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前的今天,就这样被你欢送(大结局)
锣鼓
火车一过杭州,天就黑了。
旅途的长夜总是难熬,第一次也好,第一百次也罢。
于是,我想起了小红的关照,对,可以去看看她妹妹,来消磨时间啊。
可惜餐车已经过了开饭的时间,两头的门都已关上。而餐车一般都是8车厢,从我的12车厢去她的7车厢,非经过餐车不可。
敲门,说情,没有用。再敲门,再说情,还是没用。我反正闲着,于是再敲门。
这一次,算有了点效果。
一位年轻的厨师指点我说:
“别敲了,等车到大站,停车时间长,你从月台绕过去嘛。”
嗨,怎么没想到这茬呢!
也难怪,这是我第二次坐火车,上次是10年前我才6岁的时候。
说实在的,一开始我还真有点不敢,生怕下了这边车厢还没上那边车厢火车就开走,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撂在月台上。
研究了一下火车时刻表后,我决定在子夜时分绕衢州月台,那站停车12分钟。为保险起见,我事先在9车厢靠餐车的那个门等着。
列车员一把车门打开,我就跳下去,一路飞奔,还觉得餐车特别长,到得7车厢的门,人家想下来透透气的人都还没下完呢!
瞧我这点出息。
事实证明,后来的许多年里,我遇事也一直这么紧张兮兮,“数问夜如何”,而且尽管如此,也确实没做成过什么象样的事来。
连信誓旦旦的“30岁落草为寇”这样的诺言也没能去践。
唉,没出息如我,就一个字:惨!
我见过她妹妹一面,是在她家。
说来好笑,我和小红才相识一两个月,我就闯到人家里去了呢,蹭了一顿晚饭,还是西餐!不提也罢。
她妹妹见我来,很是客气,还特意动员她的同学们给我让了半个座。
我找她时,远远就看到她们聊得很开心,根本看不出10小时前都曾痛哭过的任何痕迹。
可见没有什么痛苦是可以延续很长时间的,除非你自己非要惦记它不可。
我们互留了地址,说好一到那里,就开始相互通信。
她妹妹与小红迥然不同,似乎更活泼,也灵巧些。
但就是这样一位活泼可爱的姑娘,不到一年,就受不了山村的苦,托人说亲,以嫁给当地城里人的方式逃离了苦海。嫁的时候,她还未满20岁。这是后话。
这样的例子,当年我身边就不止一个。
中国一直有女孩嫁人犹如重新投胎的说法。现在依然在流行着。
后来的事实证明,她们只不过是掉进了另一个苦难深渊而已。
那晚,我们什么都聊,从衢州一直聊到鹰潭,聊到天开始发亮。
鹰潭也是大站,我又绕了回来,这回放心多了。
天亮以后,火车已进入江西地界。
车窗外,满目都是刺眼的红土丘陵,稀稀拉拉的树木,高低不平的农田。
不管是田头、路旁还是车站上,能看到的人个个衣衫褴褛。火车不管是临时停车还是停靠四等小站,都立即有人围上来,高举爆满青筋的手,向我们乞讨。
我们把极难下咽的火车上买的5毛钱一客的盒饭连同铝饭盒一起扔了下去,还有从家里带来的水果什么的。
每扔一次,下面就是一阵激烈的哄抢。
当年江西人的生活之艰难略见一斑。
而我们,正是要去加入他们啊。
中午,车到南昌(题图即当年的南昌火车站广场)。
车站广场上停满了一排排的闷罐车,木的棚架,漆成绿色,两边只有各两个一尺见方的移窗。那就是调来装我们到各个山村去的。
多年后才知道,用这样的车是怕我们中途逃跑,免得来接我们的基层干部不好交帐。
发车前,等了很久很久,我竟然抽空又去了小红她妹妹的闷罐车那边一趟。
我至今也没想明白,怎么那时我好象突然又不怕自己的闷罐车象火车一样开走了呢?
其实,车开起来以后,我们要等更久。
但我们很快就没了耐心,车还没出南昌呢,我们已经开始问押车的老表,还有多远。
后来越问越频繁。
但是,我们永远只能得到一个标准答案:三里路。再到后来,你不管问什么,哪怕要解手,回答也是:三里路。
多年后才知道,接车的老表事先都经过严格“培训”,只能回答这一句,否则就是犯纪律,破坏上山下乡,要吃大苦头的。
另外,其实他们很多人根本听不懂普通话。
那闷罐车颠簸了足有六七个小时,才到了甘坊镇,尽管只有130公里的距离。
不过,车也烂,路也烂,原怨不得人的。
天早已黑透。
稀稀拉拉的锣鼓声中,我们被引进了一家砖墙大院。
这大院原来是某地主的,1950年代后成了村委会。
在大院里,我们好象吃了点叫晚饭的东西,好象还唱了《东方红》,读了“语录”,呼了口号,还照例听了村长的欢迎辞,可惜他的土话我们一句也没听明白。
这个村长一家在后来的9年中竟然与我关系极其密切,绝对是我那天怎么始料也不及的。
他女儿后来跟我同在乡广播站工作过,成为好朋友,她生的孩子我都抱过;
他女婿后来在我回城的问题上小帮过我一手,我们至今有来往,前不久还通过电话;
他儿子曾在上海闵行的北桥当兵,是当地唯一在我家乡当过兵的人;
他当兵时,我受他姐之托去看过他,还请他到我家吃过饭,也是唯一在我家里吃过饭的当地人;
他媳妇与他当兵的儿子订婚前曾经是我的女友,那段恋情并非刻骨铭心,却沸沸扬扬,名声在外,被人议论了好多年,什么“小芳”云云。
因此,它老让我想起罗大佑的歌《滚滚红尘》: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但是,这大院还不是当天的终点。
我们又摸黑步行了半个钟头。
一路上,敲了一天的锣鼓也敲累了,有气无力地回荡在山谷中。它早已惊动不了山,也惊动不了水,只惊得沿途住家的狗也跟着吠了几声。
现在想来,这锣鼓声还真象极了我们在那里的作为。
虽然也长达9年,虽然也都是青春的热血,但毕竟和那晚有气无力的锣鼓声一样,惊动不了山,也惊动不了水的。
山水悠悠,比起来人总还是渺小。
在一座破庙前,我们一行21人要分成两拨,分别去两个不同的村庄。
我已经累得走不动了,就选了路近的那个——那就是我的茶头山。
改变命运的决定也象欢乐,总是草草了事。
至此,距离我跨出家门,正好36小时。
写在后面的话:
吾友Sarah留言要看第四章中提及的那两页手稿。经再四查检,确实只有1979年寒假誊录的原件,而1969年的那两页原稿确实在当年誊录后被我亲手付之丙丁了。Sarah又谓,这么多年前,亦可算是旧物。拗不过,只要将之翻拍下来,以飨各位。
头一篇的落款是“1969年2月”。没错。那是那个未满17岁的懵懂少年在家里预先想象出来的东西,笔触稚拙自不待言,可笑的是,哪有预支痛苦的呢。一笑。
干脆再贴一张照片吧。
那是1969年3月6日在外滩当年的黄浦公园里拍的。
那天,我亲自提议要拗一个造型:前苏联小说《第四十一》作者、作家拉甫列涅夫的造型。见笑了。
唯此树、此灯、此椅皆不复存在,所以,这一回是“物非人是”。
(全文完)
后注:五天连载既毕,允我缓更数日。权当喘息。先谢!
我最近还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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