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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最高法 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的几个重要规定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第十条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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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最高法:单位承担工伤责任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

冯宇博(来源:劳动法库)【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图文版权归属原作者及原出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推荐阅读👉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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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最高法关于劳动行政部门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9]行他字第12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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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请在5月30日前进行养老保险“刷脸”认证

为了确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享受养老金待遇,同时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况发生,近日农保中心印发通知,要求60周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务必在2021年5月30前完成生存认证。一、认证时间2021年2月25日—5月30日。二、认证对象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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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及认定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或者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哪些情形不予受理?多长时间可以作出认定?具体流程有哪些?......今天一起来了解——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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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补充养老缴费开始了!(缴费方式+缴费标准+注意事项+查询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注意了!!!2021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已经开始,税务部门负责统一征收养老保险费;参保、变更及补缴核定、待遇支付、关系转移等业务仍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请注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征收期限一致,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集中征缴期为每年1—6月份;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请赶快转发、扩散,让还没有缴费的参保人及时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一、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0个档次。二、补充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标准设为每年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对应表查看相关内容【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办法【养老保险】最高可领12540元!省人社厅公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新规】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全文+图解)【养老保险】快速了解!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十问十答【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对比缴费方式一、基本养老保险:方式一:微信缴费。通过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缴费。方式二:扫码缴费。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税务部门提供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征收二维码,“进入缴费界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及姓名→勾选缴费明细→填写缴费金额→成功缴费”办理缴费。方式三:网厅缴费。通过“吕梁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号业务平台→吕梁农保网上办事大厅→全部→保费缴纳”办理缴费。方式四:电子税务局缴费。通过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登录】办理缴费。方式五:银行缴费。可以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或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二、补充养老保险:方式一:微信缴费。通过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办理缴费。方式二:支付宝缴费。通过登录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社保】→【地方在线服务】→【山西社保缴费】→【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办理缴费。(注:部分市已开通)方式三:民生山西APP缴费。方式四:电子税务局缴费。通过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登录】办理缴费。方式五:银行缴费。可以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或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查看相关内容【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解读【养老保险】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和补缴费流程【重磅】“农保网厅”上线,城乡居民可通过手机办理养老保险查询、补缴申报等业务【扩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微信缴费详细步骤查询方式一、缴费查询缴费人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我的缴费记录】或者→【参保人缴费查询】实时查询缴费信息。二、个人信息查询缴费人通过“吕梁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平台的“吕梁农保网上办事大厅”(简称“农保网厅”)可自助查询个人参保信息、历年缴费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待遇支付信息。查看相关内容【社会保险】如何查询社保业务?手把手来教您【重磅】“农保网厅”上线,城乡居民可通过手机办理养老保险查询、补缴申报等业务【养老保险】五种方式方便您查询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查询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医疗保险】个人如何查询医保缴费、消费信息?【医疗保险】个人如何通过微信办理医保业务?缴费证明查看相关内容【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缴纳社保费后如何开具缴费证明?【重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刷脸”认证上线了,详细步骤请收好【收藏】养老保险“刷脸”认证三种方式,详细步骤请收好【社保卡】@山西人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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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查询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点击播放这段视频,快速掌握电子社保卡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功能>>>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是什么,包含哪些内容?答: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反映了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基本情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每一业务年度结束后,向参保人员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寄送。部分地区已经不再邮寄纸质权益记录单,而是改为发放电子权益记录单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按参保对象分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类。记录单包含以下几方面信息:个人基本信息、缴费情况(包括各险种的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离退休人员不显示)、个人账户情况(职工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居民为养老保险)、享受待遇情况(包括各险种的各类待遇,未发生的不显示)。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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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后,就打“12345”!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政策参考】各类人员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标准和计发办法(附文件)【政策参考】各类人员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和计发办法(附文件)谢谢阅读!觉得不错,请您转载分享!↓↓↓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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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最高可领12540元!省人社厅公布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2021年1月1日,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相关细节,其中按照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年、政府补贴6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12540元/年。缴费档次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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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山西鼓励子女提高父母保险待遇,对不赡养父母的,通过司法程序督促、强制履行赡养义务

