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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姍姍 || 建構現代國家:李璜的國家主義理論探析

彭姍姍 汇智澳门 2023-02-15

作者簡介:彭姍姍,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博士



[提  要] 在nationalism的兩種譯名中,李璜的譯名“國家主義”在1920年代逐漸得到了更多認同。李璜將勒南唯意志論的民族國家定義、涂爾幹的社會理論、布爾茹瓦的連帶主義、盧梭的公意學說乃至傳統儒學糅合起來,綜合闡發了他的國家主義理論,強有力地呼應了知識分子在內憂外患時代所普遍存在的心理緊張,一度吸引了大批具有讀寫能力的知識分子。但這一理論未能解決三種內在矛盾,未能像其對手馬克思主義那樣真正融入中國的現實和實踐之中。[關鍵詞] 國家主義  李璜  勒南  涂爾幹  布爾茹瓦  盧梭[基金項目] 本文係中國歷史研究院重大項目“中國近代思想通史”(項目號:LSYZD2019010)以及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委託項目“中華思想通史”(項目號:20@ZH026)的階段性成果。[原文出處] 《澳門理工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4期https://journal.ipm.edu.mo/images/journal_c/2021_4//1ee14-202104188-.pdf


清末十年,民族生存競爭與國家主義是最主流的政治思想話語。民國肇建後,這類話語繼續盛行,客觀上為袁世凱的專制集權創造了有利輿論。知識界遂起反思,關注的重心逐漸轉向個人權利與個人解放。新文化運動於是興起。一戰爆發後,知識界普遍認為這是歐洲民族主義畸形發展的惡果。對於民初政局的失望,關於一戰的反思,中國傳統中固有的“大同”思想,加上一戰期間西方列強無暇東顧,中國所面臨的生存競爭顯得不再那麼嚴酷,這種種因素使各種超越民族與國家的思潮——形形色色的無政府主義、社會主義等——在五四前後風行一時。然而,在一個力圖於現代世界中謀生存、於國際秩序中爭平等、於內外交困中求出路的弱國,建構現代國家的議題即便一度潛藏,也必定會再度成為時代的焦點。1920年代的國家主義派即明確提出國家主義,成為與三民主義、共產主義鼎足而三的重要思潮。

國家主義派都信奉“國家主義”,但不同人物、不同團體所闡釋的國家主義思想並非完全一致。其中,李璜所闡釋的國家主義最具理論深度,在中青黨內和《醒獅週報》同人中備受公認,在國家主義派的對手中也深受重視。可以說,李璜的闡釋奠定了國家主義派的理論基礎。這派的許多人都是在此基礎上,去進一步發揮其所理解的國家主義。關於國家主義派及其代表人物的思想,學界已有相當研究。然而,對李璜國家主義思想的研究,長期以來卻付諸闕如。

李璜(1895~1991),四川成都人。別名幼椿,別號學鈍。其家在成都開設一間販賣洋廣雜貨的店鋪,頗為富裕。故李璜自稱“是一個都市兒,標準的小布爾喬亞階層中人”。良好的經濟條件使李璜能心無旁騖地在上海震旦大學學習法文,進而於1918年底自費赴法留學,完成學業。李璜赴法前應曾琦之邀到北京,於1918年9月加入少年中國學會(以下簡稱為“少中”)。李璜是最早宣傳國家主義的少中會員之一。1919年,李璜已論及國家思想與超越國家的思想是可以調和的。留法期間,李璜與余家菊合著《國家主義的教育》。該書1923年於國內出版,在少中內部引發熱烈討論,催生了一大批同情國家主義的會友,並引起南京會友們議決在《少年中國》上刊出“新國家主義特號”進行研究。此後,少中內部以陳啟天為代表的部分會友乃提出國家主義與共產黨會友們的共產主義相抗。1923年底,中國青年黨(以下簡稱為“中青”)在巴黎創立。李璜是該黨發起人之一。建黨之初,他所擔任的主要工作即為機關報《先聲週報》撰寫“闡明國家主義與民主政治的長文”。李璜在法修得社會學、歷史學、教育學文憑以及比較宗教學的論文憑照,以此獲得索爾朋大學的文學碩士學位。因而,他能夠運用各種西學對國家主義理論做出闡釋。1924年9月,李璜、曾琦等自法歸國,隨即創辦了《醒獅週報》。李璜再次執筆闡明國家主義理論。中青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曾琦當時即明言:“關於主義之信仰,吾人絕對主張‘國家主義’,其理由已有李璜君之‘釋國家主義’一文為學理的說明矣。”1929年前後,中青全國代表大會決議編寫政綱。會後,中常委會即推定李璜為政綱起草人。顯然,在中青黨內,李璜是公認的理論家。於是,在《嚮導》及《中國青年》上與中青展開“主義之爭”的共產黨人自然也會將李璜視為主要對手。兩刊的重要撰稿人及編輯者鄭超麟就說,李璜是“我們的國家主義者之第一個理論家——因為他是以學院式文字引用許多資產階級學者的學理,發揮中國的國家主義給我們看的第一個人”。

