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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首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动驾驶等级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正式发布(解读+全文)

通航圈 2023-12-24
9月1日,由迅蚁科技牵头,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亿航智能设备(广州)有限公司、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朗星无人机系统有限公司、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无人系统研究院等多家机构共同起草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以下简称《分布式操作分级》)在民航局正式挂网发布。此前,《分布式操作分级》(征求意见稿)曾于4月7日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的发展和各类场景应用的深化,基于一定程度自动飞行的分布式操作已成为大势所趋。本文件提出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的划分方法,旨在为这一新兴领域建立技术共识与管理范式,助推基于分布式操作的支线/末端物流、巡检、城市管理等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的规模化复制,释放相关行业应用的巨大商业潜力。
 
该文件针对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能力的评估标准给出了明晰定义。《分布式操作分级》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自动化程度作为指标,从“飞行任务执行”、“运行风险因素探测与响应”内外部因素、“飞行任务接管”、“设计运行范围”等四大维度,将自动化等级分为六个等级(AL-0至AL-5);同时提出“人工介入程度与自动化等级关系”,提供分布式操作系统人工介入的参考依据。同时,文件结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自动化程度与分布式操作安全保证性,将运行等级分为五个等级(OL-1至OL-5)。通过对各场景关键风险要素的评估得出相应的运行等级,要求分布式操作运行人必须达到一致或更高的运行等级才能进行相应场景的运行。

 
相较于此前征求意见稿,《分布式操作分级》正式文件中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定义进行了调整新增“分布式操作自动化程度”这一定义,指分布式操作自动化水平的度量指标,由运营人所采用的自动飞行系统的自动化等级决定。同时,对“运行人”、“机组”等角色重新命,以符合分布式运行的实际情况。

该标准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分布式操作方面的第一个行业标准,其内容中有不少技术概念和场景描述属首次提出。该标准的提出为行业提供了关键性的研究范式和理解框架,为后续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自动化技术发展和分布式操作监管建立了通路与发展方向。

该标准的发布,将促进分布式操作的规范化管理和规模化产业应用,同时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自动化水平的提升,进而持续优化行业的飞行器操控人机比大量的运营人将从传统的1名操控员控制1台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一对一“操控模式,转向以自动飞行系统为控制核心,运行人员为辅助的”一对多“监控模式。分布式操作所规范的自动化运行模式,可以让行业在运行人员总量有限的条件下,将整体商业运行规模扩大数倍,并推动成本的降低以提高企业利润,保障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空中交通井喷式发展的前夕,该标准为城市空中交通网络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有助于行业的健康与规范化发展。可预见的是,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城市空中交通系统将得以健康稳定的发展应用。

以下是标准详细内容:
标准全文


PDF原文下载地址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BZGF/HYBZ/202209/P020220901544900323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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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航局网站、迅蚁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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