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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华芳:从央企法务到天同律师,视角转变,初心未改 | 法务芳谈

2016-05-26 朱华芳 天同诉讼圈

2015年7月,朱华芳离开工作了13年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法律部,加入天同律师事务所。2015年9月,天同诉讼圈《涉外邦》栏目开通,朱华芳作为主要撰稿人,分享涉外争议解决领域的热点动态、案例分析或实践总结(相关文章链接见文末)。根据天同诉讼圈整体升级安排,由朱华芳主笔/主持的天同诉讼圈全新栏目《法务芳谈》今日正式与读者朋友们见面,原《涉外邦》主题内容将由新栏目吸收承继。


《法务芳谈》将从争议解决律师的角度观察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介绍境内外商事争议解决实务知识和案例、邀请法务负责人和资深法务分享法务管理经验和职业成长故事;希望它在分享知识和经验的同时,也传递温度和力量。


从央企法务到天同律师,视角转变,初心未改。今日起,每单周的周四晚上六点,《法务芳谈》与您共同开拓一个有料、有趣又有爱的法务交流平台。





朱华芳: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曾担任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熟悉能源、农业、化工、地产和金融等多个领域的业务运作和法律工作,有十余年的公司法律风险管控和涉外争议解决经验。


去年此时,我向工作了13年的公司提交辞职信。两个月后,我加入天同。


过去一年,我收到最多的评价是“你真有勇气”;也有朋友替我惋惜,觉得我不应“在法务工作风生水起,未来前景一片光明时离开”。决定转换轨道前,我也曾犹豫纠结,最后问自己:如果心无恐惧,你会做什么?我清晰听到内心声音,决定放手一搏。初到天同时,我在一次主题分享活动中说,我已放下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恐惧,做好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准备点击此处阅读:《如果心无恐惧,你会做什么》)。但这一年,我要面对的挑战却非“心无恐惧”就可解决。再无恐惧,我也不可能一夜完成职业转换。朋友们经常问,你觉得做律师和做法务有何不同?现在感觉压力大吗?你过得好吗?


好吧,趁着《法务芳谈》栏目开设之际,我先回应下大家的关心,认真交代下我的“这一年”。


一、从甲方到乙方


很多朋友问我,做乙方是不是没有做甲方感觉好?之前也有前辈提醒,我要面临的最大挑战可能是从甲方到乙方心态上的调整。确实,做律师和做法务,工作和生活的状态很不一样。


选择适合的方式。做法务无需开拓业务,相对自在;做律师迟早要面临业务开拓压力,不少法律人不选择这个行业,就是觉得自己的性格不适合这部分角色。我起初也有顾虑,但到天同后,我越来越意识到,每个律所、每个律师都会有适合自己的业务拓展模式,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就不会觉得为难。我非常幸运地到了天同这个平台,我们已有优秀的团队和傲人的业绩,“天同诉讼圈”拥有超过30万的微信订阅用户。我的方式就是向更多的人分享我们的理念、知识和经验,让他们了解我们的专业能力、团队特长和工作方式。去年9月开始,我以平均两周一篇的频率撰写天同诉讼圈专栏文章,去企业做仲裁、涉外争议解决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交流研讨,也保持着和法务朋友们的联系互动。我真诚地分享干货内容,读者听众也给予了热情回馈,央企法务同仁更是提供了诸多支持和帮助。这些都坚定了我为客户精诚服务的决心,唯有如此,才能不辜负这些信任和支持。


始终都有新挑战。法务服务的是所在企业一个客户,经过一段时间即可熟悉情况,能相对游刃有余地工作。而律师服务的是不同客户,这些客户处于不同行业,有不同法律服务需求;现实压力使律师必须不断学习,永无尽头。天同虽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相对较精,但案件类型多样:可能今天是银行保险,明天是国际贸易,后天就是投资并购。做一个商事争议解决律师,乐趣就来源于永远都有新东西在等着你,永远都需要你精神百倍,严阵以待;这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状态需求,让人振奋,也易让人崩溃。你会发现再身经百战,下个案子中也会有你现在不知道答案,需研究探求才能回答的问题,而有些问题就是无解。