李璜的國家主義理論發軔於留法期間,定型於《醒獅週報》初創時期。1927年秋開始,李璜出任中青代理委員長,工作重心從理論闡發逐漸轉向實際黨務。本文擬對李璜1920年代所闡發的國家主義理論進行探討和分析,以揭示其譯名選擇、理論構成、西學來源及內在矛盾。





一、nationalism及其譯名

“國家主義”,即nationalism的中文譯名。nationalism,今譯為“民族主義”。最早將nationalism引入中國、使之成為一種富於影響力之思潮的代表人物當屬梁任公。1902年,他在《新民說》中論道:“自十六世紀以來……歐洲所以發達……皆由民族主義(Nationalism)所磅礴衝激而成。”同一時期,他也介紹過“國家主義”。這種“國家主義”指伯倫知理(Bluntschli Caspar)的國家學說,與盧梭的民權說相對,而非nationalism。這種“國家主義”的用法得到了同時代一些人的認同。例如,鄧實在《論國家主義》中說:“十八世紀之末法儒盧騷出倡平民主義……十九世紀之末德儒伯倫知理出倡國家主義。”但晚清也有人將nationalism譯為“國家主義”。例如,黃純熙的《世界之國家主義》討論近代國家的創立,稱“吾第論其主義而毋論其國體,則世界主義與國家主義其相去文明之程度不過一階級”。

“民族主義”與“國家主義”這兩種譯名都沿用至1920年代。在余家菊、李璜合著的《國家主義的教育》一書中,余家菊所用譯名是“民族主義”,李璜所用則為“國家主義”。李璜堅持nationalism不宜譯為“民族主義”,因為nation雖在拉丁文(natio)裡有民族的意思,但發展到近代,其內涵已遠非民族所能涵括。首先,近代的nation不一定只由一個民族構成。法國的構成民族很複雜。同一個拉丁民族,又會構成西班牙和意大利兩個國家。換言之,民族並非構成nation的根本因素。其次,構成nation的更重要的因素,從實質上看,是人民、領土、主權;從精神上看,是共同的信仰、共通的歷史和公同的回憶。最後,如果把nationalism譯成民族主義,容易造成從民族(people)或種族(race)角度去理解。而如果譯成國家主義,國這個字“從口從戈,取人執戈以守土圉之義。於是領土人民主權三種要件都含在這個國字內面了”。而“這個家字,在精神上言之,是有所依歸之意。”故而,國家兩個漢字充分而恰當地展示了近代nation的內涵。

李璜“國家主義”的譯名逐漸得到了朋友、中青同志乃至少中會友的認同。1922年底,余家菊和李璜商量將關於教育的文章合編為論文集。兩人與曾琦一起討論論文集的名稱,“反復考究”,最後決定定名為“國家主義的教育”。該書《序》解釋說:“書中所用名詞,如民族教育、國民教育等,彼此時有出入,但其所表現的主要精神則完全一致。主要的精神為何?就是國家主義之教育而已。”可見,余家菊雖未完全放棄“民族主義”的譯名,但也接受了李璜“國家主義”的譯名。曾琦則完全接受了“國家主義”的譯名。1923年12月2日中青成立大會規定黨的宗旨即包括“本國家主義的精神”一條。《醒獅週報》亦採用“國家主義”的譯名。《國家主義的教育》出版後,以陳啟天為代表的少中會友迅速接受了“國家主義”的提法,並積極進行宣傳。





二、國家主義理論及其西學來源

中青一直試圖“建立適用於現代中國的理論體系”,李璜關於國家主義理論的闡釋即為對這一訴求的回應。

1. 什麼是國?

李璜區分了國的古代意義和近代意義。國在古代指諸侯所封之域。國的概念常與朝代混同。而近代的國即“nation”,其要義並非在於民族或種族的觀念,而在於一族人共居一地,有共同利害關係和共同信仰,從而產生一種“同情”。他強調同情是近代的國存立最重要的基礎,認為近代的國是活的靈魂的表現。這種觀點來自法國哲學家勒南(Ernest Renan)。李璜引用勒南說:

法國哲學家爾朗(Renan)為國下一個定義很適合近代的國家存在的實況。他道:“一個國是一個靈魂,是一種精神的原則(principe spirituel)。有兩種東西,在意義上其實是相同的,能夠造成這個靈魂、這種精神的原則。一種是在過去的,一種是在現在的。前一種是一些公同所有對於過去很豐富的紀念;後一種是對於現在彼此的承諾,願意共同生活的承諾,願意繼續共同發揮光大前人遺業的承諾。”

