季、月、周、日施工进度计划,并相应制定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要素投入计划。因组织管理不力、资源投入不足、质量安全问题整改等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进度滞后的,工期不得签证,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赶工措施追赶滞后进度,并自行承担费用。非施工单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征收、三通一平、管线迁改、规划调整、业主招商等)导致进度滞后的,应在1个月内办结工期签证。工期签证或工程进度(含关键节点)累计滞后计划10%及以上的,建设(代建)单位应组织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分析原因,制定纠偏措施,并及时报备项目责任单位。经督促仍未纠偏的,明确相关参建单位具体责任问题并及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处置。4、因特殊情况在施工过程中需大幅缩短工期的,建设(代建)单位应组织相关参建单位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按合同约定测算所增加的施工措施费,并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5、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在完全响应施工工期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施工措施费。6、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进度控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进度偏差。7、在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时,建设(代建)单位对各参建单位工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工期管控相关条款。通知原文: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改委等六个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管控指导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科学有序加快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项目建设工期管控行为,实现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厦门港口局研究制定了《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管控指导规范》。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港口管理局2020年7月27日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管控指导规范第一章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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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印发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箱:dbcpfj@163.com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2020年5月12日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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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筑管理”为您提供本地最新政策和资讯,诚邀关注!

“福建建筑管理”微信公众号由度川团队运营,为你及时提供福建省及各地市最新的资质/执业/招投标/财税/安全/质量等行业监管动态和区域资讯,同时也将及时分享全国性重要政策。本公众平台推送的每篇文章都是我们精心采编或创作而成,信息及时、真实、客观。以下是我们近期推送的部分文章,点击可以查看文章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也诚邀你关注“福建建筑管理”微信公众号。建企资质申报大变!法人对聘用的建造师真实性负责,不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因9个工程业绩弄虚作假,3家企业资质被撤销!莆田再修订:400万元以内项目由本地企业组建的小规模库内企业承接!厦门通报中建*局三公司,未履约致项目停工并拖欠劳务费和工人工资2018福建企业百强榜发布!其中13家建筑企业上榜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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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企资质申报大变!法人对聘用的建造师真实性负责,不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

来源:福建住建厅、建设通11月22日,福建住建厅发布《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许〔2018〕29号)》,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对企业申请资质提出了以下意见:一、新设立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时,企业聘用一级建造师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所申报建造师的数量及其姓名、年龄、专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签字承诺。对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申请,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核准资质。二、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时,不需提供企业代表工程业绩总造价30%以上的工程总承包发票。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时,不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厂房证明和设备购置发票证明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前述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文件原文: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许〔2018〕2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有关企业:现将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新设立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时,企业聘用一级建造师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所申报建造师的数量及其姓名、年龄、专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签字承诺。对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申请,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核准资质。企业所聘用的一级建造师应在资质核准后2个月内完成注册手续。企业聘用二级建造师的,需在申请资质前,通过《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完成注册手续。二、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时,不需提供企业代表工程业绩总造价30%以上的工程总承包发票。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时,不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厂房证明和设备购置发票证明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前述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四、新设立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在申请资质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所申报注册人员的数量及其姓名、年龄、专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签字承诺,对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申请,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核准资质。五、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事业编制的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六、对于未改制的事业编制勘察设计单位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时,不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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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报中建*局三公司,未履约致项目停工并拖欠劳务费和工人工资

来源:厦门市建设局11月21日,厦门市建设局通报,今年以来,中建*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局三公司)在厦门承建的多个工程项目存在合同履约问题,在融信•铂湾项目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导致项目停工,该项目还存在拖欠劳务费和工人工资的问题。市建设局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监管行为记录P5档次一次(建筑市场管理类别)。文件原文: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对中建*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厦建筑〔2018〕93号各有关单位:据反映,今年以来,中建*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局三公司)在厦门承建的多个工程项目存在合同履约问题,为核实情况,市建设局、市重点办组织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造价站对中建*局三公司在厦的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及处理情况经查,中建*局三公司在融信•铂湾项目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导致项目停工,其原因一是该公司未能统筹安排好建设资金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二是该项目施工合同需要施工单位垫付较多的资金,且2016年以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工程建材、人工工资涨幅较大,该公司对市场风险评估不足,项目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主要材料供应商断供,造成该公司无法按合同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该项目还存在拖欠劳务费和工人工资的问题。对于中建*局三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市建设局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监管行为记录P5档次一次(建筑市场管理类别)。在对中建*局三公司其他在建项目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相关项目施工现场分别存在未制定健全的劳务管理制度、代签工人劳动合同和工资表、未按合同约定数量配备塔吊、临边防护不到位、爬架和铝模施工方案与现场不一致、20层以上消防水带设置不到位等问题。对于中建*局三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市建设局、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市质安站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记入相应信用监管行为记录。详见附表。二、工作要求(一)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应引以为戒,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合同履约意识,一旦签订合同就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合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各项工作。(二)施工企业在承揽工程业务时,应充分分析、评估合同条款要求、市场风险、企业自身能力等因素,量力而行,避免发生签订合同后又无法履约的情况。(三)施工企业应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和具体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对于存在欠薪问题的,应立即整改,及时化解欠薪风险隐患。特此通报。附件:专项检查及处理情况一览表厦门市建设局2018年11月15日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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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再修订:400万元以内项目由本地企业组建的小规模库内企业承接!

