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沦亡 诗人的沦亡 诗意的沦亡
富可“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贫可“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庙堂之高,可以“花迎剑佩星初落”;江湖之远,可以“闲敲棋子落灯花”。诗心不失,自可诗意盈怀……
01
诗歌的沦亡
我有个朋友,时常在饭桌上挑战家里的小辈,叫他们当场背诵十首唐诗,背出便有不算菲薄的奖励。小辈们都上过大学,照时下的标准来说不算文盲,然而,在我亲眼见证的几次赌赛当中,没有哪个挑战成功。
唐人薛用弱在《集异记》当中记载了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说王昌龄、高适和王之涣一起去酒楼小饮,碰上了一群伶人歌女。三个人便私下打赌,看歌女们唱谁的诗唱得多,据此评判谁的诗写得好。歌女们最先唱的是两首王昌龄和一首高适,没有唱王之涣的诗。王之涣不服气,便指着最俏丽的那位歌女说,她唱的一定是我的,如果不是,这辈子我再也不跟你们两个较劲了。接下来唱歌的便是那位姑娘,她唱的果真是“春风不度玉门关”。三位
诗人哈哈大笑,歌女们先是莫名其妙,问明缘由之后便纷纷跑来献鲜花要签名,还请三位诗人跟她们拼桌,“三子从之,饮醉竟日”。
这个故事不一定完全属实,但结合白居易作诗“老妪能解”以及“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之类的美谈,不难看出诗歌在古代社会的流行程度。反观今日门可罗雀的光景,作诗的人和自以为在作诗的人难免心灰意冷,纷纷发出“诗歌沦亡”的怨声。
诗歌这种东西,饥不能食,寒不能衣,上不能安天下,下不能评职称,所含“资讯”极为有限,读起来还往往很是费劲。当今社会竞争激烈,效率为先,诗歌不受人们的待见,只能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更何况,诗歌本来就不该以大众的认同为目标。真正的好诗,多半不是为了讨好任何人,最多也只为讨好一两个人,要是起意讨好大众,必定作不出上乘的篇什。
真正的诗人超越时代,因此往往不受特定时代尤其是自身所处时代的青睐,这样的境遇,也只能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据宇文所安(Stephen Owen)的《晚唐》所说,就连我最喜欢的诗人李商隐,活着的时候也是以写骈文著称,“并无证据表明他的诗名越出了小圈子的范围”。然而,只要人类的精神追求尚未泯灭,诗歌便永远不会沦亡。“座中醉客延醒客,江上晴云杂雨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之类的句子若然汩没不传,真个是人类福薄,天不开眼。
生活的艰辛,有时候确实会让人们忘记,人生还有柴米油盐之外的东西。然而,物质的压迫越是酷烈,精神的追求便越是可贵,越能给人慰藉。作诗也好,读诗也罢,首先都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别人的认同和喜欢。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能够在拜物潮水当中屹立不摇,才当得起“泰山乔岳之身”(明人吕坤所说“男儿八景”之第一景)的品评。
即便生活的光景不是刘禹锡所说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而是“孤舟侧畔千帆没,一树前头万木枯”,但凡有这样的孤舟一树,生活便不是全无美好,全无希望。
诗歌,便是这样的一种美好,一种希望,值得喜欢,值得向往。喜欢诗歌的人,至不济也可以改了东坡先生的句子来安慰自己:
“无肉令人瘦,
无诗令人俗,
作诗作不出,
尚有诗可读”。
02
诗人的沦亡
古希腊神话史诗《奥德赛》有载,特洛伊战争之后,希腊英雄俄底修斯在海上流亡了十年,在此期间,许多贵族子弟都跑到他家里去纠缠他的妻子。回到家乡之后,俄底修斯大开杀戒,把追逐他妻子的众人屠戮殆尽,唯独放过了为各位好逑君子唱歌助兴的菲米乌斯(Phemius)。据美国古典学者伊迪丝·汉密尔顿(Edith Hamilton)所说,原因在于菲米乌斯是一位吟游诗人,是神授的歌者,杀了他的话,神明会不高兴的。
中唐诗人李涉写有一首《井栏砂宿遇夜客》:
“暮雨萧萧江上村,
绿林豪客夜知闻。
他时不用逃名姓,
世上如今半是君。”
据宋人计有功的《唐诗纪事》所载,诗题中的“夜客”其实是一帮强盗。路过安庆的时候,李涉落到了强盗手里,强盗头领发现自己劫到了一位诗人,马上就放弃劫财,改为劫诗。于是乎,李涉送了他们这么一首绝句,捎带着把一半的同时代人划入了强盗的行列。
