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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塞诗4首

英国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斯宾塞(Edmund Spenser 1552 ?~1599),英国诗人。斯宾塞早在1569年就翻译过法国诗人杜倍雷的诗歌,并通过法文转译了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的诗歌。他最早的诗作《牧人月历》是仿照罗马诗人维吉尔等古代牧歌写成的。斯宾塞的主要作品是《仙后》。他的诗用词典丽、情感细腻、格律严谨、优美动听,对后世的英国诗人,包括弥尔顿、马洛、雪莱、济慈等都有很深远的影响,被后人称之为“诗人的诗人”。他在长诗《仙后》中他探索出了一种新的适用于长诗的格律形式,后被称作“斯宾塞诗节”。

从思想内容说,它既有人文主义者对生活的热爱,也有新柏拉图主义的神秘思想,还带有清教徒的伦理宗教观念和强烈的资产阶级爱国情绪。他在诗歌形式方面他一向乐于探索,在《仙后》诗里他找到一种适用于长诗的格律形式,被称为“斯宾塞诗节”,拜伦、雪莱都沿用过。由于他技巧上用功夫,被后人称为“诗人的诗人”。无论在思想上、语言上、诗歌艺术上,斯宾塞对后世英国诗人(包括弥尔顿)有很深远的影响。他主要启发了马洛,使十音节诗行在无韵诗体里臻于完美。他也影响了18世纪前期浪漫主义诗人汤姆逊、格雷以及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雪莱和济慈。

斯宾塞(Edmund Spenser), 是从杰弗雷·乔叟过渡到莎士比亚之间最杰出的诗人,他出生于伦敦一个布商家庭,1569年入剑桥大学文学、哲学和部分自然科学,毕业两年后便成为了贵族家的门客,同时结识了以菲利普·锡德尼爵士(Sir of Philip Sidney)为代表的英国创新诗歌的诗人。在这些诗人主张的影响下,1579年斯宾塞创作并发表了他的牧歌集《牧人月历》(The Shepheardes Calendar)。1580年,斯宾塞去了爱尔兰,居住在女王赐给他的城堡里,在那里他的代表作《仙后》(The Faerie Queene) 于1590~1596年出版。1598年他的房子在爱尔兰起义中被烧毁,他逃回伦敦,次年死在了那里,被埋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诗人角”,紧挨着杰弗雷·乔叟。他还著有长诗《克劳茨回家记》(Colin Clouts Come Home Again,1595),十四行诗集《小爱神》(Amoretti,1595),《婚曲》(Epithalamion, 1959)等。



新春乃爱情君王的唱道人


新春乃爱情君王的唱道人,

他的纹章上绣满了花,

大地在这个时节才苏生,

各色的鲜花开成一片云霞。

去吧,去到我爱人的家,

她还在懒懒地躺床冬眠,

告诉她欢乐的时间不会停下,

要抓住辰光赶紧向前,

嘱咐她立刻梳头洗脸,

列身在姑娘队里把爱情迎候,

不论谁只要错过她的所恋,

就要把应得的惩罚承受。

所以趁早吧,亲爱的,春光正好,

消失了就再不能找到。

王 佐 良 译


享有“诗人的诗人”美誉的爱德蒙·斯宾塞,在英国诗史上一直与莎士比亚、弥尔顿、华兹华斯等人齐名,他的长诗《仙后》是其最重要的作品,也是英诗中少数长篇诗作之一。但对于异国读者来说,《仙后》中的中古英语、历史典故及其宏大的篇幅都是一个不小的障碍。相比较而言,他的一些短诗则更易于传诵理解,尤其是他的十四行诗,其优美精致丝毫不逊于莎士比亚。
《新春乃爱情君王的唱道人》选自斯宾塞十四行诗集《爱情小诗》第70首。诗歌的主题是“及时行乐”,这个文学作品中千百年来恒久不变的主题,在斯宾塞的笔下化身为一条绿色的丝带,以其鲜明夺目的色彩、清新欢快的节奏和别具一格的形式,大放异彩。
诗人从一开始,就将“新春”比作“爱情君王的唱道人”,不但为其蒙上了一层热情、浪漫的色彩,更是突出了春天来临时那种势不可挡的生命力!接着,诗人继续用他那慷慨、生动的诗笔描绘这位尊贵的君王的唱道人:“他的纹章上绣满了花,/大地在这个时节才苏生,/各色的鲜花开成一片云霞。”在诗中,“纹章”、“大地……苏生”、“鲜花”、“云霞”,如此富有鲜明朝气的春日意象,给予了我们一场视觉上的盛宴。毫无疑问,这个“君王的唱道人”的出场是轰轰烈烈、姹紫嫣红的,正锐不可当地唤醒着大地上所有的生命。
既然要唤醒大地上所有的生命,既然隶属于“爱情君王”,那么当然不能错过了“我爱人”。懵懂的少女还在“懒懒地躺床冬眠”,“唱道人”自然有义务告诉她“欢乐的时间不会停下,/要抓住辰光赶紧向前,/嘱咐她立刻梳头洗脸,/列身在姑娘队里把爱情迎候”。
读到这里,我们才渐渐明白,诗人并非仅仅只是在赞美这新春的盎然生机,而是借由这个光彩夺目、气宇不凡的“唱道人”引出那真正的主角——“爱情君王”。一个“唱道人”尚且如此,那他的君主会拥有何等的魅力?诗人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强调:“不论谁只要错过她的所恋,/就要把应得的惩罚承受。”错过了已经不是遗憾的问题,而是上升到承受惩罚的高度!“爱情君王”的威严不容小觑,每一个少女都应该“严阵以待”!
也许诗人意识到这样的“警告”对于娇柔的少女稍嫌严厉,在末尾的偶句中,他又放缓了语气,苦口婆心又不失温柔地劝说道:“所以趁早吧,亲爱的,春光正好,/消失了就再不能找到。”
从最初的盛赞新春美景,引出爱情至高无上的魅力;从“唤醒”、“嘱咐”少女去迎接爱情,到“警告”错过后的后果;然后又再一次规劝要抓住“正好”的“春光”。如此辗转往复,一咏三叹,都是为了强调“及时行乐”这个主题,可见诗人的用心良苦。
此外,斯宾塞还在诗体结构上改意大利十四行诗“4-4-3-3”式为“4-4-4-2”式,韵脚安排为: abab,bcbc,cdcd,ee。这种像连环扣似的韵式与诗歌内容结构安排不谋而合,天衣无缝。整首诗语言生动,结构精巧,音乐性强,典雅而清新,已经明显地体现出伊丽莎白时代的诗歌风格。( 江 莉 莉 )



有一天我把她的名字写在沙滩上


有一天我把她的名字写在沙滩上,

大浪冲来就把它洗掉。

我把她的名字再一次写上,

潮水又使我的辛苦成为徒劳。

“妄想者,”她说,“何必空把心操,

想叫一个必朽的人变成不朽!

我知道我将腐烂如秋草,

我的名字也将化为乌有。”

“不会,”我说,“让卑劣者费尽计谋

而仍归一死,你却会声名长存,

因为我的诗笔会使你的品德永留,

还会在天上书写你的荣名。

 死亡虽能把全世界征服,

 我们的爱情却会使生命不枯。”

王 佐 良 译


这首诗亦取自斯宾塞的十四行诗集《爱情小诗》,一般认为此诗集是他写给未婚妻伊丽莎白的。与《新春乃爱情君王的唱道人》一样,本诗依然保持着轻快活泼的风格,语言直白而自然。
华埃特曾在《被弃的爱者》中选取恋人之间特有的亲昵动作作为爱情的见证,斯宾塞亦在该诗中摄取了一个恋人幽会时的小场景: 在多情浪漫的海边,“我”一遍又一遍地将爱人的名字写在沙滩上,尽管潮水连连冲掉痕迹,尽管情人不解地嗔怪,依然不曾放弃。
诗人别具一格地通过对话的运用将民谣体渗入十四行诗中,犹如一幕带有情节的戏剧小品。“我”坚持与大海较量,尽管爱人已经唤他“妄想者”,告诉他死亡无法避免,人终究会“腐烂如秋草”,如同那被海水冲去的名字一样化为乌有。而“我”却自信她会“声名长存”,即使“仍归一死”,但诗笔却能使美人不朽、品德永留,使他们的爱情万世流芳。
相信诗歌有使人不朽的力量,是文艺复兴时期频繁出现的主题,莎士比亚也有不少类似的诗句,而斯宾塞在本诗中还成功运用了海的意象,强化并升华这一主题。
海的意象向来很复杂,既是源源不绝的生,也是不可抗拒的死。人生本就如潮起潮落一样,生老病死、循环往复不可避免。“我”在沙滩上写下的爱人的名字被不断地冲刷掉,正是象征人无法抗拒死亡这一结局。但“我”的坚持源于对“诗笔”的自信,而书写的过程就像生死轮回一样,世世代代都能看到爱人的美名和“我们”的爱情。死亡能将每一代人征服,诗歌也能将爱情代代相传,使“生命不枯”。
诗人还在韵律处理上加深刻画海的形象。前四行诗连串的韵式就如同潮起潮落,而第二个四行诗情人间的对话,则如同层层叠叠的海水,细语温柔。抑扬格五音步的诗行,完美的元音设置,也与潮汐的起起落落隐隐呼应。在诗歌语言上,对话体的应用给全诗带来了一种清新活泼之感。情人间的对话,本来就有温馨甜蜜之感,即使是关于生老病死的话题,也丝毫没有沉重压抑。更重要的是“我”坚信诗歌能留住永恒,能传承万世,能使我们的爱情不朽,从而生命也就不会枯萎。
我们可以从斯宾塞的诗歌中觉察到,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已经渐渐将个人的情感体验置于诗歌的中心,一个生活中的小细节可以成为抒情重点,每一个人都可以表达属于自己的感受和观点。而爱情及对爱情的歌颂则可以超越时间获得真正的永恒,男女之爱是通向上帝之爱的第一层阶梯。( 江 莉 莉 )




