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石:用魔幻和恐惧的利刃揭露鲜血淋漓的事实
《宠儿》,撕开温情脉脉的面纱
文/愚石
魔幻、恐惧,这是我读《宠儿》最直观的感受。
这是一部描写南北战争时期黑奴生活的小说。提起与这段历史有关的文学作品,你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或者哈莉叶特·斯托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它们当然都是经典之作,但我觉得,与它们相比,《宠儿》更加特别。
故事的开头,是南北战争结束后的1870年代。三十多岁的女主人公赛思(Sethe)和18岁的女儿丹佛(Denver)一起住在婆婆贝比·萨格斯(Baby Suggs)留下的一栋房子中。萨格斯人缘很好,这里原本门庭若市,然而,十八年前,一切都改变了——这里变成了一座“鬼屋”,时常闹鬼,街坊邻居再不敢登门造访,屋子渐渐沉寂下来,萨格斯在饱受病痛煎熬后,撒手而去,甚至赛思的两个儿子,也不堪忍受鬼魂没日没夜的骚扰,八年前已经被逼得离家出走,杳无音讯。
这时,赛思以前在肯塔基种植园做奴隶时的朋友保罗D(Paul D)找来了她家。这个男人拯救了她们,赶走了鬼魂,家里太平了一段日子,赛思也毫无意外地和保罗D坠入爱河。好景不长,随着一个自称叫“宠儿”(Beloved)的20岁年轻姑娘突然出现在家门口,更多更怪异的事情发生了。
不过,如果你以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鬼故事,那你就错了。
这部作品的特别之处在于——赛思、丹佛、保罗D,以及所有人,都同时生活在现实和历史中,整本小说,章节之间,交错穿插着两个故事:一个,是现实中赛思和宠儿之间日渐升级的较量;另一个,则是回忆中赛思、丈夫以及保罗们(没错,保罗D就是其中一个)在种植园中悲惨的奴隶生活、她如何设法逃离、又如何无比艰辛地穿过俄亥俄河,最终抵达婆婆家。
小说的高潮,同样分为现实和回忆两部分。现实中,赛思已经逃到了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婆婆家,这里不是蓄奴州,本以为自己和孩子们都安全了,但当她看到以前的主人竟然找了过来,企图带他们回去时,内心的恐惧遽然醒来,那一刻的她,几乎疯狂了。她坚决不要自己的孩子重复奴隶的命运,她要把他们送去一个永远“安全”的地方——杀死他们,这样,任何人都无法以他们为奴。
时间仅仅只够让赛思割断两岁的大女儿的喉咙,就被捕了。两个儿子和刚出生的女婴(丹佛)幸存了下来。埋葬小女孩时,赛思用出卖身体的方式,换得女儿的名字被刻在墓碑上:宠儿。
从那以后,邻居们开始疏远这家人,赛思在人们眼里,是一个可怕的女人。丹佛也交不到朋友,渐渐变得孤单又多疑。
所以,后来在妈妈赛思和20岁的宠儿之间冲突越来越大,几乎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时,丹佛选择了置之不理,甚至逃避。
而此时,恰恰是赛思回忆部分的高潮——她和丈夫以及保罗们计划里的逃离种植园之夜,好几人被私刑处死。
《宠儿》的特别,首先当然是它的魔幻现实主义。那个20岁自称“宠儿”的姑娘,到底是谁?如果小说中没有提及那会儿赛思家附近恰巧有户人家有个年龄相仿的女孩逃走,那么,大概人人都会和赛思一样,认为这就是被赛思亲手杀死的女儿的鬼魂回来了。
《宠儿》的特别,还在于复杂的人物性格。
在奴隶制度下,母亲们经常会失去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童年时期恶劣的生存条件导致早夭,还是成年后被带走继续为奴。为了自己少一些失去的痛苦,赛思的婆婆贝比·萨格斯的应对方法是,尽量不与孩子太亲近,同时努力记住与他们有关的一切。
而赛思无疑将强烈的母爱表现得淋漓尽致。早在种植园时,她就曾经因为有人偷走了她的奶而耿耿于怀,认为这无异于失去了母女之间的纽带。后来,她先想方设法把三个孩子送出了种植园,大腹便便的自己,在逃亡途中,必须穿越俄亥俄河时,又克服了一切困难,生下了丹佛。
