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素超标,尚无特效药!近期不要买、不要吃这种海鲜!
近日,秦皇岛市检测发现
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的海虹!
海虹亦称贻贝就是
广东人常说的青口
煮熟后的加工成干品
更为老广熟悉
淡菜贻贝是一种
双壳类软体动物壳
黑褐色,生活在海滨岩石上
分布于中国黄海、渤海、东海沿岸
贻贝
此前,河北、福建、唐山等地
都曾发生过
贻贝和牡蛎污染麻痹性贝类毒素
中毒事件!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紧急提醒
近日,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过“食安秦皇岛”微信公众号
发布紧急提醒
近期海虹中麻痹性贝类
毒素超标风险高发
建议广大群众
不要捕捞、购买、食用海虹
严重的会导致呼吸停止
据悉,每年四到六月份,海水中有大量含有毒素的单细胞藻类,被海虹等贝类吃了之后,就累积在体内。
这些毒素毒性耐热性比较好,不足以被烹饪消除,因此海虹等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风险高发。
近日,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在山海关区海域采集海虹样品3个,对麻痹性贝类毒素进行监测,3个样品均超出正常值。
其中抽取的1个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最高值超过判定限值的4.68倍,存在严重的食用安全风险隐患。
什么是麻痹性
贝类毒素(PSP)?
麻痹性贝类毒素(PSP)是我国海洋赤潮毒素中最常见的毒素之一,其毒性极强,尚无特效的解毒方法。
麻痹性贝类毒素会导致人体出现四肢肌肉麻痹、头痛恶心、流涎发烧、皮疹等症状,严重的会导致呼吸停止,仅0.5mg即可致人死亡。
为防止因食用海虹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海洋渔业部门全面加强海上巡查和渔港、渔业码头监管,禁止渔民采集、捕捞海虹上岸;秦皇岛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经营者全面禁止销售海虹和加工制作海虹产品。
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没有特效解药
多发于4-10月
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多发生在4-10月份气温高的季节,这段时间内,海洋藻类繁殖迅速,有的藻类含麻痹性贝毒,被贝类摄入后,贝类自身不会中毒,但会富集毒素,人食用麻痹性贝毒含量高的贝壳后,就会发生中毒现象。
据检测,有的贝类体内不仅含麻痹性贝类毒素,还含有河豚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和河豚毒素中毒症状相似,均产生麻痹中毒现象。
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
有哪些症状?
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的最初症状为唇、口和舌感觉异常和麻木,继而这些感觉波及到靠近脸和脖子的部分,指尖和脚趾常有针刺般痛的感觉,并伴有轻微的头痛和头晕。有时在早期阶段出现恶心和呕吐。
中毒稍微严重,出现胳膊和腿麻痹,随意运动障碍,经常有眩晕感。
中毒严重时,则会出现呼吸困难,咽喉紧张;随着肌肉麻痹不断扩展加重,最终导致死亡。中毒致死的突出特点是患者临终前意识始终清晰。
危险期为12~14h,度过此期者,可望恢复。
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抢救目前没有特效解毒药,只能靠催吐、止泻等方法对症治疗。
麻痹性贝类毒素耐高温,通常烹调方式无法去毒。因此,不能寄希望于通过加热降低毒性。
如何预防中毒?
购买要留神
贻贝等贝类食品可以食用,但要尽量避免购买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在4、5月份这种赤潮爆发的高峰期,建议不要采捕或购买(食用)野生贝类食品。
到正规场所购买
无论是贝类还是其他食品,购买时都要挑选放心、有保障的场所,大型超市或者正规农贸(海鲜)市场,其卫生和安全性更有保障,进货、包装等流程也会有严格的监测和质量把控,相对而言更加放心。
食用之前要去掉内脏
被麻痹性毒素侵袭的贝类食品,从外观看起来和普通贝类食品并无太大差别,所以在食用过程中要做好预防。
在贝类生物的所有组织器官中,麻痹性贝毒在消化腺、裙边、鳃部、性腺等部位含量较多。所以,食用前要去掉贝类食品的内脏,严格去除其消化腺和裙边,减少毒素,降低中毒风险。
不建议喝汤
麻痹性贝毒是一种水溶性生物毒素,在烹煮的过程中会逐步溶解到汤汁中,所以不建议喝汤。
并且,贝类等海鲜食品本属于高嘌呤食品,一般汤中的嘌呤物质含量较高,食用会升高体内尿酸,增加高尿酸血症等问题的发生风险,因此也不建议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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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食安秦皇岛、秦皇岛市疾控中心、爱秦皇岛、广州日报
编辑:黄嘉明
校审:周俊良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