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2022年第6期要目
《法治研究》2022年第1期要目
《法治研究》2021年第6期要目《法治研究》2021年第5期要目
《法治研究》2021年第4期要目
《法治研究》2021年第3期要目
《法治研究》2021年第1期目录与摘要
来源:法治研究杂志社
·本刊特稿·
作者:朱孝清,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主任。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对司法公平正义观、人民监督司法路径和司法目标的创新和发展;其中的“公平正义”是客观公平正义与人民群众主观公平正义相统一,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人民群众都认同,司法人员公平正义观与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观相契合的公平正义。其必要性和意义在于,它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人民监督司法机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实现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从八方面下功夫: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客观公正;完善当事人诉求表达、回应和沟通交流机制,加强思想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使案件处理与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观相契合;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创新和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改善群众司法体验;建立人民群众感受的汇集、研判、落实、反馈机制;完善律师服务,促进司法公正。关键词:人民群众 感受 公平正义 监督司法 创新 思想工作
·理论前沿·
·婚姻家庭法专题·(主持人:蒋月)
作者:陈霖,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摘要:现代婚姻家庭法允许意思自治突破家庭法中法律关系类型之法定,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即为夫妻在真实意思合意下订立的婚内财产协议类型愈加多样。在既有夫妻一般财产关系与身份财产复合关系的区分格局下,类似的夫妻间无名财产协议应当归属于夫妻间赠与还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契约,尚无定论。若从共蕴“身份性因素”视角出发,将身份法的伦理性作为优先价值取向,对《民法典》第 1065 条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契约应可予以扩大化解释,使夫妻间赠与包含于其中,并从婚姻关系内外部视角对该制度进行差异化的效力构造,既在婚姻关系内部坚持夫妻财产关系的特殊自治法理,又从婚姻关系外部遵循民法典规则适用的体系逻辑。
关键词:夫妻间赠与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 夫妻约定财产制契约
作者:雷春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离婚当事人约定“赠与子女财产”条款的性质宜确定为“特殊赠与”,虽其具有赠与性质,但属于因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而且赠与的目的很复杂,不宜适用《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对此,依据《民法典·总则编》的监护、民事法律行为、法定代理制度,以及意思表示形式、意思表示解释规定即可证成,类推适用合同法相关制度过于牵强,存在偏差。子女有权请求父母履行赠与义务,此项权利属于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和执行期限规定的限制。在赠与财产产权变更登记完成前,外部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符合特定要件情形下,受赠子女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排除强制执行,以实现利益的平衡。
关键词:特殊赠与 不可撤销 债权请求权 利益平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举债适用规则再检讨
探望权独立身份权说
——以《民法典》第 1086 条为中心
·法治论坛·
错误执行侵害债权的损害赔偿
担保存货融资纠纷中的法律责任认定:以供应链金融服务商为对象
作者:丁俊峰,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法学博士;王子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摘要:作为新兴金融方式,担保存货管理业务的蓬勃开展不仅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提供了一条新颖的解决路径,也为供应链金融服务商开拓了新的业务范围。但是,此种新型金融业务产生的纠纷也暴露出两个法律问题:一是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责任认定始终未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更是存在诸多争议;二是担保存货管理不同于传统意义中以质押为担保模式的融资业务,其法律模式在嵌入“监管”与“动态”后,呈现出复杂性与多样性,很难在高度抽象的单一化法律视角下对归责问题作出规定。本文尝试以对担保存货管理分析为基础,对实践中的观点与做法进行梳理,并以场景化视角为审视角度,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以期为司法裁判提供指引。
关键词:担保存货管理 场景化 归责标准
——以涉借名购房与借名投资的几个案例为线索进行考察
作者:吴光荣,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借名购房可区分为隐名购房和冒名购房。冒名购房的物权归属问题应参照无权代理处理,而在隐名购房中,尽管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借名购房协议在性质上属委托合同,但因间接代理制度不能适用于权属认定,故根据物权变动规则,借名人不能仅仅依据借名购房协议的约定主张物权归属。除违反“房住不炒”的政策以盈利为目的借名购房或者所购房屋系保障性住房外,房屋限购政策原则上不应影响借名购房协议的效力认定,但却可能影响借名购房协议的履行。此外,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借名人还可能面临房屋被出名人处分以及被出名人的其他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但借名人仍可基于物权期待权请求排除强制执行。
关键词:借名购房 冒名购房 隐名购房 物权归属 合同效力
·青年论坛·
通知:全国下发180个招生名额
中山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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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杯”第三届全国法科学生写作大赛2号公告:报名参赛相关答疑
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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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智慧法治创新案例征集丨江苏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会年会征文
“仰望星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法治保障” 第六届全国法学博士生论坛公告
关于召开“信息时代的智慧法治建设暨‘法治+数字’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法学基本概念和基本范畴”专栏征稿
《北航法律评论》专题征文:“公司法修订”+“数字经济治理”专题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十六届学术大会政治学与法学专场征文公告
《新文科教育研究》2022年第2期法学论文要目,附投稿指南!新创法学期刊《数字法治》征稿启事
《实证法学杂志》2022年冬季刊征稿启事
《法学论坛》2022年第6期要目
标准必要专利热点法律问题研讨会
2022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预通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十年成就与经验”学术研讨会预通知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通知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0期法学论文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