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丨龚曙光:关于加大国有文化企业海外并购扶持力度的建议
两会/人大代表建议
建议:关于加大国有文化企业海外并购扶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人:龚曙光
通过海外并购,才能实现中国文化走出去而且站得住。正处起步阶段国有文化企业海外并购,亟需程序上简化审批投资并购流程,改进文化创意资产评估办法,加速培养国际化运营管理人才,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中国企业与标的企业所在国实现经济、文化、教育的全方位战略对接和优势互补。
龚曙光(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
内容
近年来,我国文化企业海外并购数量快速上升,海外并购交易规模日趋扩大,但主要是万达等民营企业在狂飙突进,如万达并购美国第二大院线公司AMC项目交易规模高达31亿美元。一些国有文化企业也开始海外并购的尝试,但由于面临多种困难,步伐不快,规模不大,尚处于试水阶段,没有形成真正意义的大规模并购。建议国家有关部委进一步加大国有文化企业海外并购的扶持力度,以更好地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和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
一、国有文化企业海外并购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一些出版传媒龙头企业快速发展,中南传媒、凤凰传媒的总体经济规模已跻身世界出版业前十强,手握重金,并拥有上市公司融资和运营平台,已经具备向海外扩张的实力,正在积极进军海外市场。相对于文化产品“走出去”而言,国有文化企业通过海外并购,以资本运营的手段,更能快速获取海外优质文化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强大的销售网络渠道、优质的版权资源和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通过整合国内外资源,有效嫁接中国文化元素,快速实现中国文化产品的国际化、规模化、市场化,快速占领海外市场,真正实现中国文化的“走出去”。国家通过支持大型国有文化龙头企业开展海外并购,也有利于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国有文化航母与国际文化巨头同台竞争,有利于提升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推进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
二、目前国有文化企业海外并购遇到的主要问题。
1.国内审批流程复杂且耗时长。国外的股权出售项目要求并购流程短、决策速度快,在优质项目竞争中甚至要求在3~5个月内完成从项目启动到完成交割的全部手续。作为国有文化企业,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内部审批流程已相对较长,而外部机构审批时间的不确定性,更容易导致项目周期拉长,容易错失市场良机。比如,国有文化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可能涉及的外部审批包括向国家发改委递交前期项目信息报告及取得确认函(中方境外投资金额达到3亿美元及以上)、向商务部反垄断局申报反垄断审查(如需)、资产评估机构和结果报国资监管部门同意、项目经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党委宣传部门同意、向国家发改委申报核准或备案、向商务部门申报备案、向外管部门或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向国资监管部门申办境外产权登记、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等。
2.文化创意企业的并购估值比较困难。文化创意企业属于轻资产公司,最有价值的资源就是公司的团队、品牌和创意等,而在并购估值过程中,对这些轻资产很难以资产成本法进行简单估值,在如何评判其商誉估值是否过高,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在以收益法估值时需要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以市场同类公司估值对比时,国有企业又很难像民营企业一样,快速报出高价,因此在谈判和竞争中,往往比较被动,缺乏竞争优势。
3.海外大规模并购资金需求大、融资渠道不畅容易导致项目搁浅。进行大规模跨国并购的资金需求很大,但目前融资限制较多,渠道不畅,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所能给予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贷款利息政策、税收政策等都将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影响企业并购款项的安排。
4.国际化运营管理人才紧缺。文化产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相比其他产业更需要创新型人才,优秀人才是并购项目后期整合能否成功的关键,但目前国有文化企业胜任国际化运营管理的人才缺乏,即使是留下被并购企业的核心团队,如何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并激发其工作热情,也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仅仅只在收购时签署三五年的聘用合同而没有有效的激励措施和企业文化,很难保证管理团队长久高效的服务。
建议
三、加强对国有文化企业海外并购的建议。
1.在海外并购项目评价时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在国有文化企业海外并购中,也应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实现“两个效益”的同步双赢。因此,建议对国有文化企业跨国并购项目评价时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考量,对于有些重点项目更应看重其社会效益。如有的项目虽然短期内投入较大,但应看是否具有重要的国际影响力以及是否能极大提升企业的国际地位和竞争力,应看能否获得新的业务机会和更多发展机遇。
2.优化国有文化企业的外汇管制政策。建议加大金融政策对国有文化企业跨国并购活动的支撑力度,如适当放松外汇管制,提供跨国并购的购汇优惠汇率政策,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支持服务体系。
3.加大政府、金融机构或社会资本对国有文化企业跨国并购的融资支持。建议提供产业、财税等全方位、综合性的政策支持。在资金融通方面,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给予企业优惠贷款利率、无息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在税收方面,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跨国并购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支持力度,给予政策倾斜。通过相关政策支持,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
4.增加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建议对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业跨国并购项目提供更多政策性支持,强化国家产业政策和扶持资金、引导资金对国有文化企业跨国并购的引领和支持作用,制定相关的文化产业优惠政策,以促进和加快产业发展,更好地配置产业资源。
5.精简海外投资的审批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议为国有文化企业重大境外投资提供通关便利,建立健全由多部门组成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精简海外投资审批的相关环节,为文化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更高效审批服务。
6.加强国际化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应当加强国内人才培养与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并重,建议国家加大对国有文化企业国际化运营人才引进和激励的支持力度,使国有文化企业在引入紧缺型人才时能有更宽松的引进政策和更灵活的激励机制,既能引进人也能留住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