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上诉法院作出重大判决(附文件)
7月12日,英国上诉法院(英格兰和威尔士)对正在审理的InterDigital和Lenovo关于3G、4G和5G专利许可费率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作出判决,判定将原许可费率有限度且非常适度地提高至每部手机22.5美分,仅比Lenovo在庭审中辩称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费率高出6.5美分。
上诉判决的金额仅比Mellor法官设定的费率(17.5美分)差5美分,但还不到InterDigital在审判和上诉时寻求的49-50美分单位费率的一半(低了27美分)。除特许权使用费外,Mellor法官的原判决在其他方面保持不变,包括他对InterDigital违反FRAND原则行为的判定。作为其愿意遵守FRAND许可承诺的进一步证明,Lenovo公开提议向InterDigital支付每部手机22.5美分的未来许可费用,希望这能完全解决双方的争议。
Lenovo副总裁、副总法律顾问兼首席知识产权官John Mulgrew对判决表示欢迎:
“我们对法院确认许可条款应公平、合理且无歧视的承诺感到满意,并为这一判决对正在进行的与InterDigital的谈判、更广泛的行业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意义感到鼓舞,最重要的是,这将有助于向全球客户推广负担得起的创新。鉴于该判决远比InterDigital的立场更接近Lenovo最初的立场,我们认为这是Lenovo的又一次胜利,这进一步强化了我们对遵守FRAND许可原则的持续承诺,并显示了我们在面对超出FRAND条款的提议和行为时,作为乐于遵守FRAND原则的被许可方的决心。”
判决书预览(超律志在文末附本判决书的下载方式):
小志带大家一起看看判决书写了啥。
本判决书涉及两家公司InterDigital和Lenovo之间关于专利许可费的争议。案件起因于Lenovo销售兼容3G、4G和5G标准的设备而未获得InterDigital授权所引发的法律诉讼。双方在过去的十年里就许可费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但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导致诉讼。诉讼涉及InterDigital声称Lenovo必须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判决主要围绕Lenovo应支付的许可费金额展开。
判决明确了计算许可费率的基本原则(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并处理了双方就过去销售和许可条款的争议。法院在确定SEP许可费时,法院必须平衡专利权人和实施者的利益,确保许可条件既不会构成对实施者的“敲诈”,也不会让专利权人无法获得合理的回报。同时,判决也指出未来在处理SEP相关案件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以便更有效地管理诉讼程序。
超律志注:
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Essential Patents,简称SEPs)是指那些为了实施某一技术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这些专利通常涉及通信技术、视频编码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为了确保公平竞争和促进技术的广泛应用,标准制定组织(如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要求拥有SEPs的公司在制定标准时承诺以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的条款(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简称FRAND)许可其专利给其他实施该标准的公司。
具体来说,SEP的所有者通常需要向标准制定组织承诺,将以FRAND条款向任何希望使用其技术的公司提供许可。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SEP所有者在标准被广泛采用后利用其专利地位进行不公平的垄断或者收费过高。实施者也有义务按照FRAND条款获取许可,以确保他们能够公平地访问和使用这些关键技术。
判决书中InterDigital的专利组合,这些专利已被宣布对ETSI的3G、4G和5G标准至关重要,因此属于SEPs。InterDigital承诺将以FRAND条款授予许可,这意味着任何希望在其产品中使用这些标准的公司都可以获得必要的专利许可,只要他们同意支付合理的费用。
此案是英国上诉法院在确定全球SEP许可FRAND条款方面的重要先例,对于未来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如需查阅报告原文,请在公众号后台发送关键词“Lenovo”获取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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