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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农业农村部 知识产权那点事 2022-11-17
农业农村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紧密衔接
合力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5月26日,农业农村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在京举行工作会谈,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出席并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唐仁健指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种业创新、推进种业振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加强案件审理指导、出台司法解释等措施,有力促进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农业农村部将以签署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与最高人民法院密切联系、深化合作,加强行政和司法协同,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构建全链条保护格局,严厉打击侵害种业知识产权行为,鼓励支持原始创新,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有力保障。  贺荣指出,人民法院要站在落实国家战略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抓紧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司法裁判规则,依法惩治各类种业侵权行为,推动解决举证难、侵权赔偿额低等问题,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种业自主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总经济师、办公厅主任魏百刚等参加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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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上还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种业高质量发展,关系种业自立自强,关系打好种业翻身仗全局。要全面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促进现代种业发展,为种业创新注入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十分必要而紧迫,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在品种管理上,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严管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强化审定登记品种动态管理,启动品种审定登记退出机制。在市场监管上,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种畜禽)、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充分运用分子检测等新技术手段,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国通报、各地联查”。在法规制度上,加快出台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适时启动《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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