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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问题,把“医保电子凭证”讲明白

看病就医已进入无卡化的“码”时代了!医保电子凭证申领使用7个问题全讲明白!01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保局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标识信息。医保电子凭证可与身份证、二维码、人脸等生物特征相关联,支持线上办理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是参保人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医保政策待遇、开展医保业务的电子“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能够在互联网上高效、安全地享受医疗保障部门的各项公共服务。02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方面有什么区别?一张是虚拟的就医凭证,一张是实体的就医凭证,仅从就医购药上看,两者的功能是一样的。大多数人习惯于携带实体卡进行就医购药,俗称“持卡结算”;也有部分人群,尤其是年轻人,或者是因急诊等因素未携带实体社会保障卡的人,更愿意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脱卡结算”。进行医保结算时,不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是使用实体社会保障卡,均对应参保人身份证件下的医保结算账户。03没有实体社会保障卡,是否可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后也能正常就医结算吗?只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即便未申领实体社会保障卡,也可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申领的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的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方面同等效力,可以正常就医结算。04如何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APP、微信APP、“珠海医保”公众号、“粤医保”小程序、银行等渠道激活。1.“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菜单栏“医医保业务”-“医保电子凭证”进入页面进行激活操作。(左右滑动查看图片)2.“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入“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医保电子凭证”进入页面进行激活操作。(左右滑动查看图片)3.支付宝APP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所属的地区,点击“同意协议并领取”按钮获取医保电子凭证。获取医保电子凭证后点击“立即支付”,设置交易密码后完成申领。(左右滑动查看图片)4.微信APP打开微信APP,点击右下角“我”,选择“服务”,在“生活服务”下选择“医疗健康”,然后选择“医保电子凭证”,最后点击去激活并完成认证授权。(左右滑动查看图片)如何帮忙激活父母、小孩医保电子凭证?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往期文章:家里小孩参保后,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手把手教会您→05如何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于实体卡,可用于药店购药、就医结算、医保查询、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亲情账户绑定等医保服务。进入各渠道医保电子凭证卡包入口,选择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完成就医购药全流程身份核验,又可展码后扫码进行就医购药的脱卡支付。06办妥异地备案手续后,能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异地直接结算吗?办妥异地备案手续后,在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异地直接结算。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中的“定点医疗机构查询”页面,了解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的情况。注:网站信息存在延迟,具体以医疗机构实际结算情况为准。07医保电子凭证如何实现家庭共济?根据门诊共济改革精神,广东职工参保人员遵循自愿原则,通过“亲情账号”授权其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关于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符合规定的参保缴费费用,根据各地公布的办理方式操作)。“亲情账号”关系绑定后可实现与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衔接,实现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互助。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往期文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家人如何使用?手把手教你“掌上办”!/热点推荐到珠海打工,如何参加珠海医保?医保待遇有哪些?居民医保延期缴费进入倒计时,错过本月将作停保处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指南来啦!如何办理?待遇如何?这篇问答请收好→来源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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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前记得先备案!手机就能办→

好消息!异地就医备案,手机上就能办!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只需简单几步操作,即可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异地就医时实现直接结算。2022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为了给参保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目前已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功能。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只需简单几步操作,即可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异地就医时实现直接结算。那么,哪些人群适用?如何办理备案?具体有哪些查询服务?一起来了解!01具体适用于哪些人群?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02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第一步:开始备案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开始备案。第二步:选择备案类型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页面,参保地为系统默认,参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做好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的选择。第三步:提交备案材料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有些地区允许参保人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办理备案,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无法提交认定材料时,可以点击“个人承诺书”,按要求完成签名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温馨提示:如果已经入院,备案时间应在出院日期之前。备案成功后,按异地医保人员身份办理出院时能够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第四步:查看备案进度点击首页【备案记录】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记录页面,实时查看备案进度。03小程序还有哪些查询服务?除了申请备案外,参保人还可以在小程序查询各统筹区及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可查询“异地就医费用明细”、“门诊慢特病告知书”、“门诊慢特病资格”。市民异地就医结算更方便!快转发分享给长期异地居住工作的朋友们吧!/热点推荐到珠海打工,如何参加珠海医保?医保待遇有哪些?居民医保延期缴费进入倒计时,错过本月将作停保处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指南来啦!如何办理?待遇如何?这篇问答请收好→来源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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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延期缴费进入倒计时,错过本月将作停保处理!

鉴于新冠疫情影响,为保障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已集中参加我市2023年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的缴费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延期缴费时间本月将截止,目前仍有2.5万人扣费失败。医保姐姐温馨提醒:请扣费失败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本月底前缴费,逾期仍未成功缴费的,4月份将作停保处理。4月起申请参保缴费的视为新参保,自参保缴费次月起至年底享受医保待遇,而且基本医保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降低。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请扣费失败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抓紧缴费,抓紧缴费,抓紧缴费!一、缴费标准2023年度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1)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2)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二、查询方式不知道自己及家人是否缴费成功?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查询,赶紧确认缴费情况吧!(一)“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医保业务办理→医保在线办理→跳转至“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信息查询→参保缴费查询→居民医保缴费,在“查询条件”界面录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城乡居民医保费已成功缴纳,会显示参保缴费情况。(二)“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关注“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社保服务→社保掌上办→跳转至“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信息查询→参保缴费查询→居民医保缴费,在“查询条件”界面录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城乡居民医保费已成功缴纳,会显示参保缴费情况。(三)“珠海医保”微信小程序登录“珠海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居民缴费查询,录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城乡居民医保费已成功缴纳,会显示参保缴费情况。(四)线下查询持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村(居)委会、银行代办点查询。三、缴费渠道如果查询结果是未扣费成功,请尽快排查扣费账号问题和存足医保费,或者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直接缴费(我市大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申报参保缴费):(一)“珠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珠海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微办税→粤税通→跳转至“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二)“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依次点击: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非本人缴费的,缴费类型选择“代他人缴费”)。缴费操作视频教程请点击:@参保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还没缴吗?戳视频教您(三)线下缴费到市税务部门各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此外,还可以通过“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银行网点(详情见附件)等方式办理缴费。以上方式均支持本人缴费和代他人缴费。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查看附件▼最后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一份珠海市居民医保待遇一览表(2023年)供大家参考点击查看大图/热点推荐到珠海打工,如何参加珠海医保?医保待遇有哪些?关于延长珠海市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指南来啦!如何办理?待遇如何?这篇问答请收好→来源|珠海医保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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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指南来啦!如何办理?待遇如何?这篇问答请收好→

出差突然生病住院医保能报销吗?退休随子女到新城市生活,看病能刷医保吗?因工作要在外地生活一段时间,看病要刷医保的话要办哪些手续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增多,参保人在异地的医疗需求越来越大。今天,医保姐姐总结了一些常见的异地就医问题,为参保人一一解答,赶紧关注、收藏起来吧↓0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出台背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更频繁,异地就医的场景越来越多。为打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堵点,减少参保人“跑腿”麻烦,减轻参保人“垫资”负担,让医保待遇可以随时“跟人走”,根据国家、省局工作部署,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对以往“打补丁”方式的异地就医政策进行系统性梳理和整合,联合市财政局出台《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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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珠海打工,如何参加珠海医保?医保待遇有哪些?详细指南来了→

新春伊始,从全国各地来珠海工作的异地务工人员你们好!今天,医保姐姐来跟你们详细说说:异地务工人员如何参加珠海医保,可以享受哪些珠海医保待遇。01哪些异地务工人员可以参加珠海医保?(一)在职职工: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异地务工人员不管是否有珠海户籍都可以参保,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单独参加职工医保(不需同时参加养老保险)。02如何参加珠海医保?(一)办理途径1.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参保。具体办事指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查看:2.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办理缴费登记、查询等业务。具体办事指南详见:叮!参保缴费“掌上办”攻略来啦,请灵活就业人员查收~。也可在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参保证件,前往我市任一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所需资料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市就业登记证明参加职工医保。其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参加职工医保。温馨提示异地务工人员办理我市就业登记证明实行承诺制,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我市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就业情况等,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点击查看大图)03珠海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费率是多少?珠海职工医保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统账结合职工医保,一种是单建统筹职工医保。在用人单位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可由用人单位选择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或单建统筹职工医保;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参加珠海职工医保2023年缴费基数和费率见下表:(点击查看大图)04参保后可以享受的医保待遇有哪些?异地务工人员参保后可享受的珠海市医保待遇详见以下简表:(点击查看大图)如有疑问,请拨打热线0756-12345或通过“珠海税务”微信公众号“12366”模块联系人工客服咨询,更多政策请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热点推荐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基层门诊报销80%!新冠治疗费用医保政策发布关于延长珠海市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2023年度珠海市附加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公告来源|珠海医保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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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家人如何使用?手把手教你“掌上办”!

