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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高达千万元级政策支持无人机产业发展:成都市就《关于促进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

通航圈 2022-04-07
据成都市经信局消息,为促进成都市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成都市经信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起草形成了《关于促进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8月21日。意见提出加速培育无人机示范化应用场景(航线化、集群化、数据化)、加快推进通航枢纽高标准建设、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制、加快无人机综合创新平台建设、围绕稳链补链开展项目招引等五大重点举措,并针对机型研发、配套采购、适航取证、行业标准制订、产业项目落地、产品销售等制定了多项财补支持政策,其中最高可达千万元

根据意见,成都将加快构建成都无人机航空货运体系,打造成渝无人机航运快线、成凉无人机物流示范线、城乡无人机航运线路;组建成都市综合应急救援无人机队;推动无人机在智慧城市治理中广泛应用;构建金堂机场为核心的西部通航机场网络体系(成都首个A1类通用机场成都淮州机场今日正式通航,水陆两栖按4C级别高标准规划),力争在成都及周边区域放开更多低空空域,布局大中型无人机试飞基地等;推动5G网联无人机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智能无人机跨域协同平台建设、支持搭建吨位级无人机开放创新平台支持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中小推力航空发动机、低空无人机自主导航系统、低空无人机探测与监视系统的研制和无人机集群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展针对性招商,吸引一批军贸及工业级整机、机身结构、飞行控制、遥控器接收、电调、电机、云台、摄像机、图传系统等全产业链企业在蓉落地,加快形成集研发、制造、运营、应用、服务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发展体系。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


关于促进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打造现代化无人机产业链,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我市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重点举措


(一)加速培育无人机示范化应用场景。一是推进无人机“航线化”应用,加快构建成都无人机航空货运体系,积极探索多层次无人机现代物流,构建以成都为核心辐射全川的无人机货运航线网络:打造成渝无人机航运快线,开展城际物流专线试点应用;打造成凉无人机物流示范线,开展支线物流运行试验;打造城乡无人机航运线路,开展物流“最后一公里”试点示范。二是推进无人机“集群化”应用组建成都市综合应急救援无人机队,充分运用无人机监测、航拍、信息传输、测绘等功能,推进无人机在消防、医疗等领域集群化应用,提升城市应急救援能力和无人机集群化应用水平。三是推进无人机“数据化”应用,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运用无人机深入开展信息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呈现,推动无人机在智慧城市治理中广泛应用,重点包括城市规划完善、智慧交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优化、农情精准监测等方面。(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市经信局、市应急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网络理政办、金堂县政府)


(二)加快推进通航枢纽高标准建设。结合无人机发展市场需求,大力支持金堂通航机场实体化运营,构建以金堂机场为核心的西部通航机场网络体系,实现通航“互联互通”,为无人机产业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测试、试飞、维护等服务。抢抓四川省低空空域改革试点机遇,积极争取省上支持,争在成都及周边区域放开更多低空空域,布局大中型无人机试飞基地增加可自主飞行的无人机专用通道布局,探索建立成都、德阳、自贡等区域共用空域的融合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有关区(市)县政府)


(三)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制。支持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研制,重点开发大尺寸、大载重无人机系统,突破新一代全自动智能化飞控系统及气动设计,提升性能保持、降落点准确性等指标,打造“成都造”工业级无人机品牌。支持中小推力航空发动机研制,瞄准中远程无人机、靶机等飞行器动力系统未来百亿市场规模,支持重点企业整合优势力量,突破推重比增加等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力争在全国率先研制可批量生产的500~1000公斤中小推力发动机系列产品。支持低空无人机自主导航系统研制,针对无人机应用面临的复杂飞行环境,开展自主精确导航研究,突破复杂动态场景感知与理解等关键技术,形成自主飞行方案,真正实现完全自主执行任务无人机的商用化、产业化。支持低空无人机探测与监视系统研制,突破信号检测与处理、雷达设计和加工等关键技术,对进入预先划设的近空空域和低空空域的无人机进行高可靠、高精度、高自动化的连续有效监视,确保机场等重要场所近空空域安全。支持无人机集群化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围绕蜂群组网通信、协同任务分配、对抗态势下自主导航、平台自主飞行控制、智能载荷与大数据处理分析等技术进行研发创新,实现关键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四)加快无人机综合创新平台建设。抢抓人工智能、5G“新基建”机遇,按照辐射赋能思路,建设自主可控、开放融合的专业化创新平台,加快形成支撑无人机技术开发、产品研制、应用推广的系统化技术创新体系,推进我市无人机“研发、产业、应用”聚链成群。推动5G网联无人机创新中心建设,建设5G网络、人工智能、云平台无人机应用场景试验基地,提供5G网联模式下的测绘、巡检、环保、农林、消防、监控、气象等无人机新应用、新业态成套示范解决方案。支持智能无人机跨域协同平台建设,开展空空、空地、人机指挥调度协同任务核心技术研发,建设多层次、多节点、全天候智能无人机创新平台。支持搭建吨位级无人机开放创新平台,以吨位级无人机为核心载体,上下游联动机体材料、控制芯片、飞控系统、激光雷达、载荷系统等领域,共同开展开放创新,以应用牵引技术革新,以整机研制带动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五)围绕稳链补链开展项目招引。全面梳理无人机上中下游产业链,以整机项目为牵引,聚焦国际、国内无人机产业链行业龙头企业,瞄准北京、深圳、上海等国内重点城市和区域,开展针对性招商。吸引一批军贸及工业级整机、机身结构、飞行控制、遥控器接收、电调、电机、云台、摄像机、图传系统等全产业链企业在蓉落地,加快形成集研发、制造、运营、应用、服务一体化的全产业链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经信局、市口岸物流办)


二、专项政策


第一条  支持无人机产业做优做强


(一)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研制并推广应用。对于研制无人机并实现整机销售的,首次销售合同执行后,按照销售合同金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加强协作配套。对于无人机整机企业直接采购非关联企业产品和服务,且采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给予采购方采购金额10%、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整机企业加快适航取证。对于新取得适航认证的无人机产品,每一型号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第二条  强化无人机产业链项目引进

(四)鼓励无人机产业项目落地。对新增协议投资1亿元以上(含)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无人机产业类项目,按开工时间开始2年内,给予实际固定资产投入3%、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实际到位投资1亿元以上(含)的无人机产业类项目,按项目实际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支持。无人机产业存量企业增资项目参照此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第三条  推动无人机创新链要素集聚


(五)支持协同创新和成果就地转化。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300万元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同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5%比例最高给予200万元配套资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积极承担无人机企业急需的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按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的15%给予高校院所补助,支持经费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六)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围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无人机领域技术创新项目企业,上年度实现项目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含)且项目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含)的按项目技术研发投入的15%最高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组织(ISO)无人机相关标准、国家无人机安全管理规章、民用无人机行业标准体系等标准制定。对主导制(修)订无人机行业相关国际技术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和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成都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团体标准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第四条  其它事项

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政策。本政策与其它财政支持政策原则上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资金低于10万元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本政策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1月1日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照本政策予以支持。


来源:成都市经信局;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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