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22年第10期目次、摘要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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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与行动:面向新型全球化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的文化发展路径
摘 要
杨 韵
( 中国海洋大学 )
人工智能作为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主要特征与趋势。以阿尔法围棋引发的体育价值认识问题为切入点,探究人工智能时代体育的价值取向与价值表达。人工智能围棋的崛起让人类逐渐陷入被人工智能机器“超越”的忧虑,进而对围棋运动中人的价值产生质疑,这实质上是人类对人工智能的认知局限和对体育价值的定位偏差所致。人的体育参与过程与情感体验才是体育价值真正的栖居之所,亦是人类忧虑的消解之道。体育学界需要转变对体育价值的认识方式,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视为促进体育发展的积极动力,在人的体育参与及情感体验基础上深化体育价值内涵,凸显体育人文学在人工智能体育研究中的独特价值。
徐伟康, 林朝晖
( 清华大学;莆田学院 )
人工智能与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是指通过数据驱动、算法服务和平台赋能推动全民健身走向智能化。综合运用文献资料等方法,对人工智能与全民健身融合发展的价值逻辑、现实困境及优化路径进行探析。认为:人工智能与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具有促进全民健身的个体参与、助力全民健身事业和产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治理现代化的价值预期。目前,人工智能与全民健身融合发展面临技术支撑不足、市场驱动有限、社会基础薄弱、制度规制缺位等现实困境。促进人工智能与全民健身深度融合需要技术突破和应用落地协同并进、市场开发与产业生态互动发展、社会参与和外部支持双线促进、宏观激励和监管规制共力引导。
体育赛事组织者转播权的数据财产属性——基于《民法典》和新《体育法》的法教义学分析
袁钢,李珊
( 中国政法大学 )
体育赛事组织者转播权是体育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一种新型权利,在我国法律规定、学术研究、司法判决中对其法律属性存在论争。新《体育法》第52条第2款对体育赛事组织者权利的规定将保护客体指向“事实型信息”,为该权利法律属性问题研究提供了新起点。利用法教义学分析方法,以《民法典》第127条对数据财产这一客体进行引致性保护为大前提,以体育赛事组织者转播权的权利客体指向其所支配的现场体育赛事信息为小前提,得出结论:体育赛事组织者转播权的法律属性是数据财产权。这为体育赛事转播权授权链条的严密完整提供了合法基础,并突破了场所权保护说的局限,补足了著作权保护说的缺憾,加强了章程合同保护说的力度。因此,借助《民法典》和《体育法》之间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由新《体育法》给予体育赛事组织者转播权法定化的保护最为适宜。
潘磊,刘超,李丽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大学)
数字化生活方式是全民健身发展面临的新时代背景。利用2010、2011、2014、2016、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采用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考察数字化生活方式对全民健身意愿的影响。结果显示:数字时代形成的数字化生活方式是影响全民健身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生活方式显著提升了大众体育锻炼的频率;经过异质性分析、更换被解释变量、排除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影响、缩短考察时间区间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然成立。数字化生活方式影响全民健身意愿的作用机制体现为:数字化生活方式丰富了个体学习的渠道和内容,通过学习效应提升全民健身意愿;数字化生活方式通过提升个人社会资本进而提高全民健身意愿。
如何实现公共体育服务智能化?——以平台驱动型公共体育服务模式为例
刘 坚
( 中国政法大学 )
