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死亡 《丹道法诀十二讲》出生入死第十二讲 第二章 人的基本生命活动 ⑤
汉钟离
编者按:胡孚琛教授,男,1945年12月生于河北省吴桥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要学术专长是道家与道教文化,现从事中国哲学研究。1980年,胡孚琛教授接受钱学森院士关于调研佛、道二教的修持法诀,为人体科学作贡献的嘱托,破涉江湖、遍际山林、亲赴康藏、出入禅密,历时30年。终于完成了丹道、禅宗、密宗的调研任务,于2009年9月将80万字的《丹道法决十二讲》(三卷书)交到钱老手上。转载此文,仅供参考,不代表公众号观点。
《丹道法诀十二讲》出生入死第十二讲 第二章 人的基本生命活动 ⑤
(五)如何看待死亡
世界上的主要文明特别是影响深远的各大宗教都有自己关于生死的思考,通过这些宗教和文明的考察我们大致可以了解人类对生死的理解程度,从中可以透视各民族的生死智慧。
埃及、中国、印度、巴比伦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然而除中国外,其他国家的古文明承传都中断了。现在我们只能从《埃及亡灵书》所载金字塔铭文和古埃及纸草等文献中窥视他们上万年前的思想。古埃及人相信万物皆有自己的神灵,人是有灵魂的,除了阳世之外还有冥界,人死后灵魂进入冥界接受冥王的审判死人也是可以复生的,因此他们肯花费那么大气力建造金字塔把尸体制成木乃伊来保存。正像古埃及的大神科荷普拉在混沌中苏醒,大神奥西里斯在毁灭中再生的记述一样,古埃及人的智慧在于证悟了灵魂着身、苏醒、飞升、审判、回炼、再生等灵魂演化的全过程,并确知了灵魂的不同结构和成分。
埃及人把表层的灵魂称作“卡(Ka)",决定着人的个性、外表和修养,大致相当丹道里的“情”。人死后“卡”演化为“巴(Ba)”飞升到冥界,巴的特点是可以脱离肉体独立存在,相当于丹道里的“识”或“魂"。巴在经过审判后洗练为“科胡(Khu)”,科胡是灵魂的精华,可和神灵共居,相当于丹道里的“性”。一些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艺术家等都受前世科胡的感应,使他们生而异秉。埃及人还认为有一部分灵魂死后没有飞升仍留在肉身里,使人的肉身在死后仍有灵性,并保持着和冥界的巴、科胡的联系,这种留在阳世尸体中的灵魂称作“沙胡(Sahu)”,沙胡看守肉体等待与科胡圆满,显然沙胡相当于丹道里的“魄”。人们不难看出,古埃及人似乎早就在构建丹道修炼成仙的理论体系,因为在古埃及人看来,“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神灵”。
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印度的佛陀,中国的老子、孔子,都是第一轴心时代世界上不同地区同代出现的伟大哲人,他们都对人的生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古希腊哲学家开创了以理性思维为主体的科学文明,至今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普罗提诺的思想经久弥新,影响着世界文明的进程。然而我们从《荷马史诗》等古典文献看,古希腊哲学家仍然相信世上有神灵,相信人的灵魂不死,仅是对人的灵魂是由什么(水、火、空气、原子)组成的有争议。
毕达哥拉斯接受了埃及祭司的灵魂不死观念,把灵魂分为表象、心灵和生气三部分,其中表象类似于“卡",心灵即"科胡",生气相当于“沙胡”,他还断言人死可以转生为狗。
苏格拉底相信灵魂是不死的,故从容面对死刑。他说:“死的境界二者必居其一,或是全空,死者毫无知觉,或是如世俗所云,灵魂由此界迁居彼界。死者若无知觉,如睡眠无梦,死之所得不亦妙哉!”苏格拉底认为“男子汉应该在平静中死去”。
柏拉图在《斐多篇》中认为灵魂之所以不死,是因为它的非物质性。灵魂就是思维本身,思维是自己反映自己,自己建立自己的共相活动,自身是同一的即不变化、不消失的。肉体是追求真理的障碍,真理必须在灵魂远离肉体的情形下才能被认识。柏拉图相信死后可以见到故去的人,这些故去的人比他诀别的世人更好。他认为研究哲学是“死亡的练习”,真正的哲学家是不怕死的,是“经常在练习死亡的人”。
西方的基督教文明倡导上帝创造了天地和人类,由人类管领世界上的一切生命,人类又子子孙孙负荷原罪,人类必须忏悔自己的罪恶认神之子耶稣为主。我们知道,死亡本来是一切宗教的渊薮,没有死亡便没有宗教,因此所有宗教都关注人的生死问题,都要解决人类对死亡的超克,何况像基督教这样的世界性宗教呢!
