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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办事指南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4-09-15

莱西市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施行。其中的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有较大变化,为方便行政审批部门快速把握办事流程,方便莱西市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审批宅基地,特编制本办事指南。


一、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需具备的条件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莱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4.莱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宅基地面积标准及范围


1.城市主城区及镇(街道、龙水社区)(以下简称镇街)所在地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


2.前款规定除外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3.规划城区范围内及姜山新城、沽河新城、产芝水库周边水源保护区内村庄暂停审批宅基地(见附件2)。


三、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


5.《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四、申请使用宅基地所需材料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3.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级组织会议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照片资料。


五、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


1.农户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2.村级审查。村级组织收到申请后,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村级组织审查和公示时间合并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并将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公示影像资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报送镇街。


3.镇级审批。各镇街收到村级组织报送的材料后,组织自然资源部门、农业服务中心、镇村建设与文化服务中心进行联合审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占用的土地是否需要办理农转用手续。农业服务中心要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级组织审核公示进行审查。镇村建设与文化服务中心对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进行审核。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镇街要及时征求意见。根据审核结果,由各镇街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自镇街同意受理用地建房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需出具审核批准意见。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4.宅基地报备。每年6月15日、12月15前由各镇街统一将审批情况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5.确定建房位置。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镇街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各镇街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6.验收。农户建房完工后,各镇街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六、使用宅基地建房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村民住房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具体依据各镇街镇村建设与文化服务中心的规定。


3.世界文化遗产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保护范围内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相关要求。


4.因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及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均无相关文件办法,此指南为暂定方案,省市发布正式宅基地管理办法后,以省市办法为准。


七、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88474122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农宅处电话:88466086

莱西市各镇办宅基地办理部门联系电话:



附件:

1.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办理流程图

2.莱西市暂停审批宅基地村庄名单




关于转载和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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