這段話引自勒南的名篇《何為民族國家?》(Qu’est-ce qu’une nation?):

一個民族國家是一個靈魂,一種精神原則。事實上,有兩件事合二為一,塑造了這個靈魂和這種精神原則。一件在過去,另一件在當下。一件是共同擁有的豐富的回憶遺贈;另一件是當下的共同意願,共同生活的願望,繼續光大所共同繼承的遺產的意願。

《何為民族國家?》是勒南1882年3月22日在索邦大學所做的一次講座,其要旨在於澄清種族(la race)和民族國家(la nation)的概念,區分族裔群體(groupes ethnographiques)或語言群體(groupes linguistiques)與實際存在的擁有主權(souveraineté)的民族(peuples)。全篇共分為三節。第一節主要從歷史角度說明民族國家是一種現代才產生的新生事物。第二節具體分析了為何種族、語言、宗教、利益、地理都不足以創造一個民族國家。第三節則明確將民族國家定義為“一個靈魂,一種精神原則”,“一種道德意識(conscience morale)”,而建成一個民族國家最主要的條件是過去所擁有的共同的榮譽和當下所擁有的共同的意願。

如何才能讓國民擁有共同回憶和共同意願?李璜的答案是施行國家主義的教育。勒南的定義特別適合用來宣揚國家主義的教育主張,也特別符合中國多民族共居的現狀。因而,李璜1923年寫作《國民教育與國民道德》時,幾乎照搬了這一定義。1924年他在《醒獅週報》創刊號上發表《釋國家主義》一文,是代表一股新興勢力或派別闡釋“國家主義”的學理。於是,其定義也略有改變:

請先言國家(La nation)。國家是甚麼?一定的人民,佔有一定的土地,保有一定的主權;而此人民本其自愛的心情和其生活的條件……有前人時時締造的艱難,即有後人世世保守的責任,有一種特殊文化的貽留,即有一種相當感情的回顧;因而國家不獨有其實質,又復具有其靈魂。

在此,人民、領土、主權和國家的“靈魂”構成了nation的四要素。這一定義顯然更符合中青外抗強權、內除國賊的宗旨,其中關於“靈魂”的闡釋仍來自勒南。

2. 何為國家主義?

李璜引用法國拉魯斯辭典的定義說:(1)“國家主義乃是對於其所屬的國家而特有的一定的志願”;(2)“國家主義乃是被壓迫的國性的政治上的要求”;(3)“國家主義乃是疾視一切所有不以國家的舊信仰為根本的學說”,“國家主義乃是反乎國際主義而言”。

第3條定義主要針對無政府主義和馬克思主義而言。第2條定義的中心概念是“國性”。李璜認為,國性是“國家的人格”,是“一個群體的自我”。每個國民的人格放大即為國家的人格,國家的人格縮小即為每個國民的人格。這種小己與大群的相互影響關係便構成了“國民的靈魂”。李璜进一步从社会学的角度解释“国魂”。一個社會的習俗、環境、歷史、信仰共同鑄造了一種生活樣範,生於該社會的個人自然地承受這一樣範。故而每個國民的獨立人格是國家人格的縮影。因此,“國性”“國家人格”“國家靈魂”都並非虛造,而“是有他事物根據的實在處的!”為論證這一點,李璜引用了孔德(Auguste Comte)“死人之力大於活人”的理論,又引用了補格列(Bognle)“社會形(Forme sociale)生出社會力(Foree soeiale [Force Sociale]),社會力先個人之力而用事”的理論。

補格列為李璜在索爾朋讀書時社會學一科的導師。李璜在索爾朋的最後兩年(1922年秋至1924年夏),特別注重社會學,深受當時法國社會學主流涂爾幹(Émile Durkheim)學派的影響。李璜晚年概括涂爾幹社會學的見地說:

在研究對象上,確認社會本身為一真實的存在,如同物質之於物理學上,社會的事物有其自有的特徵及自有的規律,而不應視社會為許多個人的合作體,更不是特殊人物的支配體;質言之,社會先於個人,或者稱個人投入社會,便為這一社會形質所支配,而造成涂氏所稱之“集體意識”(Conscience Collective),隨時籠罩住個人思想在。

涂爾幹的開山之作《社會分工論》(De la division du travail social, 1893)提出了“集體意識”的概念:“社會成員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總和,構成了他們自身明確的生活體系,我們可以稱之為集體意識或共同意識。”集體意識是“一種界限分明的實在”,是一種社會心理形式,“並不會隨著世代的更替而更替,而是代代相繼”。由此,李璜闡述了國性真實存在著,不能像馬克思和蒲魯東那樣僅從“經濟方面著眼”而取消國性。

