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疫情·民法典·未来可期·久别重逢
01
疫情·宅家
庚子年的春节显得格外长。
昔年疾疫,曹子桓曾书友人曰:“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2020年初的我们或有同感。在这特殊时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诸师长,或建言或践行,以多种方式参与疫情防控阻击,为晚辈学生们树立了榜样。《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诸位同仁幸而身体安康,各处其室,以师为范,身虽所囿,亦冀心有所远。编辑部维持线上工作,继续推进《人大法律评论》20周年各项活动。
《人大法律评论》20周年圆桌讨论会延后公告
疫情期间,《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线上开稿件会
02
民法典盛世
1、“我们时代的民法典”线上圆桌研讨会
为促进对中国民法典的研究,《人大法律评论》与《法律和社会科学》在民法典通过后的第一时间,于2020年5月30日共同举办“我们时代的民法典”线上圆桌研讨会,力图为中国民法典时代大幕的拉开添上一个有趣的注脚。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王毅纯助理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史明洲助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申晨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至诚助理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张志坡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赵精武助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侯猛教授、《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高郦梅参与研讨(依姓氏笔画排序)。会议由《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黄尹旭主持。
各位与谈人围绕“①中国民法典最大的特色是什么?②如何看待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分立而非合并组成债权编? ③作为全球最新一部民法典,如何看待民法典的世界影响?如何与德日法民法典研究互动?如何与英美法系法学研究互动? ④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衔接上的新课题? ⑤如何理解与适用民法典中的新型权利? ⑥如何理解民法典加强了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 ⑦如何看待网络热议的离婚冷静期制度?⑧如何理解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⑨如何理解民法典对性骚扰行为的规制?⑩如何理解民法典履行不能情形下的合同终止相关条款?”十个议题展开了细致讨论,相信有助于对于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本刊已在公众号上发布各个议题的专题实录。
《人大法律评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自行组稿、自主编辑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现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人大法律评论》创刊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世纪之交的1999年12月,曾宪义教授为本刊第一辑亲自撰写序言,嘱托《人大法律评论》“办成能够反映我国法学研究水平的高层次的优秀理论刊物。”2000年5月《人大法律评论》第1辑正式出版。2020年,《人大法律评论》已经走过二十载时光。
20年间,《人大法律评论》一直坚持通过学术研究记录中国法学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对于中国民法典编撰的关注,从创刊第1辑王利明教授论文《关于民法典制定的若干问题》便已开始。除王利明教授多次惠赐本刊大作外,谢怀栻教授、梁慧星教授、王泽鉴教授、苏永钦教授、郑成思教授、谢在全教授、杨立新教授等民法大家都曾在本刊发表民法研究的高论。本刊曾专门设置“中国民法典体系研究”专题对于民法典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本刊还将与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法学家》杂志社等共同举办中国民法典解释与适用研讨会。
中国民法典接续了既往立法、实践和法学中的诸多智慧,对民法典的解释和适用,需要以民法典为原点,立足中国社会当前的整体图景,思考未来的可能变迁,揭示民法典的规则发展和价值框架,重思并推进民法典的诸多决断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意义,着眼民法典规则的解释适用和体系的系统整合,结合立法、实践和法学,融贯规范、价值和思想。
研讨实录(五)| 新型权利、个人信息、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现在与未来的民法典
研讨实录(六)| 离婚冷静期、继承与性骚扰规制 :近距离生活场域中的民法典
2、法典时代大幕拉开:在法评读懂中国民法典
03
未来可期
1、“科技还是科幻:未来的法学研究”研讨会