时间永远不够用。公司重大法律事务一般会聘外部律师协助,法务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将所有或部分工作委托给外部律师完成,但律师基本不可能再倚赖他人,必须得自己完成客户委托的工作并承担责任。为不辜负客户信任,律师出具给客户的意见往往会反复研究,再三斟酌,看起来几页纸的东西,背后工作量是展示出来的数倍。不办具体法律事务时,律师通常还要为将来业务需求储备和更新知识,还要花时间开拓业务。一句话,律师总有得忙,工作生活难得平衡。过去一年,我的周末不是在看材料、写文章,就是在外上课;晚上也舍不得睡觉,总觉得时间不够用。


扮好自己的角色。或许因为做法务时,我一直将律师视为合作者甚至师友,并无甲方的优越感,所以做律师后,也没觉得有太大落差。我现在提及中化还是下意识地说“我们公司”“我们部门”“我们同事”——13年烙印沦肌浃髓,难以抹去。可能正是这种内心认同上的联结,使我跟法务相处,总有同事的感觉,特别是对央企法务同仁,我本能地会将他们当作同事甚至是娘家人。当然,律师是提供服务的一方,本来就应尊重客户意志,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尽力维护客户利益。但律师和法务二者身份并无高下,只是各自角色不同。摆正了位置,自然就无不适。客户眼睛是雪亮的,律师做好一分,客户尊敬就多一分;多年来,天同正是用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不断赢得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二、过去一年


这是我将自己用得最狠,也是内心能量增长最快的一年。忙碌、辛劳,这些在我去年做出选择时就甘愿面对,不足为道。闺蜜点评,“华芳是一个不会觉得累的人”——她太懂我了,我是一个会累,但不会觉得累的人。因为内心充盈,日有所获,所以虽苦尤乐。而我的好奇心,也让我的转型之旅充满孩童森林探险般的乐趣,记住的都是美好时刻。


最兴奋的,当然是为客户赢得胜利的时刻——拿到转型后第一个胜利的仲裁裁决,为客户避免上亿元损失时的欣喜若狂,我终身难忘;最骄傲的,是碰到再难啃的案子,身后团队也能通力合作轻松搞定;最感动的,是合伙人们无条件的支持鼓励和同事们尽心尽力的协助配合;最踏实的,是有任何疑难问题,几步之外就能请教大师专家;最温馨的,是春日午后,小院阳光明媚,同事们以世界杯的排场踢着毽球赛,一院子欢声笑语,屋里我怀着稳赢的毽球赛投注带来的满足感,放着音乐写着文章……当然,你再热爱一份工作,它也会有一地鸡毛的一面;而最幸福的时刻,就是你发现所做事情即便一地鸡毛,仍确信这就是你想做的。


我欣慰地发现,走过的路都没有白走。以前做过的那些境内外并购和资本市场项目,本以为对现在工作帮助不多,最后却成为法宝。因为起草、审核、修改、谈判过的股权转让协议量多类全,复杂的、简单的,中式的、西式的,都曾耳鬓厮磨过;每个项目从头盯到尾,谈判中的各种考量,履行时的各种变数,也都一一亲历过。所以,处理股权转让争议时,看案卷材料会有看电影早早猜出剧情的快感,还会自动脑补出很多材料里看不到的东西。国际贸易是中化主营业务之一,起草审核贸易合同和协助业务部门处理贸易争议是法务日常工作之一;前面谈到的那个胜诉仲裁案件,涉及几千页证据材料,因大部分是国际贸易合同和单据而瞬间变得熟稔可亲。


在集团总部工作13年,能源、化工、农业、地产和金融几个业务板块的投资并购、重组上市、融资发债、产权转让、争议解决等大事小情我都处理参与过。再三讨论的那些方案、来回谈判的那些文件、反复权衡的那些因素和不断考虑的那些问题,都成为我思维的一部分,对我影响至深。正是因为这些经历,我可能更能理解争议后面的业务运营和商务意图,更会关注客户的需求和期待,我们的团队也因此能有更全面的分析角度,更落地的处理思路和更迅捷的响应速度。


当然,这一年里,也有困惑沮丧、焦虑迷失的时刻。回头看时,当时困扰我的事件本身已经模糊,几个感悟却刻骨铭心:


1.承认自己的局限性会让人变得更加强大。追求完美的人往往会自我桎梏,越想永远得100分,越是在事前容易犹豫纠结,事后容易尴尬后悔;而犹豫、纠结、尴尬和后悔是最消耗能量、最没用的情绪。内心太过骄傲,就会不愿求助于人,现实中反而越脆弱。坦然接受自己的局限性,允许自己犯错误,承认自己需要帮助并积极寻求帮助,反而会更有力量。


