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趣闻:花钱听戏,还让管着,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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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角钱包戏馆
上年偶与二三友人到天桥戏馆观剧,进门钱每人才合铜元两枚。皆云何以这样便宜?及入座,则演一段要一回钱,每回亦不过一二枚。友人大为惊讶,以为奇谈。余曰:“此种办法当系旧规。”
从前北京之大戏馆想亦系如此,只要茶资不要戏价。光绪中叶以前,尚只有茶钱之名词,而无戏价。既只收茶资,则恐当初亦非一次收取,后乃渐渐养成现在之情形亦未可知。不见现在之茶馆乎,往往约人清唱,只收茶资,不收戏价者有之。然茶资之外,兼敛戏价者亦复不少。其敛钱之法,亦系唱一二段便要一次;否则,茶客听了他想听的一段便走开,也就无法再要了。
老戏院
各省城池中之戏馆类此办法者亦很多。一次,余在济南市场中听章邱梆子之《少华山》及《入洞房》,演了一回,打住敛钱。园中恐怕人走,乃有一人在台上大为演说云,这出戏好的地方全在入洞房以后,诸君不可不看等语。
余因欲研究该腔,不愿耽搁时间,乃问看座茶役曰:“你们每次可敛钱多少?”茶役曰:“一二百铜子,约合洋钱两角至四角不等。”余曰:“倘有人给钱四角便可立刻开戏吗?”他说:“那一定!”余即给以四角,彼大声喊曰:“开戏吧,有人包了。”遂即开戏。余曰四角钱包馆子,真可算奇闻矣。
听戏划拳
清光绪二十四年,余正肆业于同文馆,星期日无事,三四同学商议同往听戏。徐君欲就近听广兴园,王君曰:广兴园的观客皆粗鲁人,不去也罢。余曰:我等听戏,彼虽粗鲁,亦不至有伤于吾。王君曰:彼等皆大喊狂呼,实在讨厌。余曰:各园皆然,何独怪此。王君曰:此园尤甚,不信,可前往一观。至则中轴刚上,忽闻下场廊下有划拳声,越划越烈。余固好动,因赶往观察其举动,至则见四人共一桌,备有盒子菜、烧酒等物。适有彼等一熟人在旁相劝曰:人家听戏,你们大声划拳,不落“包含”么?其中一人答曰:兄弟你放心,唱文戏的时候,我们自然用小声划,现在是武戏,声音大一点不要紧。余心中说,此人办事,颇有斟酌。
杨小楼、余玉琴之《青石山》
看戏不受约束
现在文明国家,对于公共治安极为注意,故凡多数人聚会之场所,如饭馆,戏馆等地方,一切举动言笑,皆极慎重安详,不得大声呼叫,盖恐妨他人之精神也。独吾国则不然,越到公共场所,言语声音越大。饭馆子中座客之划拳行令、呼喊下人、跑堂之叫菜、应客等等各种声音,震人耳鼓。致美斋之经理人常语余曰,每日晚六时到十时之间,呼啸之声等于人变(盖不敢说民变也),确系实情。然此尚可说客之来者皆为吃,不为听。虽人声鼎沸,于吃食尚无大害。
至戏馆中诸客,则皆专为听戏而来,而其中座客谈笑声、侍役呼喊声、各种小贩叫卖声,以至众人周旋来往,嘈杂喧嚣,殊扰乱人之视听,而观客不但不厌其扰乱,且如此方以为乐。否则,便嫌太侷。开明戏院股东、经理等多受过新教育,故所定规矩较他戏园稍为文明。如不许小贩入场,不备茶具,侍役亦较安详,座客自亦不能大声喧嚷。
民国十几年间,梅兰芳出演于开明、中和两戏院,皆为夜戏。每至中和,则观客比开明为多,不过开明之观客较为文明耳。若商人等,则定往中和,决不到开明。余问其故,皆曰开明规矩太严,我们听戏,专为取乐,不能受其约束:花钱听戏,还让管着,有是理呼?