2020年8月30日,由《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和《法律和社会科学》编辑部联合举办的“科技还是科幻:未来的法学研究”研讨会于线上成功召开。本次研讨会也是第四届社科法学研习营的番外活动之一。主要发言人来自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东京大学、南京大学、河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重庆大学、剑桥大学、中山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株式会社KDDI综合研究所(KDDI Research, Inc.)、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会议参加人员共计有近百位。
上午9:00,研讨会正式开幕。研讨会的开幕式由《人大法律评论》黄尹旭主持。首先是黄尹旭代表《人大法律评论》致辞:法学研究者对未来的想象常常要借助科学家的视野,甚至科幻家的笔头,未来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将不再局限于理想化和简单化,而是日益反应社会真实的复杂性。随后,中国人民大学侯猛代表《法律和社会科学》致辞:法律与科技的研究向前继续推进有时也依赖于我们的想象力,但此类研究就容易变成思想实验,成为法律与科幻的研究,在这个意义上,这两类研究之间的关系值得我们探讨。最后,中山大学陈颀对本次研讨会作了主旨说明。陈颀表示,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法律人和立法者一直在适应科技时代并尝试应对科技风险,而现有的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却有些力不从心,新的法律和知识有待我们去创造,而优秀的科幻文艺作品能为未来的法治研究插上想象力的翅膀。
8月30日9:00-18:00
主办单位:
《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
《法律和社会科学》编辑部
开幕式9:00-9:20
主持人兼致辞:
黄尹旭(《人大法律评论》)
致辞:
侯猛(《法律和社会科学》)
主旨说明:
陈颀
第一场研讨会:科幻与未来法治I
(9:20-12:00)
主持人:
郭绍敏
报告人:
王威驷:《面向未来的法的基本原则与规制路径——基于科幻的思想实验》
蔡欣、杨安卓:《“蜘蛛感应”的漫威隐喻:虚拟司法活动中的证据、信念与事实》
罗玥:《C.S.路易斯论人类未来与外星殖民——〈沉寂的星球〉之法学解读》
岳林:《当机器学会生殖——重读〈埃里汪奇游记〉》
评议人:
李广益、沈伟伟
自由讨论
第二场研讨会:科幻与未来法治II
(14:00-15:50)
主持人:
单勇
报告人:
刘益:《从“活”到“生”:从〈三体〉看“未来法”》
孙可佳:《国家、异托邦与政治想象:电影〈流浪地球〉的意识形态分析》
郭绍敏:《断片集:未来法与科幻叙事诗》
评议人:左亦鲁、岳林
自由讨论
其他论文:
左亦鲁:《一代人来一代走——〈三体〉、宪法与代际综合》
第三场研讨会:科技与未来法治
(15:50-17:50)
主持人:
黄尹旭
报告人:
单勇、王熠:《“未来法学”研究的当代进展(2010-2020)——基于文献计量的可视化分析》
陈哲立:《法定数字货币私法性质与架构的相互作用》
李良:《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的反垄断法保护》
谢郁:《线上诉讼的空间结构论》
评议人:
胡凌、杨安卓
自由讨论
其他论文:
胡凌:《数字骑手》
闭幕式
主持人:
孙一桢
总结人:
侯猛、陈颀、胡凌
2、全国法科学生未来法治论坛
2020年11月1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与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联合举办的“全国法科学生未来法治论坛”在北京顺利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等十数所高校、科研院所的百余位师生通过现场和在线的方式参会。本次论坛由开幕式、分主题发言和闭幕式三个主要单元构成。
开幕式由《人大法律评论》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尹旭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和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杨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张吉豫院长分享了自己对新技术引发社会变化问题的思考,高度评价参加本次论坛各位同学“在自己最具有创造力的年代进行最切实的观察和技术的思考”,鼓励所有法科学生参与未来法治建设和研究。杨东教授指出研究能力是当下最重要的能力,鼓励大家继续深入研究未来法治,将论文写在中国大地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
张吉豫
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
杨东
论坛主题发言由七个分主题构成,分别为“数字竞争规制”“数字经济治理”“数字货币治理”“数据时代法学实证研究”“数据与信息法治”“数字时代知识产权法变革”以及“后疫情时代健康法治”。
3、《人大法律评论》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招新
《人大法律评论》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招新结果公示
《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招新已圆满结束,经材料初选和面试复选,综合现有留任编辑和专业分布等情况,现推荐以下同学进入编辑实习考核期名单:
