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古法】罗马法教科书中文版:书目纵览(完结篇)
罗马法教科书中文版:书目纵览
本篇目录
引言:死去的还将永存
罗马法教科书纵览:编排说明
第一大类:外国人写的罗马法教科书
第二大类:中国人写的罗马法教科书
初学罗马法,要看哪一本?
结语:我们离得开罗马法吗?
根据“外国篇”和“中国篇”的概括,相信各位读者已经对各种罗马法教科书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哪本书更合你的胃口,相信每个人也都有了自己的答案。对于这些罗马法教科书中文版,如果你一定要再问我“初学罗马法要看哪一本?”,我个人的推荐是这样的:……
稍等一下!在推荐之前,主页君再次放上在前两篇中做过简要分析的书目,以节省大家回头翻看的时间。
先是“外国篇”:
1. Gai Institutiones, 160
——[古罗马]盖尤斯:《盖尤斯法学阶梯》,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 Iustiniani Institutiones, 533
——[古罗马]优士丁尼:《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第二版),徐国栋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拉丁文、中文对照)
3. Pietro Bonfante, Istituzioni di diritto romano, ed. F. Vallardi, 1907 (2004)
——[意]彼德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修订译本),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 Barry Nicholas, An Introduction to Roman Law, revised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英]巴里·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修订译本),黄风译,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5. Kaser/Knütel/Lohsse, Römisches Privatrecht, 21. Aufl., Verlag C.H. Beck, 2017
——[德]卡泽尔、克努特尔、罗士安:《罗马私法》,田士永译,法律出版社待出
再是“中国篇”(不包括舍弃不论的那几本):
1. 黄右昌:《罗马法与现代》(第三版),北平京华书局1930年版
(1915年初版,1918年第二版,1930年第三版)
——黄右昌:《罗马法与现代》,何佳馨校,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
——黄右昌:《罗马法与现代》,丁玫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 丘汉平:《罗马法》(上下册),上海法学编译社1933年版
——丘汉平:《罗马法》,朱俊校,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
3. 陈朝璧:《罗马法原理》(上下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
——陈朝璧:《罗马法原理》,米健等校,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 周枏:《罗马法提要》,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
——周枏:《罗马法提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正文内容完全相同,但增加了一篇纪念周枏先生诞辰100周年的文章《永远的怀念:周枏先生的生平、贡献与思想》)
5. 周枏:《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周枏:《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在原书2004年第五次重印版的基础上列入“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增加了诸多附录并改为精装本重新出版)
6. 黄风:《罗马私法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7. 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修订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987年初版,1991年第二版,2004年第三版)
8. 徐国栋:《罗马私法要论——文本与分析》,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9. 费安玲主编:《罗马私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0. 黄风:《罗马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009年初版)
接下来,就让我们正式开始吧!
初学罗马法,要看哪一本?
需要注意的是,在推荐时,我会充分利用之前分析过的每本书的特征,即编写体系、语言风格以及它自身所具有的与众不同之处。为了更好地说明以下推荐阅读的顺序,让我们先从一个比较具体的问题出发——
众所周知,在中国目前的法学院中,我们都习惯于将“亲属法”和“继承法”合成同一门课来讲授,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亲属法与继承法》:课程名与教科书
很明显,那是因为这两者都是根据相同的生活事实来制定规则的:亲属和继承都发生在广义的“家人”之间。我们似乎都不自觉地接受了这样的体系,却不曾想过:是否还有另外的规则排列可能、是否曾经有过另外的规则划分?
其实,只要我们瞥一眼罗马法的体系,就会发现“亲属法”和“继承法”隔得相对较远:亲属是在“人法”部分,而继承则归属于“物法”部分。为什么会这样呢?
第一编 人法
第一章 自然人
第二章 家和亲属
第三章 法人
第二编 物法
第一部分 物权法
第一章 物
第二章 物权
第二部分 继承法
第一章 继承法概说
第二章 继承权的发生
第三章 遗产的继承
第四章 继承的拒绝
第五章 遗赠
第六章 遗产信托
第七章 死因赠与
第三部分 债法
第一章 法律行为
第二章 债
第三章 债的保全
第四章 债的移转
第五章 债的消灭
第三编 诉讼法
第一章 诉讼法概说
第二章 法定诉讼
第三章 程式诉讼
第四章 非常诉讼
《罗马法提要》本论部分:三分法
我们也可以找到其中的缘由:那是因为自出生以来,父母、家庭、婚姻等事项都是伴随一个人的生命历程的,因此将“亲属法”归于“人法”是有道理的。
而“继承法”虽然也是从同样的生活事实出发,但它主要毕竟是涉及“财产转移的方式”,即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在一般意义层面上取得财产,所以将其归属于“物法”也是符合其“财产转移法”性质的:物权和债权作为财产都可以通过继承发生转移。
那么,既然这两种规则划分标准都有一定道理,为何上述罗马法的规则体系会发生变化呢:从“三分法”逐渐变成如今《德国民法典》、台湾地区“民法典”乃至中国大陆法学院里的“五编制”?
