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降了!肖太寿博士教你如何开发票才没有风险!
★ 我们专业致力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公开课、内训、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等专业领域服务!财税学习永无止境,面对如此多变的税收政策!学习必然成为这两年的主旋律!现在就开始吧! 欢迎您的加盟与合作!
增值税税率大幅下降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
根据全国人大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增值税税率进行了下调: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应如何进行发票开具?才能避免税收风险?肖太寿博士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对建筑企业效益测算分析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下降的测算
(1)增值税税率为10%下的实际销项税率为:1 ÷(1+10%) ×10%=9.1%
(2)增值税税率为9%下的实际销项税率为:1÷(1+9%) ×9%=8.26%
(3)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后,建筑企业增值税销项税率实际下降0.84%。
2、实际抵扣进项税率下降的测算
(1)材料设备费用抵扣进项税税率下降:1 ÷(1+16%) ×16%- 1 ÷(1+13%)×13%=13.79%-11.50%=2.29%
(2)租赁设备费用抵扣进项税税率下降: 1 ÷(1+16%) ×16%- 1 ÷(1+13%)×13%=2.29%
(3)假设材料设备费用和租赁设备费用在工程概算中占60%,则实际抵扣进项税率下降为:2.29% ×60%=1.37%
3、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实际下降的测算
基于以上数据分析,不考虑其他成本抵扣因素(增值税税税率为10%和9%的情况下,砂石料、混凝土和人工费的抵扣率都是3%,剔除这些相同的成本抵扣因素),在材料设备费用和租赁设备费用在工程概算中占60%的假设情况下,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实际提高了0.53%(0.84%- 1.37%=-0.53%)。
4、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后,下降的增值税必然增加企业所得税的测算
(1)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后,建筑企业增值税销项税率实际下降0.84%时,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加0.84%。
(2) 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后,实际抵扣进项税率下降1.37%时,企业所得税成本增加1.37%。
(3) 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后,企业利润或效益减少0.53%,企业所得税减少0.53% ×25%=0.1325%
5、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后,下降的增值税必然导致城建税及其附加费用下降的测算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实际提高了0.53%(0.84%- 1.37%=-0.53%),导致城建税及其附加费用提高0.53% ×(7%+3%+2%)=0.0636%
6、城建税及其附加费用的下降导致企业利润减少,进而导致企业所得税减少0.0636% ×25%=0.0159%
7、 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后,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际减少0.0159% +0.1325%=0.1484%
8、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后,建筑企业实际总税负增加0.53%-0.1484%
=0.3816%
9、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后,建筑企业的项目效益减少0.53%+0.0636%=0.5936%
(二)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的执行临界期(执行13%和9%之日后)的发票开具
在增值税税率从10%改为9%的执行临界期,纳税人可能会存在以下开具发票的时间点现象:
对供应商而言,会争取执行13%和9%之日后开具13%的发票给拖欠货款的采购方;对于采购方而言,会争取提前到执行13%和9%之日前支付拖欠的货款从而获得16%的增值税抵扣发票;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会争取在执行13%和9%之日后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对房地产企业而言,会争取执行13%和9%之日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从而获得10%的增值税抵扣发票。
以上开具发票的时间点不是准确的,否则会有税务稽查风险。因为在执行13%和9%之之前还是之后开发票,不是主观意志决定的,必须是税法上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决定开票的时间。《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四条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在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时开具发票”。基于此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时间点有两种:一是纳税义务人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时,即使没有收到款项也必须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二是纳税义务人在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时,即使收到款项也不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不依照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点去开具发票一定存在税收风险,肖太寿财税工作室温馨提示广大纳税人,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四条和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按照以下方法开具发票。
1、如果发包方或业主是依法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单位或法人,则执行13%和9%之日前已经完工且进行决算的工程项目,只有发包方或业主在执行13%和9%之日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建筑企业才可以向业主或发包方开具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对于未完工的在建的未结算项目,如果发包方或业主要求建筑企业在执行13%和9%之日前提前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建筑企业绝对不能开具发票,否则多缴纳0.84%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执行13%和9%之日前已经完工且进行决算的工程项目,对于拖欠的部分工程款,如果发包方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建筑合同中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条款”中约定:剩下的部分工程款(实际上是发包方拖欠的部分工程款)于工程最后竣工验收后(竣工验收的时间在执行13%和9%之日之后)再支付,则建筑企业向发包方开具发票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发包方在执行13%和9%之日之前提前支付拖欠的部分工程款,建筑企业向发包方开具10%的增值税发票;
二是发包方在工程最后竣工验收后(竣工验收的时间在执行13%和9%之日之后)支付拖欠的部分工程款,建筑企业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
4、执行13%和9%之日前已经完工且进行决算的工程项目,对于拖欠的部分工程款,如果发包方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建筑合同中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条款”中没有约定:剩下的部分工程款(实际上是发包方拖欠的部分工程款)于工程最后竣工验收后(竣工验收的时间在执行13%和9%之日之后)再支付,则建筑企业必须在执行13%和9%之日之前向发包方开具10%的增值税发票,而不能等到执行13%和9%之日之后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
5、如果发包方或业主是依法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单位(例如政府部门作为业主),则执行13%和9%之日前已经完工且进行决算的工程项目,发包方在执行13%和9%之日之前支付的工程款,建筑企业向发包方开具1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包方在执行13%和9%之日之后支付的工程款,建筑企业向发包方也是开具1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对于执行13%和9%之日之前已经施工的未完工的在建项目,如果发包方与建筑企业一直未进行工程进度结算,则建筑企业开具发票的方法如下:
一是发包方在执行13%和9%之日之前支付给建筑企业部分工程进度款,建筑企业向发包方开具10%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二是是发包方在执行13%和9%之日之后支付给建筑企业部分工程进度款,建筑企业向发包方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来源:肖太寿博士财税工作室)
★坚持写作分享不易,点个赞、或者随手转发到朋友圈,帮我增加一个读者,都是对我莫大的鼓励与支持!谢谢大家!
