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国际学校行业人员工资薪酬如何核算?
文|Mavis/Joan/Karry/Sophie
编辑|Mavis
2020年2月21日,由新学说主办的《越谈:疫情当下国际学校的人资管理(上)》线上研讨会圆满结束。
在本期节目中,新学说创始人&CEO吴越成功对话广州增城凤凰城中英文学校校长沈建军、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以及深圳市律师协会家族财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玮三位嘉宾,深入探讨疫情期间国际学校行业员工的薪酬考核及薪资发放等问题。
基础情况问答篇
问题1:首先请问沈校长,当地教委对于学校开学的规定是什么?民办学校是否与公办学校一致?
目前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开学的正式通知,因此学校没有复课。我们目前收到的通知也是2月底前不开学。至于什么时候开学,等候进一步通知。凤凰城中英文学校老师也还在全国各地,部分外教受他们国家航空管控的影响,也滞留在国外,处于待命中。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没有区分,都是一样的要求。
问题2:请问陈亮律师,春节延长假期是什么性质?这期间学校教师复工应该按什么标准来核算工资?
受疫情影响,全国各地的学校都做了延期开学的决定,具体开学时间不明朗。此次延期复工复课属于政府针对疫情防控所实施的紧急措施。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不算假期,从性质上讲,这段时间与平时的周六日、节假日不同。所以在延期开学这段时间中,对于已经复工的老师,学校应该照常发放工资。
这段时间对学生来说是“停学不停课”,但对于老师等教职员工、行政员工来说,是“停学不停工”,是正常工作时间,学校可安排在家办公、线上办公。
问题3:请问李玮主任,若产假、探亲假与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间重叠的,产假、探亲假是否可以顺延?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产假和探亲假按照自然日计算,其中未剔除法定节假日。因此,如果产假、探亲假到期之后,即使与停工期间重合,也是不能顺延的。
不同情况下的考核与薪酬核算
场景一:在家线上办公
问题4:请问沈校长,您所在学校是否开展了线上课程呢?如何核算员工在家办公的工作量?有教师反映,从工作时间来算,线上一堂课的备课+录播,工作时间比线下还耗时,超出了考核量。应该支付超额的薪资。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这块,博实乐教育集团专门对2月份教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和刚才两位律师所说的是完全一样的。目前我们学校算是全体教职工处于工作状态,至于一些受条件限制无法参与工作的教职工,考虑到情况特殊,学校并没有进行专门的区分。
另外博实乐教育集团给学校所有中外教购买了新型冠状病毒险,二月份工资按合同执行,全发。而在外教方面,如果是有独立承担一门课的外教,学校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关于线上课程的开展,因为凤凰城中英文学校有4500多学生,共有5个教学实体。疫情发生延迟开学后,我们全体校级领导也和各学科各年级召开了多次会议,结合教育局的相关指导意见,给学生开设一些线上课程。但这些课程并不是新课,主要是一些综合课程,包括探究教学、综合主题教学、心理辅导、学生可以在家参与的家务活动和体育锻炼等。
工作量和绩效核定这一块,中外教情况不太一样。外教会比较在乎参与线上会议和备课是否提供报酬,中国老师考虑更多的是先把工作做好。但对于进行线上教学的老师我们也是需要经过筛选的,我的原则是“宁缺毋滥”。
问题5:请问李玮主任,在家办公学校该如何给付薪资呢?这期间的加班如何计算加班费?
如果开学日在正常工作日,只是办公地点改变,工作效率会降低。可以和员工协商,轮换减少工时,绩效补贴等可适当减少或取消。
疫情期间的加班,没有声明和要求是不算加班的。需要人事主管、人事总监的签字加班工资才能得到支持。
首先,不同地区的复工时间不同,学校需要自行查询。例如,广东、上海、重庆、浙江、江苏等地2月10日就已复工。而北京、天津、四川、河南这些地区2月3日复工。
第二点,不同地区对复工前后的工资计算标准不同。如上海规定复工时间之前就工作的,要统一按照两倍工资计算。广东地区复工时间之前就工作的,按照正常工资计算。复工日期涵盖了周六日的,按照两倍工资计算,复工之后就按照日常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在家办公只是工作地点的变更,因此薪资也应该正常发放。但是在家办公可能达不到在公司办公的效率,绩效、相应补贴可以不给,也可以和员工书面协商减少工时、降低工资标准。
在家加班如果公司发了加班通知,要求员工加班,加班费是需要计算的。如果是员工在没有书面文件和要求的情况下自行加班,不算加班费。
问题6:请问陈律师,学校教职员工在家办公期间感染疫情,算工伤吗?学校需要怎么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教职工在家办公只是因为疫情原因改变了办公场所,所以完全适用有关工伤的规定。但国家已明确提出,如果在工作期间教职工(在公司或者在家)感染了新冠病毒不按照工伤处理。感染的教职工的医药费用首先按照医保政策进行支付,不足的部分由政府承担尚不明确。学校不按照工伤的申报流程进行正常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也是按照工伤处理,例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但对于上下班途中是否感染了新冠病毒不好界定,因为潜伏期3-14天不等,最长还有24天。学校在处理这种事件时,可以在不影响双方利益的情况下进行友好的协商。
场景二:到校办公
问题7:请问沈建军校长,学校现在是否有在校办公的教职工,什么样的岗位需要到校办公?对于在校办公的员工是否配备有口罩等相应的防护措施?