《圣经·雅各书》云:“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这好像从承认灵魂的视角给死亡下了定义。圣保罗《新约圣书·致罗马人书》认为由于亚当的犯罪给人类带来了死亡,负荷着原罪的人类必须跟随救世主耶稣基督奉行律法,在世界末日经过主的审判从而得救永生天国,有血气的肉体也会变成耶稣复活后的灵性之体。人们加入基督教受洗代表着新生,为将来灵性之体永生的开端,应以“爱人如己”为准则的律法而生活,使人超克死亡得到终极关怀,反之在末日审判时其灵魂则罚入地狱永远受苦。基督教文化的缺憾,在于其严重的人类自我中心主义和宗教教义惟我独尊的排他性,好在这种缺憾现代正以宗教间对话的方式逐渐弱化,增加了对异质宗教文化的宽容。
犹太教与伊斯兰教与此也有类似之处,特别是伊斯兰教以《古兰经》和《穆罕默德圣训》为教典,信仰“安拉”为救世主,实现了对生死的超克和终极的人生关怀。
中国明代伊斯兰教学者王岱舆(1570-1660)说:“圣人云:‘有今世,毕竟有后世;有浮生,毕竟有暂死。’生死之机难言也。生死之谓有无,有无之义盖有不同,又有三品:曰‘无始无终之有’,乃真主独一之有也,曰‘有始无终之有’,乃天仙人神数一之有也,曰‘有始有终之有’,乃水陆飞行、草木金石倚赖之有也。生长乃草木之性,能扶草木生长,草木枯败,性亦消灭。知觉乃鸟兽之性,能扶鸟兽生长,而又赋之以眼、耳、鼻、舌、身、心,能视、听、闻、尝、知、觉,至死其性亦灭矣。灵慧乃人之性,更兼生觉二性,能扶人长养,乃使人知觉,而更能推论事理,此身虽灭,其性长存,不必倚证于身,自能用事。故身形虽灭,依然能用其神,此其所以与禽兽、草木异也。”伊斯兰文化显然也是承认人的心灵可以脱体存在,人是可以通过自己的精神超克生死的。
印度教的教义根源于《吠陀经》、《奥义书》及《薄伽梵歌》,其高明之处在于以“大梵”这一本体性的范畴作为终极信仰,而不是信仰具体的“上帝”、“真主”等人格神,这就为教义的深化及修持上“梵我如一”的境界开辟了道路。
佛教认为宇宙有成、住、坏、空的过程,心灵有生、住、异、灭的现象,当然人体也有生老、病、死的经历。释迦牟尼的佛教比印度教的教理更为精致,但在超克生死方面的核心理论仍是从印度教承传来的业报轮回学说,这一学说也在中国的密宗、禅宗、丹道中进一步精致化,并逐渐为西方的学者所接受。
佛教的业报轮同学说显然比基督教一次性的永生、永罚较为优越,佛学本身是一种智慧之学,它不假“天启”之类的外力而是靠自我“戒、定、慧”的修持力实现生死的解脱之道。佛法论定人身乃阿赖耶识、命气、五大(地、水、火、风、空)假合之物,以前生之业识为因,父母为缘,即业力与遗传要素因缘合和而来。丹道以元神为“真我”,肉体为鼎炉,以精、气为药物,以鼎炉炼化药物净化真我而超克生死,吾人不过是肉体鼎炉中一点真意而已。佛教在教理上将业报轮回学说仅视为俗谛,而“缘起性空”、“生死即涅槃”等才是其胜义谛。
中国的儒学同西方的基督教文化有许多相通处,如苏格拉底的人格类似孔子,耶稣和圣保罗的关系也可和孔子、孟子的关系相类比,儒学的“天”、“上帝”也几乎和西方的“上帝”等价。耶稣关于生命的价值高于财富,“已所欲,施于人”的圣训,也和孔子“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一致。儒者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精神,追求“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的道德境界,而“仁者爱人",这和耶稣“爱人如己”的理想也如出一辙。
儒学在生死观上,并不像其他宗教那样倡言冥界审判和业报轮回,而是以知天命、畏天命、“尽人事而俟天命”为特征,并相信“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现世报应。
儒学的天命观不仅有宗教含义,而且是以社会伦理道德为主体的,所谓尽心知性即“知天”,存心养性即“事天",“天寿不二,修身以像之”即“立命”,以正心诚意超克生死。《易·系辞》云:“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将对生死的认知归结为对天命的认知,接受死亡等于接受天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叔孙豹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种天命观实际上将人生看作是上天所赋予吾人的历史使命,通过立德、立功、立言实现了永生不朽的生命价值,从而超克了生死。