德国民法典
五编制·鼻祖第一编:总则
第二编:债务关系法
第三编:物权法
第四编:亲属法
第五编:继承法
台湾地区“民法”
五编制·晚辈第一编:总则编
第二编:债编
第三编:物权编
第四编:亲属编
第五编:继承编
《德国民法典》与台湾地区“民法”的五编制
为寻找类似这样的问题之答案,显然我们首先需要看罗马法原本的规则体系,再看根据现代各国民法体系重组的罗马法规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制度流变背后的原因,因此,主页君的推荐就是以此为准而展开的。此外,考虑到每本书自身的特点,读法也应“顺势而变”。
“三分法”教科书
首先,最好先阅读根据古罗马法自身体系编写的教科书,即采用“人、物、诉讼”这一“三分法”作为编章结构的教科书。
原因在于,这是罗马法的原貌,我们要先去看清它的本来面目,才能更加清楚它在历史进程中产生的变化。属于其中的有:
“三分法”教科书
①盖尤斯《法学阶梯》
②优士丁尼《法学阶梯》
③黄右昌《罗马法与现代》
④丘汉平《罗马法》
⑤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
⑥周枏《罗马法提要》
⑦周枏《罗马法原论》
⑧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
**【原则】若将来有其他教科书亦属该类型,则依次加入即可。
在这一步中,还需同时注意以下原则:
原则一:原典适合于查阅
在以上的三分法教科书中,还可以进一步作区分:其中两部《法学阶梯》虽属于三分法体系的鼻祖,但已然更接近“罗马法原始文献”的性质,因此不太适合于直接阅读(会有规则的琐碎感),而适合于在阅读当代罗马法教科书时将其放在手边进行查阅。同样属于“原典”性质的,还有整卷翻译的《学说汇纂》、古罗马各时期的立法等。
原则二:半文半白可弃之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时间有限或将来无需深入研究罗马法的,我认为“半文半白式”的罗马法教科书可以弃之不读。理由在于:
一来由于这种“古文风”已经不符合现代汉语的表述方式,看起来实在费劲;二来这些书中的许多内容也已由当代其他的教科书所涵盖,弃之尚不可惜。这类“半文半白”的例如黄右昌的《罗马法与现代》、丘汉平的《罗马法》等。
综合言之,在这第一步中,我首推周枏的《罗马法提要》和江、米合著的《罗马法基础》,这两本书都是体系完整、言简意赅,不会使得初学者陷入具体规则的复杂讨论之中。在这之后,则可再读周枏的《罗马法原论》,该书洋洋洒洒1000多页,更广泛、更深入地探讨了每一个具体问题。
实际上我认为,要学地道的罗马法且时间有限,那么读这三本就够了。至于作为译作的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要》以及今后一定还会出现的其他“三分法”罗马法教科书(比如最近有几本意大利学者撰写的罗马法教科书正在被译成中文),若时间允许也可以在此阶段配合阅读。
2017/9/15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获取三本罗马法教科书PDF电子版
(主页君搜集得好辛苦
①周枏《罗马法提要》
②周枏《罗马法原论》
③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
“现代型”教科书
其次,在掌握“三分法”规则体系之后,可以再阅读根据现代各国民法体系编写的教科书,例如采用“总论、物权法、债法、亲属法、继承法”五编制体系的教科书。
原因在于,我们学习罗马法的意义在于为现代民法发展作出智识上的贡献,因此落脚点还是应该在当代民法(德国的、意大利的或中国的等等)。属于这类的是:
“现代民法体系式”教科书
①陈朝璧《罗马法原理》
②费安玲主编《罗马私法学》
③卡泽尔等人合著《罗马私法》
**【原则】若将来有其他教科书亦属该类型,则依次加入即可。
在第二步中,需要注意的是看作者的国籍。原则上,哪个国家的作者写,就会以那个国家的现代民法体系作为该教科书的编章结构划分,这也为我们寻找该国现代民法制度的罗马法根源提供了条件,典型的例如德国学者卡泽尔等人的《罗马私法》。
同时,在这一步中,也同样适用第一步中的几个原则。
“小节式”或“研究型”教科书
最后,若还有哪个地方弄不太懂,则还可以就该不清楚的地方查阅“小节式”或“研究型”的罗马法教科书。
因为这类教科书虽说有自己大的体系安排,但在写作的过程中还是采用“在某个具体的小节里论述某一具体问题”的手法;或是根据自己的个性研究就某一问题给出个人的观点。属于此类的有:
“小节式”或“研究型”教科书
①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
②黄风《罗马法》
③徐国栋《罗马私法要论:文本与分析》
**【原则】若将来有其他教科书亦属该类型,则依次加入即可。
根据我粗浅的经验,这类教科书更适合于用作“字典”来查阅,而不太适合在初学时从头到尾通读。因为只有先接触了其他教科书,对教科书中论述不清或论述矛盾之处产生了疑惑,才会想要去进一步搞懂,而这时候再来看“短小精悍”或“深入论述”的教科书就对了!