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施行。从省人社厅传来消息,山西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老人,有要求其子女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权利。☛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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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养老保险“刷脸”认证三种方式,详细步骤请收好

第一步领取电子社保卡点击【电子社保卡】卡片,领取电子社保卡。第二步开始认证在电子社保卡首页点击“全国服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再点击“开始认证”,按操作提示进行即可。认证方式会有两种:1.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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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1年度慢性病年检通知(附:详细流程)

城乡居民慢性病参保人员注意了!!!为全面保障慢性病患者门诊购药顺利实施,确保直报工作不受影响,2021年城乡居民慢性病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开始了,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请赶快收藏、扩散,让更多的慢性病患者知晓——对
202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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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对比

从今天起,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正式登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的,可通过民生山西APP或在人社部门办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登记;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才能缴纳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缴费标准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得。参保人员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部分市已开通)、民生山西APP、当地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线下渠道可到当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注意: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期限一致,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集中征缴期为每年1-6月份;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点击查看“居民养老保险”更多内容【新规】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全文+图解)【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解读【养老保险】快速了解!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十问十答【好消息】养老金涨了,每人每月增加5元!【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何区别?【重要通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通知【养老保险】收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办法【重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刷脸”认证上线了,详细步骤请收好【老牛问答】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各是多少?【养老保险】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和补缴费流程【养老保险】这笔补助金拿到手了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注意了!【养老保险】一次说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转移!(来源:山西税务、山西日报)推荐阅读【重要提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查询方式【权威发布】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附汇总表)【收藏】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汇总【工伤保险】2020版:山西省工伤赔偿最新标准(附计算公式)【收藏】一目了然!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最新)【休息休假】2020版:28类假期的规定和待遇【工伤保险】收藏!劳动能力鉴定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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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居民养老保险”更多内容【新规】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全文+图解)【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养老保险】快速了解!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十问十答【好消息】养老金涨了,每人每月增加5元!【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何区别?【重要通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通知【养老保险】收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办法【重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刷脸”认证上线了,详细步骤请收好【老牛问答】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各是多少?【养老保险】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和补缴费流程【养老保险】这笔补助金拿到手了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注意了!【养老保险】一次说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转移!(来源:山西税务)推荐阅读【重要提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查询方式【权威发布】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附汇总表)【收藏】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汇总【工伤保险】2020版:山西省工伤赔偿最新标准(附计算公式)【收藏】一目了然!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最新)【休息休假】2020版:28类假期的规定和待遇【工伤保险】收藏!劳动能力鉴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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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快速了解!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十问十答

怎么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已参加我省城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Q3·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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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山西人 电子社保卡能开通亲情服务了(附详细步骤)

电子社保卡的上线方便了许多人的生活,但是现在很多老人用的还是“老人机”。12月10日,山西省人社厅传来消息,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可以让家人帮忙在智能手机上开通电子社保卡亲情服务,让家人亲情代办。申领到电子社保卡后,子女可开通亲情服务功能,帮助不会操作的老人、儿童办理相关社保业务。电子社保卡是社会保障卡的线上形态,是持卡人享受线上人社服务及其他民生服务的电子凭证。截至2020年12月7日,全省电子社保卡签发量已经突破1400万张。目前,山西省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民生山西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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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最后15天,请尽快完成医保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开始后,截止目前,还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进行缴费。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节假日不顺延),个人正常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80元。城乡居民如未进行医保参保缴费,将无法享受2021年度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为了不影响您的医保权益,提醒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未进行缴费的参保人,尽快通过规定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需要注意的是,缴费人若查询不到个人参保登记信息,或个人身份有变动的,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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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全文+图解)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三号)《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1月27日条例全文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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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明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将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11月24日,全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班在太原召开,就相关政策、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全面提升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参保居民提供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11月27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立法旨在从制度上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养老问题,确保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于法有据、顺利实施。我省明确,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缴费资助构成。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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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何区别?

