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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平:消极社会管理与积极社会管理(13年前的一篇文章)
【《好的社会要有起码的公平正义》一文发表后,不少朋友对积极的社会管理的提法很感兴趣。这里发的是原文,原载《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四期。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此后便没有在正式学术刊物发表过文章。所以我说,我实际上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在退出学术界】消极社会管理与积极社会管理人类的社会生活是一种群体生活,群体生活必须以基本的秩序作为保障。从这种意义上说,社会管理对于任何社会都是必需的。但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对社会管理问题的着力强调,则源于一个特殊的背景,这就是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以及社会冲突的不断增加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对社会生活的冲击。但如果进一步分析,就可以看到,现在对社会管理的刻意强调,还有一层更为深刻的背景,这就是当代经济社会生活复杂化以及伴随而来的社会风险的挑战。事实上,与传统社会相比,我们现在身处其中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具风险的世界,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世界[(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译林出版社,2004。]。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经济社会生活的复杂化趋势主要源自于这样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再分配体制相比,市场经济带来的不仅是资源配置的多元化,以及由此带来的调控机制的间接化和复杂化,而且,市场经济的体制必然导致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和利益群体的分化。二是世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伴随着全球化的过程,民族国家由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变成一个开放的体制,外部因素“楔入”内部结构,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由此变得更为复杂。三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着人类生活的轨迹。每一次重大的技术突破都会对现有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强烈的冲击。四是大众消费社会的来临。新的消费品、消费方式和消费理念导致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化与分化,其多样性与复杂性的增加是显而易见的。五是快速的城市化。与简单的乡村社会比,城市是一个更复杂的社会,无论是城市生活还是社会结构都是如此。与此同时,社会生活的风险在明显增加。复杂的社会生活本身,就意味着系统风险的增加。而社会的转型,无疑又为社会风险增添了新的因素。简而言之,上述几方面因素使得我们整个经济和社会生活变得空前复杂。这种复杂化的经济社会生活,客观上要求一种更有效的治理能力,才能协调各方关系,应对复杂的局面,提供社会生活的秩序。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对这种经济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做出回应?如何形成能够面对复杂经济社会生活的治理结构?更有效的治理能力来自何方?这样的选择将会决定我们社会未来发展的方向。实际上,在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的情况下,很容易形成对社会管理的误解,即将社会管理片面地理解为一种消极的、防范性的手段,将加强社会管理理解为加强权力对社会的全面控制。鉴于我们曾经有过的历史经历,产生这样的误解是很容易的。就此而言,将社会管理区分为消极社会管理与积极社会管理是很有必要的。消极的社会管理是以被动防范为手段,以维护现状为目标。而积极的社会管理则以主动的建设和变革为手段,以改善社会的状况、建设一个更好的社会为目标。虽然在积极的社会管理中也要努力应对和化解现实中某些消极因素,但它的目标更具有进取性。从长远来说,积极的社会管理无疑有着更为根本性的意义,也是我们应当着力倡导的。这里之所以提出消极社会管理与积极社会管理的概念,是为了避免一个误区,即在种种问题和矛盾的压力之下,片面的从消极社会管理的意义上来理解社会管理,并在实践中将社会管理变成片面的社会控制。前一段时间,有两件看似很小的事情,在网络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议论。一件事情是福州大学部分学院实行的恋爱实名制,另一件事情是北京准备用手机定位个人出行等情况。这两件事情,看起来都是细微末节的小事,但经媒体报道后,有的已经取消了类似的做法。但这两件事情仍然是值得关注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体现了一种逻辑,或一种治理社会的方式,特别是在举国上下都在强调社会管理的背景下,这两件小事所隐含的意义便凸现出来了。稍微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出,这两个做法具有一些共同的制度性特征:都是以实现某种管理为目标,而以控制为实现目标的手段;控制的具体途径是以公权力介入个人的私生活,在公共权力和私生活之间没有清晰的界限;在权力介入个人私生活的时候,相关法律是被弃置一边的;这种介入的过程,都是可以解决某方面的问题为合法性基础,也就是说,手段是服务于目的的。这两件小事提醒我们,在面临加强社会管理的现实因素面前,选择什么样的社会管理模式是至关重要的。建设一个好的社会是积极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积极的社会管理旨在改善社会,推动社会进步,以建设一个好的社会来实现社会管理要实现的目标。换言之,管理本身不是目的,管理只是一种手段。社会管理的真正目的是改善人类的生存状况。偏离这样的基本目标,社会管理就会误入歧途。值得注意的一个迹象是,前一段各地在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时候,则纷纷将提升居民的幸福感,作为规划的目标和施政的导向。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这一次,他们不但很早就提出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而且制订了系统的幸福指数,以作为对政府和官员的具体要求。用他们的话来说,在其他地方还在搞阶级斗争的时候,广东已经在开始发展经济了。而在其他地方一心一意发展经济的时候,他们已经将提升居民幸福感作为目标了。与此同时,许多其他地方政府也提出增强居民幸福感的目标。比如北京提出“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重庆提出要成为“居民幸福感最强的地区之一”。从东部沿海到中西部地区,不少省份纷纷放缓了生产总值增速,同时不约而同地调高了城乡居民收入预期目标。将增进居民幸福感作为社会发展的目标,是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化,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幸福感理念的复兴,是对我们人类自身生活进行反思的结果。而这种反思的背景,是我们人类在追求幸福感的途中,将手段误当做了目标。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在1928年写过一篇在今天读来仍具有意义的文章,《我们后代在经济上的可能前景》。他说,“如果我们不是眺望未来,而是回首过去,就会发现,迄今为止,经济问题、生存竞争,一直是人类首要的、最紧迫的问题。从公元前2000年开始,到18世纪初期,生活在世界各个文明中心的人们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但从16世纪起,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资本积累和科技发明出现了。这两个因素使得人类进入快速的经济发展时期。于是,凯恩斯乐观地预见到:“我得出的结论是,假定不发生大规模的战争,没有大规模的人口增长,那么,“经济问题”将可能在100年内获得解决,或者至少是可望获得解决。这意味着,如果我们展望未来,经济问题并不是‘人类的永恒问题’”。他接着写道,“我们不能过高估计经济问题的重要性,不能为了它假想的必要性而在其他具有更重大、更持久意义的事情上作牺牲。经济问题应该成为由专家来处理的事务——就像牙病应由牙医来处理一样”[J.M.凯恩斯,《预言与劝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可以更方便地回顾和反思我们已经走过的路。我们是从历史上的积贫积弱的历史走过来,就是到今天,我们也没有完全摆脱贫困的阴影。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生发出对发展的追求与甚至是对GDP的崇拜。就此而言,我们获得了成功。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GDP增长了100倍,2010年中国的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从社会财富看,有人委托专业机构测算广州和深圳房地产市值。按照最高的价格计算值两城市各达到50万亿元,去掉可能的水分还各有30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