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法理》发布时:作为律师,我们为什么需要关注法理?|民商辛说
辛正郁按:法律世界的味道、样貌,之于律师,往往在猜测、承受抑或理解中品味和触摸,不是好与不好,总归有些器中悟道。两年多来,和同事们的聊天儿大都落在文题。
天同和天同人,都还年轻,有些历练只能交给时间,有些改变却能握在手中。融入《法理》,是想在主动学习中,为天同的年轻添一抹厚重该有的颜色。一娇是天同最新鲜的分子,虽因此,她亦可作为代表分享以上认识。
我们神往逻辑之美,希望自己所有的取向、判断产生于并经得起法理的验校。击穿闭锁后的阔境,心笃定之。对天同来说,这很不容易,也许总也看不到今天想象中的未来的自己,是故,不敢贸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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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法理》在北京正式发布,天同律师事务所有幸参与其中。
《法理》的前身是创刊于2012年的《法学方法论论丛》,至今已走过七载岁月。此番更名,表明了编辑委员会对于扩大关注范围,邀请更多同仁加入对法律与法学的理论探问,增进对法律实践中种种现象与事件理解的殷切期待。
正如舒国滢教授所言,在这个变革时代里,科技、经济等物质领域的进步改变着法律实践和法律职业的样态。无论是全球化带来的法律实践的跨地域互动,还是科技进步对劳动形式的改变,都召唤着对旧有法律体系与法律思想的反思与重构。只有厘清每次历史变迁给法学留下的印记,澄清法学体系内容的来源,方能分辨当下的变革是对何时、基于何种社会条件形成的知识的挑战,知晓如何应对此种挑战。
这样的挑战绝不仅仅是法理学者面临的,而是身处这个变革时代的所有法律职业实践者所共同面临的。
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并不必然受到尊敬和信任。如果法律实践无法真正带来公平正义,法律将日益成为与社会生活无关的事情,所有法律实践的参与者也将因此失去生存空间。守护这样的生存空间,守护人们对法律的尊敬与信任,是所有法律职业实践者的使命所在。
完成这样的使命实非易事。法律条文抽象简单,社会现实却具体而复杂,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会在错综纷繁的现实面前“捉襟见肘”。只有裁剪事实,解释法律,眼光在两者间往返流转,方能作出最终裁判。在这一充满主观判断的过程中,法律的面目极易千人千面、模糊难辨,可预期性无从谈起,满足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更是艰难。
变革时代则进一步加深了这一困境。如何在维持现有法律的稳定性和适应变革带来的新环境之间找到平衡,让法律实践始终得以指向并命中正义,考验着法律职业实践者的勇气和智慧。
唯一能帮助我们破解难题的方法在于认真地把法学当作一门学问来发展。我们不能仅凭直觉或者朴素的道德感对法律问题做出判断,而应循着一定方法条分缕析。这些方法事关如何确定待判的案件事实、寻找适当的法律规范,如何解释法律和填补漏洞,也事关对法律是什么和法律应该是什么这类问题的基本理解。
研习这些方法离不开对部门法的掌握,然而从根本上说,这样的方法应该是法理的。它从方法论的层面,为各个领域的法律实践提供一以贯之的理论支撑,并通过价值层面的反思,指引我们不偏离正义的方向。
必须承认,此前的法理研究常常与部门法研究存在割裂,距离法律实务更是遥远。对于法理,律师们也总敬而远之。但是,法律方法的发展并非只是学者或者作为裁判者的法官的责任,而有赖于包括律师在内的所有法律职业实践者的共同努力。也只有所有法律职业实践者都共享同样的法律方法,才能在中国法治这架巨型机器上扮演好各自的角色,让它切实造就正义。
这也正是天同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参与《法理》的原因所在。
天同的愿景,是参与打造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法律生态圈。我们相信,诉讼是一门技艺,对这门技艺的共同追求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基石。虽然此前的法治环境并不理想,但若我们念兹在兹,同样可以获得极大的发展空间,行业风气也会因此改变。
在过去十余年中,我们努力提升诉讼技艺,归纳并推广了“三大诉讼法宝”。但同时,我们也深知,无论是诉讼可视化、模拟法庭,还是案例大数据,都是具体的工作方法,而在所有工作方法背后,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的养成是根基所在。
我们期待通过《法理》,参与最前沿的法理讨论,通过近距离地向优秀的法理学者和法律职业实践者学习,提升我们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上的能力,凭借在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更佳表现,成长为法律实践中更具建设性的参与者。
我们也期待通过我们的参与,拉近法理与实务之间的距离。让法理学界更多地关注实务问题,也让越来越多的实务界同行认识到法理的意义。
期待未来,《法理》可以成为法理学人乃至所有法律人的精神家园。在这里,我们研习法理,打磨在法律实践中追寻正义的技艺,凭借共同的法律理想和法律方法,凝聚成更加强大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这是变革的时代,也是基于法律的治理在中国迈向成熟的时代。时代召唤更加成熟的法律技艺,召唤更有作为的法律职业群体。期待和所有法律人同心勠力,以法律的技艺守护法律的光荣与梦想,不负我们身处这个时代的幸运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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