此外,关于罗马法研究的专著也可以算是广义上的这种类型,因为一本研究专著,无非是将罗马法某一知识的小节切开来,进而铺展、加厚。因此,如有必要,罗马法研究专著也适合在这一阶段阅读。
同样不要忘记的是,在这一步中也需适用第一步中的几个原则。
根据以上的分析,最后我做一总结。
首先是“三大步骤”:
【第一步】“三分法”教科书
↓↑
【第二步】“现代民法体系式”教科书
↓↑
【第三步】“小节式”or“研究型”著作
**说明:以上三步可以循环往复,直到彻底理解某一具体制度。
同时适用“三大原则”:
【原则一】“罗马法原始文献”适合于配合教科书查阅,而非直接阅读
+
【原则二】“半文半白式”教科书若无需深入,则可弃之
+
【原则三】若将来有其他教科书属于以上三步中的任何一种类型,则分别加入即可。
**说明:以上三个原则皆适用于任何一个步骤。
根据以上概括的“三大步骤+三大原则”,不论将来出现何种类型的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设计好的阅读顺序仍可以保持不变。
当然,主页君的罗马法“驾龄”毕竟有限,绝对算不上是“老司机”,因此以上建议仅供参考,不妥之处欢迎读者朋友们指正、补充;若您找到了罗马法更好的学习方式,请邮件或留言告知,让我们为初学者更轻松地进入法学之门而努力!
结语:
我们离得开罗马法吗?
本篇文章终于进入尾声,主页君也可以暂别罗马法,去看看自己喜欢的“非法”图书了。现在,轮到你面对罗马法了。也许你会问我:“现在罗马法在我们的课表里都是选修课,我到底要不要选呢?老师给分高不高呀?”
对此,根据主页君多年的考试经验,我可以很负责地说:所有好成绩都是追求纯粹知识过程中的副产品;而所有坏成绩,或者是因为不够努力、或者是因为努力却方法不对、抑或是既努力方法又对头但却怀有过多杂念而导致的。
不要怀疑,勇敢地学一学“古旧”的罗马法吧!因为,法学并不像自然科学那样,越“新的”就越“先进”;有时恰恰相反,古老的法律中反而比现在的蕴含了更多的“正义”。
古罗马法学家帕比尼安:《法窗夜话》开篇
你要记住,现今的私法制度,有许多都早已在罗马法中成型;即使是非常现代的制度创新,其背后的规则演变也离不开罗马法。所以,我们要去探寻,探寻那影响我们当下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规则之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孟德斯鸠切中了要害:
我们永远离不开罗马人。
——《论法的精神》第十一卷第十三节
至于你是想与《寻秦记》里的项少龙一样一直“留在古代”,还是愿意“回到现实”把罗马法当作现代法律制度的一种“回味”,就要取决于你对它的爱到底有多深了~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
⬆️请长按识别二维码
【德国法苑】:德国法学
【教材推荐】:中国法学
【不瞳看法】:焕然说法
【古法探寻】:法史溯源
西瓜然
3分钟钟前:
谨以此文纪念
过去三个多月
罗马法的学习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杰然不瞳丨看崭新视界
投稿、转载、交流,请发至:
jieranbutong2016@163.com
别忘了点击“阅读原文”~密码是g9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