版权申明: 作品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公众号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将立马处理!
如果感觉此文对您有益,请扫描下面二维码订阅此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精彩财税实操好文!欢迎转发、分享朋友圈,把爱和知识传递!
课程推荐:诚邀您报名或介绍给您的同事朋友 谢谢! (报名电话:010-80574763 找刘翔老师)
最新房地产建筑企业财务课程安排表
(石家庄站)通俗税务筹划技巧与各种不同需要下的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实操辅导(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22–24日‖石家庄·金圆大厦‖主 讲:杨老师‖
(何广涛主讲)个税、社保新政实施后建筑企业财税疑难问题处理与实务操作专题(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09–10日‖—‖河 南·郑 州‖—‖主 讲:何老师‖
‖2019年3月13–14日‖—‖山 东·济 南‖—‖主 讲:何老师‖
‖2019年3月23–24日‖—‖安 徽·合 肥‖—‖主 讲:何老师‖
‖2019年3月28–29日‖—‖中 国·北 京‖—‖主 讲:何老师‖
(深圳站)建筑业个税、社保新政暨税务风险管控与税务筹划专题(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15–17日‖深 圳·维也纳国际酒店‖主 讲:李志远‖
(深圳站)大数据时代建筑、房地产企业纳税治理理念调整与革新及案例分享专题(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7–9日‖深 圳·京基晶都酒店‖主 讲:胡老师‖
(成都站)国地税合并严征管模式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汇算清缴账务调整与税务风险自查补救专题(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6–8日‖成 都·西藏天湖宾馆‖主 讲:许老师‖
(成都站之二)社保个税改革背景下的建筑施工业税务筹划与风险控制暨个税、社保实务专题(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13–15日‖成 都·安泰安蓉大酒店‖主 讲:李老师‖
(北京站)建筑施工企业新个人所得税与社保政策解析及企业稽查风险应对专题 (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14–16日‖—‖中 国·北 京‖—‖主 讲:陶老师‖
(南京站)建筑施工企业新个人所得税与社保政策解析及企业稽查风险应对专题 (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14–16日‖—‖中 国·南 京‖—‖主 讲:陈老师‖
(北京站)2019年国地税合并新时代企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6大新方法与68项新内容专题(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25–27日‖中 国·北 京‖主 讲:边老师‖
(沈阳站)税收征管新格局下的房地产企业新政梳理与税收风险应对专题(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14–16日‖沈 阳·玫瑰大酒店‖主 讲:王老师‖
(赤峰站)新征管格局下的建筑施工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风险应对与筹划技巧专题(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8–10日‖赤 峰·北方时代设计酒店‖主 讲:于老师‖
(成都站三)税制与机构改革背景下的企业2018年度汇算清缴风险防范与纳税规划专题(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14–16日‖成 都·西藏天湖宾馆‖主 讲:吴老师‖
(福州站)建筑企业全过程财税风险管控与合同涉税管理高级研修班
‖2019年3月27–29日‖福 建·福 州‖主 讲:李老师、林老师‖
(厦门站)房地产建安企业个税、社保与所得税联动筹划及风险规避策略专题班(详细内容点标题链接查看)
‖2019年3月27–29日‖厦 门·舒悦酒店‖主 讲:李老师‖
(北京站)建企财税体系建设风险管控暨稽查风险应对与纳税筹划专题班‖2019年3月20–22日‖北 京·冠京饭店‖主 讲:李志远、陶国军‖
房地产建安财税系列培训课程,火热报名中...!
报名电话:010-80574763 (找刘翔老师联系)
移动电话: 137 1870 3875(兼微信号)
报名专用邮箱:2850160377@qq.com
现场课程收费标准
单次收费:3680/人 (建议加入我司会员,会员一人次合一千元左右、非常实惠!)
会员收费如下:
(1)普通卡会员:9680元(6人次现场学习,首次最多限4人)赠送(8本财税书+10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
(2)贵宾卡会员:17800元(13人次现场学习,首次最多限5人)赠送(13本财税书+13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
(3)钻石卡会员:26800元(23人次现场学习,首次最多限8人)赠送(16本财税书+16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飞狼财税通软件一套)
(4)集团卡会员:46800元(33人次现场学习,含1天我方指定讲师内训)赠送(19本财税书+19个音频课程+U盘版财税快讯+精美礼品+移动电源+飞狼财税通软件一套)
网上课程收费标准
2、9680元收费给予企业一年网上听课所需积分、网上课程随意听,另外给予企业现场听课6人次、加年会赠送2人次,共8人次现场听课机会。
报名添加网课服务专员:刘翔老师微信 :137 1870 3875(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