往古时代,诗人凭借诗才得福或是免祸的轶事不胜枚举,以上只是两个比较特异的例子而已。到了今天,“诗人”似乎遍地都是,诗人的地位却呈现出一种每况愈下的趋势,“诗人”之称出于今人之口,常常透出揶揄甚或辱骂的气息。这倒不能全怪世人有眼无珠,各位“诗人”有时也该想想,自己究竟作了些什么样的诗。上世纪八十年代短暂兴起的诗歌热潮,更多的只是一场枯木逢春竞发花的狂欢,并没有催生多少值得铭记的作品。
“诗人”在现代社会的沦亡,固然与现代社会的躁进有关,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归结为孟子的名言,“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情形正如中医被人视为江湖郎中的伎俩,部分责任得由时下的中医来负。说句题外话,其他许多行当之所以褪去了神圣的光环,从业者的作为同样是难辞其咎。
不打引号的诗人,跟不打引号的诗歌一样,既没有沦亡的危险,也没有沦亡的担忧。老杜写有组诗《戏为六绝句》,其中的第二首说,“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这首诗虽然是在替“初唐四杰”代抱不平,其实也反映了这位伟大诗人对自己的无比信心:你们这些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我们是绝对不会沦亡的!八百多年之后,莎士比亚也在他的十四行诗里骄傲地宣称,
“云石或黄金打制的侯王墓碑,
都不能比这段雄浑韵律更加长久;
而你在这些诗行之中熠熠生辉,
远胜于托身光阴剥蚀的冷落石头。”
从莎翁的诗句看来,不会沦亡的岂止是诗人自己,就连诗人歌咏的对象都可以鸡犬升天,永垂不朽哩。
以现实利益而言,今天也许算不上一个特别适合诗人的时代。然而认真说来,在诗歌式微的时节作诗,依照物以稀为贵的逻辑,没准儿会是一种另类的“国家不幸诗家幸”。有志于诗的诚笃君子,大可以借此自勉自励。
03
诗意的沦亡
诗歌不会沦亡,诗人也不会沦亡,容易沦亡的是生活中的诗意。然而,诗意的沦亡,可说是最不应该也最可惋惜的一种沦亡。不会做诗不要紧,很少读诗也不要紧,没有诗意的生活,却好比无星无月的黑夜,也许能让人睡得安稳,却不能让人体会造化的瑰丽与神奇。欠缺诗意的人生,就算不是全然的虚度,至少也显得清汤寡水,索然无味。
年幼之时,我们大多相信过孙行者的神通和七仙女的美丽,时髦一点的话还相信过小王子的纯善和圣诞老人的慷慨,相信过许许多多科学无法证明、世故不肯认同的东西。天真烂漫的时节,蛙鸣与蝉声,花香和树影,全都可以让我们生发无尽的欣喜与好奇。大了以后,我们却往往自以为阅尽沧桑以至看破红尘,便不肯相信诗歌里吟唱的是永远的道理,不肯相信红尘里还有无用无价却可喜可贵的东西。然而,真正地看破红尘,应该是张于湖描摹的那种光景,
“世路如今已惯,
此心到处悠然。
寒光亭下水如天,
飞起沙鸥一片。”
童话里的彼得·潘可以永远不长大,我们当然学不了他的样,所谓的“年年二十五岁”也不过是一种恐惧衍生的梦想。话又说回来,褪去稚气的同时,我们用不着把诗意一并舍弃。要留住生活里的诗意,首先要从心底里相信,世路尽管波谲云诡,终归不乏清风明月。有的人虽然嘴上吟风弄月,心里却觉得诗是诗,生活是生活,两件事情完全不搭界。这样的人,即便是从早到晚吟哦不止,生活中依然诗意难觅。
生活中的诗意,并不是文人雅士的专利。王尔德曾经调侃,“优秀的艺术家完全生活在自己的作品当中,这样一来,他们本身就成了完全无趣的人物……诗写得越是糟糕,诗人的外表就越是入画……这样的人活出了自己写不出的诗意,其他人则写出了自己不敢践行的诗意。”(《多利安·格雷的画像》)。这番话看似矛盾,却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实在说来,诗意不光与才情无关,与各人的现实处境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富贵可以有“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白居易)的诗意,清贫也可以有“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韦应物)的诗意,庙堂之高,可以有“花迎剑佩星初落”(岑参)的诗意,江湖之远,也可以有“闲敲棋子落灯花”(赵师秀)的诗意。生有夏花之绚,死有秋叶之寂,但能诗心不失,自可诗意盈怀。
现时的生活诚可谓匆忙促迫,倒不至于完全不给人喘息之机。
只要我们不死守形形色色的公式与方程,不闷起脑袋奔向那些或远或近的目的地,能够偶尔放慢脚步,抬眼看看天上的星辰,必定会欣喜地发现,迢遥寂寞的路途之上,陪伴我们的光亮,并不只是前方客栈的那盏孤灯。
写了这么些关于诗和诗意的拉杂文字,忍不住打油一首,一半是自嘲,一半也是自警:
朝来牖下寻章句,
日暮吟成更掩扉。
终岁不知春草绿,
却疑春去不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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