家人参加居民医保没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到药店买药无法刷医保个账怎么办?随着“门诊共济”改革逐项落地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在线与家人绑定“亲情账号”也能共同享受到相关医保权益啦体验“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便利!01“亲情账号”是什么?亲情账号是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为落实《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基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立的账号共济使用关联功能。广东职工参保人员遵循自愿原则,通过“亲情账号”授权其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关于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符合规定的参保缴费费用,根据各地公布的办理方式操作)。“亲情账号”关系绑定后可实现与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衔接,实现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互助。02“亲情账号”可以给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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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基层门诊报销80%!新冠治疗费用医保政策发布

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在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我市结合本地实际迅速落实新冠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在延续前期住院特殊医疗保障待遇的同时,进一步优化门急诊医疗保障政策和经办便民服务等。新冠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自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即1月8日)起施行,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具体实施哪些政策?一起来看看↓01新冠住院费用全额保障原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扩大至全市所有收治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留观、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等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实行综合保障,无需个人负担。该政策以新冠感染参保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即1月8日及以后入院的参保人)。02新冠门诊医疗费用实施专项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80%参保患者在市内所有二级、一级定点医院及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简称为新冠门诊结算机构,不限定为参保人员门诊统筹或门诊共济就医的签约定点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含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所有人群统一报销80%,实行专项保障,按项目付费。同时明确参保患者在异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与新冠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执行与市内一致的门诊专项保障政策。参保患者在本市和异地的其他非新冠门诊结算机构发生的新冠门诊费用,按照本市现行门诊保障政策执行。03收治新冠感染患者医疗机构可临时纳入医保定点具备新冠治疗能力的本市非定点医院,可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收治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临时专项协议》规定,向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于2023年1月8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临时纳入我市定点医院管理,申请临时纳入时须确保其信息系统已开通为参保人员提供新冠专项实时联网结算功能。具备新冠治疗能力的本市二级及以下非新冠门诊结算机构,也可参照上述规定申请临时纳入我市新冠门诊结算机构管理。04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提供更便捷高效医保服务针对疫情发展和群众医保需求的新情况,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持续推进“互联网+医保”建设,打造医保定点机构“云申请”、医保服务协议“云签约”、医保医师反欺诈“云承诺”、医保政策解读“云宣教”、医保看病“云处方”、药价查询“云平台”(“药价通”)“六朵云”服务;继续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服务“码上办”;全面推广“信用就医”平台,实现“看病免排队缴费”;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实现全业务“掌上办”、全天候办理,同时打造“电子地图”,上线“智能客服”,随时为群众提供精确高效的业务指引。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政策全文/热点推荐致珠海市参保职工的一封信致珠海市参保居民的一封信热点问答②|参保职工门诊看病报销多少?门诊如何选定点?来源|珠海医保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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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2023年度珠海市附加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公告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2023年度珠海市附加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公告珠海市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大爱无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面向所有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及部分符合条件的未参加珠海医保人员,投保实行“三不排除”,即不排除老人、病人及已享受重大疾病待遇人员。项目2023年度保费标准为190元/人/年度,保障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支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和个人现金为符合投保条件的本人和直系亲属缴费,具体如下:新投保缴费01适用人群办理投保时,被保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其他地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投保。2.未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珠海市产业创新人才(包含经人才有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经我市用人主体认定的人才)。3.未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60岁以上的珠海市户籍失独老人。4.长期派驻珠海市工作且办理了珠海市居住证的未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02缴费时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03办理方式01个人办理(1)线上办理: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微信关注“珠海医保”、“珠海社保”或“珠海大爱无疆”公众号,登录“大爱无疆”服务平台,选择“投保申请”为本人和直系亲属完成投保。(2)线下办理: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以及银行卡到“大爱无疆”服务窗口办理投保手续。代办的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02团体办理机关、企事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可为符合投保条件的职工或特定群体办理和出资缴纳项目保费。有意向的单位可微信关注“珠海大爱无疆”公众号,进入“团体投保”填写有关信息登记,或致电服务专线0756-8119709、到“大爱无疆”服务窗口咨询办理。04缴费方式01个人缴费被保险人投保时可选择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或银行现金账户划扣保费。需通过医保POS刷卡缴费的被保险人,线下办理投保时携带社会保障(市民)卡。02团体缴费单位根据实际缴费人数将参保款项对公转账到“大爱无疆”收费专用账户。续保缴费符合续保条件即可自动划扣续保年度的保费,被保险人无需另行办理。01续保条件2022年已参加项目的被保险人,不包括选择不自动续保的被保险人。02续保宽限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为续保宽限期。被保险人在续保宽限期内完成缴费视为续保成功,生效日为2023年1月1日且无待遇等待期,否则需重新投保。03缴费方式1.2022年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或银行现金账户划扣保费的被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选择的缴费方式划扣续保年度保费。2.2022年使用医保POS刷卡缴费的,需到“大爱无疆”服务窗口刷卡缴纳续保年度保费,或微信登录“大爱无疆”服务平台修改为线上的缴费方式。3.2022年由单位团体缴纳保费的被保险人,单位在续保宽限期内继续缴纳保费视为续保成功;续保年度单位不再缴纳保费的被保险人,在续保宽限期由个人办理投保并完成缴费,同视为续保成功,否则需重新投保。更多资讯请关注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以及“珠海医保”“珠海社保”和“珠海大爱无疆”微信公众号,或致电95519、95500、12345咨询。附件:珠海市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大爱无疆”2023年产品责任细则扫码查看“大爱无疆”2023年产品责任细则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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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珠海市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

关于延长珠海市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鉴于新冠疫情影响,为保障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已集中参加我市2023年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其缴费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其医保待遇按集中参保相关规定享受,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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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珠海市参保居民的一封信

致珠海市参保居民的一封信尊敬的珠海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家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出台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增强门诊保障能力,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居民医保主要待遇变化:一、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扩大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门诊统筹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全目录支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镇卫生院)就医,无起付线和支付限额,支付比例提高至80%,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二、完善门诊统筹转诊待遇。延长参保人员门诊统筹转诊有效期为30天。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转诊后,每次转诊有效期延长为30天。三、提高异地就医门诊待遇。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备案统筹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1500元。四、提升国谈药品门诊供应保障水平。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或门特待遇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国家谈判药品费用,按相应的待遇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费用支付限额累计(即不计入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相应的支付限额)。五、优化门诊诊金保障。门诊诊金和其他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支付,同时取消17家公立医院门急诊诊金减免政策,总体上提高了参保人员门诊费用保障水平,且利于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助力分级诊疗。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登录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uhai.gov.cn/ylbzj/gkmlpt/index),关注“珠海医保”“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或咨询12345热线。望广大居民参保人员积极了解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广为宣传和相互转告。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2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小知识参保对象1.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成年居民;2.在本市就读的学生或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在珠海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4.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且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证件有效期内)的在中国永久居留且未就业外国人,可以参加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500元;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财政补贴标准统一为720元。集中参保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医保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由市税务部门统一扣缴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待遇享受期集中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非集中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参保的次月1日至12月31日。(点击查看大图)/热点推荐致珠海市参保职工的一封信热点问答①|核准医疗费用、门诊特定病种……门诊共济保障常见概念解答热点问答②|参保职工门诊看病报销多少?门诊如何选定点?来源|珠海医保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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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②|参保职工门诊看病报销多少?门诊如何选定点?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已在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新政策实施后,参保职工看病报销多少?门诊如何选定点?转诊或异地就医有什么报销要求?……本期为大家整理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热点问答,赶紧收藏起来吧↓↓↓一、门诊统筹01门诊统筹待遇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有没有起付线和封顶线?A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的1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设起付线和支付限额,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Q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有何变化?A职工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将大幅扩大,按医保全目录支付,也就是说符合广东省医保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的医疗费用都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时,推拿、按摩、补牙、洗牙、镶牙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吗?A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凡是符合省医保目录内的门诊用药、检查化验和诊疗等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落枕推拿治疗、急性腰扭伤推拿治疗等推拿疗法可以报销。养生保健性质的推拿、按摩等不予报销。(2)口腔一般治疗、牙体牙髓治疗、牙周治疗、黏膜治疗、口腔颌面一般手术等诊疗项目可以报销。洗牙、镶牙、正畸、种植等不予报销。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经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转诊,在转诊的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有没有起付线和封顶线?A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诊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2500元。实行直接联网结算,结算的医疗费用不计入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门诊统筹结算额度,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转诊的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02门诊统筹就医选点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需要选定医疗机构吗?如何选点?A需要。参保人员可在本市102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选定一家签约,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机构。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办理签约手续;或通过“珠海医保”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Q已选定签约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还需要重新办理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选定吗?A不需要。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可以变更吗?A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年度内不得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迁移(家庭住址改变)等情形除外。参保人员下一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应在每年10月至12月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时因病情需要转诊,如何办理?转诊后就医有哪些规定?A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至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的,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后,可到其转诊的医疗机构就医,每次转诊有效期为30天;因病情需要继续转诊或在转诊期内另行转诊的,应当重新办理转诊手续。二、门诊共济就医01门诊共济就医待遇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没有认定门诊特定病种,也没有办转诊手续,在选定的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就医能报销吗?A可以报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的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就医时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的比例支付,支付限额与门诊统筹转诊支付限额合并累计为2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没有选定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门诊就医费用能报销吗?A不可以。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急救和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转诊的。(三)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结算机构就医发生病种相关的医疗费用。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共济待遇,其家庭成员是否也能享受?A不可以。统筹基金报销待遇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享受,家庭成员之间不能共济使用。02门诊共济就医选点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如何选定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A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先签约一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再选定一家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就医。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和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同时为其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定点,合计不超过3家。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门诊统筹或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办理办理签约手续;或通过“珠海医保”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选定了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后,能否变更?变更如何操作?A选定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后年度内不得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迁移(家庭住址改变)等情形除外。参保人员下一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共济定点机构的,应在每年10月至12月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三、门诊特定病种01门诊特定病种待遇Q职工医保中额费用门诊特定病种的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分别是多少?[门诊特定病种划分标准]A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0%,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85%;认定1种中额费用病种的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7200元;认定2种中额费用病种的,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9600元;认定3种(含)以上中额费用病种的,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12000元。Q职工医保高额费用门诊特定病种的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分别是多少?A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0%,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85%;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最高为40万元/年(连续参保满一年以上的)。Q职工医保门诊专项的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分别是多少?A按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最高为40万元/年(连续参保满一年以上的)。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认定了精神类疾病门诊特定病种,在选定的门诊特定病种结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如何支付待遇?A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认定精神类疾病门诊特定病种的,在选定的门诊特定病种结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门特核准医疗费用,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7200元以内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支付。02门诊特定病种就医选点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需要选定医疗机构吗?如何选定?A已认定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3家作为其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结算机构,其中至少1家为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和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同时为其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定点机构,合计不超过3家。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选定了门诊病种定点机构后,可以变更吗?A选定门诊病种定点机构后年度内不得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迁移(家庭住址改变)等情形除外。参保人员下一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病种费用结算机构的,应在每年10月至12月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四、国谈药品Q职工医保参保人国家谈判药普通门诊能报销吗?A可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或门特待遇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国家谈判药品费用,按相应的待遇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费用支付限额累计(即不计入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相应的支付限额),除门诊专项外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单列结算,参保人员门诊用药可及性进一步提高。五、急救和抢救Q急救和抢救费用享受什么待遇?要转诊吗?A因门诊急救和抢救,在本市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考虑急救和抢救情况紧急,不需转诊。六、门诊诊金Q本市门诊诊金减免10元的这个政策有变化吗?A有变化。此次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提高了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将门诊诊金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或门诊特定病种支付,同时取消17家公立医院门急诊诊金减免政策,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总体上不增加。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共济定点的三级医院就医为例,挂副主任医师号,诊金是25元,按诊金减免10元计算个人负担15元,改革后纳入门诊报销50%,个人负担12.5元,个人负担是减轻的。七、异地就医Q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备案地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A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备案统筹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其中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合计为2500元。八、个人账户Q个人账户是不是要取消了?A个人账户没有取消,个人账户的积累仍然归个人使用,权益没有发生变化。只是个人账户的划入结构进行了调整: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费用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从按比例划入改为按定额划入。Q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多少?A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为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的1.5%)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固化划入,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本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193.26元)。Q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多少?A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照在职职工规定执行,即目前按缴费工资的1.5%划入。Q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新标准何时执行?何时划拨到账?A按新标准计发的医保个人账户预计在12月20-25日划拨到账。在职职工医保为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待遇,所以12月执行新标准划拨的个人账户对应缴费月份为11月。个人账户划拨详情可关注“珠海医保”“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查询。举例说明:参保人员登录“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点击“信息查询--医保个账划拨查询”,即可查询到个人账户按月划拨的金额。Q医保个人账户在哪些机构可以用,可以用于支付哪些范围的费用?A个人账户可在家庭成员之间实现共济,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四)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六)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美容、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A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办理省外异地长期居住的本市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其他人员按规定划入社会保障卡。改革实施前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按原规定划入,变更备案地后执行新规定。Q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A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参保人员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下一期,将为大家讲解门诊共济保障居民医保相关待遇。敬请关注【珠海医保】,及时了解门诊共济保障最新资讯!/热点推荐@珠海人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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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珠海市参保职工的一封信

