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日记负面影响可控,对方方的攻击倒是有点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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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针对方方的批评声,主要源于担心她的日记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
现在真正的问题是,对方方的批评已经演变成了人身攻击,这倒是不好的情况。
为什么不需要担心?又为什么要防止过激?
其中的原因,听我慢慢道来。
01
首先,思想和表达是人的本能,而本能是无法被真正禁止的。
我们都知道,说话是思维的表达,文字是思维的载体。
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是人有思想,而动物没有。人有能力运用文字来表达所思所想,动物则不具备抽象能力。
也就是说,运用文字是人的自然属性的一部分,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这是无法被禁止的。
自然本能,怎么可能被禁止呢?比如敲击你的膝盖,你会有本能的“膝跳反应”,你能禁止一个人有这个反应吗?不可能啊。
所以,你要让一个人不说话,我们暂且不说这人道与否,最主要是这是无法真正做到的事情,又何必去做呢?
人的嘴巴即便不能说,心里也会犯嘀咕。久而久之,社会就会充满不良的情绪和应力。
面对一个人说话的本能而言,“疏”远比“堵”更加有效和长久。
无论是理论还是历史的实践,都告诉我们,顺应人性的制度和文化,往往生命力更加持久和旺盛,也往往更加强大。
罗素说:“参差百态乃幸福本源。”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是多元和丰富的,每个人都能够说出自己的观念和想法,世界才会斑斓夺目、精彩纷呈。
约翰·密尔在《论自由》里论述过自由表达的重要性,我个人认为是非常精彩的。
他说,一个社会要挖掘出真理,一个人要获得智慧,“唯一的途径就是倾听持不同意见的人,能够就此说些什么,并研究每种不同心智特性,能够观察它的所有方式”。
真理必须在和谬误的冲突中得到考验,从而使真理充满活力,使大众对真理的认识更为全面、深刻。
如果禁止对真理的挑战,真理就会僵化。而保证每个人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是获得真理的基本途径。
总结下来,结论是,无论是从人之本性还是社会的良性发展来说,人的表达需求是人所固有的。这个天性应该被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并尊重之。
姑且不论方方日记的内容有无瑕疵,尊重和允许方方的文字表达本身,就是我们社会的进步。
02
其次,言论本身是中性的,所谓“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都是伪命题。
我在上篇讨论方方的文章中说过,信息就是信息,原本是中性的,你很难断定这些信息最后在社会上产生的效果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每个人的主观感受也不同。
比如李文亮医生当初透露出的信息,你说到底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信息呢?如果当时人们重视他这些所谓的“负面信息”,能够让更多人警惕起来,让政府的防疫措施更加及时充分的预备好,从而挽救更多人的生命,产生的社会效果无疑是正面的。
那么这样的信息还叫“负面信息”吗?
所以,我再三强调,信息本身是中性的,只有真假之分,没有好坏之别。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我们动辄随意裁夺信息的好坏,会使整个社会失去明辨是非、洞察变化的能力,久而久之,就是人的适应能力的退化和社会敏感度的弱化。
这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来说,都绝非好事。
关于言论,还有个常识,那就是“言论与真理无关”。
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敢保证,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正确的,都是真理。每个思维正常的人都会承认,人只要说话和表达,都会有程度不同的瑕疵。
如果非要人保证自己所说的话都是完全无误的,那么我敢肯定,这世界马上就会鸦雀无声。
不但是方方,这世界任何一个作家都不敢保证自己的作品没有一丝一毫的瑕疵。所谓“数量之中有安全”,真理和真相不是一部作品所能涵盖的,真理和真相是在信息充分公开流通的基础上,被人们辨认出来的。
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方方描述完美的真相,我们需要的是无数的方方都来描述她们看到的那部分真相,这些信息相互竞争PK后,真相自然就会诞生。
03
第三,针对方方的过激言论和攻击,反而会败坏中国人的形象。
很多人说,方方日记可能会败坏中国人在外国人心目中的形象。
对此,我可以负责任的说,方方日记在国外出版,不但不会败坏中国的形象,恰恰相反,国内近期出现的一系列对方方日记反应过激的攻击行为,才会败坏中国的形象。
不说这些国家的国民,本身非常看重出版自由。如果数量众多的的国人在批评和辱骂方方的出版行为,无疑会加重他们对中国和华人的刻板形象。
他们处于好奇和义愤,反而会更加重视原本根本不care的方方日记,本来没关注的外国人说不定还会专门去购买一本来看,他们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内容导致如此激烈的批评?
那么,到底是谁在败坏中国人的形象呢?是方方,还是这些随意的批评者呢?
如果说,日记本身记录的信息真伪以及出版时机还存有争议,那么下面的这种匪夷所思的行为,那是肯定会大大败坏中国人的形象。
据报道,标签为左手书法钱诗贵的人发文称,一位南京雕塑家,计划在秦桧夫妻跪像旁再添方方跪像。据他洋洋得意的宣称,此计划得到了网友“压倒性支持”。
在网上对公民进行肆意凌辱,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很难相信,这是发生在21世纪的中国,这无异于是对文明社会的公开嘲讽。
难怪南京大学教授吕效平发文怒批,称此举是南京文化界的耻辱。他质问到,“当方方在秦桧墓前陪跪的时候,南京还能继续是联合国认定的文学之都吗?世界各国还会把中国看作现代文明国家吗?”
结合前段时间,一个号称“雷公太极传人”的壮年男子雷雷,居然自称“为国分忧”、“为民除害”的“武林志士”,在网上号召武汉的“武林人士”,去用拳头惩罚“中国的罪人”——60多岁的女人方方。
这些肆无忌惮的攻击侮辱告诉我们,目前社会的氛围已经开始偏离正常批评的轨道,滑向了扣帽子,打棒子,肆意网络审判,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危险境地。
如果这样的过激行为传到了国外,外国人会如何看可想而知,某些原本就对中国印象不佳的国外媒体再添油加醋渲染一番,哪种结果对中国人形象伤害更大,不是显而易见吗?
总结
目前社会舆论对于方方日记的关注和讨论,我个人认为是超出了应有的限度,突破了社会可以施加于个人的界限。
约翰·密尔在《论自由》里,对社会之于个人自由的限制,极为精当的总结出了两条基本原则:
第一,个人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厉害,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也不得对之干涉;
第二,个人行为若有害于他人利益,个人要向社会负责,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制裁。
很显然,如果有哪位当事人认为方方日记侵害了自己的权益,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方方,而在此之前,方方的个人权益都受法律保护,不应当被他人随意侵犯。
我从来不否认,方方日记可能有的瑕疵让某些人心理不适,她出版的时机也引发了公众质疑,这些批评的声音,我认为都是正常的,方方应该有这个胸襟去接受和包容。
如密尔所说,如果我们动辄把让自己不舒服的批评声都归为“网络暴力”,那么真理就会缺乏活力,因为真理必须在和谬误的冲突中得到考验和确认,这种批评和讨论是获得真理的基本途径。
在一个现代社会,容忍和坦然面对别人对自己观点的批评是基本素养,我想,方方应该和必须拥有这个素养,作为公众人物,这由不得她。
但是,如果打着所谓“负面影响”的旗号,某些人动不动以国家民族代表自居,超出正当批评的范畴,侵入方方个人领地的行为和言论,方方也有充分理由反对之。
如果我们默许这种侵犯,那么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不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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