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安大福星上市,是产品好,还是割韭菜?
Phoebe Liu/文
7月18日0点,ping安人寿大小福星开始抢购。
45分钟,保费破2.8亿;
18个小时,保费达8.4亿;
20个小时,保费破9亿;
一夜后,保费破35亿!
大品牌,大手笔,果真不是盖的呀!佩服连连。
买保险,还送网红锅:
正好需要一份重疾险,此时不入手,更待何时啊,抢!
且慢。
这口网红锅你不是白拿的,而是用一辆雅阁轿车换来的。
此话怎讲?
咱们算一笔账就清晰了。一位30岁的陈女士,同样50万的重疾保障,20年缴,大福星每年保费21086元:
换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每年保费11075元。
20年累计少交保费20万,妥妥为自己省出一辆雅阁。
我们看看如果同样的保费,换个产品,保障内容有啥不同。还是以30岁女性客户陈女士为例
万一陈女士发生轻症——
“大福星”,赔10万;
“健康源”,赔42.5万。
“大福星”保障10种轻症。以前,ping安重疾险的轻症保障,有两点一直被吐槽。
一是,把别家的一种“极早期恶性肿瘤和恶性病变”拆分成三种: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皮肤癌。
二是,除了极早期恶性肿瘤和恶性病变外,轻症理赔中其他最高发的3种:不典型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ping安统统木有。
这次槽点一,依旧存在,10种轻症其实只是7种。
槽点二终于改观了,不典型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都纳入轻症范围。
而“健康源”保障35种,下图是“健康源”的轻症列表,红框里的是“大福星”的轻症。也就是说,红框外的疾病,“大福星”一分钱没得赔。抱歉,公司再大,合同里没提到的,一个子儿都不会赔的。
眼尖的小伙伴发现:轻微脑中风和早期原发性心肌病不在“健康源”的轻症列表中。不好意思,如果陈女士不幸发生这两种疾病——
“大福星”,同样是赔10万
“健康源”可以赔付57万。
下图是“健康源”的中症列表,赔付57万;“大福星”没有中症保障。
万一陈女士罹患癌症——
大福星”附加的重疾险、“暖心保”一起赔,赔60万;
“健康源”赔95万,如果陈女士是投保后10年内罹患癌症,可以多赔19万,共计114万。
万一陈女士癌症复发或转移——
“大福星”附加的“成人肿瘤”可以再次赔付50万;
“健康源”赔95万。
但是,这两笔钱,那得都不容易!“大福星”要求和第一次确诊为癌症间隔5年。癌症医疗有“五年生存率”这一说:治疗后5年内不复发转移,之后患者所面临的相关风险将大大降低,在临床上,意味着已接近治愈。所以,要求间隔5年,苛刻了。市场上,癌症二次赔付的重疾险,更多地是要求间隔3年。
“健康源”的癌症二次赔付比“大福星”更苛刻
如果陈女士第一次罹患的重疾是心脑血管疾病——
因为“大福星”可以附加心脑血管疾病的额外赔付,疾病列表如下图:
万一陈女士罹患上面19种疾病之一,“大福星”赔付70万。
“健康源”没有心脑血管疾病的额外赔付,但上图红框中的14种在它的重疾范围内,可以赔付95万(如果是投保后10年内罹患,可以赔114万)。
如果陈女士第一次罹患的重疾是下面的肝肾疾病——
“大福星”可以附加肝肾疾病的额外赔付,疾病列表如下图:
万一陈女士罹患其中之一,“大福星”赔付70万。
因这6种疾病都在“健康源”的重疾范围内,所以“健康源”赔付95万(如果是投保后10年内罹患,可以赔114万)。
以上是这两款重疾险方案基本都有的保障。接下来说说一方有、另一方没有的保障。
陈女士的“健康源”有重疾的多次赔付:假设万一陈女士罹患癌症,刚才讲了,“大福星”赔60万,“健康源”赔95至114万;如果陈女士癌症康复,老来发生脑中风后遗症,“健康源”可以再次赔付104.5万。