来源:莆田市住建局近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修订《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版)的通知内容。主要如下:第一条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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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企业百强榜发布!其中13家建筑企业上榜

17.97亿元,平均员工9724名。其中,从营业收入来看,第1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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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9个工程业绩弄虚作假,3家企业资质被撤销!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今日,福建省住建厅连发3份撤销行政许可书,因3家企业上报的9个工程业绩均为弄虚作假,两家被撤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一家被撤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文件原文: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福建省汇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向我厅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经省水利厅审查,我厅根据省水利厅的审查意见于2014年10月17日批准你公司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2018年10月31日,我厅收到省水利厅《关于企业业绩造假的处理意见》(闽水函〔2018〕542号),经省水利厅核查认定,你公司申报的“云南省盈江县勐劈河一级水电站工程、云南省昌宁县大寨子水电站大坝工程、云南省永德县龙墰坝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云南省盈江县勐劈河二级水电站工程”等代表工程业绩不属实。你公司在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中提供了虚假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厅拟撤销你公司已取得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你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你公司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1月15日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福建省飞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向我厅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我厅于2018年9月20日予以批准,并向你公司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在申请该项资质过程中,你公司提供了虚假的“贵州省都匀市墨冲镇创业园3号厂房工程、都匀市都市龙庭5号楼建设工程”等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厅拟撤销你公司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你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你公司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1月15日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向我厅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经省水利厅审查,我厅根据省水利厅的审查意见于2017年4月10日批准你公司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2018年10月31日,我厅收到省水利厅《关于企业业绩造假的处理意见》(闽水函〔2018〕542号),经省水利厅核查认定,你公司申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文更水库工程大坝及输水隧洞工程;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长河浜龙圆、南桥、亭桥、双砂四座水闸改建工程;重庆市江北区大公湖水库工程大坝及导流洞工程”等代表工程业绩不属实。你公司在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过程中,提供虚假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厅拟撤销你公司已取得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你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你公司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1月15日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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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全球建筑业考察系列之日本建筑工业化参观考察学习班

3、整体行程丰富多彩:六天中历经日本建都的古迹-奈良;历史文化悠久的世界名城-京都;日本第二大现代都市-大阪。结合专业考察同时也对当地民生、社会习俗、传统文化加以体验,从而能加深对日本全面了解。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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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20 重庆|建筑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全面筹划与风险管控培训班

随着财税改革政策的不断出台,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对财税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如何做好增值税制下的财税管理工作,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关键环节的财税疑难问题,突破企业财税管理的瓶颈?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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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26 杭州|新常态下工程合同结算管理与风险防控培训班

汪老师具有丰富的PPP、建设、房地产项目过程服务经验,服务过的典型项目包括:位于商务部排名第一的苏州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与城市开发、2022年北京冬奥会延庆赛区PPP项目、数十家开发商。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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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2 广州|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精细化管理培训班将在广州举行

这里有最及时的行业资讯,权威的政策解读,专业知识分享,还有营改增专题、资质专题等。我们发送的每篇文章都经过精心挑选,我们将全力为您开户信息和智慧的大门。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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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20 乌鲁木齐|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4月19-20日(18日报到,4月13日报名截止)在乌鲁木齐阳光酒店举办《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九部分内容: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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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18 西安|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5月17-18日(16日报到,5月11日报名截止)在西安举办《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九部分内容: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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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13 济南|建筑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全面筹划与风险管控培训班

随着财税改革政策的不断出台,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对财税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如何做好增值税制下的财税管理工作,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关键环节的财税疑难问题,突破企业财税管理的瓶颈?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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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09 上海|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

4、工程结算阶段(包括甲方和分包方)涉及的质保金何时发生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如何确认?质量缺陷期内发生维修支出,如何进行税会处理?业主没收质保金,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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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20 乌鲁木齐|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4月19-20日(18日报到,4月13日报名截止)在乌鲁木齐阳光酒店举办《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九部分内容: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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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2 广州|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精细化管理培训班

这里有最及时的行业资讯,权威的政策解读,专业知识分享,还有营改增专题、资质专题等。我们发送的每篇文章都经过精心挑选,我们将全力为您开户信息和智慧的大门。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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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26 杭州|新常态下工程合同结算管理与风险防控培训班

为了更好地协助建筑企业做好工程合同商务、索赔、结算、清欠管理,拟于4月25日-26日(24日报到,4月19日截止报名)杭州举办《新常态下工程合同结算管理与风险防控培训班》,主要内容包括: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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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 杭州|新常态下工程合同结算管理与风险防控培训班