请点击查看养老保险相关内容【养老保险】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满15年的4种处理办法【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每个人都一样吗?【权威发布】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附汇总表)【社会保险】关于社保缴费基数,你了解多少?【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还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吗?【社会保险】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千万别大意!【政策参考】关于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两个意见【仲裁问答】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补缴时滞纳金由谁负担?【社会保险】欠缴及补缴社保争议不归法院管【公告】关于免收社保卡跨行取款手续费的公告【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办法【老牛问答】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各是多少?【收藏】农保中心变更服务电话的通知(社保电话+缴费方式+缴费标准+认证方式)【收藏】山西各级社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隐瞒冒领、重复领取待遇举报电话【重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刷脸”认证上线了,详细步骤请收好【社保卡】坐在家里,通过社保卡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老牛工作室--关注公众平台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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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每个人都一样吗?

我们知道,在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手续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是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说到这个“法定退休年龄”,你知道究竟是几岁吗?不同人群的法定退休年龄不一样,到底有何不同,小编这就来讲一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1企业职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的年满55岁)2特殊工种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特殊工种一般是一些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3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灵活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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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坐在家里,通过社保卡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问:对于还不会行走的孩子和不太用手机的父母,如果不去社保经办窗口集中认证,怎么完成认证呢?答:别着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先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结合个人的出行、就医等活跃数据,确认一部分人的待遇领取资格,其余人群可以结合人脸识别等技术开展线上认证,不用再来回跑腿了。开展了社会化服务的地区,还会结合健康体检、文体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辅助待遇资格认证。一、哪些渠道可办理线上待遇资格认证?需要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您,可以在认证周期内(一般是一年,也有些地区是半年),通过电脑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办理,或者通过手机端从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363个服务渠道办理,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或小程序等,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合作银行、政务平台的APP或小程序。还没有申领电子社保卡的个人,可以先申领再办理。二、如何办理线上待遇资格认证?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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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于社保缴费基数,你了解多少?

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津贴和补贴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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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千万别大意!

快把它扩散出去吧!(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推荐阅读【重要提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查询方式【权威发布】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附汇总表)【收藏】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汇总【工伤保险】2020版:山西省工伤赔偿最新标准(附计算公式)【收藏】一目了然!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最新)【休息休假】2020版:28类假期的规定和待遇【工伤保险】收藏!劳动能力鉴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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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查询方式

9月24日,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止,缴费对象为户籍在本县的城乡常住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除外)和在县域外务工、经商、求学及探亲的人员。医保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和注销,保费补缴,资助办理等工作;税务局负责按照规定缴费标准和医保部门传递至共享平台的应缴费信息(参保、变更、注销、补缴、资助等)进行保费征收。缴费标准一、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二、特困供养人员个人不缴费,由医疗保障部门全额资助;三、低保对象个人缴费196元/人,医疗保障部门资助84元/人;四、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个人不缴费,残联部门全额资助;五、优抚对象个人不缴费,由退伍军人事务局全额资助;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不缴费,由财政部门全额救助;七、不在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之内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20%资助。注意: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与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属于特殊缴费范围,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缴费方式方式一:微信缴费缴费人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办理缴费。注意:1.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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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2020版:山西省工伤赔偿最新标准(附计算公式)

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享受的待遇标准不同,待遇的支付单位及支付方式也不同,老牛梳理汇总了山西省不同等级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最新标准及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工伤医疗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抢救治疗和康复治疗以及职业病的治疗过程中,在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就诊且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需要个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待遇指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费用的补贴。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天2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条、《关于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通知》(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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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开始了!居民医保缴费,这份指南请收好!