正如歌德同爱克尔曼所说:“每一个非凡的人都要被要求完成一个特殊的使命。一旦完成了这个使命,他就无需以同样的形式存在于世上了,上帝对他另有安排。”这和孟子所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孟子·告子》),是同一个意思。《荀子·礼论》云:“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善终。”人生是一个自我完成的过程,它需要一个良好的开始,也需要一个完美的结束,这样才像一件无缺憾的艺术品,从而体现生命的价值。荀子而后无纯儒,儒门后学大多兼取佛道思想,对生死采取尽人事而顺自然的态度。张载云:“存,吾顺事,没,吾宁也”(《正蒙·乾称》)即此一例。儒学是一种“重生安死”的家族伦理道德学说,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教条保持家族祭祀的香火,即通过族群的繁殖超克生死。
中华文明最优秀的理论成果,集中在老子的道学里,仅是“道"的范畴的提出就比印度教的“大梵”、佛陀的“心”和“佛性”及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上帝”、“真主”更高一筹,道不仅“在帝之先”,而且“神鬼神帝”,即产生于上帝之先,比鬼神和上帝还有灵性。老子之道,有体、相、用三个层次,道以虚、无、空为体,以灵、明、觉为相,以生、化、现为用。道是人类知识之根,学术之本,它是宗教的终极信仰,哲学的最终本体,科学的原始公设,美学的最高境界,伦理学的基本价值取向,世界文明的坚实支点,人类精神回归的家园。道是宇宙的本原,它无生无灭,故谓之“常",“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万物归于道,就是归根复命,就自然超克了生死。内丹学之修炼,实际上就是模拟宇宙反演和人体复归于道的系统工程。
《庄子·天下》云:“芴漠无形,变化无常,生与死与?天地并与,神明往与!芒乎何之,忽乎何适?万物毕罗,莫足以归。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庄周闻其风而悦之。”盖庄周观察天地有形之物的变化莫测,生死与造化同往,不知归宿,于是发生研究的兴趣。他“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独于天地精神往来”,故对如何超克生死的问题看得最为真切。
《庄子·知北游》云:“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此言生死相续,本一体之两面,相互对待又相互转化,生为神奇而化为死,死为臭腐又转为生,生死乃一气之聚散流变,生化不息,如日夜寒暑之轮代。
《庄子·至乐》又云:“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本无形,非徒无形也本无气。杂乎芒芬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此言由虚空中混沌恍惚之一气,化而为物逐渐演化成生命。人之生命“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如薪火相传,薪尽而火不灭,“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庄子·养生主》)庄子又云:“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生死为昼夜。”(《至乐》)是言身体乃外在元素假合之物,此假合之物产生的生命乃如尘垢一样暂时聚在一起,这和佛陀的人体乃四大假合之说十分接近,其生死相续如薪传火之说,又和释家灵魂不灭之论相通。由此可知,庄子对生死的真相已有了真切的认识。
