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家事】《互认安排》系列文章
2017年6月20日,内地与香港正式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家事判决互认安排》”)。这是两地区际司法协助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家事判决互认安排》正式生效后,办理跨境家事案件的法律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对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讼策略和途径均产生新的要求。在本系列中,黄善端律师针对这种变化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以供从事跨境家事法律业务的同行参考。
此文为方便读者查阅的系列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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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认安排》系列(一)】《家事互认安排》对跨境业务律师提出新要求,两地法律融合释放新信号
2.【《互认安排》系列(二)】深读《家事安排》,香港律师怕是要高兴不过三秒
3.【《互认安排》系列(三)】《互认安排》引起的“替代效应”
4.【《互认安排》系列(四)】《家事判決互认安排》、“法院挑选”与“诉讼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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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继承指南】
2.【香港继承指南(二)】如何选择能胜任遗产承办业务的香港律师?
3.【香港继承指南(三)】“盲签”法律意见给当事人带来的诉讼风险
二、【跨境家事】
1.【《互认安排》系列(一)】《家事互认安排》对跨境业务律师提出新要求,两地法律融合释放新信号
2.【《互认安排》系列(二)】深读《家事安排》,香港律师怕是要高兴不过三秒
3.【《互认安排》系列(三)】《互认安排》引起的“替代效应”
4.【《互认安排》系列(四)】《家事判決互认安排》、“法院挑选”与“诉讼竞速”
三、【內地居民香港遺產承辦】
1.【內地居民香港遺產承辦(一)】內地居民在港遺產承辦申請 - NCPR r.29(b)還是 r.2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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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內地遺囑能執行?(一)】兩地分立遺囑?內地公證遺囑?都不是好主意!
二、【跨境家事】
1.【《互認安排》系列(一)】《家事互認安排》對跨境業務律師提出新要求,兩地法律融合釋放新信號
2.【《互認安排》系列(二)】深讀《家事安排》,香港律師怕是高興不過三秒
3.【《互認安排》系列(三)】《互認安排》引起的“替代效應”
4.【《互認安排》系列(四)】《家事判決互認安排》、“法院挑選”与“訴訟競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