编辑: 陈洁 吴维锭 翟辉
(以上同学实习考核期为半年)
特此公示
欢迎有意加入《人大法律评论》的同学继续关注编辑部2020—2021学年春季招新。
《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
4、何以为刊:《人大法律评论》参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新生教育
2020年9月22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总体安排下,《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为法学院所有新生开展新生教育,分享学生编辑工作经验与感悟。以下为分享ppt:
6、《人大法律评论》参与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20年年会
2020年11月28日,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南昌大学法学院承办,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中国知网、北京大学出版社协办的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南昌隆重举行。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法学期刊解读、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本次年会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演讲。江西省法学会会长刘铁流,江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南昌大学校党委书记喻晓社,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特邀嘉宾等80余人参加线下会议。《人大法律评论》编辑作为唯一集刊代表参与本次会议。
7、《人大法律评论》近期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情况
2015年至今,《人大法律评论》刊发的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26篇,位居所有法学类CSSCI来源集刊同期转载数第一。具体如下:
题目 | 作者 | 《人大法律评论》 刊载时间 |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情况 |
预判确定性命题的证立与捍卫——以卢埃林法律现实主义观为线索 | 韩振文 | 2018年卷 第3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20年第02期 |
论“税收法定”与政府主导 | 史际春 | 2018年卷 第3辑 | 《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20年第01期 |
项目融资与债权质权 | 谢在全 | 2018年卷 第2辑 | 《民商法学》2019年第06期 |
亲情与公义的共赢——中国传统家族法视野下的隐亲、告亲与救亲 | 景风华 | 2018年卷第1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9年第04期 |
广义抑或狭义:身份犯中身份概念的再界定——以身份的本质为中心 | 周啸天 | 2017年卷 第3辑 | 《刑事法学》2018年第12期 |
唆使有犯意者的行为的一致性——基于德日理论对我国问题适用的探讨 | 储陈城 | 2017年卷 第3辑 | 《刑事法学》2018年第12期 |
可持续发展视域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反思——从“物权化”走向“生态化” | 秦天宝 | 2017年卷 第2辑 | 《民商法学》2018年第07期 |
法律东方主义的两副面孔 | 郑戈 | 2017年卷 第1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7年第12期 |
文化宪法建构中的“国家与文化之关系” | 黄明涛 | 2017年卷 第1辑 | 《宪法学、行政法学》2017年第11期 |
中国财产法的经济分析 | 熊丙万 | 2017年卷 第1辑 | 《民商法学》2017年第11期 |
布莱克斯通自然法理论之批判:边沁主权观念的起源 | 李燕涛 | 2016年卷 第3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7年第09期 |
“知识产权”——民法学之殇 | 孙新强 | 2016年卷第2辑 | 《民商法学》2017年第03期 |
越界的规范与逼仄的规范:论纯粹法学视野中的国家观 | 董静姝 | 2016年卷 第2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7年第02期 |
托马斯自然法学说的基本困境 | 王江涛 | 2016年卷 第2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7年第02期 |
税法本质特色与税捐权利救济 | 葛克昌 | 2016年卷 第2辑 | 《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17年第02期 |
德国监狱私有化之发展介绍 | 卢映洁 | 2016年卷 第2辑 | 《刑事法学》2017年第01期 |
自然权利与第九修正案:洛克的法律理论如何推进解释? | 迈克尔·麦康奈尔(著) 邹奕(译) | 2016年卷 第1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6年第11期 |