9月1日起,开始预收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2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80元。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参保登记一、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政策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二、已经办理过参保登记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变更后次日可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进行缴费。缴费标准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550元。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一次缴清。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征收期截止当年12月25日(节假日不顺延)。参保范围除职工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其他特殊情况咨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特殊困难群体特残困难群体缴费标准按照医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缴费需政府各部门按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属于特殊缴费,由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有渠道办理。对需个人缴纳差额部分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标注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进行缴费。需注意的是,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与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属于特殊缴费范围,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参保变更城乡居民需要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址、居住地址、户籍性质、公民身份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特殊参保身份及其他信息的,应在当年缴费前,由本人或协办人员持相关证明文件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完成缴费后,当年不能再办理上述信息的变更。缴费方式与往年相比,今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更加多样,城乡居民可选以下方式缴费:第一种是集中代收。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由村(居)委会、社区医院、学校、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原则上由协办人员通过协作银行开发的POS机、手机APP或微信等渠道完成缴费。第二种是银行批扣。由参保人员与银行、银行与税务部门分别签订两方协议,缴费人将保费预存至签订协议的账户内,通过银行扣款缴费。第三种是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通过银行、微信等缴费渠道自行缴费。方式一:微信缴费我省已全部开通微信缴费,缴费方式为——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办理缴费。需要注意的是,选择“缴费年限”时,日常缴费的需选择“2021年”,特殊缴费的需选择“特殊缴费”。缴费人通过微信、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击查看相关内容【扩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微信缴费详细步骤方式二:扫码缴费我省已全部开通微信缴费,缴费方式为——缴费人可登录微信扫描税务部门提供的二维码【扫码进入缴费界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及姓名】-【勾选缴费明细】-【填写缴费金额】-【成功缴费】办理缴费。击查看相关内容【扩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最新方式方式三:银行缴费1、缴费人可通过协作银行开发的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2、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方式四: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缴费。缴费查询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缴费记录】实时查询缴费明细信息。退费办理城乡居民缴费成功后一般不予退费,确因重复缴纳等原因申请退费的,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验确认,必须要集中缴费期内及时申请。可办理退费的,及时退还给缴费人;不能退费的,当场告知缴费人原因。退费政策及申请资料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退费相关规定为准。咨询辅导对城乡医保政策,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击查看相关内容【收藏】农保中心变更服务电话的通知(社保电话+缴费方式+缴费标准+认证方式)【重要通知】快收藏!山西12333服务热线接听时间表来了【注意】@山西人,一号对外,有事请拨12345,直通政府窗口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拔打12366进行咨询;对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使用过程遇到的问题可拨打95113进行咨询。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政策关注--老牛工作室--关注公众平台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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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快告诉爸妈,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更方便啦(详细步骤)

每个月,全国有近三亿的老人要领取养老金,这可是一大笔钱。每年例行的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是为了避免有人冒领、多领了属于大家的养老金!为方便老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2018年取消了集中认证,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和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开展认证服务。大爷大妈们快来看看如何坐在家里使用电子社保卡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吧!一、如果不去社保经办窗口集中认证,那怎么完成认证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先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结合个人的出行、就医等活跃数据,确认一部分人的待遇领取资格,其余人群可以结合人脸识别等技术开展线上认证,不用再来回跑腿了。开展了社会化服务的地区,还会结合健康体检、文体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辅助待遇资格认证。二、有哪些渠道可办理线上待遇资格认证?需要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您,可以在认证周期内(一般是一年,也有些地区是半年),通过电脑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办理,或者通过手机端从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363个服务渠道办理,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或小程序等,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合作银行、政务平台的APP或小程序。还没有申领电子社保卡的个人,可以先申领再办理。三、通过电子社保卡如何办理线上待遇资格认证?已经申领了电子社保卡的您,可在电子社保卡首页点击“全国服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再点击“开始认证”,按操作提示进行即可。您无论居住何处,甚至国外,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完成认证。因为手机操作系统版本和客户端平台的不同,认证方式会有两种:1.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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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山西人,一号对外,有事请拨12345,直通政府窗口

针对我省各级政务热线号码多、设置乱、分布散、规模小、服务差等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一条热线管便民”改革,在全省整合建设全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打造便民高效、“一号对外”的全省政务服务“总客服”。此举解决了各类政务热线号码多,群众不便记忆的问题!省级热线整合了省直49个部门的51条热线,市级热线实现了11市全覆盖省市,两级热线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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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年满65周岁可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附意见全文)

