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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water 2018-05-25



4月2日,公众号“快微课”发布《抖音,请放过孩子》,文章被多家渠道转载。抖音以针对性误导、损害名誉为由,起诉微信公众号、微信所属公司——腾讯公司。


公众号发布的内容,抖音为什么要起诉腾讯?这类起诉之前是否有案例支持?腾讯在本次事件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近日,抖音短视频以名誉权侵权纠纷为由将腾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提供微信公众号“快微课”的注册信息及身份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01、快微课:已自行删除,清者自清



2018年4月2日,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发布文章《抖音,请放过孩子》,文中提及短视频类电子产品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其中引用的视频涉及家长与孩子进行带有危险动作的互动画面,视频水印有“抖音”标识。


该部分视频内容含有危险动作,并且配上了“孩子一直在挣扎,一直在哭闹”、“惊悚”、“严重外伤”、“玩儿上命”、“拿孩子的命开玩笑”等一些会引起读者恐惧情绪的文字。


目前,这篇4月2日发布的文章《抖音,请放过孩子》已被发布者“快微课”删除。


抖音短视频认为,文中所涉视频,并非由抖音平台发布,但经过网友阅读、转发、评论和媒体转载,这种有针对性的误导已经对抖音的名誉产生了负面影响。


随后,4月13日,“快微课”在公众号上发表文章《孩子的思考力是如何被短视频毁掉的?》称:


“《抖音,请放过孩子》惹来了一些无谓的纷争,就自行删除了。据某公司统计有400多个号转载了,还有人阴谋论地一口咬定这是一篇斥巨资打造的“黑公关稿”。”并表示:很多转载行为都与快微课无关。



“在那篇文章中,课长提到了短视频类电子产品对孩子的思考力、专注力和阅读力的影响。引起了很多家长的共鸣。


这几天,相关部门对短视频类产品和互联网的低俗产品重拳整治,作为一个未成年人的家长,看到这些,真的欣慰。前些日子承受的那些压力都是值得的。”


02、抖音:要求腾讯索赔100万



不久前,抖音短视频以名誉权侵权纠纷为由,将微信公众号、微信所属公司——腾讯公司告上法院。


抖音方表示,希望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提供微信公众号“快微课”的注册信息及身份信息,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原告抖音短视频诉称,2018年4月2日,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在腾讯公司运营的“微信”客户端发布了《抖音,请放过孩子》一文,该文章内容引用了大量由用户拍摄的孩子视频、以及家长与孩子互动的视频,其中将明显带有“北京时间”、“秒拍”、“腾讯视频”水印的视频认定为是来源于抖音短视频的视频。该部分视频内容含有危险动作,并且配上了“孩子一直在挣扎,一直在哭闹”、“惊悚”、“严重外伤”、“玩儿上命”、“拿孩子的命开玩笑”等一些会引起读者恐惧情绪的文字。


抖音短视频认为,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的文章内容,虚构事实、故意混淆视听,将一些并非来自于抖音短视频的视频认定为来源于抖音短视频,并以此作为证据证明抖音短视频在坑害孩子,对孩子不利,误导广大网友认为抖音短视频不利于孩子成长,引发广大网友对抖音短视频产品运营情况的负面评价,以及引导广大网友卸载抖音短视频。


涉案文章发布后,大量微信用户受到误导进行转发、评论,并且短时间内包括搜狐网、百度百家号、一点资讯等大量媒体转载该文章,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导致抖音短视频名誉贬损、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抖音短视频的名誉权。


腾讯公司作为微信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网络用户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应尽到必要的注意及审查义务,但腾讯在未经核实、审查的情况下,允许网络用户在其运营的平台上散布不实言论,侵害了抖音短视频的合法权益。


03、腾讯:流程无误,会积极应诉



今日,腾讯公关总监张军就抖音起诉腾讯并索赔百万一事,在朋友圈表示:公众账号有完整的侵权投诉和处理流程,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发起,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处理。


其中,4月8日接到抖音投诉后,已审核处理了一起账号,快微课在接到投诉后自行删除。并表示,自问流程无误,会积极应诉。


▲图片来源:Bianews


04、微博:抖音刷榜?



5月15日,微博发布公告,对刷榜行为的直接受益者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相关明星、节目、事件名称,3个月不能再上热门话题榜和热搜榜;相关账号3个月不能主持话题。


其中,话题“在抖音,记录美好生活”上榜,三个月不能主持话题。


微博表示,有一些企业及娱乐行业从业者为了获取关注和流量,开始进行有组织的刷榜行为,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相关的互联网黑产。



对此,抖音回应称,抖音没有过刷微博热榜的行为。


“在抖音,记录美好生活”偶上微博热榜,是因为抖音用户将视频内容分享到微博平台时的默认文案即为“在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抖音方面称,每天有大量用户将喜欢的抖音视频分享到站外平台,所以“在抖音,记录美好生活”这一话题在微博上的相关内容也会比较多。我们尊重微博根据自己平台的情况调整热搜算法,但微博据此称抖音在刻意刷榜,并将此与互联网黑产并列,是没有依据的诽谤。


“我们发现,抖音经常登上微博热榜。例如前一段的重庆一男子爬火车被高压电烧伤,虽然当事人女友已经直接辟谣,男子是为帮他人拍照才爬上火车,希望媒体尊重伤者(已经去逝)不要造谣。此外,多个媒体包括抖音官方也先后辟谣此事与抖音无关,但男子为拍抖音被烧伤的话题依然高居热搜第一。”


05、律师:腾讯有一定责任



抖音起诉腾讯侵犯名誉权,理由是未经审查,允许公众号主发布不实言论。在这起诉讼理由中,腾讯是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浑水就此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得到回复如下:


如果平台没有审核,确实有一定责任。尤其在被侵权方提出问题,平台不予处理的情况下。


此前因公众号文章产生的纠纷中,平台或企业大多直接起诉公众号主。2015年11月16日,因冒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名义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实信息,万达集团向北京市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索赔1000万元,并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因为公众号发布信息而直接起诉腾讯的案例,这几乎是第一起。


但小二发现,此前有一些涉及到微博侵权的案例,原告也会同时起诉微博。


2016年7月1日,“知乎”向“新浪微博”提起诉讼,这是我国首例平台“代维权”案例。


知乎接受7位用户委托,对新浪微博、新浪微博账号“知乎大神”一并起诉,要求微博提供“知乎大神”的所有资料,并停止对其提供网络服务,这也是内容平台首次大规模代理用户进行维权的案例。


2017年3月,因微博用户“王小呆V”与“八卦壹姐V”在各自微博空间陆续发布谣传高晓松与影视演员郑爽谈恋爱的信息,高晓松将新浪微博平台公司及微博账户持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名誉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王小呆V”持有人王某赔偿23万元、“八卦壹姐V”持有人邵某赔偿23.139万元)。


截至目前,以上两起案例还在审理中。


对于此次抖音起诉腾讯侵权,索赔100万,你的看法是什么?

你觉得腾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吗?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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