致珠海市参保职工的一封信尊敬的珠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大家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出台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个人账户计入方法,增强门诊保障能力,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01职工医保门诊待遇变化(一)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扩大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门诊统筹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全目录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镇卫生院)就医,无起付线和支付限额,支付比例提高至在职80%、退休85%,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二)完善门诊统筹转诊待遇。延长参保人员门诊统筹转诊有效期为30天;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转诊支付比例从50%提高至70%,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提高至2500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转诊费用与定点机构实行单列结算。(三)增加门诊共济就医定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签约1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可再选定1家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支付限额与门诊统筹转诊支付限额合并累计为2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四)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中额费用门诊病种支付比例与门诊统筹一致,即在职职工从60%提高至80%,退休职工从60%提高至85%,支付限额普调增加20%(调整后达到7200元-12000元);高额费用门诊病种支付限额从原来的16500元-77000元提高至与住院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即基本医保支付限额最高达40万元/年。(五)提高异地就医门诊待遇。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备案统筹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合计为2500元。(六)提升国谈药品门诊供应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或门特待遇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国家谈判药品费用,按相应的待遇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费用支付限额累计(即不计入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相应的支付限额)。(七)优化门诊诊金保障。门诊诊金和其他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支付,同时取消17家公立医院门急诊诊金减免政策,总体上提高了参保人员门诊费用保障水平,有利于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助力分级诊疗。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共济定点的三级医院就医为例,挂副主任医师号,诊金是25元,按诊金减免10元计算个人负担15元,改革后纳入门诊报销50%,个人负担12.5元,个人负担是减轻的。02个人账户划入方法我市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办法调整为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为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的1.5%)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固化划入,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本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193.26元)。《实施细则》明确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登录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uhai.gov.cn/ylbzj/gkmlpt/index),关注“珠海医保”“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或咨询12345热线。望广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积极了解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广为宣传和相互转告。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2年12月/热点推荐@珠海人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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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①|核准医疗费用、门诊特定病种……门诊共济保障常见概念解答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自2022年12月1日实施以来,就受到珠海市民的热切关注!同时我们也陆续收到了一些咨询:“门诊共济保障是什么?”“门诊特定病种包括哪些病种?”……大家别着急,#门诊共济保障热点问答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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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异地就医结算!珠海发布最新通知

出门在外突然生病,看病就医享受怎样的医保待遇?如果您还不了解异地就医,这篇赶紧收藏起来!近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会同珠海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规范异地就医备案、完善异地就医待遇及结算。《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是多久?……一起来关注!规范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异地就医包括省内跨市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异地就医人员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和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本市市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生育就医人员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异地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办理登记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异地就医人员登记备案参照《国家医保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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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如何选点?有无办理时限?详细指引来啦→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参保人可在本市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中签约一家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定点机构。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签约门诊统筹就医定点机构后可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再选定一家作为其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哪些参保人要办理选点?选点有办理时限吗?怎么办理选点?……超详细的选点指引来啦!一、哪些参保人需办理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选点?居民医保(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定一家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规定实行联网结算。★已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用重新办理。二、哪些参保人需办理门诊共济定点机构选点?职工医保参保人需选定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院,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不办理门诊共济选点。三、是否需要在12月1日前完成选点?不需要。门诊选点没有办理时限,只需“在挂号前完成选点”即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在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选定成功后即时生效,无需扎堆在12月1日前办理。四、怎么办理选点?(一)线上办理选点1、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菜单栏“医保业务”-“医保业务办理”-“医保在线办理”,进入“社保掌上办”服务平台。点击“业务办理—医疗生育保险办理—门诊选点登记—新增选点”,分别选择“门诊统筹选点”、“门诊共济选点”,按提示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需先选定一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才能再选定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院。如未选定门诊统筹机构的,不能办理门诊共济选点。选定成功后,即时生效。12月1日开始享受门诊共济待遇。2、在微信搜索“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入“粤医保”主页面,找到“业务办理”,点开“门诊选点登记”,即可快速进行选点。(二)线下办理选点参保人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需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诊统筹或门诊共济定点机构签约手续。温馨提示:为避免扎堆办理,参保人请优先选择线上选点。线上选点不能代办,线下选点适合无法使用手机选点的长者、小孩等。五、怎么为亲属办理门诊选点?小程序“粤医保”、“珠海社保掌上办”暂不能为他人选点,仅限本人操作。如无法线上完成选点的参保人,可凭本人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办理签约手续。六、在线上怎么查询哪些医疗机构可以办理门诊统筹、门诊共济选点?(一)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菜单栏“医保业务”-“医保业务办理”-“医保在线办理”,进入“社保掌上办”服务平台。(二)点击“信息查询”-“定点医药机构”,分别输入查询条件。其中“门诊统筹标志”为“是”的医疗机构可以办理门诊统筹机构选点;“医院级别”为二级或三级的医院可以办理门诊共济选点。非珠海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如珠中江阳一体化管理的医院、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等不纳入门诊共济定点医院,相关医院有:中山市中医院、广东省阳江市人民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山市坦洲医院。七、怎么查询选点情况?(一)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菜单栏“医保业务”-“医保业务办理”-“医保在线办理”,进入“社保掌上办”服务平台。(二)点击“信息查询”-“门诊选点登记查询”,查询已选定定点机构情况。八、怎么办理选点变更?参保人下一医保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或门诊病种费用结算机构的,应在每年10月至12月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迁移(家庭住址改变)等情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九、到非选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待遇吗?不可以。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因急救和抢救需要除外。十、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有没有起付线和封顶线?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和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按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比例联网报销;居民医保按80%比例联网报销。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十一、参保人员在二级、三级医院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怎么报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选定一家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其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后,在选定的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比例支付;因病情需要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可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期为30天,支付比例为70%,转诊年度支付限额与门诊共济支付限额合并累计为2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居民医保参保人需因病情需要,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后可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期为30天,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1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热点推荐@珠海人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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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话你知|“门诊共济”是什么?普通门诊、门特等待遇如何提升?速看→

划重点!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将如何影响你我?门诊共济实施后保障待遇提高多少?如何选点?热点问答来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来源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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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建立健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增强门诊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细则》?答:我市自职工医保建立至今,实行的是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统筹基金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主要保障门诊小病和药品费用支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医疗保障需求不断提高,个人账户保障功能不足,共济性不够等局限性也逐步凸显。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国家、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提出的任务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个人账户计入方法,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增强门诊保障能力,降低参保人就医费用负担,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实施细则》。二《实施细则》带来哪些政策待遇变化?答:《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将进一步提高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的保障水平,同步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主要政策待遇变化:一是提高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待遇。扩大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门诊统筹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全目录支付;参保人员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提高至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居民医保同步提高为80%,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完善门诊统筹转诊待遇。延长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统筹转诊有效期为30天;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转诊支付比例提高至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简称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下同)提高至2500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转诊费用与定点机构实行单列结算。三是增加门诊共济就医定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签约1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可再选定1家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支付限额2500元(与转诊合并累计计算)。四是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在职职工中额费用门诊病种支付比例提高至80%,退休职工提高至85%,支付限额增加20%(调整后为7200元-12000元);高额费用门诊病种支付限额从原来的16500元-77000元提高至与住院一致,即基本医保支付限额最高达40万元。五是优化异地就医门诊待遇。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普通门诊支付限额提高至职工医保2500元,居民医保1500元。六是提升国谈药品门诊供应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或门特待遇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国家谈判药品费用,按相应的待遇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费用支付限额累计(即不计入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相应的支付限额),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单列结算。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二级、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医怎么报销?答:此次政策调整,充分考虑职工医保参保人就医需求,增加了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的门诊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签约普通门诊统筹后,可再选定一家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医院级别确定不同支付比例(二级医院为60%,三级医院为50%),支付限额与转诊支付限额合并累计为2500元。此外,优化了职工医保转诊政策,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后可转诊至二级及以上的定点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一次转诊有效期为30天;转诊支付比例为70%,支付限额与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支付限额合并累计为2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转诊费用与定点机构实行单列结算。四调整后职工医保中、高额费用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如何?答:参保人一些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慢性疾病,经核准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可选择市内1-3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至少一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相应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目前,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含门诊专项)68个,其中中额病种35个,支付限额为7200-12000元/年;高额费用病种24个,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支付限额最高40万元/年;中、高额费用门诊特定病种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五个人账户计入方法如何调整?答:《实施细则》按国家、省文件规定,调整了统账结合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方法,明确在职职工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为参保人缴费工资的1.5%)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固化划入,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本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193.26元)。六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哪些?答:此次改革,进一步拓宽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实现了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四)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六)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美容、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七《实施细则》还调整了哪些方面政策?答:2015年,为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同时减轻参保人费用负担,对在17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门、急诊就诊的参保人由医保基金按每人次报销诊金10元。此次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提高了参保人门诊待遇,将诊金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和门特支付,同步取消了17家公立医院门急诊诊金减免政策,通过一升一降总体上不会增加参保人门诊费用负担。八如何加强监督管理?答:严格执行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基金稽核制度、内控制度建设等,强化基金风险防控。建立对个人账户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个人账户的使用、结算等环节的审核。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对门诊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定点医药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不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不得从个人账户套取现金。九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答:《实施细则》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推荐与您有关!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一图读懂: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具体措施8问8答!国家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如何影响你我?来源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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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实施后保障待遇提高多少?如何选点?热点问答来了!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施后,医保报销待遇如何提高?如何完成门诊共济定点机构选点?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新标准何时开始执行?……关于新政策,我们搜集了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一一解答!Q《实施细则》实施后,普通门诊统筹的报销范围有变化吗?A: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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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 划重点!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将如何影响你我?

