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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君毅专栏 |略述印度之因明之特质及中国之逻辑思想



至于在印度之因明,则其涉及于如何立论以悟他者,皆约同于西方之Logic之所论。尼也耶派之因明之五支比量,后经佛教中陈那之改革为三支比量,其结构即略同西方逻辑中之三段论式。但在因明中,结论称为宗,位在前。前提为因,次之。另又有喻,即同类事例,置于最后。西方逻辑三段论式为:“凡人皆有死,孔子是人,孔子有死。”依因明之三支,则为“宗:孔子有死,因:以(孔子)是人故。——若是人,见皆有死。若非有死,见皆非人。——喻:如孟子荀子(之是人者皆有死)”此立结论于前,便见印度之因明之重在成立一结论为宗旨。西方之三段论式,立前提于先,以推演结论,结论复可为另一推论之前提。于是吾人可说西方之逻辑,重在次第推演,以成重重无尽之推演历程。印度之因明,则重在成立一颠扑不破之结论。又在亚氏式之三段论式,只将一普遍原理应用至特殊事例,以成一演绎推论,而无“喻”以举出同类事例。在因明则兼有“喻”,以举出同类事例,遂兼涵“由诸同类事例,以转证一普遍原理”之归纳的推论。故在西方逻辑学中之演绎法与归纳法,初为二种推论法者,在因明则合为一 [1] ,此皆可谓为因明之特色。


复次,印度之因明,尚有一重要特色。即特重视各种“过”之分析。过即西方逻辑中所谓谬误 Fallacies。在西方传统逻辑,其所重者在陈述推论之规则法式,谬误篇并不居主要地位。而印度之因明,则特重“过”之分析,此可说由于因明之用,更见于论辩之中,且重在使人之立论,先居于无过之地。而西方之逻辑之用,则虽初亦见于论辩,但后则主要用以推演新知发现新真理之故 [2] 。


除因明外,辩证法之运用,在吠檀多之哲学,及佛学中之般若宗中,皆甚重要。印度哲学中之辩证法之运用,重在破而不重立,重“双非"“两不",而不重连正反以成合,此乃其与西方之辩证法不同者。


至于在中国方面,则逻辑之学之发达,似不仅不如西方,亦不如印度。但在先秦之《墨辩》及公孙龙子、惠施、及庄子与孟子荀子及《春秋》之《公羊谷梁》家言中,亦有种种逻辑思想,而其远原,则为孔子之重正名。孔子之正名,原重在说有某名位之人,则当有某实德。此本为伦理意义之正名。由此进一步,则可引申出知识意义上之名,当与所知之“实"相应之思想。墨家则重于不同类之实,以不同之名表之。《墨辩》之正名,遂重名之涵义之确定,使一一之名,各有其义,彼止于彼,此止于此,以“彼彼此此"。而此即通于西方逻辑中之思想律之此是此,而非非此之同一律与矛盾律。而《墨辩》复论种种推类之问题,亦即由一辞以生另一辞之推论之问题。近人之整理《墨辩》,固不无附会之说,然大体而言,此书包涵种种逻辑思想,则无疑义。


除《墨辩》外,名家之公孙龙子有白马非马之论。此为辩类名与种名之差别之逻辑理论,人所共认。孟子之重由同类以论相似,荀子之以类度类,及其《正名篇》之论名与辞及辩说等,亦皆包涵推类之术及如何定名辨实之逻辑思想。唯惠施庄子重天地一体之义,以“类与不类,相与为类”而终归于一超逻辑超言辩之“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泛爱万物"之人生哲学。


大约以中国先秦逻辑思想与西方印度相较,似其所重者不在演绎与归纳,而在类推,即由一特殊事例之情形,以推同类之其他特殊事例之情形。但对贯于诸特殊事例之抽象普遍之原理或命题之提出,不似西方之逻辑及印度之因明之着重。由此而中国思想长于即事言理,以事喻理,而似略短于离事言理,以穷绎一理一命题之涵义,及划定一理一命题所指之界域。然亦无他方哲学思想之执抽象之理,以推至其极,而归于执一废百,卤莽灭裂之失。


又中国之形式逻辑虽迄未发达,但如辩证法亦为逻辑之一种,则吾人可说,中国人自始即富于用辩证法之思想方式,以认识存在事物、人生事变、及历史之演进。此盖原于中国之《易》教。中国之辩证法之异于西方之辩证法者,在其初不由人与人对辩而后引出。而是由人之仰观俯察天地万物之变化历程之产物,以成为人之独居深念时之一思想方式。中国先哲之依此方式以观事物,不似西哲之重以思想限制思想,而由“正”“反”以升进于“合”,亦不似印度哲人之重以辩证法作破斥之用,即不重“双非”“两不”;而重在观一切相对而互为正反之事物之循环无端,以见正反阴阳之相生,即正即反、即阴即阳之处。而此种“两即”之思想方式,与中国之宇宙观形上学及人生哲学恒不可分,俟以后之论形上学等时,再及之。


先秦之末,名墨诸家之学即中断。至汉代,董仲舒著《春秋繁露》,重深察名号。但所重者,仍在正伦理政治上之名号。至晋有鲁胜《墨辩》注,申《墨辩》之旨。而魏晋之名理之学之中,亦颇有逻辑思想。然亦无系统之逻辑学。姚秦时鸠摩罗什来华,译《中论大智度论》等,中国人乃知印度之双非两不之辩证法。至唐玄奘窥基,乃正式传印度因明之学于中国。窥基《因明大疏》,卷帙颇繁。而后继研因明学者,更罕其人。然佛经之科判,较中国之经注,更重逻辑秩序。而禅宗之机锋中,则有一特殊型之辩证法之运用 [3] ,然昔亦无专著,论此型之思想方法。直至明代耶稣会士利玛窦等来华,国人乃知西方之有名理之学。至清之李之藻译一论亚里士多德式之逻辑之书,名《名理探》,中国乃有第一部西方逻辑书之译本。清末严复译穆勒《名学》,及耶芳斯之《名学浅说》,国人乃知近代西方之逻辑。清末与民国之学者,以对西方逻辑之新知,与中国先秦名墨诸家之名,互相参证,而于断绝几二千年之先秦之有关逻辑思想之论,渐得其解。民国以来,西方之各派逻辑,皆渐输入中国。大学亦以此科之为文法学院之必修科目。虽国人对此学之贡献不多,然中国之学术界,要已接上西方之此学。至于如何由先秦之逻辑思想之省察,以及于中国人之其他之思想方式,思维方法之研究,再及于佛家思维方式之传入中国之历史与影响,及西方逻辑之传入中国之历史与影响,而综述之,以成中国之逻辑思想史,则尚有待于来者。

注释

[1] 牟宗三《认识心之批判》第二部第一章第一节。

[2] 因明中所谓“过”,不必皆为纯逻辑的推论上之Fallacy,如“世间相违过”,乃违共同经验,“立敌共许过”,乃对彼此共认,不待辩者而辩。

[3] 牟宗三《理则学》附录传成纶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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