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学人|陈志:脱贫攻坚如何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以湖北省为例
-编者按-
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也要求在农村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载体,成为农村社会福利供给的新生力量,对推进“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将产生重要影响。在此背景下,我们组织专家围绕“志愿服务与乡村振兴”撰写系列文章,旨在推动这一领域的研究走向深入,为乡村志愿服务工作献计献策。欢迎您的分享。
——本期主持人
张祖平 上海海洋大学教授
徐晓攀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
作者简介
陈志
农业经济学博士后、管理学博士
特约研究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乡村的振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石。随后,于2018年9月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其作为未来五年指导全国进行乡村振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不过,在2020年前,农村工作的重心还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因此,在乡村振兴的“第一个规划期”(2018-2022),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尤为重要。在此,笔者试着以湖北省农村工作的具体实际为例,同时结合乡村振兴的“20字方针”,做出相关解读与分析。
2020前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遗留任务,迈向“生活富裕”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在民生领域的目标,其内容不仅涵盖农村扶贫,还包括完善农村公务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农民就业创业、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方面。但要迈向全面的“生活富裕”,就必须先完成好脱贫攻坚的“遗留任务”。截止到2018年底,湖北省还有17个贫困县尚未脱贫摘帽,800个贫困村没有出列,98.3万人未脱贫“销号”。
因此,在2018-2020的三年间,湖北省一方面要完善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继续进行帮扶,切实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另一方面,对于尚未完成脱贫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要紧紧围绕“县摘帽、村出列、户脱贫”的核心要求,聚焦深度贫困,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采取不脱离实际的高质量脱贫行动。
在2020年后,湖北省要抓紧制定“后扶贫时期”减贫方略,研究推进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建立,并重点关注农村多维贫困现象与特殊贫困群体,防止无技能、无可持续性收入的农村家庭返贫或致贫,力争实现全面性的“生活富裕”。
二
继续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党建引领作用助推“治理有效”
要实现“治理有效”,必须依靠自治、德治、法治三大机制有机结合,最根本的就是做到“党建引领”。201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在全国推广驻村“第一书记”的经验,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以求解决农村基层党建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组织涣散、能力不足、战斗力不强等问题。随后,精准扶贫工作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由此,驻村第一书记的主要工作就整合为“抓党建促脱贫”。
湖北省是较早实施委派“第一书记”下村的地区,并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后,明确了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职责。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时期,湖北省要继续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的串联与协调作用,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能力强、作风硬、工作实的驻村“第一书记”,从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活动内容和服务方式,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改善村级基础设施,在完成脱贫任务的同时助推基层治理水平的改善与提升。
同时,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探索驻村工作队由“扶贫工作队”向“乡村振兴工作队”的转型,在完成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脱贫帮扶任务后,继续留在农村,助力基层治理。
三
将产业扶贫政策与“产业兴旺”有效衔接
“产业兴旺”,列在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的首位,是最为基础、最为关键的任务。同时,产业扶贫也是精准扶贫措施“五个一批”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论是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兴旺”,还是精准扶贫中的产业扶贫,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提高村集体与农户(贫困户)的收入。在一致的目标下,两者可以进行有效的结合。
湖北省在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规划期”,提出要依托资源优势建设“六谷”,即中国农谷、中国有机谷、硒谷、虾谷、橘谷、药谷。其中,“中国农谷”和“中国有机谷”是站在全省角度,以打造区域性品牌和推进高端产业基地建设为主的宏观性工作任务,后面“四谷”则聚焦到农产品优势主产区的发展战略。
具体的,“硒谷”是要高效利用恩施州、江汉平原富硒资源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富硒粮油、富硒蔬菜、富硒畜牧等特色种植和养殖产业;“虾谷”是依托江汉平原丰富的水资源,发挥潜江小龙虾品牌、加工、营销等优势,大力推广稻田综合种养体系,推动小龙虾产业链延伸;“橘谷”是以重点加工企业为依托,在长江中上游建设国际一流高品质柑橘生态产业带,打造国家柑橘产业现代技术集成基地;“药谷”则是充分利用神农氏、李时珍等中医文化资源,在秦巴山、大别山、武陵山等地发展中药材产业,建设全国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
“六谷”建设贯穿全省,覆盖极广,不仅囊括了湖北省境内的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山区,也涵盖了江汉平原等农业人口较多的“插花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时期,湖北省要将农村产业扶贫工作与“六谷”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提升产业扶贫的效能,持续推进贫困户与普通农户收入增长,提升农户的可持续生计能力。将产业扶贫政策与“产业兴旺”有效衔接,不仅可以巩固脱贫的效果与质量,更能为乡村振兴奠定最稳定的基石。
四
通过“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与“扶志”教育
“乡风文明”被称为乡村振兴之“魄”,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当前,因红白喜事操办或随礼致贫、不赡养老人、争当贫困户等不良社会现象在湖北还普遍存在。这不仅影响湖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也为乡村振兴工作带来阻碍。这些问题反映出部分农民的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十分有必要进行科学的教育与引导。由此,乡风文明建设必须与农村移风易俗、扶贫“扶志”工作相结合。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时期,湖北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素养,传承与发展各地方传统文化,繁荣乡村文化事业,增强文化自信,彰显乡村内涵美,提升乡村振兴“软实力”。乡村振兴不仅仅是为了增加农民的物质财富,更要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提升他们的道德品质与生活幸福感。
通过对文明乡风的建设可以助推扶贫“扶志”工作的开展,帮助部分农民克服“红眼羡贫”心理,减少争当贫困户的不合理诉求;也能加快农村移风易俗,克服农民攀比心理,杜绝因大操大办红白喜事致贫的不良现象发生;更能提升道德修养,传承与弘扬孝道文化,做到养老尊老敬老,为乡村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五
以“两山理论”促进“生态宜居”与生态扶贫的有机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无论是生态扶贫工作还是乡村振兴中的“生态宜居”目标,都必须深入践行“两山理论”,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时期,湖北省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扶贫工作,持续实施精准灭荒、退耕还林工程,全面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施生态旅游富民工程,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乡村森林旅游园建设,提高森林资源转化率,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增收;设立生态公益岗位,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安排贫困人口就业。
同时,也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厕所革命”、“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重大生态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要抓手,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将生态扶贫工作与“生态宜居”目标有机结合,不仅实现了人居环境的改善,也达到了生态脱贫增收的目的。
结语
湖北省是一个集老区、民族地区、山区、库区于一体的贫困面较大的中部省份,也是一个气候条件优越,资源丰富、土地肥沃的农业大省。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时期,湖北省要充分将这两项工作进行有机的对接与整合,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通过脱贫攻坚奠定乡村振兴的基础,通过乡村振兴提升脱贫的质量与稳定性,让全省的农业农村工作走在中部前列。
校对 | 马秀,张帅
责编 | 俞博文
编辑 | 何雨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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