贺新婚曲(节选)


仙女从筐里取出许多花,

 这些都是田野上的光辉,

 发散出扑鼻的阵阵香味;

她们把花撒向好鸟身上,

 水波吐秀流芳,

像泌罗斯江水流声哗哗,

 沿着丹丕的可喜山谷间,

满载花枝,从帖撒利流过;

 有数不尽的百合花,乍看,

  像看香闺的铺板。

这时其中两位仙女挑选

最鲜的花做成两顶花冠,

 装饰得异常精致而整齐,

加在她们的洁白的额端,

  一位唱着歌词,

  用于那个日子,

预祝佳期,屈指就在目下,

可爱的河,轻轻流到歌罢。

“温柔的鸟儿,是人间光彩,

 天上荣华,当这幸福时光,

 将导入你们情人的新房,

愿你们高高兴兴,称心开怀,

  彼此成亲互爱。

爱神与戳人心肠的儿子,

 请一齐对你们发出微笑,

人们说,他们的笑能够使

 爱情的厌恶,友谊的花招

  永排除或取消。

祝你们忠贞而永远和睦,

你们每顿餐都饱享口福,

 你们合欢双栖,鱼水深情,

多男多女,后嗣绵绵相续,

  仇家为此吃惊,

  你们无限欢欣,

吉日良辰,屈指就在目下,

可爱的河,轻轻流到歌罢。”

她唱完诗行,周围一切人

 都应声和她,发出了帮腔,

 说她们的佳期指日在望,

附近响起了悠扬的回声,

  发出余音铿铿。

欢乐的鸟群来展翅飞舞,

 顺沿着窃窃私语的河川,

水虽无舌,却似有话要吐,

 终于用信号表明其喜欢,

  吩咐河流放缓。

水面上聚集的全部飞禽

都齐来环绕这一对千金,

 她们两位真是举世无俦,

像明月的光辉胜过众星;

  在二人左右,

  大家齐整伺候,

迎接佳期,屈指在目下,

可爱的河,轻轻流到歌罢。

大伙终来到欢乐的京城,

 这京城是我最亲的奶娘,

 我从小是由她抚育成长,

虽然我的姓从别处生根,

  出自世阀名门;

他们抵达了砖砌的高楼,

 俯瞰浩渺的古泰晤士河,

好学的律师们在此居留,

 圣堂武士当初也是住客,

  因骄傲而摧折;

挨次是一座庄严的院邸,

这儿我常得到宠爱赏赐,

 我的大恩主曾里面居住,

我的今天因孤寂不胜伤逝;

  啊,不宜诉旧苦,

  开心事该吐露,

预祝佳期,屈指就在目下,

可爱的河,轻轻流到歌罢。

于今的宅主是一位贵人,

 他使英国增光,举世震惊,

 全西班牙响彻他的大名;

地中海的两条岩柱狭门

  为之哆嗦丧魂;

荣誉的花枝,骑士的花朵,

 英国到处谈论你的胜利,

你为你的丰功感到快活,

 你的姓永和幸福相联系,

  它有幸福含义。

由于你的勇敢,你的战功,

外患的侵入将成为无从,

 女王英名远播世界各方,

到处有你所引起的惶恐,

  付与诗人歌唱,

  后代永记不忘,

吉日良辰,屈指就在目下,

可爱的河,轻轻流到歌罢。

那位大贵人走出了高楼,

 像亮晶晶的长庚星,头上

 金发在海浪中洗涤发亮;

他光临景色广阔的河流,

  大批扈从随后。

就中颇为仪表不俗的是,

 两位骑士,俊秀而又温文,

堪和任何佳丽结成伉俪,

 聪明的资质,天然的锦文,

  恰好身材相称,

看来像天帝王的双胞胎,

黄道带上成对焕发光彩;

 他们二位向前走到河旁,

迎候两新娘,他们的心爱;

  按照预定时光,

  结成夫妻两双,

迎接佳期,屈指就在目下,

可爱的河,轻轻流到歌罢。

戴 馏 龄 译


英国文学中以爱情为主题的诗歌多如过江之鲫,但是关于婚礼的杰作却寥若晨星。斯宾塞不仅写了大量的爱情抒情诗,更为难得的是创作了两首婚姻颂词: 一首是为伍斯特勋爵爱德华·萨默赛特的两个女儿的婚礼而作的《贺新婚曲》;另一首是斯宾塞为庆祝自己的第二次婚姻而作的《祝婚曲》。
《贺新婚曲》是为伯爵两个女儿出嫁而写的一首贺诗,诗人把她们比作两只美丽无瑕的天鹅在泰晤士河上顺流而下直到新郎府邸。全诗共10个诗节,分别歌颂了新娘美丽纯洁,新郎智勇双全,埃塞克斯伯爵英勇战功,新娘新郎佳偶天成,也表达了诗人对新人的诚挚祝福。这首诗歌体现了伊丽莎白时期诗歌的普遍特点,优美华丽,富有音乐性,典雅清新,不管翻到哪个诗节,都会遇到像古代挂毯那样的璀璨诗句。诗中不断出现的迭句更是成为千古绝唱:“可爱的河,轻轻流到歌罢。”
这首诗淋漓尽致地展示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喜悦,诗中没有炽热的情感冲动,只有和谐纯洁的脉脉温情,而且诗中的意象清新隽永,仿佛沐浴着洁白的银光,闪烁着无限的光环。
斯宾塞没有陷入用浮华的语言赞美女性外表的俗套,而是借一双“漂亮的天鹅”完成了勋爵两个新婚女儿的精彩出场。那是“最美的鸟”,白净纯真,正是新娘最适合的化身。诗人还引用“丽达与天鹅”的典故,借此赞誉新娘如“太阳般”的美颜。将新娘比喻成天鹅,除了可以达到对她们的最大程度也最超凡脱俗的赞誉之外,还正暗合了那个在诗中反复出现的唱词:“可爱的河,轻轻流到歌罢。”可爱的河,载着最纯洁的天鹅,流向那个幸福的终点。
除了象征纯洁美丽的天鹅,鲜花的意象也耐人寻味。仙女们给新人带来的象征高贵的紫罗兰,象征纯洁的百合,象征烂漫的樱草,还有象征爱情的玫瑰。正是由于这些自然意象的承载,使得这首诗歌大放异彩。
斯宾塞对十四行诗创作的一巨大贡献在于他最早起用婚姻这一主题来歌颂人的永恒存在。诚然,斯宾塞在十四行诗主题创作上的突破也是基于当时人们对自然、社会、宗教及各方面的认识。首先,当时人们认为婚姻能够使人类世代相传,从而使世间的凡人得以与世长存;其次后代还可能得道升天,成为圣人,这也是获得永生的一种途径;第三,自然界的运动循环往复,人也可以将自己视为一个微小的地球,同样有春夏秋冬之分,既然自然界是永恒的,那么,人也就不朽了。因此,结婚本身虽然是一个短暂的现实,但它也是永恒的象征。它既是肉眼可见的表面,又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在这个意义上,婚姻乃是灵与肉的神圣的结合,也是文艺复兴时期人们所追求的最高理想境界。过去英国文学中肉体与精神的对立,人文主义与基督教思想的矛盾,在斯宾塞诗中得到了完美的解决。男女之爱是通向上帝之爱的第一层阶梯,世俗婚姻则是通向天国与永恒的途径。这就为英国爱情诗提供了新的主题,从而开创了英国文学史上基督教人文主义的先河。
斯宾塞的这首《贺新婚曲》融合了古典婚姻颂歌,忒奥克里特式挽歌和意大利牧歌抒情曲等各种手法。后来弥尔顿在他的《莱西达斯》中也沿用了这种手法。斯宾塞的“宏伟风格”随着古香古色的语言和神话引喻的使用而更加光大。( 季 丽 丹 )




仙后(节选)