李璜解釋國家主義的第1條定義說,“國家主義乃是基於一國國民所共有的志願”。這種共有的志願就是愛國。

首先,愛國是植根於人之天性的一種情感。李璜根據孔子的“天命之謂性”和孟子的“四心”說,論證說人人都有羞惡是非喜怒哀樂的天性,所以天生便有愛惡。兒童出生以來便受著父母的保育,天生就知道愛其雙親。隨著社會的進化,這種對父母的愛會擴展為對部落、對市府的愛,到近代便擴展為對祖國的愛。

其次,愛國是一種源於連帶關係的國民責任和倫理義務。國民自出生以來,無論吃穿住行,還是讀書信仰,都受到國家制度的規定和文化的導引。這些都是祖宗歷世所積累下來的恩澤。因而,國民有責任“共同保守祖宗之業而光大之”。李璜根據的布爾茹瓦(Léon Bourgeois)的連帶主義(solidarisme):

來翁補而若瓦(Léon Bourgeois)將連帶關係的事實最說得簡明……
“自從小孩斷了奶後……他便成了一個負債的人(débiteur)……”
“一種借貸,便是他的糧食;他所消費的每一種食料都是前輩人多年耕作所得的果子……皆賴不斷的繁殖與改良。又一種借貸,便是他的語言。在唇邊的每一個字都是從他父母師保口中獲來……這每一個字所包含若干的意義皆由無限的祖先發明之,規定之,而貽贈後人……又一種借貸……便是他的書籍和他的器械。學校與工場一一給他的:他豈知道這兩樣如此其輕巧易拿的東西曾費卻前人不知多少心力!……”(見來氏所作《連帶關係》La Solidarite[Solidarité])一書中)

布爾茹瓦(1851~1925)早年學習法律。先後出任法國總理、外交部長和參議院議長。1899年和1907年,作為法國全權代表兩次參加海牙和平大會。1919年,任國際聯盟第一任理事會主席。在法語中,連帶關係(solidarité)最初只是一個法律術語。19世紀時,孔德、涂爾幹等人開始從社會學角度闡述連帶關係。1896年,布爾茹瓦的《連帶關係》一書出版,將這一術語引入主流政治理論。連帶主義在20世紀前三十年幾乎主導了法國政治思想界。這一理論提出了“準契約”和“社會債務”兩個新概念。所謂“準契約”,是相對於洛克、盧梭的“社會契約”而言,即人在社會中能夠彼此融洽地生活,並不需要像洛克、盧梭所認為那樣真的去制定一種社會契約,而只需要一種無意識中所形成的相互交換服務、彼此履行義務的準契約就夠了。基於這種準契約,每個人一出生就成為負債的人,有著償還社會債務的義務。由是,李璜認為愛國是國民的責任,是倫理上的一種義務。

最後,愛國是一種基於社會分工事實的國民道德。人是社會的動物,其道德也是社會性的。“國家主義的道德便是要將家族道德之義推而廣之”,從“愛己愛家”擴展為“愛護國家”。這種擴展過程與社會分工密切相關。李璜論述說:

社會之所以進化,大半賴“社會的分功”(division du travail social)。分功愈繁而一社會中彼此需要之相供給愈多,因之而連帶關係愈密切。可以說國家成立和進步的原故“社會分功”算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一個國便是社會分功的總場所。縣與縣的連帶關係,省與省的連帶關係,……國家的統一(unité)便大半建築在這上面。……要想國家永久真正在形式上統一,必須國人的精神能夠統一,要想國民精神能夠真正統一,必須使他很早的明於“社會分功”的重要。

李璜根據的是涂爾幹的社會分工理論。涂爾幹認為社會分工是造成社會結構從機械連帶(solidarité mécanique)過渡為有機連帶(solidarité organique)最重要的原因。涂爾幹探討社會分工的目的是要“根據實證科學方法來考察道德生活事實”,“想建立一種道德科學”,試圖為道德尋找到有別於康德“絕對的善”之外的、基於社會事實的真實基礎。不管是機械連帶佔主導地位的社會,還是有機連帶佔主導地位的社會,都有其固有的道德。所有的法律和社會職能都是社會的,而道德就基於這些法律和社會職能,而非基於那些抽象觀念。在前一種社會中,道德基於社會成員所分享的集體意識,也即共同的風俗習慣。在後一種社會中,社會成員的道德源自於他所執行的每一項社會職能。但“特別有一種機構,我們對它的依賴總是有增無減,這就是國家。我們與國家的連接點真是舉不勝舉,它同時也不失時機地喚起我們對公共連帶的感情。”從涂爾幹的這種論斷再推進一步,可以很自然地得到李璜的結論:在有機連帶佔主導地位的社會中,也即在現代社會或近代國家中,愛國是社會分工這一事實所要求的國民道德。實際上,涂爾幹身後出版的《職業倫理與公民道德》(1950年)中,就專門論述了作為公民道德的愛國主義。