@珠海人12月1日起,珠海实施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医保保障待遇将进一步提升!日前,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12月1日实施。《实施细则》统筹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和改革个人账户计入方法,进一步增强我市门诊保障能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和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负担,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大幅增强普通门诊保障能力、大幅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改革个人账户计入方法、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优化门诊诊金保障。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后,具体对参保人看病报销有什么影响?别着急,下面一项项为您讲解!01变化一提高参保人门诊统筹待遇扩大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全目录支付。通俗地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凡是符合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门诊用药、检查化验和诊疗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居民医保同步提高为80%,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调整后门诊统筹最高的支付比例可以达到90%。02变化二门诊统筹转诊有效期延长、待遇提高延长参保人员门诊统筹转诊有效期为30天。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转诊支付比例提高至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称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下同)提高至2500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转诊费用与定点机构实行单列结算。03变化三增加门诊共济就医定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签约1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可再选定1家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共济定点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支付限额为2500元(与转诊合并累计计算)。04变化四异地就医门诊待遇支付限额提高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普通门诊支付限额提高★职工医保为2500元★居民医保为1500元05变化五提升国谈药品门诊供应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或门特待遇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国家谈判药品费用,不再计入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相应的支付限额,按相应的待遇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费用支付限额累计。06变化六大幅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中额费用门诊病种支付比例与门诊统筹一致。★职工医保60%提高至80%(增幅达33%);★退休职工医保从60%提高至85%(增幅达42%);★支付限额普调增加20%(调整后达到7200元-12000元)。高额费用门诊病种支付限额从原来的16500元-77000元提高至与住院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基本医保年度最高达40万元(增幅达4倍-23倍),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更加充分。07变化七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使用明确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个人账户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允许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增强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提升保障效益。明确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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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问8答!国家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如何影响你我?

写在前面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具体举措。珠海市目前正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国家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会对我们看病就医带来哪些影响?针对参保人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准备了8问8答,为您答疑解惑!/相关推荐与您有关!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一图读懂: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具体措施珠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来源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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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具体措施

2021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进一步减轻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目前,珠海市正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意见》具体提出了哪些举措?一图读懂↓/热点家里小孩参保后,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手把手教会您→好消息!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省外也能直接结算了!珠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来源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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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您有关!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进一步减轻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目前,珠海市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具体实施细则,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意见》里提及职工医保的新变化吧!↓《意见》提出多项举措,包括将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改进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方法,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等。●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意见》全文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加快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基本,实行统筹共济,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坚持平稳过渡,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改革前后待遇顺畅衔接。坚持协同联动,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坚持因地制宜,在整体设计基础上,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增强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的有效途径。二、主要措施(三)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统称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针对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科学测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费用支付政策的衔接。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对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不断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四)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个人账户的具体划入比例或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上原则,指导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五)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健全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收支信息统计。(六)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管理服务措施,创新制度运行机制,引导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确保医保基金稳定运行,充分发挥保障功能。严格执行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基金稽核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对个人账户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个人账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审核。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严肃查处“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创新门诊就医服务管理办法,健全医疗服务监控、分析和考核体系,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提供诊疗服务。加快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过协同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长期处方管理等,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首诊。结合完善门诊慢特病管理措施,规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及转诊等行为。(七)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推行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科学合理确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主动使用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三、组织实施(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和技术性强。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九)积极稳妥推进。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统筹安排,科学决策,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统筹地区推进落实,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各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平稳过渡,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要进一步规范政策标准,尚未开展相关工作的要积极稳妥启动实施。(十)注重宣传引导。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准确解读政策。充分宣传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对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医疗保险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重要意义。要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4月13日/热点家里小孩参保后,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手把手教会您→好消息!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省外也能直接结算了!珠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来源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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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小孩参保后,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手把手教会您→

珠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学生)医保正在陆续扣缴中最近我们接到一些家长咨询:“家里孩子还小(未满16周岁),参保后要如何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其实家里孩子用父母的手机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具体怎么操作?点击下方视频我们手把手教会您↓为方便家长们按步骤操作,下面也整理了图片版,请准备好您和您孩子的户口本,按以下步骤,绑定您孩子的医保电子凭证。1、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您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2、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主界面,点击右下角“我的”。3、进入“我的”界面,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4、进入“绑定方式选择”界面,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点击“确认”。注:因系统尚未完善,暂不推荐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绑定您小孩的医保电子凭证。5、进入“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界面,阅读并同意后,选择“已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6、进入“添加家庭成员”界面,填写您小孩的“姓名”、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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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省外也能直接结算了!

@珠海参保人,又有好消息!珠海市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已正式上线!珠海作为就医地和参保地双向开通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这是继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后,珠海医保又一便民惠民举措。5个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珠海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在分别和湖南、天津、贵州等地完成双向测试后,已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正式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问对参保人来说有哪些好处?开通前:以往跨省门诊慢特病就医需参保人先行垫付,再携相关纸质票据到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申请报销,需时30个工作日。开通后: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后,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其在备案地跨省就医时可在医院直接结算,不需再回参保地申请报销,减轻“跑腿、垫资”负担。目前,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五个病种类别分别是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直接结算时使用全国统一的病种编码,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政策。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涉及人群较多、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起步,未来将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逐步扩大到其他门诊慢特病病种。珠海市3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目前,我市首批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和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后续将逐步扩大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确保参保群众就医更加便捷。跨省直接结算惠及18万参保群众据统计,作为参保地珠海市约有1万人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作为就医地约有17万省外参保人备案在我市异地就医。珠海市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正式上线,解决了广大门诊慢特病参保群众异地就医报销的难题。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创新推行“小前台大后方”经办服务,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覆盖,持续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热点明确了!国家医保局公布:关于种植牙价格→@珠海家长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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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

@珠海参保人,重要通知来了~2022年9月起,珠海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需要参保的市民千万别错过缴费时间啦!城乡居民医保面向哪些人?2023年度需要缴费多少?如何参保缴费?……下面我们来一一了解吧!↓↓↓01.参保对象1.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成年居民;2.在我市就读的学生或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在我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4.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且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在中国永久居留且未就业外国人。5.父母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驻珠现役军人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6.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结束后仍未就业的,自终止劳动关系或领完失业保险金次月起未超过3个月的办理了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02.缴费标准2023年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1)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2)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03.缴费方式及渠道(1)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医保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由市税务部门统一扣缴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已经参加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将自动为参保人续保;(2)首次在我市参保,或之前已办理停保手续的,需按以下方式参保:1、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左下角菜单栏依次选择“医保业务-医保业务办理-医保在线办理-社保掌上办-医疗生育保险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即可办理参保;2、登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办理;3、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前往市社保(医保)中心各办事处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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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救助?如何申领?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

医保有“三重保障”,我们常说的医保是指基本医疗保险,此外还有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共同构成“三重医疗保障”,解决我们的看病就医难题。基本医疗保险就是我们平时看病买药住院享受的基础的医保报销待遇;大病保险是指我们的住院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达到了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医疗救助是针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给予的一项救助制度。这“三重保障”构成我国基本医保制度体系,形成综合保障链条,梯次减轻参保居民、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平时大家接触较多的就是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对医疗救助了解不多。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医疗救助吧~01医疗救助的对象有哪些?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有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容易返贫致贫人口。那么,这四类人群怎么认定呢?医疗救助对象一般是由当地的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进行认定,认定标准主要参考对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结果,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各地对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标准的政策是不太一样的,具体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咨询不同类别救助对象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不符合上述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也就是平常我们说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险支付等情况,由民政部门会同医保等相关部门合理确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条件,根据实际情况也会给予一定救助。02申请医疗救助的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家庭经济困难,医疗负担过重,如何申请医疗救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需申请医疗救助,可以去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部分地区已开通网上办理)。这里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家庭成员信息、家庭经济情况、医学诊断证明、住院发票等材料。部分地区对已经民政或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准认定为困难群众的救助对象,开通了“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可以做到出院时即时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考虑到各地救助政策和具体标准还不尽相同,可以提前打电话或网上进行咨询,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准。03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哪些?关于医疗救助的方式,各地都有自己的相关政策,具体可以梳理为以下几种:1.减免参保费用。指医疗救助对参保缴费有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标准有全额、有定额,主要与困难程度有关。这是最基础的救助方式,保证困难群体能够参加基本医保,享受医保报销待遇;2.对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给予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累计个人负担部分按照规定比例进行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救助比例原则上略低于低保对象。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救助政策通过减免参保费用、实施住院和门诊救助这样一套组合拳,来降低大家因病返贫致贫的风险。在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各地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救助政策,具体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如需疑问,可致电0756-12345咨询。相关阅读1.救助比例最高可达100%,10问读懂《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热点明确了!国家医保局公布:关于种植牙价格→@珠海家长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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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国家医保局公布:关于种植牙价格→