2.拥抱不确定性,珍惜每个让你神经紧绷或百爪挠心的时刻。我儿子学围棋,上网找人下棋时不敢挑战段位比自己高的。我总鼓励他,跟高手过招,虽败犹胜,因为败一次,功力就长几分,更何况你也有机会取胜。其实,这也是自我激励:要勇于接受挑战,不要总想等到自己完全准备好的时刻,因为那一刻可能永远不会到来。Google之母SusanWojcicki回忆她怀孕四月从Intel辞职加入仅十多个员工的Google时说,她最大的启示就是,好的机遇往往是在混乱不堪的时候到来,而不是完美的时刻。不要害怕不踏实的感觉,很多事情都可边做边学,每次百爪挠心后,心都会变大变强。


3.彻底抛弃个人英雄主义。天同是一家一体化管理的律所,我们的优势在于,任何一个人都不是单枪匹马,每个人身后都有全所资源的鼎力支持和配合。作为合伙人,我的目标不是自己能做好一切。我在不断精进自己业务能力的同时,更要做好资源整合,充分挖掘和合理调配律所的一切优秀元素为客户赢取胜利。Netflix公司前首席人才官曾分享,企业能为员工提供的最佳福利,就是让他和最优秀的人一起工作,让他光速成长。一年即将过去,我从容许多,除了心无旁骛,勤思苦学,靠的就是这样的福利。


三、从“涉外邦”到“法务芳谈”


“涉外邦”去年9月开设以来,每两周一篇,已有十数篇之多。虽不敢说篇篇精品,但每篇皆用心尽力,诚意十足。王泽鉴老师在论及法学研习方法时说要靠写作来学习,他说“写才使你能够深刻”。确实如此,十余篇“涉外邦”文章的写作,我得以更深入地思考相关问题,也借这个平台与同行们进行了诸多探讨,受益良多。不时有同行反馈,这些文章“干货满满”,有着“专业期刊文章的质量”,这让我颇觉欣慰;虽然“涉外邦”写作占据了大部分周末时间,我仍乐此不疲。所以,当天同诉讼圈开启整体升级计划时,我各种不舍,颇像恋爱正酣的少年因为上大学而不得不跟初恋女友分离。


我找法务朋友做调研。他们都坦诚反馈,“涉外邦”文章质量过硬,但篇幅和深度不适合手机阅读。他们希望读到题材更广、更精短通俗的实务文章,也希望听到不同法律人的成长故事。天同诉讼圈栏目资源稀缺,决定取舍时,自然应把客户需求放在第一。考虑再三,我们决定推出“法务芳谈”。


这个新栏目,将是天同与法务同仁交流分享的平台。我是栏目的主持人和主要撰稿人,也欢迎法务同仁们不吝赐稿。我经常自嘲,我现在外在身份是律师,内心认同是法务,思维和工作方式是律师和法务的结合。所以,主持“法务芳谈”,是我安置内心认同,与法务同仁们继续欢谈畅聊的一种方式。我会尝试从争议解决律师的角度回头看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将平日处理案件时在这方面的观察和感悟梳理成文;栏目也会尽量通过活泼有趣的文章,介绍境内外商事争议解决实务知识和案例;我们还计划向法务负责人和资深法务约稿,请他们分享法务管理经验和职业成长故事。


在我心中,它应当生长成有料、有趣又有爱的模样,在分享知识和经验的同时,也传递温度和力量。



《法务芳谈》由朱华芳主笔/主持,致力于搭建律师与法务交流分享的平台。如您对《法务芳谈》栏目有任何想法、意见、建议,欢迎点击文末右下角评论留言,长按下方二维码,添加朱华芳个人微信与朱律师交流。



查看往期《涉外邦》栏目朱华芳律师的文章,请点击以下链接:



苹果与比亚迪之争——美国法院有权这样做吗?


《聚焦2016最新案例:如何看待ICC混合仲裁条款》


《到底按谁的规矩办?—— 一图解析国际商事仲裁法律适用》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仲裁好还是临时仲裁好?》


《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实务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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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必须了解的美国民事诉讼第一利器——Rule B扣押令》


《纽约南区法院凭什么罚中国银行的款?》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适用的六个误读》


《那些我们追问过的国际商事仲裁问题——仲裁与诉讼的PK》


《“适当通知”之适当解读——一起关于仲裁文件送达的最高院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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