股东滥用诉权损害公司利益之研究——从雪莱特公司诉李正辉滥用股东权利赔偿案说起 | 蒋大兴 | 2016年卷 第1辑 | 《民商法学》2016年第07期 |
法律直觉与社科法教义学 | 郭春镇 | 2015年卷 第2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6年第04期 |
基于行政任务属性判断的行政委托界限 | 刘国乾 | 2015年卷 第2辑 | 《宪法学、行政法学》2016年第02期 |
严格司法视阈下的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 | 陈翠玉 | 2015年卷 第2辑 | 《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6年第01期 |
司法公正:二维评判与司法论证方法 | 梁平 | 2015年卷 第1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6年第01期 |
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治契约的地权内涵 | 袁震 | 2015年卷 第1辑 | 《中国现代史》2015年第09期 |
法律权威源自何处——苏格拉底对法律权威的哲思 | 肖厚国 | 2015年卷 第1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5年第09期 |
中国大陆法治评估运动的回顾、述评与前瞻 | 孟涛 | 2014年卷 第2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5年第07期 |
“法治”是否仍然可以作为一个有效的分析概念? | 於兴中 | 2014年卷 第2辑 | 《法理学、法史学》2015年第06期 |
8、《人大法律评论》编辑在多个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人大法律评论》一贯坚持编辑培养,以学术育人。2020年,《人大法律评论》编辑在《中国行政管理》、《浙江社会科学》、《东方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以学术带动编辑工作,以编辑工作促进学术研究。
04
久别重逢
“薪火相传:《人大法律评论》创刊20周年学术讨论会”成功举办
2020年12月12日,《人大法律评论》创刊20周年学术讨论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2会议室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法律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伍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法律出版社法治与经济分社社长沈小英,来自《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东方法学》、《人民论坛》、《中国法律评论》、《国际法研究》等著名刊物的资深编辑,以及《人大法律评论》的新老编辑通过现场和在线的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由开幕式、新形象标识发布、合影、《人大法律评论》发展建议与法学刊物创新交流、新老编辑学术对谈、闭幕式等六个环节构成。
一
开幕式
开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龑和法律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伍彪先后致辞。《人大法律评论》首任指导老师、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做主旨发言。
张龑教授在致辞中对《人大法律评论》创刊20周年表示衷心祝贺,对这20年来的成长与进步予以高度评价,并对未来发展寄予厚望。
伍彪社长在致辞中表示,法律出版社见证了《人大法律评论》从创办初期的摸索到如今成为CSSCI来源集刊的发展历程,推进法学学术、为人民传播法律是我们共同的初心,由衷希望《人大法律评论》会越办越好。
王利明教授在主旨发言中回忆了与老院长曾宪义教授共同指导、支持《人大法律评论》创刊的历史,肯定了《人大法律评论》创刊20年来取得的一些成绩,包括进入CSSCI来源集刊目录、发表的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等。王利明教授特别强调要继续推动编辑培养工作,带动、激励人大法学院在校学生做好研究,通过学术育人。王利明教授嘱托编辑部对标《哈佛法律评论》等国际一流刊物,发扬好《人大法律评论》优良传统,继续办好这一学生刊物,坚持政治导向,注重办刊质量,把握学术前沿,争取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更大影响。
开幕式由《人大法律评论》主编、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尹旭主持。他表示,寸草难报春晖,人大法律评论人一直努力践行前辈学者“为人大法学院、中国法学研究贡献绵薄”的殷切嘱托。今后,《人大法律评论》也将继续满怀感恩,朝着成为培养青年作者和编辑的丰壤、源远流长的学术长河而努力。
二
《人大法律评论》
新形象标识发布
新形象标识的设计者邓楚韵女士对新形象标识的构思与寓意进行了生动展示。新形象标识主要借鉴了篆书和编钟的艺术特征,以简洁巧妙的艺术形式展现了一个具有人大法学院学术底蕴的优质评论期刊的形象,传达了设计师对本刊的美好祝愿。
新形象标识发布环节由《人大法律评论》编辑、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韵清主持。
三
《人大法律评论》
20岁生日蛋糕
王利明教授和伍彪社长一起为《人大法律评论》20岁生日切蛋糕,共同祝福《人大法律评论》。
四
《人大法律评论》发展建议
