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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案说法 | 办案手记:涉外婚姻不易,协议离婚更难

朱仪 婚姻家庭与资本市场 2021-01-22

仪案说法


外行看奇,内行看道。律师之道便在于以法为器,人情作辅,解当事人之奇。文中所录皆为亲历案例,为护当事人之隐私,名称及故事背景已作修改,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朱仪



缘起,缘灭


红尘惹人醉,缘起两无猜。

待到缘尽时,灵犀半通无。


C女士走进我们律所办公室的时候,她与她的德国丈夫费尔南多的婚姻行将就木。

曾经,来到德国求学的C女士,温柔美丽,带着难以抗拒的东方魅力;而费尔南多则帅气浪漫,富有冒险精神,在世界各地寻求挑战。两人互相吸引,彼此倾心,携手攀登过雄壮的阿尔卑斯山,一起驾车疾驰过传奇的F1纽伯格林赛道......终于,他们在C女士的故乡中国上海,领取了结婚证,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转眼十年,激情渐渐被工作、家庭琐碎磨灭,激情逝去后留下的空白变成了两人无法跨越的隔阂。


和平分手


经历了一年多漫长的争吵,两人终于精疲力竭,都不愿继续互相伤害。


因为德国婚姻制度的特殊性,即使双方达成合意,解除婚姻关系也需一定时间,这对于都急于摆脱桎梏的双方来说,太长了。


而根据中国的法律,只要夫妻双方能够就子女、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就可以至婚姻登记部门,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且,经律师分析后发现,C女士的情况,虽然是涉外婚姻,但依然满足在国内协议离婚的条件


在与费尔南多沟通后,C女士决定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双方选择和平分手。

涉外婚姻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


(1)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


(2) 婚姻关系是在我国境内登记缔结的;


(3) 双方能就协议离婚达成合意;


(4) 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当“双方合意”遭遇“程序规范”


费尔南多不在国内。


或许是不想在伤心地多留,或许是他内心并不真正愿意配合,几经沟通,他留给至中国办理协议离婚的时间,只有一天。


中国虽然没有为协议离婚的期限如德国一般设置障碍,充分尊重了“双方合意”,但婚姻关系的解除毕竟不是儿戏,仍需要一定严肃的“程序规范”加以规制。像C女士和费尔南多这样的涉外婚姻,尤为严格。


而留给我们的时间,只有一天。而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与C女士展开了马不停蹄的准备工作


(1) 特殊的时间、地点

涉外婚姻的登记部门,在我国各地都有不同的管辖规定,因此,在办理前需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加以确定。


以上海地区为例(文中实务操作皆以上海地区为例):上海由位于徐汇区的上海市婚姻登记中心(涉外)统一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业务。


地址:上海市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三楼婚姻登记受理大厅

受理时间:星期一、四下午1:3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64325088

所需材料:

国内一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寸照片2张

国外一方:护照、结婚证、2寸照片2张

婚姻登记处不提供拍摄服务,因此2寸照片务必携带;如更换过护照的,需携带新旧护照原件。


(2) 不能事先署名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需准备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中心留存一份备案。应婚姻登记中心要求,夫妻双方提前拟定的《离婚协议》,需至婚姻登记中心当场签署,以证明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此外,《离婚协议》涉及子女抚养的部分,必须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以及出生年月。


(3) 户口本

国内一方所需提供的户口本,其上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为“已婚”。若户口本未更新,记录为未婚的,需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户口本信息进行更新

证明“我就是我”


正当我们按上述要求,紧罗密布地准备时,律师却发现了一个小细节:费尔南多与C女士结婚登记时的护照号,与他目前所持有的护照号并不一致。


原来,费尔南多因为酷爱冒险旅游,他的护照已几经更换。虽然在办理协议离婚时,护照号码不一致的,仅需携带新旧护照原件即可。但后续国内房产分割,对不同护照号码是否为同一人,有着严格的要求。由此,便引出了犹如哲学思辨般的问题,如何证明“我就是我”?


所谓难者不会,会者不难。这一哲学命题,在生活中,通过“同一人”公证或认证即可解决。只要携带旧护照以及新护照原件,公证机关或使领馆便可据此出具记有“持有该两本护照的人系同一人”类似表述的文书。


考虑到要求费尔南多在德国进行公证,需较多沟通成本,同时还需寄回国内,再至公证处办理翻译公证。因此,律师提前咨询领事馆,并建议费尔南多至中国后,直接到位于上海的德国领事馆办理 “同一人”认证


有条不紊的一天


费尔南多终于来到了上海。因为事先已预约,上午,在律师的陪同下,费尔南多先至德国驻上海领事馆办理了“同一人”认证。接着又奔赴婚姻登记中心,按照要求递交材料,程序一道道完成,直至签署离婚协议,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双方生活的道路,自这一天起便产生了无交集的分叉。


作为律师来说,案结事已了,但仍衷心的希望,C女士和费尔南多,能在各自的道路的彼端,再次找到幸福。


(终)



朱仪 实习律师

-

zhuyi@guantao.com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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