第一卷 红十字骑士或虔诚的传奇

第一章 [1—45行]


真正“神圣”的保护圣徒,

  击败丑恶的“错误”;

“虚伪”诱使他陷入圈套,

  邀他到家中留宿。


1     

有一位高贵的骑士驱马在平原,

  全副武装,银制盾牌手中持,

  归时的深深创痕残留在盾面,

  那是多次血战的残酷标记;

  但直到这时,他尚未用过这武器:

  怒马咬啮着笼头,口沫喷飞,

  仿佛不甘于屈从马勒的绊羁:

  那骑士英姿飒爽,端坐在马背,

适合于激烈的战斗和骑士的比武大会。


2

他胸前饰有一枚血红的十字,

  这是对殉难之主的亲切纪念,

  为了主,他戴上这枚光辉的标志,

  敬奉主——虽死犹如永活一般:

  同样的红十字也绘在银盾上面,

  表明想获得主佑的最高希望:

  在言行两方面他都忠心可见,

  但一副庄严的神情流露在脸上;

他无所畏惧,却总是令人敬畏异常。


3

他前去从事一项伟大的冒险——

  这任务由格罗丽亚娜,那位光荣

  伟大的仙国王后,交他来承担——

  以赢得自己的荣誉和她的恩宠,

  他渴望的人世事物唯有这两重;

  他马不停蹄,心中一直渴望

  考验自己的力量,通过对敌的英勇

  战斗,同时也认识新的力量

他将与可怕的仇敌恶龙大战一场。


5

有一位可爱的女郎在他的身边,

  骑着矮小的白驴,比白雪还白,

  然而她更赛粉欺霜,但她的容颜

  却被低垂的褶纹面罩遮盖,

  一件黑色的披肩,她披覆在外,

  像内心充满悲痛: 她极度忧伤,

  沉郁地坐在驴背上缓缓行来:

  仿佛心里有某种隐秘的悲怆,

手中用绳索牵着一只乳白的羔羊。


6

她纯真无邪,就和那羔羊一样,

  在生活和一切美德的教导各方面。

  她出身皇族;远古时代的国王

  和王后是她的祖先,他们从前

  使权杖从东方延伸到西方海岸,

  全世界都受他们的统治和左右;

  直到地狱的恶魔以喧嚣和骚乱

  蹂躏他们的国土,把他们赶走:

她从远方召唤来这位骑士为她复仇。

胡 家 峦 译


《仙后》是斯宾塞最重要的作品,也是英国文艺复兴最辉煌的开山之作。按照诗人原来的计划,这部模仿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的浪漫史诗应有12卷,每卷12章,结果诗人只完成了6卷零两章。尽管离作者原来的计划相差很远,但还是有洋洋洒洒近3.5万行,成为英国诗坛为数不多的宏篇巨制之一。
对今天的读者来说,《仙后》并不易读,不仅因为它语言古奥,典故众多;更重要的是,这是一部将英国的历史暗含于曲折离奇的浪漫传奇之中的寓言体史诗。正如维吉尔在《埃涅阿斯纪》中歌颂了罗马祖先建国的功绩和罗马的光荣一样,斯宾塞写作《仙后》的目的就是歌颂伊丽莎白女王,颂扬她统治期间英国的繁荣富强,表达英格兰民族的伟大精神。诗中的仙后格罗丽亚娜其实就是伊丽莎白女王的化身。
按照诗人自己的说明,这部长诗的宗旨是遵循亚里士多德的学说,表达12种基本品德,诗人的目的是“用美德和善行来塑造一个有道德和教养的高尚的人”。这个理想人物体现在亚瑟王子及各章的主人公身上。串连全诗的线索是青年王子亚瑟梦见仙后格罗丽亚娜,他醒来之后就去寻找她。而仙后格罗丽亚娜也正在天上举行一年一度的12天宴会,每天派一名骑士到人间惩奸扬善,除暴安良。每一名骑士都代表一种品德和力量,其冒险事迹即构成一卷诗的内容。亚瑟王子与这些骑士一起降妖除魔,他的身上集中了骑士们的所有美德,成为最高品德的完美化身。
已完成的六卷的内容分别是:
第一卷《红十字骑士或虔诚的传奇》,写红十字骑士随乌娜到她的父母之邦去铲除毒龙。红十字骑士即圣·乔治,代表英国;乌娜是向导,代表真理;毒龙代表谬误。
第二卷《该恩爵士或节制的传奇》,写该恩爵士探访了财富之窟,捉住了女巫,在亚瑟王子的搭救下,共同救出了被囚禁七年的女王阿尔玛。阿尔玛代表的是人的灵魂。
第三卷《布莉托玛或贞洁的传奇》,写女骑士布莉托玛如何解救被魔术师囚禁的艾莫莱特姐妹。艾莫莱特姐妹代表了女性贞操,而魔术师则代表了不正当的爱。
第四卷《坎贝尔与特里蒙特或友谊的传奇》,歌颂了骑士间的友谊,主要情节补续了乔叟《坎特伯雷故事》中未写完的《扈从的故事》。
第五卷《阿提盖尔或正义的传奇》,代表正义的阿提盖尔以自己正义的力量终于制裁了邪恶之徒。这里影射了当时的若干历史事件,如西班牙军队放弃信仰、苏格兰玛丽女王受刑等等。
第六卷《卡里德爵士或礼貌的传奇》,写代表礼貌的卡里德爵士如何擒获象征人间嫉妒与诽谤的怪兽,但怪兽却挣脱铁链逃之夭夭,结果“嫉妒”与“诽谤”至今仍肆行于世。
《仙后》第一卷常被视为全诗的缩影,具有道德、传奇、宗教、历史等多方面的寓意。我们可以通过本辞典所节选的第一章前五个诗节来窥斑见豹。
“有一位高贵的骑士驱马在平原”,诗人开门见山,开篇就对主人公的身份和这次冒险活动的背景作了交代。红十字骑士全副武装,英姿飒爽。诗人对他手持的银盾和胯下坐骑进行了细致的描绘:“归时的深深创痕残留在盾面,/那是多次血战的残酷标记”,“怒马咬啮着笼头,口沫喷飞,/仿佛不甘于屈从马勒的绊羁”。银盾上刺目的战争印痕和战马出征时的蓬勃雄姿,一静一动,很好地渲染和喻示了即将到来的战斗之激烈与残酷。诗人还不忘提醒读者,红十字骑士并非是身经百战的宿将,而是一名“尚未用过这武器”的初出茅庐的骑士,渴望“通过对敌的英勇/战斗”,“考验自己的力量”。红十字骑士的经验不足和求战心切的心理描写为后文所写的他不断误入歧途的曲折经历埋下了伏笔。
与红十字骑士的勃勃英姿成鲜明对比的是本卷的女主角乌娜,她肌肤胜雪,身穿黑衣,骑着一头比雪还要洁白的矮驴,手中牵着一只乳白的羔羊。低垂的面罩遮盖了她的面容,黑色的披肩透露了她心中的悲苦,她“沉郁地坐在驴背上缓缓行来”。传说当年耶稣就是骑着驴进入耶路撒冷,以此表示他是一位谦恭和平的君王,因为驴不同于用来作战的马。诗人同样以骑驴来表明乌娜的谦卑,乳白的羔羊则象征着乌娜的纯洁无瑕以及她的基督教性质。而且,乌娜的名字(Una)在拉丁文中意为“一”,代表真理,象征永恒,同时,她的名字也暗示了柏拉图所说的真和美的统一,这种内涵完全适用于真正的教会。除了用醒目的白色显示乌娜的纯真无邪,诗人又用忧伤的黑色引出了乌娜悲苦的身世。乌娜的祖先是“远古时代的国王和王后”,即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因为亚当原本是“伊甸园的国王”。“他们从前/使权杖从东方延伸到西方海岸,/全世界都受他们的统治和左右”,不难看出,乌娜的故国象征着尚未分裂的原始的真正的教会,但现在,这片国土却正在遭受恶魔的蹂躏,因此,拯救乌娜的父母也就是拯救人类,拯救乌娜的家园也就是拯救真正的信仰。
《仙后》融合了中世纪传奇和寓言形式,诗中的每个人物、人名、情节,甚至对某些细小事物的描绘都可能富有深意。因此阅读《仙后》,不仅仅是阅读一个个曲折离奇的冒险故事,更重要的是体会道德伦理的寓意,看到暗含在故事中的英国的历史进程。
在《仙后》中,斯宾塞首创了一种适用于长诗的格律形式——斯宾塞体,每一节九行,前八行是抑扬格五音步,十音节,以ababbcbcc为韵式,b韵为连锁韵,将前两个四行自然地结合在一起,增加了全诗的整体感和紧凑性;最后一行是抑扬格六音步,十二音节,又称为亚历山大诗行,它往往是全节内容的重点,或是前八行的总结和概括,有时更以格言、警句形式出现,使结尾更加苍宏有力。这种独特的诗节韵律富于变化,柔和动听,具有很强的音乐性。斯宾塞的诗风与诗体为后世许多英国诗人所借鉴和仿效,影响并启发了包括马洛、弥尔顿、格雷、雪莱和济慈等诗人在内的后世诗学力量,他本人也因此获得了“诗人的诗人”的美誉。( 朱 黎 航 )