9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正式公布。《通知》明确,口腔种植体将进行集采,牙冠进行竞价挂网,种植牙医疗服务进行价格调控,例如,三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一颗牙4500元。具体怎么调整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更多解读详情如下↓《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政策解读(上下滑动查看)一、《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口腔种植是缺牙修复的重要方式,与固定义齿、可摘义齿等常规修复方式相比,种植牙的功能、结构、外观更接近天然牙。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种植牙需求连续呈现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同时该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也日益成为民生痛点之一,群众对口腔种植“天价收费”、宣传虚假补贴、用低价广告欺骗患者、用“好处费”“介绍费”买卖客源等问题反映强烈。2022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面,明确要求将群众关注的种植牙纳入集采范围。5月,九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部署“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广泛调研调查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把过高的种植牙费用降下来,让有种植牙需求的老百姓有更多机会享受到“实惠医疗”;让名目众多、雾里看花的种植牙收费规范化、透明化,逐步实现更好评价、更好计价、更好监督的“阳光医疗”;挤掉种植牙带金销售、买卖客源的虚高空间,引导医疗机构通过透明价格、优质服务、规范管理、良好口碑等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医疗机构为老百姓提供质价相符的口腔种植服务。二、口腔种植全流程费用的治理目标口腔种植的费用大致分为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三个部分。种植体、牙冠两个部分的价格需要通过集中采购和竞价挂网产生,因此,《通知》没有人为设定具体量化目标。目前,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高端品牌种植体4000元-6000元每套,其他种植体2000元-3500元每套,流通过程存在价格虚高空间,集中采购后价格会有不同程度下降。公立医疗机构从第三方加工厂采购的牙冠大多在1000多元,自制牙冠价格更高,竞价挂网后也会有一定程度下降。医疗服务部分的费用占种植牙整体费用比重较高,根据近期全国范围内登记调查的初步结果显示,以各省份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为例,医疗服务部分的平均费用超过6000元,一些省市费用超过9000元,已经成为种牙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医疗服务费用偏高的原因多样,既有项目设置不合理,过度分解,也有定价过高、巧立名目乱收费等。从前期征求意见看,多数意见认为应当在规范收费时引导全流程费用回归合理区间,部分意见认为应当考虑技术劳务价值、技术水平、风险程度以及资源稀缺性。综合群众、医疗机构、专业人士等各方意见,最终将三级公立医院种植牙医疗服务部分的价格调控目标确定为4500元。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地区或医疗机构,《通知》也明确了允许适当放宽的条件。按照《通知》要求,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在种植体集采、牙冠竞价的结果产生后,进一步合并制定并公开本地区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含种植体、牙冠、医疗服务)。通过对构成种植牙费用3个部分的综合施策,群众种牙费用负担将会有效下降。三、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的内涵和意义《通知》提出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的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4500元,是指门诊诊查、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总和,不含种植体和牙冠。其具体意义应从以下方面理解:第一,调控目标的功能就是“控高”。在医疗服务价格上,体现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发挥对市场价格的引导作用。发布调控目标就是开门见山地对过高价格进行调控,针对单颗常规种植的情况,将目前价格畸高的降下来。从全国范围来看,按照《通知》要求的标准落实,价格畸高地区会有相对明显的下降,大多数地区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回调。第二,调控目标考虑地区差异性,不是一刀切的单一标准。例如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靠前的地区和城市确实存在资源、人力等各方面成本较高的因素,根据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通知》对这部分地区明确可上浮不超过20%,具体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以城市为单位确定并公布。第三,调控目标是地方价格治理的“达标线”,不是“托底线”。当前医疗服务项目总价高于调控目标的地区,需要医疗保障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价,达成调控目标;有条件将总价导入更低区间的地区,不应止步于达标水平,需要充分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实事求是地进一步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总价已经低于调控目标的地区(如前期已经自行开展种植牙价格调控的城市),鼓励当地继续实施亲民价格。第四,调控目标是医疗机构的“高线”,不是绝对的“高限”。公立医疗机构的具体收费以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制定公布的价格政策为准,实际收费有所突破可能与患者需要植骨、软组织移植等额外服务有关,有的种植前还需要额外拔牙或牙周治疗,并不一定表示存在不合理诊疗和收费。此时,调控目标作为医疗机构的“高线”,主要是引导医疗机构更多的加强自我约束,也提示患者对明显超线收费的警惕和监督,通过对各方预期的不断引导,共同将种植牙医疗服务费用调整至合理水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调控目标的直接作用对象是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仍按规定自主定价。我们希望通过公立医院发挥价格“锚”的作用,把调控目标的治理效果传导至民营医疗机构,引导价格偏高的民营医疗机构也向调控目标看齐,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同频共振。四、口腔种植价格治理的具体措施口腔种植收费贵,不是通常理解的只贵在小小一颗“人工牙”上,而是涉及到种植体系统、种植牙牙冠,以及相应的检查设计、种植手术等一系列费用问题,需要针对各个环节、各类耗材和服务的使用特点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全面覆盖。第一,对医疗服务价格以政府调控为主,强化公立医院价格的公益性和“锚”的作用。一是规范整合口腔种植价格项目。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出台细则,指导地方以公立医疗机构为重点,统一可收费的项目,整合拆分过细的项目,去除不合理的项目。二是整体调控口腔种植的医疗服务价格。《通知》要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部分的总价原则上不超过4500元。地方将围绕如何实现这一目标,针对性设计治理方案、制定项目价格、监管医院收费,避免医疗服务价格治理就项目论项目,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三是强化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公益性和“锚”的作用。在口腔种植领域,相当一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价格高于民营医疗机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公益性原则,降低公立医疗机构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等价格,进而发挥对市场的参照作用,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按照符合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水平,制定合理价格。第二,对种植牙耗材以集中采购为主要抓手,竞争形成透明合理的价格。其中,种植体作为标准化生产、跨地区供应的工业制成品,参考冠脉支架、人工关节等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的经验,实行四川省牵头、各省份全部参与的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要求提供口腔种植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动员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加,以量换价。种植牙牙冠加工制作的个性化要求高,与临床使用端互动紧密,现阶段以探索竞价挂网为主,由四川省先行先试,形成牙冠价格的参照系,其他省份做好价格联动,以点带面,促进牙冠价格阳光透明。第三,对价格行为强化日常管理,形成闭环和长期的治理效果。此次专项治理贯穿口腔种植从成本控制、价格形成,一直到实际收费的整个过程,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和医疗行业规范的职责,将医药价格工作延伸到服务主体价格行为的日常管理上。《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虚构事实贬损参与集中采购的单位和中选产品、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监管手段,实现闭环治理。《通知》要求以省为单位开展专项调查检查,以2022年8月开展全国口腔种植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登记为起点,分启动、实施和“回头看”三个阶段递次推进,强化跟踪监测,发现违法违规线索,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长效治理效果。五、强调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的必要性医疗保障部门一贯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原则。《通知》提出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和引导,主要有以下考虑:第一,加强监管并没有改变民营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的政策。民营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政策不变,允许根据成本供求变化自主调整价格。加强监管的具体做法,概括起来就是管预期、管规矩、管行为,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综合运用监测预警、信息披露等柔性监管手段,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当前一些口腔医疗机构动辄以数千元的“好处费”“人头费”等形式通过相关方吸引患者,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问题。通过为患者提供价格信息的指引服务,警示价格风险,促进形成优胜劣汰的正向竞争机制,让积极参与集采、有效控制成本、努力提升品质的民营医疗机构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分享价格治理的红利,促使民营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约束,规范经营,不让自主定价的政策成为违规行为、虚高价格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遮羞布”“挡箭牌”。第二,医疗保障部门作为医药价格主管部门,管理范围是覆盖全行业的,既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也包括民营医疗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对经营者不得采取的价格行为也进行了规定,需要医药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日常管理,将立法精神具体化为适宜措施。此外,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对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明确了具体要求和有关措施。第三,加强监管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生活水平提高,有口腔种植需求的群体持续扩大,这个群体对于修复效果的追求也在不断上升。过去被认为是消费型、改善型的非基本需求,今后可能逐步会向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转化。口腔种植的医疗服务、医用耗材长期实行宽松为主基调的价格政策,客观上促进了行业快速发展,但对行业的引导、规范和监督功能没有充分发挥,收费乱象层出不穷,社会反响强烈。面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价格治理应在法律框架下,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应以市场和自主为由,回避监管责任。六、《通知》对于兼顾口腔种植服务品质的考虑和安排口腔种植服务品质涉及多方面因素,不仅与种植体、牙冠的产品质量,医生的技术水平相关,也和患者原有口腔条件以及种植后用牙习惯等相关。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因此在价格治理中,我们有针对性地通过价格杠杆促进高质量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在种植体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我们将指导四川省探索符合种植体特点的采购方式,充分尊重临床选择权和使用习惯,采取多家中选的方式,为患者提供不同需求层次的种植体耗材,让中选结果与临床需求更好匹配,促进口腔种植服务质量保持稳定。按照以往集采的做法,有关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更加注重中选产品质量监管,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将严格处置,确保种植牙耗材质量安全。在口腔种植的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考虑到种植体集采之后价格已经趋于透明和相对统一,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的种植质量差异进一步聚焦到医疗服务技术水平的差异上。因此,对于单颗牙常规种植的医疗服务费用的调控目标,我们旗帜鲜明地将医疗质量与价格调控水平挂钩,鼓励“按质论价、质价相符、优质优价”,通过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获得更多回报。例如,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口腔种植专业列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医疗机构承担了更多的复杂种植任务,可以放宽调控目标。此外,回顾性研究表明,目前口腔种植成功率平均95%左右,允许对种植成功率更高(例如种植1年的种植体持续存留率达到97%以上)的医疗机构按10%的比例放宽调控目标,引导医疗机构更多聚焦提升医疗质量,主动公布种植成功率等医疗质量信息,便于患者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在价格行为的治理中,通过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做得好”的充分向群众展示宣传,使其更好地发展;将“做得差”的暴露在阳光下,使其误导患者的难度变大。同时广大患者也要警惕少数通过相关话术误导的情况,特别是对于盲目抬高自身、贬损其他医疗机构又价格畸高的医疗机构,患者多花费的费用未必是基于高质量的口腔种植服务,而可能是为“好处费”“人头费”等获客引流成本买单。总体来看,此次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于有效遏制当前口腔种植领域群众反应强烈的收费不规范、价格不透明等行业乱象,让耗材回归产品价值本身,让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让医疗回归治病救人本质,有利于促进种植牙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保障医疗质量稳步提升。七、此次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进度安排按照《通知》部署,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2022年8月开始专项治理启动阶段,初期主要是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登记,为规范项目和价格、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奠定坚实基础。对调查登记期间发现的违规收费线索,及时查处纠正。相关工作不涉及政策调整,因此已经在《通知》正式印发前部署开展。9月-12月,将陆续出台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发布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招标公告,实施种植牙牙冠竞价挂网,各地也将及时制定发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的项目和价格政策。2022年12月-2023年3月是专项治理的实施阶段。种植体、牙冠、医疗服务等各项价格在各省陆续落地实施,由当地医疗保障部门重点做好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和种植体等耗材的实际采购情况,以及种植牙耗材、种植牙手术价格、患者次均费用等重点指标变化,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落细。2023年下半年是专项治理“回头看”阶段,由各省安排部署。主要是以区域内价格排名靠前、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拒绝参加种植牙集采或隐瞒报量的医疗机构为检查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以及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合理不规范的检查诊疗行为,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通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适时组织督导和交叉检查。扫码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原文/热点回音壁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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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家长 即将开学,这件事对孩子很重要,记得办理!