在疫情比较严峻的情况下,我们学校是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做好“防扩散”和“防输入”工作。在这些规定下,我们学校教职员工回到工作岗位的是非常有限的。
因为凤凰城中英文学校给所有老师都配备住房,因此学校分教学区和生活区。在平常,教师和家属可以进入学校校园和操场活动,而目前我们采取教学区和生活区封闭管理,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教学区。目前在学校上班的只有值班干部和保安,值班干部采用两三天轮岗制。
保安岗位的话,现在学校只有后门允许出入,前门人员撤岗。对上岗员工学校都有配备口罩等防护措施。这些物资来自学校自备,政府、家长和村委的捐赠等,总的来说,碧桂园社区给到很多有力的支持。对于部分回到学校处于隔离期的老师,社区会有人员专门上门测量体温。
在学校方面,每天会跟进尚在湖北和温州地区师生的健康状况,同时给他们传达教育主管部门的一些通知等。总体看,在这次疫情之下,教师和家长都表现出非常强的担当意识。
问题8:请问李玮主任,单位必须提供口罩吗?不提供,员工可以拒绝到岗吗?
法律是冰冷的,只有落到人文关怀才有温度。我国《安全生产法》第42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因此如果处于防疫的岗位就要提供口罩,如果是行政在教室内工作是可以不发放口罩的。员工不能以公司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复工的,当然有条件的公司也是可以发放的。
问题9:请问两位律师,相比于在家办公,来校办公的老师承担了较大的感染风险,对于这种风险,学校需要额外补助吗?同时,对于在家办公的教师是否可以适当降薪?
在工作期间来校办公比起在家工作风险更大毋庸置疑,但来校办公也是教职员工的正常工作内容。只要学校做好了安全保障义务和卫生防护措施,教职员工就应该正常的按照学校要求到校上班。
在家办公,学校有没有权利适度降薪。学校可以参考教育部《在疫情期间有针对性的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其中第二条提到,教师承担的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都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
据此,学校单方面不能降低员工的薪资。但员工在家工作效率较低,双方可以进行协商,重新变更工资待遇。
场景三:不(能)办公
问题10:请问沈校长,学校对于教师复工是否有明确各岗位复工的先后顺序?学校现在是否有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岗,也无法线上办公的教职员工吗?对于这种情况学校是如何处理的?
我们学校对于能进行独立线上教学的外教采取课时津贴,而对于大群体的中国老师我们还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和集团有关要求去做。
但有一点就是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文件也提及,对于学校被耽误的课时将来可利用周末或者缩短暑假的时间来补回。我也比较困惑,想和两位律师探讨,如果上学时间从复课的时候开始计算,把冲掉的课程利用其他时间补回,那这样的话,是不是现在教师的线上授课时间可以和将来的补课时间抵消,不存在加班一说?
问题11:请问陈律师,如果有员工因为担心疫情拒绝到岗上班,学校该如何应对?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无责任解除其劳动合同?
这是学校目前面临的比较头疼的问题。员工的担忧学校应该表示理解,毕竟个人的生命健康排第一位。出于老师对疫情情况的担忧,以及学校防控工作的担忧,学校应该与老师进行沟通商量,理解员工的顾虑点以及介绍学校的应急管理制度来消除老师们的担忧。
如果学校已经复工了,且符合工作条件,员工因为担心疫情拒绝到岗上班,学校可以通过合同或学校规章制度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12:请问陈律师,缩短暑假,学校要继续上班,学校需要多付工资吗?
目前老师已经在家办公,学校应该正常向老师支付工资,学校自主决定通过利用周末、暑假时间补课或调课。补课期间,对学生来说,是完成了一学期的正常课时,但对于老师来说,相当于完成了两份工作量。
但有关这方面的薪资如何发放,属于疫情期间的特殊政策,作出的特殊的应急防控,所以具体细则还未确定。由于这个问题关系到所有学校的老师,人社部门以及教育部门一定会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则。
问题13:请问李律师,对于这部分还处于假期状态的教职员工,员工因疫情影响(道路交通、隔离期间等因素)无法复工的话,这期间的薪资该如何发放?