贝 克 特、乔 伊 斯、普 鲁 斯 特
和 莎 士 比 亚

在其权威的传记《詹姆斯·乔伊斯》中,理查德德·艾尔曼勾勒了乔伊斯和贝克特两人之间友谊的可爱画面,两人当时分别是五十岁和二十六岁:
  贝克特习惯沉默,乔伊斯也是;他们的交谈中常有彼此相对的沉默,两人充满哀伤,贝克特主要是因世界而乔伊斯主要是为自己。乔伊斯以惯常的姿势坐着,两腿交叉,上面那只脚的脚尖却放在下面那只脚的足弓之下;同样高瘦的贝克特也是以如此姿势静坐。乔伊斯会突然问这类问题:"理想主义者休谟会怎样写历史呢?"贝克特回答说:"一部表现的历史。"
这段话出自艾尔曼1953年对贝克特的一次访谈,二十多年后贝克特仍然清楚地记得此事。乔伊斯死于1941年,当时还不到六十岁,而贝克特在1989年八十三岁时才去世。贝克特一直热爱着乔伊斯,彷佛他是自己的第二位父亲,并作为这位大师的忠实门徒开始了自己的文学生涯。在贝克特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墨菲》,这是他在1935年写成的第一部小说,但直到1938年才出版,这部小说与安东尼·伯吉斯的小说一样也带着乔伊斯风格,不过这和成熟期的贝克特大相径庭,此时的贝克特已写出了三部曲(《莫洛伊》、《马龙之死》及《无名者》),《如此情况》,以及一些重要剧本(《等待戈多》、《终局》和《克拉普的最后磁带》)。我选择《墨菲》作为讨论起点的部分原因是它总能让我愉快,还有部分原因在于它是最有乔伊斯风格的贝克特之作。乔伊斯自己也十分喜欢《墨菲》,甚至还能背诵描写最后处理墨菲骨灰的片断:
  几小时之后,库柏从衣袋里拿出了一包骨灰,这是傍晚早些时候为了更安全而放进去的。然后他愤愤地把骨灰包扔向那曾大大得罪过自己的人。它从墙上弹起又落到地上破碎了,马上就成了大量啐、推、踩、踢、撞、顶动作的对象,甚至成了那位先生的代码认可的对象。到了关门之时,墨菲的身、心和灵魂都已四下散布在大厅的地板上,在另一天晨光灰暗之际,所有沙土、啤酒、烟头、破璃、火柴、唾液及呕吐物都被从地上一扫场而净。
这一熟悉的惊人场面通过提及"身、心和灵魂"而想提示我们墨菲的意愿,这在之前六页有过记述:
  关于处理我的身、心和灵魂的问题,我希望将其烧掉后放入一个纸包里,再带到都柏林下阿贝街的阿贝剧院里,不要停留,再将其送到大善人切斯特菲尔德勋爵所说的必需之屋内,他们在那里度过了最幸福的时光,从右边走下进入座位,可能的话我希望尽可能在演出期间拉紧链条,所有东西就被清除掉,不需任何仪式或哀悼。
《墨菲》中髙扬的否定精神是愉悦而无穷尽的。该书的美在于它语言的丰富:它是萨缪尔·贝克特的《爱的徒劳》。这不是完全贝克特式的,部分原因在于它也有沉稳的乔伊斯风格,部分原因在于它是贝克特仅有的作为表现历史一部分的重要作品,这部小说好比狄更斯、福楼拜及早期乔伊斯的作品,而不是拉伯雷、塞万提斯和斯特恩的更多问题的"解剖"形式(这是诺斯罗普·弗莱爱用的词)。《墨菲》有一条极为连贯的叙述线索,当我最喜欢的两位人物,都柏林的毕达哥拉斯派尼瑞和威利出现时(他们有时还有"康妮罕小姐的热油臀"作陪),贝克特为他们写了一段生动而极为风趣的对话,这是不可再得的一段:
  "你们两个在我面前坐好,"尼瑞说,"别气馁。记住,一个三角形不管怎么钝,都会有某种弧形通过那弯曲顶端。还要记住,有一位小偷获救了。"
"我们的中线,"威利说,"或不管什么倒霉的东西,会交会在墨菲身上。"
"离开我们,"尼瑞说,"离开我们。"
"就在外面的光中。"康妮罕小姐说。
现在轮到威利了,但他找不到一句话。他一旦理解了这一点,即无法及时找到什么为自己增光,他就开始显出无所求的样子,好像在等着轮到自己。最终尼瑞严厉地说:
"该你玩了,针杆先生。"
"等那女士说完最后一个词!"威利叫起来,"去麻烦那位女士找出另一个词!尼瑞,快点。"
"没问题。"康妮罕小姐说。
现在每一个人都可以说了。
"很好,"尼瑞说,"我的本意只是想建议,让我们的交谈免掉文学或现实中的例子,大家尽量讲出所知的真实情形。当我说你应从我口中了解语气(如果不是语词)时,我就是这个意思。现在我们三个该分手了。"
尼瑞只说了贝克特最喜欢的圣奥古斯丁语录中一句话里乐观的前半部分,这表达了《等待戈多》的核心精神别灰心——有一个小偷获救了;别指望——还有一个小偷下了地狱。"贝克特曾说过,"我对各种观念的形状很感兴趣,即使我不相信它们……这句话的形状极佳,至关重要的是形状。"在新教中,神的宽恕的形式既是矛盾的又是专断的,这可上溯至奥古斯丁;贝克特作为坚定的信仰者从小就接受了爱尔兰的新教信仰。《墨菲》适当地表达了无信仰,因而是贝克特作品中最纯粹的喜剧。它的阴郁暗示无处不在,但绵延不絶的活力又让它们处于边缘3乔伊斯在全书中只被另一位小说家所调和,这就是与众不同的普鲁斯特,他也影响过贝克特,贝克特于1931年出版过一部关于普鲁斯特的简短生动的书。书的高潮是对普鲁斯特的描述,只有乔伊斯的信徒才会如此写:
  语言的特质对普鲁斯特而言比任何伦理或美学体系更重要。实际上他从没试图把形式和内容分开。一方是另一方的体现,是一个世界的显现。普鲁斯特式世界由艺匠以隐喻方式表达了出来,因为艺术家也是以隐喻方式来理解的:间接地、比较性地表现出间接和比较的感知。
如果你以"乔伊斯"或"贝克特"替代"普鲁斯特",这一段话至少也是成立的。在《普鲁斯特》一书的前面,贝克特提到"我们那自鸣得意的生存意志",他还与普鲁斯特一道对这意志进行叔本华式抵抗。他的作家信条出自他专著里面两句简单明晰的话,这两句话也联结了乔伊斯和普鲁斯特:
  惟一丰饶的研究是开掘式的,沉浸其中,精神收聚,投入其中。艺术家是积极的,但又是否定性的,从外部现象的虚幻中收缩,卷入到漩涡的中心。
这一沉入自我深渊的行为更像是贝克特三部曲的艺术,而不像《为芬内根守灵》和《追忆似水年华》的艺术3除了友爱之外,乔伊斯最吸引贝克特之处在于他永远会显示出超凡的控制能力。贝克特从不认为乔伊斯会被那些他已转化进《尤利西斯》和《为芬内根守灵》里的文学素材所压倒。相比之下,贝克特笔下的普鲁斯特被表现为一位对立的文学之父,他甘受素材的摆布和危害,并以浪漫派的焦虑来接受它。贝克特的专著中从未出现过乔伊斯的名字,但他作为古典艺术家的特征与浪漫主义的普鲁斯特(还有贝克特)是对立的,普鲁斯特(和贝克特)根据他们的生活经历写作,在时间中写作,乔伊斯则不同:
  古典艺术家表现出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能。他艺术地使自己超出时间之外,以便解脱时序和因果关系对发展的影响,普鲁斯特的时序极难把握,事件的发展是间歇式的,人物和主题虽然服从某种近乎疯狂的内在必然性,在表现和发展它们时显示出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对事件平庸串联的轻蔑。
这段话更接近于《墨菲》的风格而不是《追忆》,它也是在为三部曲进行辩护乔伊斯知道得越多,他就能做得越多";而另一种方式则是"以无能无知的姿态去做"。这些话应被看作是隐喻,表示意识的一些十分敏鋭的状态,从中产生了《等待戈多》、三部曲、杰出的《终局》以及真正的惊人之作《如此情况》。我倾向于怀疑这些状态基本上是意识(实际上是意识的意识)在不同程度上的表现,这也是休·肯纳的后笛卡尔式隐喻,因为他的贝克特原本就是最后一位极致现代主义者,可谓庞德、艾略待、乔伊斯(以及温德姆·刘易斯!)等人的喜剧性收场,他也是启蒙运动对西方之毁坏的最后一位见证人。
