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胜专栏 || 引导老师为自己的专业成长负责
(此文发表于《湖北教育》2018年第3期“王昌胜专栏”)
□王昌胜
培训经费由教师个人支配
都说培训是教师最大的福利,但如何保证培训的效果质量,如何激发教师成长的内动力,哪些方式更容易让教师学有所得,都是值得研究的话题。
以往的教师培训,一般由学校行政部门安排,派谁去是由行政控制的。后来我们尝试由各教研组和项目组自主申报的方式,虽然下放了一些权利,但本质上还是按团队的要求来安排的,教师个体的选择权体现得并不充分。新学期,学校商讨决定:将部分培训经费划拨给教师个人,让教师自主支配。
很明显,我们是想将教师培训的权利让教师自己掌握,为自己的专业成长服务。当我们讨论这条措施时,大家也有不少的担心:不愿意参加培训怎么办?培训的内容如何把握?培训效果如何保证?培训与工作时间如何协调……
这确实是一些具体的且要面对的现实问题,甚至极有可能过程中会出现我们未预料的新问题,但应该“用改革的思维对待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况且,这些问题都是有办法可以解决的。培训内容由教师自己选择决定,学校可以推荐一些培训信息,教师自己也可以搜索相应的培训信息;培训之前,需要给主管部门报备,审核培训内容与协商培训时间,以便整体安排工作;对于培训效果的监控,与学校相应部门共同协商制定方案,有的需要回校做培训成果分享,有的需要制定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有的需要撰写培训感悟和反思;经费报销程序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财务部门协助落实。
在此基础上,引导教师不断自我追问:我的兴奋点在哪里?我的发展方向是什么?我需要哪方面的培训?培训能解决我哪些问题……这样,有利于引导教师思考自己的专业发展。虽然学校有义务有责任为教师发展服务,但从根本上来说,教师的专业成长,还得靠教师本身,最重要的是从教师内心生发出来的上进心和内动力。因此,如何激发教师成长的愿望和内驱力,应该是学校教师发展工作的出发点。
如此以来,学校将教师的培训重点由原来的关注内容和方式,转化到了重点关注培训成果的转化。当然,也有部分培训经费划拨到了相应的教研组和项目组,用于专项的培训和研究。这样,既保证了教师专业成长的选择权,也保证了专项研究的持续发展。
推行专业咨询劵
新学期,行政还出台了一项新措施:推行专业咨询劵。
专业咨询券就是青年教师向有经验的老教师求助,当老教师指导完某项工作之后,用于支付老教师报酬的一种“货币”。这种劵有一定的“币值”,学期结束,可以凭此劵领取相应的礼品作为奖励。
新建校,新入职的年轻教师特别多,校本培训任务繁重。以往我们更多的是采取师带徒的方式,一一结对,对口帮扶,初期收效很好。但随着年轻教师的成长,师徒制逐渐满足不了年轻教师的发展需求了。
一是因为师傅也是有局限的,教学好的师傅不见得班级管理做得好,班级管理优秀的师傅不见得家校合作做得很优秀,而要是徒弟去求助师傅之外的其他老师,徒弟会担心落下旁人对自己“不忠”的评价;二是人的成长需要获得更多优秀人物的刺激和影响,“徒弟”们的成长也是如此,若能从更多优秀教师身上吸收更多营养,成长速度会更快;三是因为有些师傅身怀绝技,但可能因为性格等原因,不善沟通交流,徒弟不适应……采用咨询劵,青年教师可以向任何一位或多位“有缘分”的老教师求助,给了青年教师多样化的选择权的同时,也促进了知识在团队内更有效地流通。学校也可以年终“兑奖劵”的多少,来评选出“最受欢迎的师傅”、“最佳师傅”。
当然,此举并不是否定或废除师徒制,而是青年教师成长到一定程度,师徒制满足不了成长的需求时,可以用“咨询劵”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发展。在入职初期,“什么都一抹黑”的前提下,师徒制更有利于青年教师获得“手把手”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