补充养老保险来了近日,省政府公布《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补充养老保险”这项惠民制度,并对相关的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内容作出规定。参保范围《意见》明确,已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缴费资助构成。其中,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按年缴费,缴费标准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补贴标准政府对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资金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200元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另外,山西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对年满50周岁、不足65周岁、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自行研究确定。领取条件《意见》规定,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用缴费,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待遇。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停止缴费;已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亡故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待遇标准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组成,支付终身。(一)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二)政府补贴。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经有关部门认定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每人每月再提高200元(与低保、特困群体待遇不同时享受)。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低收入老年居民的政府补贴,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三)集体补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对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补助,具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自行研究确定。补充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缴费、补贴、补助标准。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和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补贴、补助标准。鼓励措施《意见》明确,各地要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其中:对于子女积极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作为评选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孝老爱亲示范户,推选“好媳妇”“好儿女”等的重要依据;在安排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等公益岗位时优先聘用,在其家庭成员升学补助、奖学金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在分配光伏扶贫收益、承包地流转费、集体林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村集体其他经营项目收益、资产收益等集体经济收入时优先考虑。反之,对于对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也会采取劝导、调解、诉讼、公益诉讼等相应方式督促子女为父母缴费。另外,山西省将把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纳入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方便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人员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账户信息。—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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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一目了然!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最新)

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在实务中较为复杂,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不同,待遇的支付单位及支付方式也不同,老牛以表格的方式梳理汇总了不同等级工伤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及相关规定,一目了然,供大家参考——工伤待遇一览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山西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06〕41号)、《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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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昨天推送了整理汇总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位同行留言,再推送一个最低工资汇总就完美了!为了大家的需要,为了共同学习,也为了同行的完美!今天应约推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汇总——全国各地区标准4月26日,人社部网站发布了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0年3月31日)。数据显示,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2480元;北京为2200元;广东为2100元,其中深圳为2200元。山西省历年标准山西省最早公布最低工资标准是在1994年12月23日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山西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确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2003年9月26日发布《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52号),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资。山西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2017年9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20号)调整公布的,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地区1700元、二类地区1600元、三类地区1500元、四类地区1400元。相应地,现行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地区9.8元、二类地区9.2元、三类地区8.6元、四类地区8.0元。现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7.4元、三类地区16.3元、四类地区15.2元。《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调整后,至今再未调整。山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汇总如下——适用区域山西省在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之初的1995年,按《山西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五种类型确定,从1997年开始调整为四类地区至今。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根据全省各地区的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增长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工资收入变动等情况,适时对各县(市、区)适用的区域类别适当进行上调或下调。山西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区域表(一)山西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区域表(二)山西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区域表(三)山西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表单位:元类别全日制非全日制适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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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附汇总表)

据山西省统计局5月22日发布的数据:2019年山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7501元,比上年增加2966元;2019年山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9551元,比上年增加3634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207元。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7月7日在官网发布的《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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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山西社保缴费基数发布,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期限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全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延长到2020年12月底,全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减半征收期限延长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缓缴的期限可继续缓缴至2020年12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及计算方法,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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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人社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全文)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通知》明确,各省份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通知》提出,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通知》要求,各省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划型标准执行,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准确落实到位。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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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如何查询医保缴费、消费信息?

很多朋友在后台留言,询问如何查询医疗保险缴费信息!省医保局公共服务微信号提供了个人医保缴费、消费等信息查询;网上业务办理;账户变动消费、业务办结消息推送;本地、异地医保定点查询等服务功能。今天先来了解一下医保缴费、消费信息查询详细步骤——医疗保险微信查询详细步骤关注--山西医保----老牛工作室--关注公众平台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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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还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吗?

王女士今年满45周岁了,之前按灵活就业在街道缴费,去年10月份缴费年限已经达到15年。她听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退休领取养老金了,于是王女士前来询问,她是不是现在可以不用缴纳社保了呢?快来看权威解答——平时许多参保人都会有类似王女士这样的疑问,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要达到15年才符合养老待遇申领条件。那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已经达到15年的人员,在职职工(含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与灵活就业人员是否还要继续缴费呢?对于在职职工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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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如何通过微信办理医保业务?

很多朋友在后台留言,询问如何查询医疗保险缴费信息!省医保局公共服务微信号提供了个人医保缴费、消费等信息查询;网上业务办理;账户变动消费、业务办结消息推送;本地、异地医保定点查询等服务功能。今天来了解一下个人业务办理详细步骤——医疗保险微信业务办理详细步骤账户变动、业务办结时将会有消息推送提醒!关注--山西医保----老牛工作室--关注公众平台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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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01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2207元,与你我息息相关

据山西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山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7501元,比上年增加2966元;2019年山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9551元,比上年增加3634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207元。统计数据
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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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问答】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吗?