贝克特对我们时代之病态的感受更多地带有后新教的认识,它植根于叔本华而不是笛卡尔。自我意识是贝克特对我们迷惘状态之体认中的一个因素,但这只是强烈生存意志的另一个成果。即令叔本华对超越快乐原则的冲动念念不忘并多有高论,他也和以后的弗洛伊德那样不过是又一位在表现它的后来者而已。生命意志大师也包括福斯塔夫和麦克白,或者说前者为大师而后者是受害者。尽管贝克特坦承喜爱拉辛,但只有哈姆莱特贯穿了贝克待的经典戏剧《终局》,因为哈姆莱特既是大师又是受害者。贝克特的哈姆莱特紧随法国模式,其中过分的意识表露否定了行动,并因此与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产生了距离。T.S.艾略特更喜欢法国式的哈姆莱特,他认为拉佛格的哈姆莱特只是一位青年人;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却不是,他没有那种解释和借口。"贝克特的汉姆如同拉佛格的哈姆莱特一样也是一位年轻人,成长为一个堕落的神或造物主。不过,自我意识并不是汉姆的包袱,生存意志以可怕的衰颓形象一直留驻在他身上,而这对贝克特说来总是某种魔障。如果你是一位艺术家,你的生存意志因职业缘故就会尤为强烈而导致你受到折磨,你开始时渴望认可,最后又希望不朽。贝克特似乎和其他大作家一样是善良而文雅的,更值得称赞的是他深厚的同情心和无尽的慈爱,虽然更多时候是表现为无限的回撤。但是作为一位作家,他与其他作家一样承受苦难;作家越有名,承担的痛苦越大,贝克特就是这样一位有名的作家,他比博尔赫斯或品钦更称得上是(迄今为止)最后一位不可动摇的经典作家。
贝克特在把写作方式改成先以法语写作再自己译回英语后,他就摆脱了乔伊斯风格的影响,并也不再受普鲁斯特视野的干扰,尽管他们共同的先驱是叔本华。任何人读了《终局》或《如此情况》,都会发现贝克特显著的原创性和充分的陌生性。他的影响较大地体现在品特和斯托帕德的作品中;他的小说似乎已成了一个终点:因为没有人能延展或深化这一方式。《终局》或可视为西方经典最后一个主要阶段中的终局,而我们则发现自己正不安地等待着戈多,他将变成新神权时代的造物主,而这是我们和贝克特都不欢迎的。我们那些文化研究新秀们会如何对待《终局》或《如此情况》这样的作品呢?也许他们只能称其与《追忆》、《守灵》和卡夫卡的作品同为旧日时光的最高成就和审美家们的失乐园吧?贝克特和乔伊斯一样都假定读者知道但丁、莎士比亚、福楼拜和叶芝,以及其他一切逝去却永生的伟大男女(此处是借用柯勒律治赞美莎士比亚的话)。戏剧自有其独特的传统和延续性,戏剧家贝克特将和莎士比亚、莫里哀、拉辛及易卜生等人生存于舞台演出中而不是读者中。小说家贝克特和他的前辈如乔伊斯和普鲁斯特一样也面临同样的式微,因为新的神学家们会强行推出他们的伪文学和多元文化的非经典作品。《马龙之死》或《如此情况》如何能抵挡艾丽斯·沃克的《梅里迪安》或其他正确指定的读物呢?作为一位挽歌作者,我与世无争也很现实,所以只把贝克特的《等待戈多》、《终局》和《克拉普的最后磁带》等作为他幸存的经典之作的中心,并不得不忍痛割爱舍弃贝克特晚期的非戏剧作品。
虽然贝克特的主人公们展示了令人吃惊的多样性,但他们几乎都有一个特征:重复,他们注定地一再讲述和表现同一个故事。他们所追随的是流浪的犹太人、柯勒律治的老水手、瓦格纳会飞的魔鬼船长以及卡夫卡的猎人格拉古。贝克特的体裁是悲喜剧(最好地体现在《等待戈多》里);除了《终局》以外,他的写作体式不管怎么阴郁都算不上是悲剧性的。正确导演的《等待戈多》不会只是闹剧,我一直期望再看一场该剧的演出,而对于《终局》的演出,即使再好我也只能强迫自己去看,后者是更杰出但也更狂野的作品。《终局》里暴躁的汉姆也是一个哈姆莱特,但几乎是一位彻底的唯我主义者,贝克特的戏剧表现力叫人难以忍受。《等待戈多》的持久受欢迎与其中小丑角色果果和迪迪的含混期望有关。这部戏比《终局》要从容并更少说教气,但最终与晚期易卜生一样在意涵上具有乐观色彩。当你等待戈多时,你也许就在等待我们何时能够死而复苏。
《终局》出自一种莎氏范式,这种范式把《李尔王》、《暴风雨》、《理查德三世》及《麦克白》的因素嫁接到《哈姆莱特》中;而《等待戈多》正像它的批评家们都认识到的,从杂耍、滑稽剧、马戏、音乐厅、无声喜剧电影中找到了范例,而最终则是这一切的源头:中世纪以及其后的笑剧。《等待戈多》的拟古性有如《终局》的预言性:老的神权时代遇到正在扑向我们的新神权时代。正如所有批评家都同意的,《等待戈多》再次浸透了新教《圣经》的精神:该隐和基督就徘徊作左右,而戈多与可怕的波佐都不是上帝。他的名字不管来历如何,都是随意取的并且毫无意义,不管是源于巴尔扎克(为贝克特所厌)还是贝克特自己的生活。至于基督教和《等待戈多》的关系,贝克特言辞决断基督教是一种神话,我对之异常熟悉,于是我常引用。但决不是在这部戏中!"值得记住的是:贝克特更为赞同乔伊斯对基督教和爱尔兰的厌恶。两人因此都选择了巴黎和不信教,而贝克特对爱尔兰产生许多重要现代作家所给予的解释是:一个为英国人和神父们所侵扰的国家被迫发出的歌咏。拯救既不是贝克特的选择,也不是弗拉基米尔(迪迪)和埃斯特拉贡(果果)所能获得的,因为这是一部极少奥古斯丁意味的剧本,是关于两个贼的寓言。
贝克特所担心的是,《等待戈多》也许哪天会成为文物。我仍记得第一次看'它上演时的情景,那是1956年在纽约市,伯特·拉尔演埃斯特拉贡而E.G.马歇尔演弗拉基米尔,两人都比克特·卡斯纳尔所饰的波佐和阿尔文·艾普斯坦所饰的拉吉逊色。拒絶出席的贝克特指责此次演出是"一场严重错误的庸俗演出"。我在1993年再读此剧时,发现其中确有昙花一现的东西,但这也许是因为四十年前的世界处在六十年代的另一端,现在看来似乎已过了一世纪或者退回到了时间的深渊里。那曾使我吃惊而现在又使我怀恋的东西肯定不存在于《终局》之中。汉姆既是时刻会被吃掉的棋中之王,又是一个拙劣的棋手,虽然我们不清楚除了观众之外还有谁能成为对手。埃斯特拉贡和弗拉基米尔参与的是一场等待的游戏,他们应由艺坛高手扮演,并和观众有亲切的交流。贝克特显然不希望他笔下的流浪汉迷住我们,但他就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去描写他们。汉姆是最无魅力的唯我主义者,不应由已故的伯特·拉尔饰演,不过没人(我希望)会让拉尔饰演波佐,亦即汉姆的前辈。
我第一次观看《等待戈多》是在读剧本之前,我记得自己吃惊地听到拉尔引用雪莱的诗句,此时月亮正在升起,"苍白因憔悴而起……在爬上天际凝视大地时"。贝克特与乔伊斯一样都不赞同艾略特对雪莱的公开厌恶(实际上艾略特并不讨厌雪莱)。雪莱对月亮所说的片断实际上成了第一幕的收场:
  你的苍白因憔悴而起
在爬上天际凝视大地时,
孤独地漫游
在那来历各异的群星中——
你不断变化,像一只忧伤的眼睛,
找不到值得它永恒不渝的对象。
雪莱虽有柏拉图派之名,实际上却是某种休谟式的怀疑论者,他也许能在此和贝克莱主教玩一场反讽游戏;不管怎样,我怀疑这就是贝克特对这一片断的解读,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埃斯特拉贡要引用它。贝克莱认为客观物体本身并不存在,只有在我们感知时才存在于我们心灵之中,雪莱所咏之月亮是戏拟贝克莱的主体意识,忧伤而变动不定,因为没有人是值得永恒不渝的对象。"我等众生"并不值得月亮的关注,于是我们也就不再存在。