綜上,李璜極力從情感、倫理而非經濟的維度來闡述愛國精神,並儘量將這一精神奠基於歷史、社會事實之上。他強調志願、信仰的作用,並認為道德是一種重要的社會整合力量。

3. 國家主義的基本政策

李璜總結說,國家主義的對外政策是“止國的”(national),即依仗全體國民的力量獨立自決,反對依靠他國的國際主義;國家主義的對內政策是“民主的”(républicaine),即團結全民共有的志願,實行全民政治,反對一階級的專政。一方面,這是針對共產主義的國際主義和無產階級專政而言;另一方面,它們也是從國家主義理論推演出的結果。第3條定義說“國家主義乃是反乎國際主義而言”,故而,其對外政策反對國際主義。李璜解釋第1條定義說“國家主義乃是基於一國國民所共有的志願”,故而,其對內政策必然要求全體國民參與政治。

全民政治具體指什麼呢?李璜認為,全民政治即“實行民主代議極則的普通選舉”,讓全體國民都有參政的機會。由於“政治這件事情是練習得會的,政治能力除了瘋癲白癡的人都可以取得的”,因而,普通選舉要三不限:不限家產,不限男女,不限資格。至少總統應該是不由議會選舉而由普選產生的。至於議會選舉,則職業選舉與地方選舉並重,在由地方代表構成的議會之外另設一個由職業代表構成的議會。

李璜更援引盧梭的公意說來論證民主的國家主義所倡導的全民政治,認為基於只著眼於“共同之公利”的“國民的全體志願”(今譯為“公意”),就能實行全民政治。在此,李璜以盧梭的“公意”或“國民的全體志願”(la volonté générale)取代了勒南的“共同的志願”(une volonté commune)。但這二者並不能直接劃上等號。





三、國家主義理論的內在矛盾

李璜將勒南、涂爾幹、布爾茹瓦、盧梭乃至傳統儒學糅合到一起,綜合闡發了他的國家主義理論。但上述各種理論自有其脈絡,並非能輕易地融為一體。

1. 如何理解共同志願?

李璜與勒南都認為民族國家最核心的要素在於其國民要有共同回憶和共同志願,但在對於共同志願的理解以及如何才能達成這一目標的問題上,二人分歧巨大。

勒南(1823~1892)生於法國布列塔尼北部山區。早年學習神學,後專注於宗教史研究。第二帝國時期(1852~1870),勒南在巴黎的沙龍中與法國的決策圈不斷接近。1870年春,他與拿破崙三世一起赴斯匹茨卑爾根島旅行。7月,普法戰爭爆發。8月12日,勒南對於法軍接連敗北深感絕望。1871年,他發表了《知識與道德改革》(La réforme intellectuelle et morale)。該書分為“病”和“藥”兩個部分,分別闡述了法國慘敗的原因以及如何復興的藍圖,也代表了勒南的主要政治思想。他的《何為民族國家?》一文必須與之聯繫起來才能真正被理解。

勒南認為,法國衰落的首要原因是它在大革命時期拋棄了君主制。“法國斬首國王之日,就是其自殺之時。”“一旦沒有國王,以國王為穹頂中心的結構就要崩塌。”接著,第二帝國時期的普選制使法國變得物質化,代表法國靈魂的貴族階層衰亡了,未受過教育的工人和農民成了國家的兩大支柱。他們對於軍隊的榮譽和法國的歷史都毫無興趣。此外,為應對鄰國擴張領土的強烈渴望,法國需要一個強大的軍事政權,但基於普選的民主制卻難以與之並存。勒南總結說,“民主成了我們軍事和政治的弱點……它和背後的天主教理論一起造成了我們國民教育的不足。”針對這些弱點,勒南的建議是向普魯士學習,具體表現為:(1)重建王權,重建貴族;同時放棄普選,放棄共和制;(2)實施更嚴厲的教育,要求所有人服兵役,以建立一個強大的軍事政權;(3)實行大規模的殖民。