随着公共体育服务的普及和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公共体育服务智能化成为新时代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的主要趋势。平台经济的网络外部性、平台驱动的技术性以及开放协同性有效回应了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滞后性问题,并能够突破公众需求的识别困境和公共体育工作的绩效困境。在此基础上,借助平台驱动下的数据整合共享、利益引导以及功能协同形成“链条式”运行机制,促成公共体育需求的精准识别、多方主体共同参与以及体育资源的深度融合。平台驱动型公共体育服务模式需要政府的有效引导,包括完善平台的制度化、促进平台资源的公共化以及匡正信息技术的偏狭性等。
王丕坤,孙倩,刘毅,马宏伟,高永艳,杨东强
( 山东建筑大学 )
目的 探究不同佩戴部位、不同惯性测量装置(IMU)(加速度计和陀螺仪)以及不同机器学习方法对人体走、跑活动能量消耗预测准确性的影响。方法 对IMU的原始信号进行预处理并提取多种活动特征,采用交叉验证的方式分别对基于特征工程的机器学习方法和基于深度学习的卷积神经网络方法进行建模。结果 在走、跑活动中,对于IMU的不同佩戴部位,踝部模型的性能整体上优于髋部模型;对于不同IMU获取的运动信号,加速度计模型的性能整体上优于陀螺仪模型;对于不同的机器学习模型,基于特征工程的机器学习方法普遍优于基于深度学习的卷积神经网络方法。结论 基于多信号融合的人工神经网络模型在不同运动强度下的稳定性和泛化能力均优于其他3种模型,建议使用该模型对走、跑活动的能量消耗进行估算。
如何设计不同热环境下中小学体育课的运动强度?——基于运动中人体热舒适性的视角
季泰,王坤,杨光
( 上海交通大学 )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义教新课标”)对中小学体育课的运动强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根据课堂实际环境,从运动中人体热舒适性的视角探究不同热环境下如何科学设计体育课的运动强度。基于运动人体热舒适性模型,利用5种模拟条件分别计算当环境温度、环境相对湿度、环境风速、服装覆盖率以及人体热舒适性5个因素发生改变时体育课运动强度的推荐值。结果显示:不同热环境下中小学体育课的推荐运动强度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影响最大的热环境因素是环境温度,其次是环境风速,环境相对湿度影响最小。从运动人体热舒适性的视角看,不同热环境下的推荐运动强度均满足义教新课标的要求,表明基于该视角能够较好地对不同热环境下中小学体育课的运动强度进行科学设计。基于不同热环境的中小学体育课运动强度设计通过影响学生的热应激程度、热环境相关的健康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热负荷心理忍耐力,促进学生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3个维度的体育与健康核心素养的形成。
邵 凯,董传升
( 沈阳体育学院 )
在分析新型全球化背景下全球交往方式、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变化的基础上,以我国体育强国建设在体育文化拓展性、推进度、认可度、影响力等方面存在的现实挑战为依据,阐释新型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的文化诉求:夯实支撑体育强国建设的文化基础是内强性诉求,塑造支持体育强国建设的负责任文化形象是外强性诉求,赋能体育强国建设的文化动力是话语性诉求,营造助力体育强国建设的良好文化生态体系是多样性诉求。提出面向新型全球化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的文化发展路径:通过共识共融推进体育文化的价值提升,通过共治共管实现体育强国的文化推进,通过共建共享夯实体育文化的物质基础,通过共振共生重构体育文化的制度影响。
许毅枭,赵永才,高炳宏
(上海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
从唾液成分、唾液采集和检测方法、运动训练对唾液生物标志物的影响3个方面进行研究综述,发现多数物质在唾液中的含量是血液中的1/10~1/1000,较低的含量对唾液检测方法的精确度要求较高。被动流口水是常用的唾液样本采样方法,唾液样本采样时间点和测试分析方法尚未标准化。唾液睾酮、皮质醇、尿酸等多种唾液生物标志物含量与血液相应生物标志物含量有较强的相关性,为唾液生物标志物应用于运动训练提供了有利证据。激素从血液转运至唾液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短时间高强度训练后间歇10~20min进行唾液采样以检测唾液睾酮和皮质醇含量。长时间高强度运动后唾液皮质醇增加,睾酮下降,有氧运动后唾液α-淀粉酶明显增加。未来仍需大量研究探讨不同运动训练与唾液生物标志物的关系,建立唾液样本应用于运动训练的采集、检测、分析和评价体系。
往期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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