秋季开学在即,在此提醒各位珠海学生的家长,有一件关系学生全年健康保障的大事记得要去办理!↓↓↓2023年度学生医保参保即将开始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记得为孩子及时参保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以及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大爱无疆”按照“应参尽参”的原则:在珠海市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并积极参加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大爱无疆”。请各位家长积极按时为孩子参保,为孩子撑起医保的健康防护伞!为什么要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爱无疆”?珠海学生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爱无疆”可有效应对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所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目录外自费药及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问题,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学生和家长实现在珠安心读书、安心生活、安心就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01珠海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小知识●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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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话你知 | 住院哪些费用能报销?报多少?珠海参保人看这篇就懂了↓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住院待遇一览表(点击大图查看)2022年珠海市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大爱无疆”待遇一览表(点击大图查看)/热点回音壁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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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 注意!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门诊待遇有新调整!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的通知》原文/热点回音壁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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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将大幅提高!6月1日起实施

@珠海居民医保参保人注意啦!为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切实保障参保人生育医疗待遇,市医保局印发了《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医保〔2022〕2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政策作出调整,通知将于6月1日起实施,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将大幅提高!通知主要做出了哪些政策调整?将对哪些市民群众产生影响?下面,医保姐姐为你们一一解答。问通知调整的人员范围有哪些?01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02我市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问调整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有什么变化?答: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以及因妊娠分娩引发合并症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居民医保住院相关规定结算。同步取消《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珠府〔2016〕47号)规定的城乡居民生育定额待遇。举个例子珠海居民医保参保人张女士已连续参保2年,2022年6月底,张女士到市内某三级医院住院分娩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为5000元,按原政策由统筹基金支付1000元,个人自付4000元;本通知实施后,张女士本次分娩发生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5000元,按规定报销90%,个人仅需自付1400元(含住院起付标准1000元及扣减起付标准后个人按10%比例自付部分400元)。新政策实施后个人自付费用减少了2600元,待遇大幅提升。问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有什么调整?答:我市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举个例子2022年6月底,珠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李先生的未就业配偶在市内某二级医院住院分娩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为5500元,按原政策职工参保人李先生的未就业配偶分娩可享受1000元的定额生育待遇,个人自付4500元;本通知实施后,李先生的未就业配偶本次分娩发生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90%,个人仅需支付1000元(含住院起付标准500元及扣减起付标准后个人按10%比例自付部分500元)。新政实施后个人自付费用减少了3500元,大大减轻了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问政策正式实施的时间是?答: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问我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答:自2021年起每年9月至12月为次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由市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含门诊统筹)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28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440元。(二)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财政补贴650元,由市、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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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典型案例曝光:2021年珠海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金共4885.13万元

每年4月是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近日,市医保局公布了2021年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和10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2021年市医保局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679家,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违规机构540家次,对173家机构追回基金及违约金共计4885.13万元;行政处罚7宗,有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切身利益。目前我市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截至2021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6万人,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460万人次,医保待遇水平稳中提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1.8亿元,支出50.2亿元,滚存结余22.2亿元,结余基金可支付10个月;城乡居民医基本保基金收入8.1亿元,支出7.6亿元,滚存结余11.4亿元,结余基金可支付17个月。我市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基金结余可支付月数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局组建成立三年多以来,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开展了多项工作。👇👇👇●深入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引入第三方助力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坚持每年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积极做好国家飞行检查和省交叉检查的后续处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今年4月,市医保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署,围绕主题:“织密基金监管网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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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期间个人负担部分支付100%,“大爱无疆”保障见义勇为者,彰显社会大爱精神

问A某:舅舅从去年1月(2021年)开始参保“大爱无疆”,今年也已扣费成功,上周因见义勇为行为受伤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向大爱无疆报销吗?答:被保险人在投保年度内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者,因见义勇为遭受人身伤害,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大爱无疆”申请报销。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为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2022“大爱无疆”升级补偿责任对珠海市见义勇为者的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什么保障,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见义勇为人身医疗费用项目补偿-被保险人在投保年度内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者,因见义勇为遭受人身伤害,在救治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支付10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且不受60天待遇等待期限制。怎么界定医疗费用在报销范围内?首先需要确认几件事情:01被保险人是在投保年度内02见义勇为行为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03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04医疗费用在年度支付限额内《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对见义勇为有明确的解释: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实施的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且表现突出的。包括下列行为:1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2积极协助有关国家机关抓捕或者扭送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员;3抢险、救灾、救人等。申请、确认见义勇为的,经评定委员会确认、公布后可申请报销。▼问见义勇为者如何申请“大爱无疆”报销?答:需准备发票原件、社保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到大爱无疆服务窗口办理。“大爱无疆”服务窗口地址及上班时间区域地址上班时间香洲区(8个)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香洲办事处9:00-12:0014:00-18:0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一楼服务窗口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8:00-12:0014:30-17:30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门诊大厅21号窗口珠海市人民医院8:0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人民医院门诊二楼儿科门诊对面(圆形玻璃房)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8:0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景乐路53号中医院新住院部负一楼病案室旁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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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比例最高可达100%,10问读懂《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近日,市医保局组织起草新的《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救助政策体系,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有了明确指引,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什么是医疗救助?哪些人群属于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待遇如何?如何申请医疗救助?医保姐姐通过解答10个常见问题带你读懂《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01·什么是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对救助对象在扣除各种医疗政策性补偿、补助、减免后,仍难以负担且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比例补助,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02·哪些人群属于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我市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分为两大类,收入型和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01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指纳入本市民政、乡村振兴部门管理的下列对象:①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③易返贫致贫人口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02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指本市户籍人员和参加了本市基本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等支付后,家庭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以下,并满足家庭财产限制条件的人员。▼▼▼03·家庭年收入如何计算?家庭年收入的计算时间为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例:申请时间为2022年1月3日,家庭年收入计算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04·界定为支出型救助对象的人员家庭收入及财产限额需满足什么条件?是否需要同时满足?是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参加了本市基本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家庭收入及财产限额的条件。01家庭收入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等支付后,家庭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以下。注: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尚未公布时按上一年标准执行。02财产限额(以家庭为单位)详情上下滑动查看①房产:产权房屋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无非居住用途不动产。注:产权房屋包含住宅、公寓等;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包含商铺、车位、车库等;泥砖房、父辈以上留下祖屋但不作居住的,不计入家庭房产。②机动车辆:不超过1辆。注:残疾人代步车、燃油摩托车、电瓶车不计入家庭机动车辆数。③无商事登记信息。注:若查询到的商事登记信息,属于无雇员的夫妻小作坊、小卖部(专营高档烟酒、奢侈品的除外)的,可申请复核,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视为无商事登记。④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本市24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注:金融资产包括定期和活期存款、有价证券、基金等。▼▼▼05·收入型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待遇收入型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待遇详见下表*详情可点击查看大图或长按保存至相册查看▼▼▼06·支出型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待遇支出型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待遇详见下表*详情可点击查看大图或长按保存至相册查看▼▼▼07·医疗救助应该如何申请?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无需个人申请,由医保经办部门统一办理。同时,收入型救助对象从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原则上实行“一站式”结算。因医疗机构系统故障等其他原因,未能享受“一站式”结算的,由个人先行支付,再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零星报销“一单式”办结。具体见下图: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支出型医疗救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核查委托书和诚信承诺书,如实申报和提交资料,授权和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后,递交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发放待遇。复审结果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知申请人,合格的在公共服务大厅、村(居)公开栏等发布,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具体流程见下图: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在申请审批通过之日起半年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原则上实行“一站式”结算。因医疗机构系统故障等其他原因,未能享受“一站式”结算的,由个人先行支付,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08·医疗救助资金如何筹集及管理?医疗救助基金来源主要包括:(一)各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本地区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实际需要,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公共预算中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二)按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20%比例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三)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四)社会各界捐赠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五)医疗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六)按规定可用于医疗救助的其他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按基金管理要求实行分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09·二次救助是什么?二次救助可以理解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指医疗救助对象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首次医疗救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二次救助起付线,按80%给予二次医疗救助,累计不超过20万元。二次救助是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经过一次医疗救助后的再次救助,除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首次救助报销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外,还将连续参保缴费时间不足1年的困难群体,其发生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高额医疗费用起付线之间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也纳入二次救助报销范围。二次救助的年度报销限额单独计算。▼▼▼09·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六)已由各种保险、其它机构或部门赔付的医疗费用;(七)未经核准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八)达到出院条件而拒绝出院的,自医疗机构通知或要求之日起,所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九)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如有任何疑问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医保”了解更多或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咨询/热点回音壁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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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药品目录》里的药品都能进行医保报销?