余不禁失笑,然亦无言以对。
看戏上台
余与梅兰芳编《牢狱鸳鸯》,初演于吉祥园。饰卫如玉者为姜妙香,饰胡知县者为高四宝。卫如玉冤枉被传上堂,胡知县不问皂白,即令责打。台下观客中有一位似微有神经病,见卫如玉冤屈情形,大为不平。乃大言曰:“杀人的不是他!”一面说,一面上台,大有与胡知县拼命之势。幸公安局驻市场场长舒志超君上前抱住,并劝彼离开。临行尚大骂知县“混蛋”,众客哄堂。
跪求买票
《天河配》一戏,自余给梅兰芳添改后,叫座之力异常之大。其实除“云游”一场外,实无甚精彩也。初演于真光剧场,原定只演三日,所有包厢座位尽于先期售罄。演至第二日,有某旅长之副官来买包厢不得,势颇汹汹。然实已尽行售出,虽横亦无法,往返三数次,迄不能得。某旅长不得已,乃转求内左一区署长设法,署长派人到真光云:“可捡熟人中所买者求让一间。”真光乃出其售票底册示之,盖买包厢者皆总、次长或师长之家眷,即对区署人员云,请您指定某一厢可让,当即让之。署员不敢负责,乃婉谢某旅长。
梅兰芳之《天河配》
旅长之家眷以买不到票,大以为耻。乃告其副官曰:“你再去买票,如买不到,你就不必回来了!”副官无法,到真光即跪于票房之前云,非给一包厢不肯起来,真光无法,商之兰芳。余适在票房,兰芳使之问余。余曰:余向不买包厢,有何办法。如不能解决,再多唱一天亦无不可,真光大为赞成。即告该副官曰:此三日实无办法,请您回去请示太太,如肯第四日来听,则专为她多唱一天,如不愿来,亦即不再续演。这个面子总算不小。副官叩头而去,移时即回云,请再续演一次,并代留包厢十个云云。余曰因买票而下跪,不得不谓之奇谈。
听戏记词
人之智力各有异禀,三国时王仲宣将碑文读过一次,便能默书无错,见友人著棋可翻乱,另照式布好各事,久已脍炙人口,千古传为美谈。以后各种笔记中关于此种记载亦复不少。余同乡田君芑堂,于戏剧极属外行,既不能唱,又不爱听,一年之中进戏馆子不过数次,且非友人强约不到也。然耳音极好,且一听不忘,无论口齿多不清楚之角,彼亦听得明了,且一字无遗。余偶与梅兰芳谈及,兰芳不信。一日,余特约田君及戏界三五人同饮,请诸人各小声随意唱一段新词。及唱毕,田君索纸笔,将各人所唱,尽行录出,一字不讹,兰芳始服。然使彼歌之,则未有一字能入调者。
《骂曹》暗中禁演
吾国人向多忌讳,官场尤讲趋迎。曹仲珊为总统时,因姓氏关系,曹操之戏半多被禁,《骂曹》一戏,尤不许演。一次,与友人饮于泰丰楼,一客曰:官场这些老爷们简直是与总统过不去,把曹操的事情都拉到总统身上了,仿佛一骂曹操,就是骂总统,可谓荒唐极矣。众大笑。
您走了板啦
余向不爱唱,亦不能唱。一次,梅兰芳演《廉锦枫》,有新腔数,余颇爱之。剧终乘人力车归家,月明风静,意颇自得,不觉小声歌唱数句。车夫忽曰:“先生,您走了板啦。”余笑曰:“我本不会唱,所以无板,亦无所谓走,但你如此说法,一定很能唱了。”车夫长叹曰:“若不因为爱唱,还不至于拉车呢!”因述其身世,盖亦票友也。余亦太息者久之。下车后,当给以洋钞一元,以酬同好。车夫感谢而去。
(《文史资料选编》第三十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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