她一直念念不忘自己背上的“那棵树”,那是她在种植园受鞭刑后,伤口结痂而成的丑陋印记。虽然她在提起这棵树时,总是模仿那个帮助自己生产的白人女孩试图放松的口吻,但那段痛苦的生活,带给她的,是永远无法抹灭的创伤(也许她自己根本都没意识到这点),所以,从前的主人找到婆婆家来时,她最害怕的,是孩子们被带回去,经历她以前的生活。
这本书在描写白人奴隶主和黑人奴隶时,也没有将他们脸谱化。比如肯塔基种植园的原主人加纳夫妇,对于赛思他们而言,算是一个比较仁慈的主人——赛思和丈夫的婚礼,也是他们主持的。但加纳先生去世后,加纳太太的亲戚“学校老师”和两个侄子过来协助打理,赛思他们的日子,变得暗无天日,因为他们根本不把黑奴们当人看待。赛思逃亡途中遇到的白人女孩,非常善良,在赛思最危险、最需要帮助时,一直陪伴着她。最后赛思的女儿丹佛期待找一份工作以自救,也是白人鲍德温先生伸出了援手。
对于黑人的描写,比如保罗D,不只着墨于他回忆被“学校老师”滥用的私刑(比如被套上马嚼子)、与赛思重逢后他对于丹佛父爱般的善意,也有他无法完全理解赛思的母爱时的偏激与痛苦。
再有比如社区里其他的黑人,曾经对于萨格斯的嫉妒,等等,都让我看到了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所以,哪怕“闹鬼”很魔幻,哪怕最后也没有直接说明“宠儿”到底是不是赛思的女儿,我也不曾怀疑过作品中那些情节的真实性。
这本书的作者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是一位伟大的黑人女作家,1931年2月出生于俄亥俄州,2019年8月,在88岁高龄时去世。小时候,莫里森的父母经常给她讲述黑人民间故事,包括鬼故事,教给她黑人民谣,这些传统文化遗产对她的影响,顺理成章地体现在她日后的创作中。
《宠儿》中赛思的原型,来自于莫里森无意中发现的1850年代的旧报纸,那上面记录着一个悲剧:黑人母亲为了不让两岁的女儿将来也成为奴隶,杀死了她,准备自杀之前被捉住。
而莫里森父亲的亲身经历,也促使她写出黑人的悲惨故事。她父亲出生于佐治亚州,15岁时(大概是上世纪初)在街上看到一伙白人对两个黑人小贩实施私刑,将他们折磨至死。这件事深深地刺激了莫里森父亲,他很快离开了家乡,搬到种族关系相对和谐的俄亥俄州。在一次采访中,莫里森说,父亲从来没跟他们提过是否看到了那两个黑人的尸体,但家人都相信他当时一定看到了,所以他一直非常憎恨白人,从来不让白人踏入自己家门口。难得的是,莫里森笔下的白人,不乏品性善良的。
这本书初版于1987年,次年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莫里森并于199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早年在兰登书屋做过编辑,致力于将黑人文学引入主流文化圈。后来,她长期在各所大学英语系任教,贝佐斯前妻麦肯齐在普林斯顿读书时,莫里森就是她的老师。
1998年,根据《宠儿》改编的同名电影上映,著名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担任联合制片人,并出演女主角赛思。
老实说,《飘》读完后,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白瑞德和郝思嘉之间的爱情,黑奴生活,似乎只是点缀。《汤姆叔叔的小屋》描写的力度更大,当年出版后,作者斯托还被批评夸大了黑奴的悲惨遭遇,她却说,自己已经对奴隶主的暴行进行了洗白,不然根本不可能出版。
而在《宠儿》一书中,并不会看到直接的血淋淋的描写,但借由书中人物的回忆,你完全可以在无声胜有声处,不由自主地被那个残酷无情的世界所震慑,也不禁思考,人,一旦拥有绝对的权力,那么,作恶,就几乎是意料之中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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