雪莱的月亮是一位孤独的漫游者,象征着埃斯特拉贡忧心会被弗拉基米尔抛弃,而这又表现为他不断威胁要离开弗拉基米尔。这份焦虑涉及到埃斯特拉贡的自杀狂,这使他常把自己比做基督。贝克特传的记作者狄尔德里·拜尔告诉我们埃斯特拉贡原本叫"利维",也许我们能猜到,贝克特起初构思他时依据的是他的犹太朋友的形象,即被德国人杀害的保罗·李昂,他跟贝克特一样具有乔伊斯的风格。在"等待"戈多和贝克特为法国抵抗运动默默而英勇工作时的焦急等待之间,有一种微妙但永远令人不安的联系。死亡是《等待戈多》里明显的沉重主题,它也是对贝克莱主教逃避现实原则及死亡终极性的反讽式戏拟,这就是此剧得以避免昙花一现的几种因素之一。
在第二幕开始后不久,雪莱又复出了,此时埃斯特拉贡采用雪莱的枯叶形象表达"所有死去的声音",也意指所有贝克特的朋友和爱人的逝去。波佐随之歇斯底里地为哀悼死亡而争辩:"他们跨过坟墓给予新的生命,而光芒瞬间闪烁之后又是黑夜降临。"此前在拉吉的感人祷文中,贝克莱主教已遭到辩证的驳斥广总之,自主教贝克莱死后,每人受到的折损达一英吋四盎司。"我们在被死亡客观化后就丧失了存在,而在此之前也为究竟是否存在过担忧。于是,弗拉基米尔担心他或许只是埃斯特拉贡的梦境投射,其中有人会在他盯住睡着的埃斯特拉贡时也凝视着他。
当此时刻,戏剧家贝克特所取得的效果充满了陌生性,这与它实际上的原创性完全不成比例。在众多哲学剧中,贝克特显然回到了卡尔德隆的《人生如梦》,正如他在论普鲁斯特的书中所做的。但贝克特的漂泊所具有的悲情很奇怪地具有原创性,虽然在这后面隐藏着莎士比亚式愚人的影子(集中体现在《第十二夜》中的费斯特身上)。贝克特对待死亡的态度与约翰逊博士有奇特的相似,这可以解释他早先为何强烈想写《人类愿望》,其中将会让约翰逊也成为舞台上的一位恰当角色。贝克特和约翰逊一样,执着地将心灵中对死亡的早期领悟联系着这样的信念:爱会早早消失,甚至从来不会出现。这就是《克拉普的最后磁带》中的重点,这个剧本把贝克特四十岁时对自己美学观念的假定视为反讽性地落在自我之上的客体阴影,这是引用了弗洛伊德《悼念与忧郁》中最富机巧的句子。如果说埃斯特拉贡和弗拉基米尔的最终原型就是贝克特和他最后的妻子苏珊娜,那么,他们于1942年11月为逃避盖世太保而从巴黎到法国东南部一月之久的跋涉就可看作《等待戈多》的原始艺术素材。贝克特戏剧的想象是一种精粹的熔炼,即使半世纪之后,我们仍难以理解有关剧本源起的这一信息。它的美学尊严是不容置疑的,而且它还质疑任何将贝克特的经验性焦虑和他的戏剧艺术所实现的焦虑联系起来的做法。
贝克特的名声和他的散文叙事作品几乎不相关(可以这样说);他的国际声誉一直建立在他的戏剧尤其是《等待戈多》之上。他的准小说其实也很出色,而《终局》无疑是其中的一部杰作,但剧场是他惟一完全实现自己艺术的地方。乔伊斯的戏剧《流亡者》是易卜生主义的一次尝试,而普鲁斯特的戏剧和亨利·詹姆斯的戏剧一样都近乎灾难。与卡夫卡风格的奇特相似虽然不为贝克特所喜,在剧中仍能感受得到,但被卡夫卡式"不可摧毁性"的感受所限制,而这种"不可摧毁性"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并不为贝克特所赞同。乔伊斯在某种意义上是赫耳墨斯神智学信奉者和摩尼教士;贝克特则不是。他不会把自己和上帝或莎士比亚混淆,虽然他在《终局》里改写了《哈姆莱特》、《暴风雨》及《李尔王》,使该作如《为芬内根守灵》一样与莎士比亚有了极大的关系。
在我们这混乱时代的优秀剧作家,如布莱希特、皮兰德娄、尤内斯库、加西亚·洛尔卡和萧伯纳等人之中,难以找到与贝克特并驾齐驱者。他们没写过《终局》;只有回到易卜生才能找到如此强有力的戏剧。我们在等待戈多之时,《墨菲》的作者仍在徘徊,而在我们进人汉姆的捕鼠机时他已消失,汉姆的捕鼠机出自哈姆莱特的捕鼠机,这又是改编自假定的《贡扎果谋杀案》c我无法想象任何二十世纪的文学作品像《终局》一样,创作于1957年,却丝毫不减其原创性,迄今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挑战这种原创性。贝克特也许曾预言"大师之作"在乔伊斯和普鲁斯特之后已不再可能,但《终局》确实当之无愧。贝克特在1956年五十岁之后有过五年之久的创作高潮,这一时期始于《终局》而结束于《克拉普的最后磁带》与《如此情况》,它们和《终局》一起达到了一个新水平,贝克特后来再也没有达到过。
我们所见到的贝克特最早的剧作只有一场,即计划写约翰逊博士和特拉尔夫人关系的剧作中保存下来的部分。这就是《人类愿望》的第一幕,场景是在约翰逊博士奇怪的家中,里面是一群空虚并需要照应的人与物:威廉斯太太,德斯默林斯太太,卡麦可小姐,小猫哈吉,还有列维特溥士。当女士们吵吵嚷嚷时,我们突然遇到了二十年之后作为作家的贝克特——列维特大醉进屋,晃荡着爬上楼,众女士的反应是:
(三位交换了眼神。厌恶的姿态,嘴巴张了又合,最后她们恢复了闲谈。)
  威廉斯太太:我们无话可说。
德斯默林斯太太:这时一位舞台剧作家一定会要我们开口的。
威:他会要我们说明一下列维特。
德:对大众说明。
威:无知的大众。
德:向顶层楼座说。
威:向正厅后座说。
卡麦可小姐:向包厢说。
从这里迈一步就是《等待戈多》,再走一步就是《终局》。贝克特的立场一开始就是从演员朝向观众的,反之则不行。在《终局》里,我们发现有种极端的内在化倾向;全剧就如一出戏中戏,但舞台上没有观众,我们可能正在进入古怪的唯我主义者汉姆的心灵之中,这是最后絶境中的哈姆莱特,也是沉书入海的普洛斯佩罗,或者甚至是完全疯狂的李尔。正如在他之前的乔伊斯一样,贝克特也利用了莎士比亚,但与乔伊斯的方式截然两样。《终局》里很少有公开指涉莎士比亚之处。贝克特重新思考了所有三部剧中的冲突。克罗夫就像卡力班和爱瑞尔之于普洛斯佩罗;霍拉旭与掘墓人则在与哈姆莱特对话中出现;弄臣和葛罗斯特被李尔王吓坏。有无数的置换;葛罗斯特克罗夫不是盲人;李尔汉姆却变得眼盲。汉姆李尔欲从克罗夫弄臣处寻求爱;弄臣虽然十分辛酸,但他爱李尔如同独子爱父。结局时哈姆莱特变得冷静与超脱;而汉姆总是显得锋芒逼人,但又不如哈姆莱特那样危险。克罗夫是个无爱心的霍拉旭,但他又如霍拉旭一样相对于汉姆哈姆莱特而代表了观众。普洛斯佩罗采取了少有的宽恕行为,汉姆则对生活满腹怨恨和仇视。克罗夫的憎恨更像卡力班而不像爱瑞尔,但他不想离开而且也无处可去。
贝克特以出色的简练手法剥离了所有莎剧的语境,把三位最重要的莎剧主人公集中到一位演员身上。正如每一位批评家都注意到的,《终局》比《等待戈多》更具有显著的戏剧性:汉姆是剧作家兼表演者,在表演之时也与观众进行比赛(如同一局棋),只有当表演也成比赛时才例外。但是演员令人憎恨;《终局》已超出了任何间离效果。我们眼前没有愁闷的小丑加流浪汉:汉姆虽像波佐,却有创造天陚,只是他的创造用错了地方。克罗夫并不更加令人同情,而纳格和奈尔勉强称得上只配汉姆所有的父母。阅读剧本或观看演出时,我总感到诧异的是,这些不讨喜的角色却能以一种个人魅力迷惑住我,与哈姆莱特、普洛斯佩罗、李尔等奇怪地相似,而且更是对霍拉旭、卡力班、弄臣及葛罗斯特等人体现出的最佳情致的补偿。《终局》的经典性挑战显示它已接近了经典的尾声;如果文学即意味着莎士比亚、但丁、拉辛、普鲁斯特和乔伊斯等人,那这部作品正标志了文学的最后一站。贝克特也许会满不在乎(虽然我怀疑这点),但他仍是维柯所说的神权时代再现前的沉默先知。他几乎是在预告但丁、普鲁斯特和乔伊斯将不会再有深刻的读者,也预言莎士比亚和拉辛最终要被逐出舞台。这的确将是一场终局,许多活着的人会有机会看到这一情景。