吉列里(M. F. N. Giglioli)指出,歐洲自由主義者普遍支持帝國主義和海外擴張。作為法國第三代自由主義思想家的代表,勒南也贊成殖民政策。他對普魯士軍事貴族及國民軍事精神的讚揚,對法國建立強大軍事政權的強調,既與他作為布列塔尼凱爾特人的尚武傳統有關,也與他長期以來對德國文化的欣賞和尊重有關。事實上,普魯士在1870年的勝利改變了全歐洲的軍事思想。1871年後,歐洲的每個大陸國家都採用了普魯士的普遍兵役制。勒南對重建王權的堅持,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之前的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和第二共和國都迅即傾覆,1870年建立的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才成為法國歷史上第一個穩定的非君主制政權。直到1877年麥克馬洪總統組建君主制政府的企圖失敗時,勒南才意識到共和制已在法國穩固了,改變了重建王權的想法。他堅持貴族制,反對普選,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第二帝國時期所施行的普選並未能保障自由和公平,反而導致了選舉過程中出現嚴重操縱和官方干預。

勒南的具體建議隨著時勢的變化而有所調整,但他始終堅持“精英自由主義(elitist liberalism)”。他始終更信任文化精英,認為大眾缺乏對於國家權力和目標的理解,反對普選。由此,當他在《何為民族國家?》中說“一個民族國家是一個靈魂,一種精神原則”時,他實際上要說的是:

一個國家……是一個靈魂……。這個靈魂可能駐紮在很小一部分人身上。最好是所有的人都能參與其中。但必不可少的是,通過挑選政府成員,形成一個大腦,用來監督和思考,而國家中的其他人則不去思考。
一個國家的意識存在於國家開明通達的群體中,這個群體帶動並指導國家其他的部分。文明起初是貴族的事……如今卻通過民主者所謂的力量和假象強加給人們。文明的保持也是貴族的事業,祖國、榮譽、責任都是人群中的一小部分所創造和維持的,大部分人都自我放棄,任其消失。

換句話說,勒南的“共同志願”雖然在修辭層面接近於盧梭的“公意”,但在實踐層面,“共同志願”僅僅體現在一小部分人——精英或貴族以及牧師——身上。勒南認為,基於出身的選擇比民主選舉選要好得多,因為“出身通常意味著更多的教育,有時還意味著一定的種族優越”,而“普選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懂得科學的必要性、貴族和學者的優越性”。勒南也同意國家要加強對於國民的教育,但這種國民教育與文化精英所享有的教育截然不同。他認為:“人類的思想是一個階梯,每一層都必不可少,對這層來說是好的東西,對另一層不一定有益。”因而,應該給人民保留宗教教育,而通過大學培養理性社會的領頭人。“理性不是多種觀點與願望的簡單表達,而是小部分特權人物的意識統一作用的結果。”勒南的精英傾向在他與朋友私下的談話中更是表露無遺:“我堅信初等教育是一種徹頭徹尾的邪惡。……文化只在被精心教養的人身上是好的,而只受到半截教養的人將被視為無用的、傲慢的猿類。”

因而,勒南對於民族國家的定義更宜於被視為一種意識形態化的修辭策略,而非一種針對現實的行動方案。恰如哲學家和政治評論家何維勒(Jean-François Revel)所言:“一直以來,法國擅長向他人鼓吹極左主義,自己卻慎用極左主義,那套鼓吹人民權利的哲學,它自己並不迷信”。實際上,勒南提出這種“唯意志論的民族/國家性(voluntarist theory nationality)”思想有著非常實際的理由。普法戰爭後,法國失去了阿爾薩斯-洛林,而阿爾薩斯-洛林臨近德國,傳統上當地人也說德語,在政治上卻更認同法蘭西。因而,勒南不惜放棄了他的大部分史學著作所依賴的種族、族群和民族特徵的分類——種族、語言、宗教、利益、地理等。

李璜將共同志願等同於國民的全體志願,因而主張普選。與勒南的復興藍圖相比,這一主張不啻於空中樓閣。李璜1925年論證實行普選的可能性時,舉例說,他巴黎住所隔壁咖啡館中僅高小畢業的男孩有一天去參加了選舉演說,並且講得很不錯,可見,只要普通人肯勉力,且有機會,是能夠取得政治能力的。此時李璜剛回國一年多,去國前又一直過著一種布爾喬亞式的學生生活。他以巴黎普通人為例來揣度中國平民的生活境況,與實際情況相去甚遠。1931年4月,李璜途經山西,“驚嘆”於山西“其土之瘠,其民之困”,“但見山畔兒童多赤身,有些連褲子都沒有穿;大人則只有長褲,而上身多無衣;老年人也是單衣袒裼,惟胸下掛一紅色夾‘裹肚’以遮住腹部。其時我在車上,著薄棉衣尤有點冷意,晉北之民又何以如是之能耐春寒!”