与法学刊物创新研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大旗教授作为资深编辑,深切感受到创办刊物的艰难,同时为《人大法律评论》这样的学生办刊感到骄傲。他指出,办刊物不仅仅是为他人做嫁衣,也是达人利己,引领学术、创新思想、服务社会、贡献国家的事业,是一种非常值得付出、非常值得奉献的事业。最后希望编辑部的各位同学,志存高远、规划未来、精心打造,推动《人大法律评论》不断迈向新台阶,为中国的法学研究事业和法治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法律评论》执行主编袁方女士从品牌定位、内容策划和新媒体运营三个方面分享了《中国法律评论》的心得。她特别强调期刊的服务意识、引领意识与传播意识,并讲述了一些《中国法律评论》与作者们的暖心故事,以及各栏目设置的背后故事。
中国法学杂志社中文编辑部主任强梅梅女士就刊物编辑过程中如何与作者交流、期刊加强选题并引领法学研究的目标、文章的问题意识锤炼等几部分内容展开分享。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法学研究》编辑李强先生指出,集刊相比期刊而言有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但也在体量安排上更加自由,鼓励编辑部对自己的选稿和判断力要有自信。他又从作者定位、媒体传播、文章风格等三方面提出宝贵建议。
《人民论坛》编辑邓楚韵分享了“政治家办刊、企业家经营、理论家思维”的办刊理念。她指出,编辑需要具备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刊物可以举办一些活动以获取赞助,但也要避免过度商业化;质量是学术刊物的生命线,编辑部要千万保证稿件质量,文章质量才能支撑起刊物的价值。
社科院国际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际法研究》编辑谭观福先生从提升影响力、编辑工作和稿件选取三方面给出建议。他建议《人大法律评论》编辑部可以在自己已刊发的文章中找到学界关注度较高的文章,并分析其中的成功经验;发文方向上应当注意学科和部门法之间的平衡。
本环节由《人大法律评论》编辑、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子硕主持。
五
种木二十年,手开南野荒:
新老编辑学术对谈
第一场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徐舒浩作出,主题是《什么是证据的客观性》。报告人首先梳理了学界对于证据客观性的学界争论,提出其论文的任务是说明在何种意义上理解客观性属性时,证据的客观性这一命题是成立的。报告人指出证据客观性是一种关系属性,证据客观性是从案件自身指向证据的决定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人大法律评论》原编辑王雷老师评议。
王雷老师首先对报告人的选题意义、论证思路和图文并茂的表述形式进行了充分肯定,然后结合自身学术背景从民事诉讼法和民法的角度对报告人的主题进行了点评,最后建议报告人结合实务经验深化研究。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人大法律评论》原编辑黄忠顺老师评议。
黄忠顺老师首先认为报告具有理论深度、立意高远,同时建议报告人脱离“作者中心视角”,行文上考虑读者需求,便于读者理解。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人大法律评论》原编辑高通老师评议。
高通老师首先肯定了选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然后从论文对读者的可理解性和证据与案件真实性的关系两个角度对报告进行了点评。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紫江青年学者、《人大法律评论》原编辑于浩老师评议。
于浩老师对论文的写作手法、行文逻辑、思辨意味、文献和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称赞,同时建议报告人将问题简单化、行文友好化。
第二场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吴维锭作出,主题是《司法如何介入公司盈余分配?——强制盈余分配条款的解释论》。报告人回顾了强制盈余分配条款立法论层面的争论,从解释论角度指出现行强制盈余分配条款在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构成要件部分,认为“狭义积极滥权行为说”或“变相分配盈余说”当为正解;对于法律效果部分,提出应当“比照已分配股东的分配情况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人大法律评论》原编辑雷震文老师评议。
雷震文老师对报告人的选题和案例搜集工作进行肯定,同时建议报告人从“公私边界”的角度进行理论深化。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人大法律评论》原编辑王美舒老师评议。
王美舒老师对报告人运用法教义学方法研究经济法的分析进路进行了肯定,并且鼓励报告人结合法教义学和经济法学科特殊进一步开展研究。
本环节由《人大法律评论》编辑、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高郦梅主持。
六
闭幕式
《人大法律评论》指导老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猛进行会议总结。会议总结中,侯猛教授感谢出席会议的来宾,肯定《人大法律评论》20年来取得的成绩和良好的编辑培养机制,殷切期盼《人大法律评论》把握好自己的定位,未来形成稳固的作者群,成为能够引导学术话题的一股清风。
本环节由《人大法律评论》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徐舒浩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