近期有参保人咨询医保姐姐为什么我使用了《药品目录》里的药但是结算的时候显示全自费?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医保姐姐先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药品目录》我市执行的《药品目录》是《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该《药品目录》确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的范围。那么是不是用了《药品目录》里的药品都能报销?不是的以下两种情况都不能报销一、参保人使用有适应症要求的乙类药品,但自身不符合适应症要求。乙类药品一般都有适应症要求(见图1),主治医生判定参保人病情符合药品适应症才能按规定报销。不符合适应症的,该药品由参保人完全自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小提示:乙类药品需参保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图1(点击可查看)二、参保人因疾病使用限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支付的药品《药品目录》是三险种(医疗、工伤、生育)共用的,若参保人使用的药品限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支付(见图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图2(点击可查看)今天的解答就到这里我们下次见!/热点回音壁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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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医保电子凭证相关问题答疑

医保电子凭证上线以来让参保人从“卡时代”进入了“码时代”方便了参保人就医购药在往期的回音壁中医保姐姐已经就医保电子凭证的功能如何激活及相关问题作了详细介绍今天医保姐姐将把近期参保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中反映较多的问题为大家解答Q1:为什么更换成第三代社保卡后,以前能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现在不能使用呢?参保人更换成第三代社保卡以后,其社保卡的个账信息发生改变,需重新上传最新个账信息至省局数据库,医保电子凭证方可正常使用。我局相关部门会定期批量上传更新个账信息,建议参保人在办理新卡后一个月内先使用实体卡,待信息更新后再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如换卡后长时间仍不能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请拨打0756-12345市民热线反馈问题。小提示:因社保卡丢失补办的,也需要重新上传个账信息。Q2:我的社保卡从未更换过,之前能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为什么现在不能使用呢?医保电子凭证能否正常使用,取决于实体卡能否正常使用。这种情况请联系珠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及社保卡发卡行确保实体卡能正常使用。Q3:我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也激活了医保电子凭证,为什么药店POS机提示不能使用二维码付款?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这类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办理的社保卡没有个账信息,因此不能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支付费用,这类参保人的医保电子凭证仅能作为就医凭证。/热点回音壁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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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珠海上线后运行情况如何?看这里

2021年5月26日,按照省统一部署,全国统一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珠海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近日运行情况如何?医保姐姐了解到,截至6月8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平台实时结算医药费用总额2.1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总额1.36亿元,系统运行基本平稳~为了高质高效推进上线准备工作,市医保局牵头成立了平台上线工作专职领导小组,建立了医保、社保、卫健、财政、税务及政数等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了医保网络环境准备、医保政策梳理配置、数据清洗迁移、用户测试和政策参数验证、15项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医疗机构接口改造联调和征缴数据切换等大量基础准备。国家平台上线对促进我市医保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给参保人带来了更多便利对于省内跨区域就医和参保关系的接续会更加便捷,预计今年底前实现门诊省内异地联网结算,不久会拓展到全国范围。网上办事渠道更多,同步上线了“粤医保”。2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能力进一步加强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医保数据省级集中,同时依托国家医保数据交换平台,有效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促进全国各地医保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3医保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提升数据和编码标准统一,为促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质增效。决策分析为医保部门决策、政策实施跟踪提供精细化分析支撑。智能监控和信用评价将促进我市基金监管更加科学精准,进一步完善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热点回音壁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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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 有人反映部分药品医保报销降低了?真相是……

珠海市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此次采购共计45种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2%!至此我市共开展四个批次集采工作。但是——有些参保人因为不了解政策,使用非中选药品后向我们咨询为何医保报销降低了。借此机会,医保姐姐就帮大家梳理一下国家集采药品医保报销政策吧~长按二维码识别查看详细名单▼目前,第一、二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进入第二年调整期,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价格是中选药品价格2倍以上的,第二年医保支付标准在第一年医保支付标准基础上继续下调原价格30%。2020年12月31日起,第一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支付标准进入第二年调整期;2021年4月27日起,第二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支付标准进入第二年调整期。医保姐姐举个例子以便大家更好理解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案例:唐先生于2021年5月8日到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拿药,发现某药企生产的4mg培哚普利叔丁胺片30片/盒以往只需自付39元,现在需要自付66.3元,唐先生很不解,通过12345市民热线向市医保局进行咨询。唐先生常用的某药企培哚普利叔丁胺片属于医保报销药品,在5月1日之前享有70%的报销比例,售价130元/盒,个人只需自付30%即130*30%=39元。5月1日起我市实施第四批国家集采工作,该药企生产的4mg培哚普利叔丁胺片30片/盒药品未纳入国家集采范围,属于非中选药品,而非中选药品按医保支付标准予以报销70%,不按药品售价报销。政策规定该企业该药品支付标准91元,超出部分(130-91=39元)由参保人自付,根据支付标准91元报销63.7元,自付27.3元,所以参保人共需自付39+27.3=66.3元。综上所述我市近期没有调整门诊报销比例,部分参保人是因为使用未纳入集采的非中选药品,发生的药品费用超医保支付标准部分需个人承担。建议参保人就诊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质好价廉的中选药品。/热点回音壁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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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 如何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把手教你!

最新一期回音壁又和大家见面啦~今天,医保姐姐和大家聊一聊“基本医疗保险常住异地就医备案”。什么是“常住异地就医”?顾名思义,常住异地就医就是指参保人因有关情形常住参保地市外,在异地发生就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员流动越来越多,异地就医需求也越来越大。市内一站式结算,让参保人尽享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便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上线,更是让身处市外的参保人省去了先垫资再回市内报销的麻烦。只要做好常住异地就医备案,就能享受基本医保、补充医保、附加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省心、省时、省力、省钱!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该如何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呢?一、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资料详见表格↓(▲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二、选择备案申请方式现场办:参保人前往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窗口申请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填写《广东省珠海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提交规定资料,完成申请,等待审核通过。网上办:可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服务→医疗生育保险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按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拍照上传规定的材料、保存、完成申请,等待审核通过。↓↓↓↓↓↓以上就是这期关于常住异地就医备案的全部内容,咱们下回见!/热点回音壁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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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 珠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看这里!

新一期回音壁又和大家见面啦这期医保姐姐跟大家聊一聊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转入人员类别1.法定退休年龄前流动到我市就业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将原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市的。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经社保中心医待科核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为我市,需进行关系归集的。3.接收安置到我市的退役军人。关系转入所需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转出地的《参保凭证》或《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办理方式1.网上办申请人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以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为例:依次点击服务→医疗生育保险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按照要求填写上传资料完成关系转入申请。(▲点击图片查看大图)2.现场办申请人到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提出关系转入申请,按照要求提供资料完成关系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转出人员类别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在我市就业参保的职工,因工作流动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新参保地的。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往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的。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程序1.打印凭证。申请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我市社保经办部门窗口或自助服务终端打印《参保凭证》,也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下载打印;属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我市社保经办部门窗口打印。申请人持《参保凭证》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2.转出办理。我市社保经办部门窗口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或申请人自己带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相关信息后办理转出手续。小提示目前我市暂不支持网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需申请人前往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进行现场办理。/热点回音壁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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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 听说有医疗机构未按最新政策收取核酸检测费用?真相是...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及时调整政策,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助力联防联控工作,惠及百姓。(点击这里了解详情)但是,近期医保姐姐接到不少市民投诉反映部分医疗机构未按最新政策收取核酸检测费用,具体情况是怎样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案例李女士到某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单人核酸检测,缴费时发现费用清单上面写着65元,李女士表示自己留意新闻媒体发布的核酸检测费用已经调整为“50元”消息,李女士认为该医疗机构未执行政策、存在乱收费问题。解答其实一直以来,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执行“250403089s-2/2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单样检测)”项目费用包括检测服务费+检测试剂盒价格。李女士之所以有此疑惑,是因为获取了不完整的价格信息,认为核酸检测费用只有检测服务费,而忽略了试剂盒费用。根据2021年2月28日发布的《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单人核酸检测费用由原来的检测服务费60元+试剂盒价格,调整为检测服务费50元+试剂盒价格。目前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试剂盒价格有10元、15元不等,并且试剂盒价格采取零加成。李女士当次核酸检测使用的试剂盒价格为15元,故医疗机构收费65元,收费符合政策要求。医保姐姐提醒各位市民,记得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最权威的医保政策信息哦~/热点回音壁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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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 同样的药品,为何医保报销幅度降低了?原因是...