在庄子看来,生是个已知的世界,死是个未知的世界,那么生的世界和死的世界到底哪个好呢?针对世人悦生恶死的心理,庄子认为人从生的世界到死的世界去,就譬如丽姬被强迫嫁给晋国国君。丽姬初闻要嫁,哭得泪人一般,不吃不喝,惧怕万分;直到真的嫁到晋国王宫,感觉和国君同床而眠,一同食乳猪等美味,很是幸福,回想初嫁时之悲苦恐惧,自觉好笑和后悔。“我哪里知道贪生不是糊涂呢?我怎么知道怕死不是像流落在外不知回家的孩子呢?”“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斬生乎!”(《齐物论》)
庄子在路上遇到一个百岁髑髅(死人的头骨),于是问此髑髅如果我叫司命之神使你复活,你高兴吗?髑髅答道:“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纵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至乐》)言死后挣脱掉社会之束缚,真比帝王还快活。庄子以生时肉体为“附赘悬疣”,死为“决疡溃痈”(《大宗师》),云“人之生也,与优俱生。寿者憨憋,久忧不死,何苦也!”(《至乐》)
庄子“察乎盈虚,故得而不喜,失而不忧,知分之无常也,明乎坦途,故生而不悦,死而不祸,知始终不可故也。”(《秋水》)庄子在佛法传入东土之前预先提出万法“无常”的见地,故对生死采取达观的态度。《列御寇》载庄子将死时,弟子欲厚葬他.他说:“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资送。吾弹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弟子说:“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回答道:“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庄子看破生死流转、“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的道学生化原理,故其妻死,鼓盆而歌,传为千古佳话。庄子说:“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大宗师》)生是劳动,死为休息,生死乃人之变,齐生死,等人我,安时处顺,则哀乐不能人。庄子向往那种“与道为一”的“至人”、“真人”、“神人”的境界,其见地直追佛陀,并以“心斋"、“坐忘”等修持法诀达到“外生”、"朝彻”、“见独”、“无古今”,而后“入于不死不生”(《大宗师》),实即佛陀的无余依涅繫之境,为内丹学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最后,再特别说明内丹学家有关生死的观点。生、死、性、梦、过激冲动皆是丹道修持的关节点,不能不引起内丹学家的注意。丹家每言“复归于婴儿”、“法儿小时",说明丹道之程序乃返回胎儿期的工程,具体功法如胎息、胎睡、胎儿桩等皆是对胎儿生命运动的模拟。至于“死亡”,丹家每言“若要人不死,须是死过人”“大休歇一场”等,在采大药时丹家有“大死七日”之景,从中得到濒死体验,实际上是要求丹家“提前进入死亡状态”。诸如彼家丹法要得到“死去活来”的性高潮体验,还有丹家的“僵尸功”和王重阳的“活死人”功夫则要求“死中求生”、“生死一如”的“高峰体验”(peak experience),"时刻准备死"、“提前死”“生死一如",则是内丹家把“死亡”当作了修道的机会。其他如性活动为男女双修派的根据,梦乃丹道睡功和修持“梦生身”的法门,过激冲动乃阳生之基础,都是内丹学研究的重点。
第二章 人的基本生命活动 ④(下)《丹道法诀十二讲》出生入死第十二讲
第二章 人的基本生命活动 ④(上)《丹道法诀十二讲》出生入死第十二讲
第二章 人的基本生命活动 ③(下)《丹道法诀十二讲》出生入死第十二讲
第二章 人的基本生命活动 ③(上)《丹道法诀十二讲》出生入死第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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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的基本生命活动 ①《丹道法诀十二讲》出生入死第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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