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律师,怎样成为一个好的情人?
“有事找我的律师”——希望中国社会尤其企业家能够养成这样一种习惯。
——吕良彪
企业家(乃至寻常百姓)最好都能有“投缘”的律师成为“终生情人”——所谓“投缘”,首先要相互信赖、彼此尊重,其次是相互匹配、共同成长;而法律情人,既要有“法律保姆”式的专业能力贴心打理日常事务,又能有“法律保镖”式的职业能量解决专项问题。
律师与客户之间“互为情人”,要善于“情投意合”,维护好彼此的“万种风情”。而律师作为一种服务性职业,要与客户保持“恩爱”当具以下三种状态:
其一,专业水准当具导师的状态
律师通过自身专业能力与职业能量与客户合作也会有多种形态:有客户付钱、律师打工的“马仔型”合作,有客户聘请、律师参与的“伙伴型”合作,有客户与律师共同联手获利的“分赃型”合作……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最佳状态应该是在专业水准与人生智慧上具备相当的水平,能够赢得客户发自内心的尊重甚至能够具备某种“导师的状态”——律师服务一切人但不向任何人出卖自己;律师服务一切机构但绝非权力的打手或资本的跟班。这,需要律师自身的修为与贡献。
其二,敬业精神当具丫环的心态
律师职业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服务业。这种服务业一是具备私人性,即服务与忠诚于雇主。任何情况下,律师都不得损害雇主利益这是一种基本的职业伦理与操守。所以,公检法及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要求律师披露客户尤其刑事被告人秘密。——律师要有“忠诚于雇主”的本能和“让客户秘密烂在肚子里”的定力。
律师职业同时具备相当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其专业性既包括律师的专业技能与人生智慧,还包括律师的事业平台与职业能量。其独立性则是基于专业技能之上的社会分工需要,典型者如刑事辩护律师就不仅仅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同时也是刑事诉讼相对独立的参与者;又如IPO等涉及公众利益律师的法律意见,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律师在服务过程中理当具备一种丫环般的职业谦卑:无论对客户,对公众,还是对法律。——谦卑是一种修养,一份自信。
其三,合作过程当具亲人的姿态
时常听得客户讲:你们有的律师总跟我讲哪有风险怎样做不行,可就是不告诉我该怎么办。对此我时常解释最终的决策是老板不可替代的职责与权利,律师不可越俎代庖。另一方面,我也建议律师同行们能够以同情心、同理心,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地给客户一些建议,有时甚至不妨“霸道”一些——当然,前提是保护好自己。
我自己在执业过程中通常也很习惯做“恶人”的角色:例如跟客户出去谈事不妨由我这个律师把“恶人”都做绝了,让老板做“好人”;客户在外面不便直接表态时,我也可以作为一个“恶人”被拿来说事;客户内部出现矛盾时,律师作为“亦主亦宾”的角色也可代替相关方做“恶人”,以化解相关矛盾。——做亲人、当恶人,都是为了做好情人。
最后要说的是:对外,律师要有当事人利益至上的理念;对内,则理应“好情人,明算账”——界定清楚彼此权利义务关系,必要时不妨上法庭——这也律师与企业家之间保持良好关系的“界限感”、分寸感和理应有的职业理性。
律师如何去“勾引人家来勾引你”,做“有尊严的营销”,可以点击阅读以下两篇文章:
律师怎样做好“法律保姆”与“法律保镖”,这篇文章说得也够清楚:
至于如何判断什么样的律师才是“靠谱”的呢?三个基本判断标准:专业精,头脑灵,人脉广。如果一个律师总能够让你不得不在意他的存在,如果一个律师总能让你期待或信任,如果一个律师总能让你本能地重视和尊敬,如果一个律师既尊重你又不刻意讨好你,基本上他就是那个靠谱的律师了。——这样的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专业技能上的服务;可以为你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等人生智慧上的服务;也可以帮助企业家有效获取权力、资本、市场、专家权威等各种社会公共资源提供服务与帮助。
【参考阅读】
职业属性|法律人的角色正义及其冲突——公检法与律师为何如此“恶语相向”?
【践行律师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