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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退役飞行员便捷获取民航运动驾驶员执照!民航局印发《运动驾驶员执照的申请和管理要求》《直升机基本仪表飞行的训练和考试要求》

通航圈 通航圈 2023-12-25
据通航圈昨日消息,民航局综合司于10月28日先后印发了民航规〔2022〕57号《直升机基本仪表飞行的训练和考试要求》民航规〔2022〕58号《运动驾驶员执照的申请和管理要求》均已生效。其中,AC-61-FS-2022-24《直升机基本仪表飞行的训练和考试要求》适用于直升机类别用驾驶员执照的训练、实践考试和熟练检查,以及直升机类别基础教员等级的训练、实践考试和教员等级更新检查,明确了CCAR-61部直升机类别商用驾驶员执照基本仪表飞行训练内容,以及相应基础教员等级教学能力的训 练和考试要求,结合行业训练和运行经验,制定了相应训练内容和考试科目的实施指南,CCAR-141部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 相关训练课程按照该咨询通告执行事关直升机商照和教员考试!民航局印发《直升机基本仪表飞行的训练和考试要求》)。AC-61-FS-2022-21R2《运动驾驶员执照的申请和管理要求》适用于按照CCAR-61部规章申请和持有运动驾驶员执照的驾驶员,以及实施运动教员等级训练的培训机构。本次修订增加了对具有国家航空器驾驶员经历的人员申请运动驾驶员执照和运动教员等级的特殊规定,更新了训练的审定和 监管部分条款要求(民航局印发《运动驾驶员执照的申请和管理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民航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军队有关方面联合发布纪要促进退役军人顺畅稳定进入通用航空领域就业创业会议纪要同步印发了《促进航空专业退役军人顺畅稳定进入通用航空领域工作方案》和《退役飞行员便捷获取民航运动驾驶员执照的工作程序》两项工作文件,退役军人进入通用航空领域就业创业的工作机制正式建立促进退役军人进入通航领域就业创业!我国正式建立退役军人进入通用航空领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退役飞行员可便捷获取民航运动驾驶员执照)。看来,此次《运动驾驶员执照的申请和管理要求》的修订,正是对此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根据《运动驾驶员执照的申请和管理要求》,依据CCAR-61部第61.91条的相关规定,具有国家航 空器驾驶员经历的人员出示具有航空经历的技术档案或者等效文 件,局方可以承认其航空经历,用于满足按照CCAR-61部颁 发相应运动驾驶员执照和运动教员等级的飞行经历要求。具有国家航空器驾驶员经历的人员申请运动驾驶员执照,应当符合本咨询通告第3.1款的要求,其中对于满足CCAR-61 部第61.119条初级飞机或者自转旋翼机等级飞行经历要求的,仅需通过相应航空器等级的航空知识和飞行技能评估;对于满足 CCAR-61部第61.119条滑翔机、自由气球或者小型飞艇类别 等级飞行经历要求的,仅需通过相应航空器等级的理论考试和实 践考试,其中首次理论考试无需授权教员签字推荐。具有国家航空器驾驶员经历的人员申请运动教员等级9应当符合本咨询通告第3.2款的要求。

此外,《运动驾驶员执照的申请和管理要求》对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载客和取酬的限制再次进行了明确:

根据CCAR-61部第61.120条的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驾驶初级类航空器为取得报酬或租金而进行商业性载客飞行;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不得从事商业航空运输;如滑翔机载运乘客,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在取得滑翔机类别等级后,应当再建立不少于10小时的飞行经历时间

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拟以取酬为目的在经营性运行的航空器上担任机长或为获取酬金在航空器上担任机长需满足 CCAR-61部第61.120条的相关要求,具有不少于35小时的飞 行经历时间,其中20小时作为本类别和级别(如适用)航空器 驾驶员的飞行经历时间。上述飞行经历时间是指获取执照后的机 长经历时间。

根据CCAR-61部第61.120条的相关规定,初级飞机 类别等级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可以在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 1200千克且旅客座位数不大于4个座位(含驾驶员座位)的活 塞式发动机驱动的单发飞机上担任机长,但不得以取酬为目的在 经营性运行的单发飞机上担任机长也不得为获取酬金在单发飞 机上担任机长。

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以取酬为目的在经营性运行的航空器上担任机长,或者为获取酬金在航空器上担任机长,应当按照CCAR-61部第61.59条要求在前12个日历月完成熟练检查。对于通过熟练检查的驾驶员,在其执照记录栏中签注。对于初级飞机和自转旋翼机类别运动驾驶员执照持有人本 条要求的熟练检查应当由相应等级的授权教员或者考试员实施。

以下是两份咨询通告详情:

1.直升机基本仪表飞行的训练和考试要求


全文见:

民航局印发《直升机基本仪表飞行的训练和考试要求》


2.运动驾驶员执照的申请和管理要求


全文见:

民航局印发《运动驾驶员执照的申请和管理要求》

其他:

民航规〔2022〕59号《民用航空器驾驶员电子执照管理规定》发布(附全文)

民航规〔2022〕60号:民航局发布《直升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规则》(AC-136-FS-002)


来源:民航局、通航圈前文;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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