直到晚年,李璜才深入反思這一問題,認為中國文化有偏枯之病,即,傳統士大夫階層深受民族文化陶冶,但一般鄉農及手工業者卻不能讀書識字。這一偏枯之病雖經辛亥革命後的平民教育運動和國民革命後的掃除文盲運動略有緩解,但“鄉村老百姓的知識水準與生活情況,確是與我們都市中的知識分子相差得太遠了啊!”西方民主國家的農工階層大都能看報,“至少瞭解他們的國內或城市內執政者是那一班人,代表他們去當各級代議士的人是否在為他們自身或其鄉里努力爭取他們所希望得到的權益”。李璜總結說,“這一偏枯之患”,“影響到我們所主張的國家主義與全民政治無法建立”。

2. 需要應對內憂外患的國家主義能在多大程度上發展民主制度?

李璜倡導的民主的國家主義需應對的另一項挑戰與勒南所謂“民主不能和一個強大的軍事政權共存”有關。勒南闡述說,“軍事政權也不能在民主制度下發展,或者說,如果它要發展,它就會吞噬民主。”其一,選舉系統不能作為政府的唯一基礎。因為在軍隊中,指揮是絕對的,但被選舉人從來不能絕對地指揮選民。其二,重視個人的自由和權利會導致軍事被削弱。因為,戰爭要求自我犧牲。其三,“軍隊組織建立在紀律之上,而民主是對紀律的否定”。其四,來自選民的壓力會使模仿普魯士的全民服兵役政策難以徹底實施。勒南的具體意見或可商榷,但他指出了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即,需要應對內憂外患的國家主義能在多大程度上發展民主制度。

近代中國面臨著比1870年的法國更深重的內憂外患。李璜認為,對付外侮,必須先建國。而建國方針之一便是“用革命的手段去推翻中國現有的惡勢力”。所謂“革命的手段”,指愛爾蘭新芬黨的“野戰法”和土耳其青年黨的“聯戰法”。前者即組織秘密團體進行暗殺活動;後者即據一地方為革命根據地,訓練群眾為戰士。此外,為鞏固國防,他主張實行徵兵制或志願兵制,無限制地發展飛機與潛艇。但李璜似乎未曾深入思考過這些革命手段或國防政策與他所設想的那種民主制度在多大程度上能夠相容共存。略晚些時候,其他人曾提出兩種方案予以回應。石青認為中國在百年之內絕無希望可實行全民政治,故“新政體必將冒全民政治或其中之若干條件為形式,同時又必採取少數專政之精神,而成為一種實質與形式違反之政體”。天健認為實行民主的國家主義應分為運動時期和實現時期兩個階段;在運動階段,要組建黨組織,促成民眾黨化和軍隊化;而後才進入實行全民政治的實現階段。

3. 如何基於個人構建現代國家?

李璜的國家主義理論試圖基於自由的個人構建一個民主、強大的現代國家。他所援引的諸多理論資源中,包括了三種截然不同的建國方案。

第一種是勒南的方案。勒南主張通過精英群體來管理公共事務,普通國民只需服從管理即可。從理論上看來,勒南的方案與李璜的主張格格不入。

第二種是盧梭的方案。盧梭認為,國家或主權者“不外是一個道德人格”,一種“公共人格”,其生命在於全體成員的結合;公意即為主權者或這個道德人格、公共人格的志願,而主權則“不外是公意的運用”。從理論上看,這一方案既保證了國家或主權者權力的唯一合法來源在於全體國民的同意,又保證了每個個人的自由通過國家或主權者的權力得到真正的保障和實現。但在事實層面,《社會契約論》已清楚論證了公意國家的建立是異常困難的。首先,自第二卷第七章起,就轉向了關於主權者的反面論述。民族的傳統、天性和風尚,國土的面積等等決定了只有極少數國家的人民適合於成為主權者。(第二卷第八、九、十章)其次,“國家最多只能限於一個城”。盧梭心中的模範國家是斯巴達和他的祖國日內瓦。最後,盧梭的公意國家是一種充滿原動力的、永不確定的平衡,而人類僅有希望在歷史的某些時刻達到這種平衡。因為合法的政治體難以真正建立(第二卷第七至十章);而萬幸之下建立的合法政治體也面臨著不可避免的衰頹(第三卷第十一章)。政治體的生命在於主權者和政府之間富有張力的平衡(第三卷第十至十八章),在於其凝聚力的維繫(第四卷)。綜上,從各個方面看來,盧梭的方案都無法適用於中國。

