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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周刊№.154|我会召开行业协会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
要闻
● 9月11日,深圳市消委会秘书处一行7人赴佛山市消委会调研考察,就支持诉讼、律师团建设等消费维权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学习,以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 9月11日,市消委会发布《网购家具尺寸不符 及时维权很关键》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收到货物后应及时进行验货,避免因拖延而导致维权难度增加。
● 9月13日,市消委会召开行业协会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围绕推进“双承诺”活动、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建设消费教育家园等工作展开深入交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消委说法
▲9月13日,针对商品图变“照骗”,注明“以实物为准”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虽然商家在宣传图片注明了“以实物为准”,但其宣传图片与实际提供的商品存在显著差异,并且这种差异足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因此,商家不得以“以实物为准”等声明作为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理由,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更换商品或赔偿。
往期回顾
REVIEW
佛山人警惕!这种照片不要随便发
商品图变“照骗”,注明“以实物为准”,就可以免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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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嘉明
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