如果照棋手贝克特所写的那样去演哈姆莱特,或者导演此剧,你可以将其设想为哈姆莱特和克劳狄斯之间的一场比赛,其中的第五幕终局最后要把舞台清空,只留下絶望的骑士霍拉旭和棋局结束后上场的国王福丁布拉斯。《终局》里的白眼汉姆没有强大对手,所以他要么和自己对弈并输掉,要么和观众对弈而没有赢家。在《哈姆莱特》中,幕后的克劳狄斯和格特鲁德狂热地做爱;这是否算通奸可以争论,因为莎士比亚没有确认这一切始于何时3相比之下,纳格和奈尔的罗曼司就出奇地简单;这似乎是他们出场的原因,而严格地说这部戏不需要此二人。我猜想,贝克特也巧妙地借鉴了《麦克白》;那让汉姆不安的局外小男孩就是剧中的弗里恩斯,是将会统治那破碎世界的王室先祖。
克罗夫与汉姆的关系让批评家想起年轻时的贝克特,他曾为乔伊斯笔下唯我主义的哈姆莱特扮演过忠实的霍拉旭。我不知道如何将此从《终局》中排除,这也是剧本的力量之一,它那严酷的匮乏使它普遍化了,因此没有一部莎氏戏剧,包括《理查德二世》和《理查德三世》,能完全免受其影响。认识《终局》阐释力量的方法之一,是看它对莎剧的阐发和对浸透莎氏影响的史诗《尤利西斯》与《为芬内根守灵》的不成功反思之间的差异。首先,这一差异是形式的;贝克特塑造了我们世纪的莎士比亚式舞台。我不愿看到《李尔王》被演成《终局》,或是《哈姆莱特》被演成《等待戈多》,在汤姆·斯托帕德深受贝克特困扰的《罗森克兰茨和基尔登斯特恩已死》中。更富想象并更具贝克特精神的是把《李尔王》导演成《等待戈多》或将《哈姆莱特》导演成《终局》,甚至是把《暴风雨》导演成《普洛斯佩罗的最后磁带》。
不论我们如何以《终局》作为对莎剧的批评,莎士比亚作品仍是圣书,而《终局》只能是批注。这是盎格鲁一爱尔兰一法兰西式的阐释莎士比亚,同时还有某种反讽式哲学超越:休·肯纳很好地解说过的笛卡尔式分析,以及叔本华提出的噩梦式生存意志,在年轻的贝克待论普鲁斯特的文章中已被采用。贝克特置身于《终局》之中(我们不知在多大程度上是有意而为),他写下了汉姆意识的戏剧,而易卜生却没有作此尝试,虽然这在《皇帝与加利利人》中的皇帝朱里安身上隐约地有所闪现。
不论怎样去读《哈姆莱特》,那位王子总会让你困惑不已,正如他也深为自己困惑一样,对于西方最宏大的意识表现,任何教条式方法都不会奏效。莎士比亚自己就在哈姆莱特身上作了许多激进的实验,我们于是难以把第一幕中孩子气的王子和第五幕中受过洗礼的苦行僧联系起来,后者似乎在一两个月中就老了十五岁。贝克特和乔伊斯一样,在墓园一场之后就对哈姆莱特失去了兴趣,除了对哈姆莱特临终遗言"余下皆是静默"感到触动。作为西方的意识主角(或反派主角),哈姆莱特是一种个人魅力型形象。汉姆作为他的有力戏拟却与此毫不相关;他确实保持了哈姆莱特风格的地方在于他是演戏高手同时又是戏中戏的导演,但这只是哈姆莱特重要的一部分,它让我们相信,在莎士比亚的所有角色中,惟有丹麦王子可以成为其全部戏剧的作者。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莎士比亚戏剧在某一层次上都是有关表演的,至少从《爱的徒劳》开始是这样。"对一出戏来说这太长了",白劳尼以此来抗议罗瑟琳的说法,即如果他要赢得她的爱,就必须和病人或垂死者相处一年又一天。戏剧隐喻充斥在四大家庭血泪悲剧之中:《哈姆莱特》、《奥赛罗》、《麦克白》和《李尔王》,这似乎说明,即使莎士比亚也必须回头运用自己最熟悉的东西,以便唤起艺术成就高峰所必须的创新性。莎士比亚、哈姆莱特及其他人的写戏冲动最好地表现在汉姆的这句话中广接着就是唠叨,唠叨,言谈好比孤独的孩子,他把自己变成两三个孩子,以便在暗夜中共处低语。"
确实,贝克特在一开始时比莎士比亚更具有程序化特征;贝克特十分欣赏叶芝那日本能剧式的、很适合舞台演出的戏剧,他那极端的程序化正是从叶芝处得到的启示。不过,反思《哈姆莱特》会揭示出,程序化不管是在拉辛、晚期易卜生、叶芝或贝克特的作品中,都比不上《哈姆莱特》一剧(而不是那王子),王子自身有强烈的自发性,但他随着程序化的增强而被推动着随死亡之车奔跑,直到在毒药和刀剑仪式的黑暗中结束一切。
哈姆莱特的语言激发了汉姆的修辞暴力,但很难判断谁的暴力更为程序化。汉姆也是只在北方和西北方纔发疯,而当风从南方来时,他的反应极为敏鋭。汉姆的优郁无法迷住任何人,而哈姆莱特的忧郁令人着迷了几个世纪,但人们不应轻视汉姆受伤的智力,这是承袭自哈姆莱特的。对《终局》所作的最深刻的批评出于肯纳,他认为该剧是一出禁欲喜剧(我不这样看),并建议我们自始至终都停留在汉姆的头脑之中。
汉姆既笨拙又显然是一个低能的棋手,但他执着的力量有种聪敏的性质,他是一位古道热肠的人物。他不仅是演员所饰的角色,而且他自己就是演员,像哈姆莱特一样常常责备自己是个戏子,即令他无此意愿。在贝克特忠实地侍奉乔伊斯时,乔伊斯始终是乔伊斯,这就是说,他作为作家谢姆、哈姆莱特、莎士比亚、斯蒂芬和布鲁姆先生。一切报道都认为贝克特身上并无夸张做作的演员成分。白拉克是他早期在短篇小说中的替身,他是一位奥勃洛莫夫而不是汉姆。我们永远无法知道莎士比亚是否进入了哈姆莱特(虽然很有可能),但我们肯定知道,贝克特一直与自己最出色的戏剧主人公保持距离,这与引人注目的克拉普正相反,在后者那里,剧作家和人物之间的隔阂已消失,并产生了很有效的结果。
汉姆的形象很突出,是二十世纪戏剧的中心男主角,一如海达·嘉伯乐是本世纪初戏剧的中心女主角那样。这不协调而且理应如此:我们有了一位女性伊阿古和一位被废黜的国王(差不多是吧),后者沦落为不能坐下的仆佣,或不能站立的盲人。在他的言语之间,他流露出与俄狄浦斯和基督认同的幻觉——这两个形象在叶芝看来既相互对立又相互支撑。汉姆会很愿意做一个残忍的独裁者,但我们从未知道这是否只是舞台上的欲望或演员的幻想,而不会真是什么恶念。尽管汉姆的表现清楚明晰,他也许不属于表现的模仿法则,因为那样我们就要靠伦理学和心理学来评判和分析他。莎士比亚的模仿使哈姆莱特既饰演自己,又成为自己;汉姆也许只能扮演自己。
既然哈姆莱特是他的范式,而且是我们认可的诗人,那么我们怎能把汉姆排除在文艺家行列之外呢?锡德尼o霍曼做过精明解释的问题让我烦恼,因为我们(包括贝克特)都生活在一个到处是破坏性"艺术家"的年代,许多巨型汉姆出现了:希特拉、斯大林及墨索里尼。汉姆受到这些人的影响,而更受阿尔弗雷·雅里的《乌布王》的影响。他与盲人弥尔顿和几乎失明的乔伊斯等人的关联不太清楚。霍曼令人不安地坚持认为汉姆是一位创造者。我想这可能是对的,即令霍曼的看法一直扩展到莎士比亚广汉姆的使命,或剧作家的使命——这情形莎士比亚在十四行诗中抱怨过——就是表达一切,在观众面前袓露内在的感情。"这就再次把汉姆和贝克特分开了,后者拒絶成为一位莎士比亚式的剧作家。但这又是谁的剧作呢——贝克特的还是汉姆的?说得更尖鋭些,究竟是莎士比亚的还是贝克特的?乔伊斯引用大仲马的话说,上帝之后,只有莎士比亚创造得最多。那么,《终局》不也是莎氏创作的一部分吗?