“大福星”没得赔,因为它的重疾险只有一次赔付。
“大福星”如果要增加重疾多次赔付,并且像“健康源”那样把恶性肿瘤单独作为一组,即便按市场上的良心价,保费也得增加2000元/年。
陈女士的“大福星”有长期意外险:一般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伤残,最高赔付15万;自驾和公共交通意外导致的身故或伤残,最高赔付30万。交20年保40年(到70岁),每年保费735元。
“健康源”没有这部分保障。这是劣势吗?不!因为,通过另外投保一份意外险弥补,同样保障,每年保费134元。
有人说,不对,“大福星”还有一个保障:身故。那我们看下陈女士如果身故,这两个产品怎么赔——
没有发生重疾就身故:“大福星”赔51万;“健康源”赔95万;
先发生重疾,再身故:发生重疾时怎么赔,上面已经写了。身故时,“大福星”赔1万,“健康源”没得赔。
有人说,不对,先发生重疾,再身故,“大福星”会再赔51万。
我只能说:亲,你想多了。“大福星”附加的是提前给付的重疾险。
所谓“提前给付”,就是占用主险的保额的,如条款中表述的:
以陈女士的方案为例,就是赔付了重疾的50万后,主险寿险的保额从51万降到1万。
以上是比较的大的框架,其余像“健康源”的极早期恶性肿瘤的二次给付金、60岁后的住院关爱金,虽然是比“大福星”好的地方,优势微乎其微,不提也罢。
但“大福星”条款里有两个细节,让我不得不提。因为,实在看不惯暗处使绊子的行径。
细节一:
大家看下“大福星”对于原位癌的理赔条件。
我们知道,大陆的重疾险中,最高发的25种重疾的名称、理赔条件是中国保险协会和医师学会在2007年统一定义的,每一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中这25种重疾的条款一字不差,例如癌症的赔付条件:
但是,轻症和中症都是各家保险公司各自定义的。我们看看别家保险公司对原位癌的理赔定义:
在癌症的诊断检查中,活检穿刺和组织涂片是非常常用的两种手段,尤其针对早期恶性肿瘤。连癌症的赔付都不排除活检穿刺和组织涂片,ping安的“大福星”却不承认!不想保障原位癌,明说就行,别暗处放箭。
(前些年的一则拒赔案例)
细节二:
附加险“成人恶性肿瘤疾病保险”,这是保障恶性肿瘤二次复发的。就陈女士的方案而言,她每年交3050元,万一第一次被诊断为癌症,抱歉,这个附加险还用不上。只有在5年后,她癌症复发或转移,或发生其他癌症,才能获赔50万。
那万一陈女士首次发生的重疾不是癌症呢?对不起,依据下图的合同条款,这份附加险效力终止了,每年的3050元白交了!这一附加险,真是活脱脱的韭菜收割机啊。
Ping安在条款里的小心机,这不是第一次。之前的ping安福的重疾险条款就规定,等待期内出险,只退还现金价值。啥意思呢?
就是如果客户在等待期内发生重疾,ping安当然是不赔的。这没问题,别家保险公司也是这样的。但是,别家保险公司会退客户保费。Ping安不,只退现金价值。客户交了大几千保费,90天内就不幸发生重疾,已经够惨的了,ping安还雁过拔毛,只退客户几百元现金价值。
这个槽,被很多业内人士吐过了。今年ping安终于改过来了。
今年保监会北京监管局曾提醒大家要“四看”:一看需求、二看产品、三看收入、四看条款。
至于保险公司,它对客户的好坏基本都体现在条款里了。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在官网可以查到,以ping安为例,路径是:
保险公司在投保、核赔流程上的服务也需要考虑,至于品牌、规模、盈利,对需求人身保障的客户而言,不用考虑。至于赔付能力、万一保险公司破产怎么办,背后有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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