分情况而定。如果员工是感染者或是疑似病例,已经被隔离了,这种情况下应该正常发放工资的。
此外,在员工恶意逃避劳动,拒绝复工的情况下,HR要注意当地的交通及政策,留存与员工的沟通证据,以防员工恶意不复工。
问题14:请问沈校长,对于国际学校来说,外教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疫情外教无法或拒绝到岗学校怎么处理呢?
首先我觉得这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按照现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没有规定必须到岗的时间,所以不存在无法到岗的情况。
另外外教的工作在凤凰城各个学部是不一样的,需要区别对待。例如小学是合作教学,中学是外教独立承担教学责任。所以负责中学教学的这些外教下周就可以开展线上教学,而其他的外教主要还是参与协作备课。而对于一些在国外因时差问题无法参与教学工作的外教,学校不会做强制的要求。
我们学校还是对外教的线上教学意愿进行过了解,发现绝大部分都是愿意参加线上教学工作的。在疫情刚爆发时,有在国外的外教还表示愿意回到中国时为师生带回口罩等防护物资。我觉得这个可能跟各个学校的管理和校园文化相关。在我们学校,外教还是比较有责任感,充满人文情怀的。
问题15:请问李律师,疫情期间,对于外教的薪酬给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我有顾问单位请外教老师,我们会和负责薪资的责任人讲,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果学校没有运营,也是属于停工。
在第一个工资周期停工,要发放全部工资。如果在第二个工资周期仍然停工的,以深圳为例要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作为生活费。
精彩互动问答
Q1:年前和学校签订的合同,2020年2月5日是试用期,因为疫情没有到岗。这个月有工资吗?
首先要查询下当地的复工规定日期。如果企业还没有得到复工批准的话,在这期间也是需要给员工发放工资的,时间是从2月5号起计算。
Q2:线下办公如何确保教职员工的教学/工作成效?请问沈校长你们学校是如何考核的呢?
我们学校是把所有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总量进行考核。实质上是按照教师的总参与量来计算绩效并发放。
Q3:学校疫情期间全体员工在家办公,但新入职人员如何安排工作?
我们学校要求新入职人员应当参与整个线上教学的备课和授课,保证这些,其员工待遇和正常上班一样。
Q4:延期开学期间,员工拒绝返回工作地,要求在境外工作,并拿全薪,可以吗?
在延期复工的大前提下,如果学校不需要实地进行办公,只要可以在线上办公完成学校交代的工作量,符合绩效考核,那么只是工作场地的变化,是可以要求学校支付足够的工资的。
在非疫情期间,员工要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合同的变更,必须要达到双方协商一致。
Q5:线上课程的课时比线下课时较少,请问怎么核算备课课时和教学课时呢?
在同样的办公现状下,学校应该根据现状去区分。在目前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学校应该按照教师的工作总量去核算绩效。
Q6:如果不是新课,请问沈校长你们学校是怎么核算教师的教学课时和薪酬呢?
这个问题跟上一个问题的解决方式实质是一样的,特殊的延期开学阶段都要考虑实际情况。这些细节的课时薪酬不是考量的方向,还是要按照教师的整体工作情况核算绩效和薪资。目前有关教育部门强调了正式开学前不允许上新课,避免了孩子的压力,也考虑到了线上教学的实际效果与线下教学的差异,我个人认为是值得支持的。
Q7:2月拟入职的新员工,协商推迟入职,若员工拒绝,如何操作?法律有规定吗?
应该根据当地要求复工要求时间考量。如果企业没有得到复工许可,员工有权利拒绝企业延期入职的提议。企业也可以首先考虑与员工协商把不能入职的这段时间算作提前休年假。当然,员工也有权拒绝。
Q8:因为疫情财务法务都没有上班 ,导致劳务合同在疫情期内结束而无法延续的,是否视为双方已经终止劳务关系?
离职证明或者办理相关手续,只是事务性工作。正常合同到期恰逢疫情期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已经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和工作,到了自然结束的时间,劳动关系终止。
本期《越谈》反馈
下期精彩
2月25日15点,2020年第五期《越谈:国际学校大语文教育如何破局》将准时开播,敬请关注。
报名咨询请扫描下图二维码或添加灿灿微信:13810482906
相关阅读
研究报告
建校管理
人才发展
行业活动
行业研讨会FIT国际教师风采大赛VIS国际学校发展大会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