为了更好地协助建筑企业做好工程合同商务、索赔、结算、清欠管理,拟于4月20日-21日(19日报到,4月13日截止报名)杭州举办《新常态下工程合同结算管理与风险防控培训班》,主要内容包括: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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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2 北京|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4月11-12日(10日报到,4月5日报名截止)在北京泰山饭店(五星级)举办《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九部分内容: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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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2 广州|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精细化管理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4月21-22日在广州举办《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精细化管理与合同风险防范实战培训班》,为您答疑解惑,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实际问题,助您企业基业长青!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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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15 深圳|建筑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全面筹划与风险控制培训班

随着财税改革政策的不断出台,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对财税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如何做好增值税制下的财税管理工作,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关键环节的财税疑难问题,突破企业财税管理的瓶颈?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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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20 乌鲁木齐|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4月19-20日(18日报到,4月13日报名截止)在乌鲁木齐举办《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九部分内容: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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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2 北京|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4月11-12日(10日报到,4月5日报名截止)在北京举办《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九部分内容: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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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20 乌鲁木齐|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4月19-20日(18日报到,4月13日报名截止)在乌鲁木齐举办《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九部分内容: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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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2 北京|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4月11-12日(10日报到,4月5日报名截止)在北京举办《建筑企业全流程全税种财税实操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九部分内容: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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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全流程和全税种实操及风险防范培训班

这里有最及时的行业资讯,权威的政策解读,专业知识分享,还有营改增专题、资质专题等。我们发送的每篇文章都经过精心挑选,我们将全力为您开户信息和智慧的大门。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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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关键环节财税筹划与风险控制培训班

随着财税改革政策的不断出台,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对财税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如何做好增值税制下的财税管理工作,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关键环节的财税疑难问题,突破企业财税管理的瓶颈?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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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全流程全税种实操与财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将在杭州举行

为此,我们将于3月9-10日(8日报到,3月2日报名截止)在蝶来浙江宾馆(五星级)举办《建筑业全流程各税种及财税疑难问题全面解析与应对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两大块内容: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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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精细化管理与合同风险防范实战培训班

这里有最及时的行业资讯,权威的政策解读,专业知识分享,还有营改增专题、资质专题等。我们发送的每篇文章都经过精心挑选,我们将全力为您开户信息和智慧的大门。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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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精细化管理与合同风险防范实战培训班

这里有最及时的行业资讯,权威的政策解读,专业知识分享,还有营改增专题、资质专题等。我们发送的每篇文章都经过精心挑选,我们将全力为您开户信息和智慧的大门。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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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全流程全税种实操与财税疑难问题处理培训班将在杭州举行

为此,我们将于3月9-10日(8日报到,3月2日报名截止)在蝶来浙江宾馆(五星级)举办《建筑业全流程各税种及财税疑难问题全面解析与应对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两大块内容: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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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全流程和全税种实操及风险防范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3月13-14日南京、3月16-17日武汉、3月20-21日成都、3月27-28日南宁分别举办《建筑业全流程全税种实操及风险防范培训班》,每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六部分内容: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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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关键环节财税筹划与风险控制培训班

随着财税改革政策的不断出台,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对财税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如何做好增值税制下的财税管理工作,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关键环节的财税疑难问题,突破企业财税管理的瓶颈?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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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全流程和全税种实操及风险防范培训班

这里有最及时的行业资讯,权威的政策解读,专业知识分享,还有营改增专题、资质专题等。我们发送的每篇文章都经过精心挑选,我们将全力为您开户信息和智慧的大门。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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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全流程全税种实操及风险防范培训班

这里有最及时的行业资讯,权威的政策解读,专业知识分享,还有营改增专题、资质专题等。我们发送的每篇文章都经过精心挑选,我们将全力为您开户信息和智慧的大门。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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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精细化管理与合同风险防范实战培训班

这里有最及时的行业资讯,权威的政策解读,专业知识分享,还有营改增专题、资质专题等。我们发送的每篇文章都经过精心挑选,我们将全力为您开户信息和智慧的大门。
2018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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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25-26日 济南|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税筹划与汇算清缴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1月25-26日(24日报到,1月19日报名截止)在济南美得乐大酒店举办《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税筹划与汇算清缴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五部分内容: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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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25-26日 杭州|建企财税体系建设与金三稽查分析培训班

建筑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合同管理、法律部负责人、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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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12-13日 重庆|第二期增值税时代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

为此,我们将于2018年1月12-13日(11日报到,1月8日报名截止)在重庆金山汇酒店(四星级)举办《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税筹划与汇算清缴培训班》,本次培训共有两天时间,共分为五部分内容: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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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09-10日 贵阳|第一期增值税时代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

2017年是建筑企业全面营改增正常落地实施的第一年,国家出了不少建筑企业营改增的文件政策。这些政策如何利用,涉及到建筑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和税务风险的管控。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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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25-26日 杭州|建企财税体系建设与金三稽查分析培训班

建筑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合同管理、法律部负责人、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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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25-26日 济南|第三期增值税时代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

2017年是建筑企业全面营改增正常落地实施的第一年,国家出了不少建筑企业营改增的文件政策。这些政策如何利用,涉及到建筑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和税务风险的管控。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