问: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吗?答:实践工作中,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先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年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可以看出,法律仅对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作了限制,即只有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只要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就不存在最高“3倍”和最长“12年”的封顶限制,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施行以后,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经济补偿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即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2008年1月1日前存续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之后解除或终止的,则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即已于2017年11月24日废止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该规定对5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解除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两种情形下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1.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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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与“最低工资”相关的8个法律问题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第十四条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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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生活护理费问题有何规定?

发生工伤后生活护理费问题有何规定实际工作中一些职工在发生工伤后需要生活护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主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护理费用由谁支付?支付标准如何?···一起来看看吧!生活护理费小知识
20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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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手机帮他人“刷脸”认证详细步骤

3月初,市农保中心印发通知,要求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已启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务必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生存认证。在4月份养老金发放时,未完成生存认证的停发待遇,待次月生存认证完成后开始发放养老金并补发上月的,依次类推至6月底。截至目前,仍然有很大一部分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未通过“民生山西”手机APP完成自助生存认证,被暂时停发了待遇。还有许多人在后台留言,不会帮助他人认证。今天,我们再给大家介绍一下帮助他人认证的详细步骤——请大家相互转告扩散一下载注册“民生山西”在手机中搜索“民生山西”APP,下载安装,或直接扫描下面提供的二维码,点击安装。安装完成后,点击“民生山西”进入登录信息页面进行注册,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设置六位数字密码,(初次认证时)需要输入手机验证码。二点击“资格认证”在“民生山西”主页面,点击“资格认证”进入认证界面。三选择帮他人认证
2020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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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最新!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看你那儿是多少......

4月26日,人社部网站发布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0年3月31日)。数据显示,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2480元;北京为2200元;广东为2100元,其中深圳为2200元。山西第一档为1700元,第二档为1600元,第三档为1500元,第四档为1400元。一起来了解——为啥会有不同档次的最低工资?细心的网友发现,在同一个省区市,却有着不同档次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吗?每当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很多网友会问,最低工资里是否包括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事实上,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各地规定不尽一致,所以各地的最低工资的“含金量”也有高有低。多数地方明确包含在内。如,四川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有的地方明确不包含。如,北京、上海明确,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不包含“五险一金”的最低工资标准,其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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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定了!提高5%,2020年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全文)

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国务院批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调整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20年4月10日(来源:人社部官网)推荐阅读【养老保险】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和补缴费流程【工伤保险】2020版:工伤认定流程、规则及最新赔偿标准【休息休假】2020版:28类假期的规定和待遇【劳动合同】2020版: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一览表【休息休假】2020版:各地婚假、产假、陪产假天数相关规定一览表【工伤保险】收藏!劳动能力鉴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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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2020版: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一览表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对员工的离职补偿金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汇总如下表——《员工离职补偿汇总计算表》模式提出方经济补偿适用范围协商解除企业N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即时通知解除企业0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预告通知解除(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企业N+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解除企业N+1破产;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履行法定程序后可裁员。主动辞职员工0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正式员工都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即可。随时通知解除员工N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支付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员工0合同到期员工不愿意续订的。企业破产企业N单位被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退休或死亡企业0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者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补充备注】经济补偿金中的N代表了什么?N、N+1、2N都是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些叫法。以N为例,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是工作年限,用来指代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N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就是N。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主要有4种——▶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劳动者辞职▶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雇▶经济性裁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情形,主要有2种——▶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主体灭失(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N+1指的是什么?只有出现这3种情形——▶医疗期满、▶工作不胜任、▶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的用人单位解雇”,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才需要支付N+1。这里的1,其实就是代通知金。2N指的是什么?2N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有以下选择——▶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也就是我们俗称的2N。在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或者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实践中难以恢复时,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分段计算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2008年1月1日之前: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顶,即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而对于因医疗期满、裁员、发生重大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受上述12个月的限制;工资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计算年限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