古代诺斯替教是异端神学中最消极的,它曾描述了一位伪创造者"巨匠造物主"(戏拟柏拉图《蒂迈欧篇》中的工匠),他惹的祸端使堕落与创造成为同一件事。事实上正如许多批评家已经表明的,《终局》涉及《圣经》之处是诺亚及其儿子汉奠的故事,汉莫由于看到自己父母交欢的情景而受到诅咒,也许还有更为冒犯诺亚的地方。我们不知(因为贝克特不肯告诉我们)汉姆的眼盲是否源于俄狄浦斯式诅咒,我们也不知诺亚及大洪水的故事对《终局》有什么影响。对诺斯替教徒来说(我想贝克特知道),大洪水是造物主所为,汉姆式的伪造物主渴望摧毁所有生命:人类、动物以及自然。博尔赫斯在早期作品《死亡与罗盘》中提到,对诺斯替教徒来说,镜子和父亲都是可恶的,因为两者都使人类数目增长。这就是汉姆所持的麦克白式立场,即担心所见到的窗外那个幸存的男孩会成为"将来的繁衍者"。
克罗夫和霍拉旭一样代表了观众,他们在我们与汉姆和哈姆莱特之间充当中间人。如果克罗夫离去,《终局》也就必须收场;不过即使他宣布要离开,直到落幕时他仍会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副上路的打扮,眼睛紧盯着汉姆。显然克罗夫没有离去,不只是作为手帕("老止血药"),观众也仍然与汉姆同在。卡力班和普洛斯佩罗最终证明是不可分的,因为他们一是养子,一是养父兼导师,只是观众茫然不知两人是否能够分开。我认为《哈姆莱特》中最令人震惊的一刻是霍拉旭在知道哈姆莱特将死后企图自杀。听见他不断重复着"我要死了",哈姆莱特带着惊人的愤怒与力量,把毒药从霍拉旭那里夺下来,这并非出自情感的举动,而是要让霍拉旭活下来告诉福丁布拉斯和其他幸存者们关于哈姆莱特的故事。汉姆就不需要克罗夫来讲述自己的生平,我倒是怀疑,那窗外的男孩是否如一些批评家们所认为的会取代克罗夫。
《终局》里没什么比汉姆和克罗夫的关系更成为问题的;称其为黑格尔式主人一奴隶辩证法的变种也帮助不大。如果将哈姆莱特一霍拉旭与普洛斯佩罗一卡力班相融合,你一定会得到一种易变而又矛盾的混合体。因为汉姆是创造者,所以克罗夫只能是被造者,而且克罗夫十分厌恶其他的造物。贝克特关于《终局》的名言是,这部戏"晦涩而简洁,很大程度上依赖文本的力量抓住人,比《等待戈多》更少人性化"。全剧确实简略,与《等待戈多》不同的是它有意省略任何前景部分。莎士比亚总是艺术地突出前景,无此我们则不能理解哈尔为何离弃福斯塔夫,这是《亨利四世》(上)的开场情景;或者也难以理解为何那弄臣苦苦要把李尔逼疯。贝克特不给我们任何前景,不过假如我认定莎士比亚为共同作者这种看法有意义的话,那么就可以设想《终局》这部精彩的经典戏剧仍有前景。
阿多诺解释《终局》为意识与死亡的比赛。肯纳认为该剧带有絶望的信念。不过这两种意见与我的看法不合;焦虑的期待是主导,而焦虑既非絶望又非与死亡的搏斗。弗洛伊德注意到,焦虑是对丧失某物的危险的反应,而汉姆正是害怕失去克罗夫。我赞同弗洛伊德的观点,即焦虑只是一种感受,是对焦虑可能性的感受。当你等待戈多时,你就处在渺渺之中;《终局》的前景就是《等待戈多》,我们回到渺渺之中,一场干涸的大洪水,空旷浩渺的虚空。当哈姆莱特对罗森克兰茨和基尔登斯特恩叫喊时,他是为向自己复仇的终局铺平了道路:"啊,上帝,若不是有那场不祥的梦,我会身陷核桃殻中并自命为天下之王。"下面就是哈姆莱特意识中的熵,即那核桃殻中的天地:
  汉姆:去拿油箱。
克罗夫:做什么?
汉:给小轮子上油。
克:我昨天才上过。
汉:昨天!这是什么意思?昨天!
克(激动地):这是指那糟糕透顶的、很久以前的一天,在今天这倒霉曰子之前。这是你教我的说法。如果这不再有什么意思的话,教我点别的。否则就别叫我开口。
(停了一会。)
汉:我曾认识一个疯子,他以为世界末日已来临。他是画家,又是雕刻家,我很喜欢他。我曾去疯人院看他,牵着他的手,拖他到窗边。看那边!那些生长的玉米!在看这边,那些捕鱼船队的帆!一切都那么可爱!
(稍停。)
他抽回手去,回到自己的角落。惊吓中他看到的一切都是灰烬。(稍停。)
他孤独一人幸存于世。
(稍停。)
忘了。
(稍停。)
这情形似乎是……不曾是如此……不寻常。
克:一个疯子?什么时候?
汉:噢,已过去了,已过去了,你那时不知身在何处。
克:上帝可以作证。
(稍停。汉姆抬起小圆帽。),
汉:我很喜欢他。
(稍停。他又戴上帽子。)
克:有那么多可怕的事情。
汉:不,不,现在已没那么多了。
汉姆和克罗夫,普洛斯佩罗和卡力班,他们在这里组成了一个颠倒的麦克,两个"昨天"即属于那照亮愚人和黄尘死路的昨天。汉姆无视克罗夫的激动,援引被修正过的威廉·布莱克,后者从未住过疯人院,却被大家认为是疯子。画家兼雕刻家的布莱克是一位天启式空想家,他通过自然看到了诺斯替创造一堕落的灰烬。剧中最重要的一句话是汉姆提到布莱克时所说的他孤独一人幸存于世。"
如果孤立开来看,《终局》里确有诺斯替教或叔本华式的观点。汉姆的观点如今也是布莱克的:幸存不等于获救,但至少你没有被自然或自我所欺骗。如李尔一样,汉姆失去了王国,却获得了对虚幻世界表象的轻蔑。当他走向终局时,事情并不那么可怕,因为它们已被认定会愈益可怕。《终局》的真正前景是某种形式的《李尔王》,甚至其结局会发展成《暴风雨》的变种。在两者之间,我们在汉姆的戏中看到了《哈姆莱特》里戏中戏的翻版,以及罗斯金所谓"舞台之火"的永恒显现。
《终局》的终曲如果存在于贝克特随后发表的戏剧作品中的话,那就是传记体舞台独白剧《克拉普的最后磁带》(1958)。肯纳细心地发觉这部作品中不信神的贝克特居然有新教的遗产,贝克特从叔本华处学到对生命意志的不信任,但他却逃避不了新教意志,即坚定强调内在之光是上帝的烛光在每个人内心的闪耀。克拉普也是一位烛光学者,不过是流浪汉式的,而没有埃默森或斯蒂文斯式的伪装。观看帕特里克·马基(这部分即为他所写)以至少三种不同调子唱颂克拉普的三个人生阶段,人们会达到对贝克特审美筹划的新理解,即某种显耀的退隐,它有能力使自己消退为某种无限的虚构。
本应代替《无言剧》去作为《终局》的结尾,但《克拉普的最后磁带》却太强大而不宜行此功能,因为即使《终局》也难掩其光辉。大概是为了替说英语的马基写词,《克拉普的最后磁带》是贝克特十二年之后首次以英文写初稿。这样语言中就有某种轻松的光彩,如同普鲁斯特及华兹华斯那样,几乎又回到了个人的童年,回到了爱尔兰,还有母亲的去世以及对真爱的放弃,那份爱大概是对他的表妹佩琪·辛克莱所生,那位姑娘于1933年去世。但我们在磁带上听到的是启示,即贝克特内在之光突显于眼前的那一刻。磁带上所录制的最温柔最美好的一刻被播放了两次,传达了对那魔幻般性满足的记忆,但在结尾时,我们却听到了不能算作反讽的台词:
  也许我的大好时光已逝。那时曾有快乐的机会。但我不愿时光倒流。我内心现在不再燃着火焰。不要,我不愿时光倒流。
贝克特在这之前或之后的作品中都没有类似的感受。不管这是悲情还是反讽,或是二者的混合,这段剖白都惊人地直截了当。作为《终局》或者说我们哀挽时代的《哈姆莱特》的尾声,它阻碍了想象力。这不是汉姆,既是也不是贝克特。那火焰能否在艺术传统中找到归属也不清楚。肯纳一篇研究贝克特的论文结尾时想让他自己和我们都相信,早期作品《普鲁斯特》和成熟作品《终局》的作者并非一位"艺术宗教"的信徒,因此贝克特与T.S.艾略特有点相同。我所担心的是,新神权主义者们也许会越过肯纳而让贝克特在死后改宗,但是,《终局》所达到的陌生性会使他免于那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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