涂爾幹批評盧梭公意國家的構建原則實際上“帶有狹隘的個人主義傾向:個人是社會的動力本原,而社會僅僅是個人的總和”。這種國家觀念揭示了現代性的雙重危機,即個人的絕對自由以及抽象的民主政治。涂爾幹認為,建構現代國家,正是要破除從個體意志直接構成普遍意志的國家的觀念。《職業倫理與公民道德》深化了《社會分工論》中關於機械連帶和有機連帶的論述。這二者並非僅僅是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先後出現的,而是共存於現代社會之中:現代人既具體地處於職業生活之中,也一般地處於公民政治之中。現代國家並非像盧梭設想的那樣是個人通過讓渡權利而直接構成,而是基於職業組織這樣的次級群體之上。涂爾幹所設想的未來國家,就是以法人團體這樣的職業群體作為代議制民主政治的基本單位,在公民與國家之間構建起有效的中介。“個體只有通過職業群體的功能化和道德化,才能真正構建一個更高的政治體,才能真正實現每個人的政治權利。”一方面,法人團體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古羅馬和中世紀。在歷史上,它不僅僅是一個利益和權利的共同體,更是一個道德共同體。這樣,法人團體所具有的共有制形式及其傳統的儀式、意識和精神,都構成了現代公民道德的基礎。另一方面,對於個人而言,職業群體是比國家更可切近依戀的組織性載體;反過來,職業群體保證了國家既不會壓制個人,又能夠充分擺脫分散流變的個體意志的裹挾,從而避免民主的暴政。

涂爾幹關於“職業倫理與公民道德”的論述是在1950年才公開出版的,李璜對此似乎並不太瞭解。李璜關於構建現代國家的主體思路仍是從公民個人的個體意志出發去構建基於共同志願(像勒南所提議的)或公意(像盧梭所提議的)的國家。由於李璜將“共同志願”等同於“公意”,因而,從理論層面來看,他最終選擇的還是盧梭的方案。涂爾幹曾指出這一思路的弊病:“我們的政治疾病與社會疾病同出一源,也就是說,缺少能夠將個人與國家連接起來的次級組織。”涂爾幹方案的要義在於,對於多數國土面積超出一個城市規模的現代國家來說,個人與國家之間必須存在一種能同時具備道德塑造與凝聚作用以及基層政治運作功能的次級組織。至於這種次級組織是否必須是法人團體或職業群體,倒在其次。涂爾幹的這一洞見,正是基於社會學及歷史學的視野,對傳統政治哲學僅從抽象理論出發的一種有益反撥。

李璜的國家主義理論雖然是面向全體國民發言,但落實到中國社會中,卻主要是(也只能)在具有讀寫能力的知識分子中發揮影響。中青在1926年的鼎盛時期約有4萬左右黨團員。黨員的構成分子多為知識分子,其中有政治運動者、學者、教授、著作家、記者、自由職業者、實業家、公務員及軍人等,也有少數的農人、工人與商人。團員的構成分子,多為青年學生及小學教師。因而,從實踐層面來看,李璜的方案更接近於勒南的精英主義方案。這一方案或許適合於法國那樣社會整合良好的國家,卻不適合於1920年代的中國。





四、結語

通過建構意識形態,人能夠在一個傳統觀念和生活法則已失效的社會中重新發現權威性的概念和形象,從而為重建社會、政治、文化秩序提供有效指引。作為一種意識形態方案,李璜的國家主義理論強有力地呼應了知識分子面對內憂外患時代混亂社會時所普遍存在的心理緊張,一度吸引了大批具有讀寫能力的知識分子。一個社會持久的不良整合會在個體人格層面表現為普遍的心理緊張,而意識形態則是對社會角色的模式化緊張的模式化反應。雖然不可能僅靠創造一套概念框架,便真正解決社會的混亂,卻足以借此緩解普遍存在的心理緊張。然而,從長遠看來,僅僅能夠緩解普遍心理緊張的意識形態方案是遠遠不夠的。北伐之後,眾多從前信仰國家主義的青年因為對中青感到失望而轉向了馬克思主義或三民主義就是明證。

李璜關於國家主義理論的言說策略是生動而飽含感情的,試圖通過激發道德情感來引發行動。這一言說策略是典型意識形態化的,與科學分析的言說策略相去甚遠。科學分析要求對現實境況進行實事求是的考察和分析,以為政治構建與抉擇提供可靠的知識來源,從而為防止意識形態的偏差提供有效保障。李璜的國家主義理論卻始終停留在抽象理論層面,未能像其對手馬克思主義那樣真正融入中國的現實和實踐之中。1927年時,國家主義者天健感慨說:“民主國家主義之聲浪,接人耳鼓,已數年於茲。試一究其實際,除若干智識階級之人,觕被呼聲之感覺外,其所影響於社會民眾者,直可謂之毫無成績,遠遜共產黨人之運動。雖在禁遏斥逐之區,尚能以其不良主義,灌輸一般社會及勞動民眾者。強弱之判,實不可以道里計。”1929年前後,李璜受命為中青編寫政綱,寫了六七年卻未能寫成。有理論卻始終寫不成政綱,或許正是因為其理論脫離了實際罷。

[責任編輯  陳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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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  陳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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