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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释一哲 | 奥古斯丁:光照说
光照说
1.奥古斯丁(354-430年)提出的学说,他认为一切真理都存在于上帝之中,上帝是真理的来源,真理是上帝之光,光照(illuminatio)是人的理性获得真理的途径。光照说把上帝比作真理之光,人的心灵比作眼睛,理性比作视觉,该理论可以说是对柏拉图太阳比喻的继承。有理性的人或多或少拥有真理,只有信仰上帝的人才能充分接受真理,最后认识真理之源上帝。
2.光照说还包括人的认识过程,奥古斯丁认为人有理性和感性两种基本认识能力,感性收集材料,理性整理材料,知识是两者的结合。此外,该说还含有“天赋观念论”的含义,作为理性规则的真理具有独立于感性经验的来源,是上帝之光压在心灵上的印迹,来自真理之光的规则加诸感觉材料之上的过程即认识,而记忆则是理性和感性的中介。光照说对认识论和心理学具有深远影响。
参考书目:
《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
《西方哲学史》(邓晓芒、赵林)
《西方哲学史》(梯利)
《西方哲学词典》(山东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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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奥古斯丁
《论三位一体》奥古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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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劳孔:这个问题我也有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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