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荐|E.A.罗宾森:他看到上帝有人心(赵毅衡 译)
山上的古屋
他们全都已经离去,
古屋紧闭,一片幽静,
再没什么值得一提。
穿过灰暗破败的墙壁,
风吹进来,尖厉,凄清,
他们已经全都离去。
此刻已无人留在屋里,
说几句赞语,道几声恶评,
再没什么值得一提。
我们为何留连于此地,
绕着那塌落的窗门?
他们全都已经离去。
我们可怜的梦想戏剧,
对他们来说是白费力气,
再没什么值得一提。
现在只有断垣残壁,
留存在山上的古屋,
他们已经全都离去,
再没什么值得一提。
左拉
就因为他让你们看泄露地狱
机密的图景,你们就害怕;
就因为他计算花多少代价
你们混个清白,而且从头算起,
你们就讨厌他。但他看到
上帝有人心,上帝手中掂量着
你们反对他严峻的艺术王国
那神经质的虚弱无力的征讨。
我们可耻的麻木(我们名之曰
基督教信仰)是粗暴的诡计,
只有把它克服,我们才能蔑视
真理被折磨得尖叫的恐惧,
在仇恨这肮脏的自卫心理中
看到人的神圣的心在跳动。
理查·珂利
每当理查·珂利走进闹市,
我们,街上的人,两眼瞪圆:
他从头到脚是地道的绅士,
潇洒纤瘦,风度翩翩。
他衣着永远淡雅素净,
他谈吐永远文质彬彬,
当他向人问好,人们不禁
怦然心动,他走路光采照人。
他有钱──是呵,富比王侯──
令人钦佩地读遍各种学问,
总而言之,他是无所不有,
谁都盼望能有他的福分。
我们苦干,等着福光降瑞,
整月没肉吃,面包讨人嫌,
而理查·珂利,在宁静的夏夜,
回家朝自己脑袋放一颗子弹。
选自《夜的孩子》(1897)
爱德温·阿灵顿·罗宾森(1869—1935)
美国现代诗歌的选本,大都以他开场,这是尊重历史,而罗宾森也当之无愧。
从十九世纪末期到本世纪初,是美国诗歌的沉寂期,但在万马齐喑的诗坛上,有两个在贫困中挣扎的诗人,默默地在写风格一新的诗。他们,就是被称为美国现代诗歌初期双杰的罗宾森和弗洛斯特。
罗宾森在一八九六年自费出版了第一本诗集,次年出版《夜的孩子》就已表现了成熟的技巧,但他的诗鲜为人知,他长年在纽约地铁做职员。直到一九一六年,在美国“新诗运动”中,他才被“发现”,因此他一直被认为是个现代诗人。不过他的诗风显示出他处于两个世纪的过渡期。
罗宾森后期主要作品是叙事长诗,他早期的短诗可能成就更大。他把机智和幽默带入了美国诗歌,尤其他的人物讽刺诗谑而不虐,最为人传诵。
他的诗以传统格律形式写成,尤其是十四行诗这种古老的形式,在他的手下铸入新意,尤属难能可贵。世纪初美国诗歌作风十分保守,一些“写十四行诗的侏儒”统治着诗坛,以效颦英国维多利亚诗风为荣;当新的一代诗风兴起,这批诗人就全部消失,只有罗宾森一人,联接两个时代,这是因为他在传统形式之中,表现了新鲜的感情。
罗宾森的《诗合集》在一九二二年获得第一次颁发的普利策诗歌奖,三年之后又以长诗《死过二次的人》再度获普利策桨,那是他诗名最盛之时。
选自《美国现代诗选》,赵毅衡编译,外国文学出版社,1985
预读/校阅:zzj、陈涛、李宏飞
执编:郑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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