近期有参保人跟医保姐姐反映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瑞舒伐他汀钙片等药品医保报销幅度降低的问题。同样的药,为何会越报越少?别急,待医保姐姐给您细细道来▼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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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珠海核酸检测费用有调整!最低每人20元

注意!珠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有调整!2021年3月1日起,珠海新冠病毒检测价格最低至每人20元,降幅达67%!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省医保局及时调整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并增设了新的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混合检测)项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马上行动,按照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及时发布调整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助力联防联控工作,惠及百姓。具体详情医保姐姐话你知↓调整情况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由原来的60元+试剂价格,调整为50元+试剂价格,即由原来每人约75元调整为每人约60元;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混合检测)项目,即将不超过10人的标本混合于同一检测管开展检测,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价格为每人20元,降幅达67%。市医保局强调:对仅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抗体的检测对象,检测价格不可以收取诊查费。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所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属于政府调拨、社会捐赠的,不可以另外收取试剂费用。举例说明单样检测:以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试剂为例,其集中采购价格是10元/人次。应检尽检人群的单个人员检测费用为:检测服务费(50元)+试剂集中采购费(10元)=60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60元*70%=42元,市财政支付60元*30%=18元,个人不需支付检测费用;愿检尽检人群的单个人员检测费用为:检测服务费(50元)+试剂集中采购费(10元)=60元,个人可使用本人或家庭成员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也可使用现金支付。混合检测:检测服务费20元/样本。假如医疗机构开展10人的标本混合检测,那么应检尽检人群的单个人员检测费用为20元/人,其中医保基金支付20元*70%=14元,市财政支付20元*30%=6元,个人不需支付检测费用,但该医疗机构共收取200元,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承担。愿检尽检人群的单个人员检测费用为20元/人,个人可使用本人或家庭成员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也可现金支付。温馨提示(一)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项目费用包括:检测服务费和检测试剂盒价格。(二)本次调整的新冠病毒检测项目,全市医院不分级别,均按上述价格执行,且作为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第三方检测机构参照执行。各医疗机构执行上述价格的同时应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热点回音壁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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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 高血压和糖尿病在珠海享有哪些“待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的患者越来越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对于“两病”患者也出台了相应的保障政策,那么“两病”的待遇如何,怎么享受?听医保姐姐一一道来~“两病”属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中的中额费用门诊病种。从2016年5月1日起不再对“两病”进行病种核准,参保人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后,直接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我市“两病”待遇如何?答:(一)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及所属三师团队签订了“两病”管理服务协议的参保人,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其在该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核准医疗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无起付线及封顶线,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其中,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统筹基金支付提高到75%,个人自付25%。(二)参保人2016年5月1日前已核准“两病”门诊特定病种但未与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及所属三师团队签订“两病”管理服务协议的,在其选定的门诊病种费用结算机构发生的门诊病种核准医疗费用,在社保年度支付限额内由统筹基金支付60%。如何签订“两病”管理服务协议?答:(一)参保人2016年5月1日前已核准“两病”门诊特定病种但至今未签订“两病”管理服务协议的,可带上社保卡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及所属三师团队签订“两病”管理服务协议。(二)参保人2016年5月1日前未核准“两病”门诊特定病种需签订“两病”管理服务协议的,带上社保卡、疾病诊断资料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及所属三师团队签订“两病”管理服务协议。好啦,今天的解答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参保人关注医保变化!医保姐姐也会及时为大家答疑解惑哦!/热点【回音壁】必读!这几个问答,帮您轻松了解珠海市普通门诊统筹!【回音壁】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您了解多少?【回音壁】“码时代”!“医保电子凭证”还能这样用→来源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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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如何核准?

热议话题新修订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办法新增了13个病种,病种目录扩增至68个。不少市民朋友咨询医保姐姐,以往自己的病种不属于目录范围,不能核准,现在纳入病种目录了,要怎么核准呢?今天,针对市民朋友的问题,医保姐姐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是如何核准的。我市门特实行备案管理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时,经门特核准机构专科医师(负责门特准入的专科医师原则上为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确认符合相应的门特准入标准及该机构医保办审核确认,并将相关审核确认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后即可享受门特待遇。我市门特核准机构有哪些?答:(一)珠海市人民医院。(二)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三)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四)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五)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六)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七)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九)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十)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十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十二)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医院。(十三)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十四)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限精神类疾病、结核病、多发性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十五)珠海白云康复医院(限精神类疾病)。(十六)珠海慈爱精神康复医院(限精神类疾病)。我市门特核准所需资料有哪些要求?答:(一)门特核准涉及的市内检查检验资料以门特核准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为准,门特核准医院间的检查检验结果可互认;市外检查检验资料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二级(含)以上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为准。境外检查检验资料,由参保人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资料,向门特核准医院申请,由门特核准医院组织相关专科3名专家确认,可作为本市门特核准的资料,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参保人所患的门特期满或期满前出现再发、复发,需重新核准的,所提供的该门特病历、检查检验等相关就医资料可前溯至重新核准前1年。门特核准具体如何办理?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携带与疾病相关的就医资料前往门特核准机构申请即可。新增的13个病种为1.支气管哮喘;2.银屑病;3.耐多药肺结核;4.丙型肝炎(HCV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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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 必读!这几个问答,帮您轻松了解珠海市普通门诊统筹!

热议话题什么是普通门诊统筹?我市普通门诊待遇如何?……近期医保姐姐接到不少市民朋友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的咨询。别急,我们这就为您答疑解惑!我市的门诊分为两大块,分别是普通门诊统筹及门诊特定病种今天医保姐姐就先为大家介绍普通门诊统筹问什么是普通门诊统筹?答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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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 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您了解多少?

热议话题新医改十年来,珠海医保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锐意改革创新,成功构建了“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大爱无疆)”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市民朋友们一定都有了解,那么对于出镜率不是很高的“补充医疗保险”,大家又有多少了解呢?下面医保姐姐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答:简单来说,“补充医疗保险”就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它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我市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有哪些?答: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要不要缴纳费用?答:不需要参保人另外缴纳费用,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安排。我市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项目有哪些?答:我市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项目有:自付部分补偿、高额医疗费用补偿、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我市参保人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如何?答:(一)自付部分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按比例自付累计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其中困难群体参保人自付部分无起付线,支付比例为95%。小提示:困难群体是指本市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本市就读的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大学生;基本救助对象。(二)高额医疗费用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在40万元以上,60万元以内(含60万元)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困难群体参保人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高额费用补偿起赔以上的部分,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支付比例为95%。小提示:连续参保缴费时间不足一年的困难群体,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限额20万元(含20万元),支付比例为95%。(三)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参保人因患特定重大疾病,社保年度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使用规定的自费项目,累计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小提示:自费项目纳入国家及省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后,将自动从我市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目录中剔除。我市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如何报销?答: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联网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不能联网结算的,带齐资料到我市社保中心进行报销。哪些费用不纳入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范围?答:(一)应当由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承担的医疗费用。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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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时代”!“医保电子凭证”还能这样用→

热议话题珠海“医保电子凭证”自2020年9月29日正式发布使用后,为群众就医购药提供了便利。“让数据多跑路,老百姓少跑腿”,实现了医保身份凭证从“卡时代”进入“码时代”。下面医保姐姐就近期“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使用过程中咨询最多的问题进行统一答复。问题一: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答:简单来说,“医保电子凭证”就是电子版的医保卡,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也就是常说的医保码)实现扫码就医、购药,无需再携带其他实体卡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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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全面上线!珠海看病买药这些变化,你一定要知道...

大家去医院看病买药是不是总苦于排队、等叫号?往往大半天的时间被耽误别担心珠海看病买药将有大变化!家住斗门区的陈阿姨自患上慢性病后,需要定期服药,最近一次就诊中,陈阿姨发现在医院就诊后,可以通过手机“云医保处方共享平台”轻松实现网上购药、联网报销以及药店取药或配送等服务,30分钟内就办完了以往至少半天时间才能完成的手续。原来,早在5月15日“市医保局云医保处方共享服务平台”已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试点成功处方流转及联网结算率先在全省实现医保处方在云医保服务平台的流转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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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在我市持居住证参加医保新增2100人 参保办卡“一站式” 经办服务不断提升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珠海就业及就读的港澳台人员已纳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我市于2019年7月1日起率先开展常住横琴的非就业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又进一步扩大到全市范围内持居住证的非就业港澳台居民。2019年12月我市首创“政银医”合作模式,在中国银行横琴分行实现澳门居民横琴参保“一站通”。2020年7月我市又创新推进“湾区社保通”合作项目,届时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银澳门”)任一网点,“一站式”办理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自2019年7月1日横琴试点推出以来,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不断增加,2020年1-6月,新增持居住证参保的港澳台居民为2100人,加上2019年横琴试点的澳门居民参保人数共2488人。截至6月底,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参保人数为5591人。港澳台人员参加我市医疗保险后与我市参保人享受同等医疗待遇保障。据统计,2020年1-6月,在我市参保的港澳台人员共计819人享受到医保待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397万元,其中236人享受住院待遇,统筹基金支付327万元,818人享受门诊待遇,统筹基金支付70万元。【医保姐姐温馨提示】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参加附加补充医保“大爱无疆”,办理参保请关注“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扫码关注我市针对港澳台居民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办事流程,拓宽港澳台居民参保和办卡渠道,提升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资料图01全国首创“政银医”合作模式,实现澳门居民在横琴参保“一站通”。市医保局充分整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并授权横琴中行作为澳门居民参加医保“一站式”集中办理服务部门,把原来需到政府、银行、医院等多个部门才能办理的业务整合到银行一个部门办结,开创了“政银医”合作新模式。同时优化参保、缴费、办社保卡、选择门诊统筹定点等办理流程,彻底打通各部门政策、信息、技术“梗阻”,使原来要跑4个部门、耗时20余个工作日的业务,缩减至只跑一次、即来即办妥。02签订“湾区社保通”合作备忘录,未来工银澳门可提供“一站式”参保服务。7月1日,市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与工银澳门、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横琴分行,签订了“湾区社保通”合作备忘录,将来符合条件的长期往来珠澳两地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持有效证件前往工银澳门的20个网点之一,即可“一站式”参加珠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办理珠海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并在工银澳门领取和激活社保卡。“湾区社保通”上线实施时间和具体办理流程敬请留意后续的宣传报道。全面的医保政策保障、不断提升的经办服务与逐渐完善的医疗配套资源使常住珠海的港澳台参保人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越来越多常住珠海的澳门居民愿意选择距离近、服务好的珠海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尤其是参保后能与珠海参保人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让越来越多在珠海创业、生活、求学的人更放心、更安心。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扩大政策知晓度。二是持续跟踪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障港澳台参保人的医保待遇。三是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指导医保经办机构,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贯彻落实“减证便民”工作要求,提升港澳台参保人对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的满意度,全力做好港澳台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工作。/热点【医保动态】速速转发收藏!在珠海异地就医医保如何报销?这篇文章都说清楚了【医保动态】“一站式”申领社保卡!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将可在澳门工行网点办理【医保动态】@珠海人,今后买药医保卡都不用带!一样可以医保支付!【医保动态】速看!新社保年度珠海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了!来源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