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写作与发表|侯猛:法社会学教科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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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社科法学连线”发起人之一、《法律和社会科学》CSSCI来源集刊负责人之一。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文章五十余篇,著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以司法的影响力切入》《法学研究的格局流变》《法律与人类学:中国读本》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学的知识社会学等。
在多年教学过程中,常常有同学来问,老师能否推荐一本好的法社会学中文教科书(textbook)?这着实让我有些为难。最近20年来,国内法社会学的研究有很大发展,但研究者的主要精力是发表论文,而极少专注于教科书的写作。此外,国内与法社会学相关的课程至少有三个名称,即法社会学(Sociology of Law),法律与社会(Law and Society),以及法律和社会科学(Law and Social Sciences)。选择何种教科书,这也取决于讲授者的知识偏好。
这里给出的种草指南,也主要是因应以上三门相关课程。需要说明的是,这份指南里的教科书都是我手边有的。有的大佬主编了教科书但我手边没有,或只有专著(译著)而没有写过教科书,因此都没法列出。对法社会或法社科有兴趣的同学,还可以查看程金华老师提供的法律社会学阅读书单。
本科生
01
国内大部分法社会学教科书,都是面向本科生的。2000年以后出版的教科书,主要有朱景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008、2013)、刘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李瑜青主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高其才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的版本,等等。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由付子堂主编、周尚君副主编的《法社会学新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该书在篇章结构和内容安排都不错的,但因我手边没有,故而不好做进一步评论。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既有法学院教师编写的《法社会学》教科书,也有社会学系教师编写的《法社会学教程》。两本教科书相得益彰,可以放在一起阅读。
这里列出以下四本供大家自选,排序不分先后:
1、郭星华主编:《法社会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特点:这本教科书是由人大社会学背景的老师编写,已经出到第二版。全书分成三编,即理论脉络、社会秩序和社会转型,重点是后两编。围绕社会秩序展开讨论法律的合法性、法律与社会控制、法律的社会化、法律与现代化、法律实际效果;围绕社会转型展开讨论诉讼文化、法律意识、纠纷解决和犯罪治理。与其他教科书相比,本书专章讨论了法律意识。由于这门课的前身是犯罪社会学,因此对犯罪问题的琢磨也较多。不过,本书对于法律机构和法律职业的介绍较少涉及。
亮点:我喜欢该书的重要理由是,它对法社会学的学术史的梳理、研究方法和理论视角的介绍,都非常细致。国内其他教科书难得一见。
2、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特点:这本教科书是由有北大法理学背景的老师编写。全书分为法律规范、法律功能、法律运行、法律职业和法律文化五部分。这本书的主线是以法律的运作过程来展开的,因此,区别于社会学背景的教师所编写的教科书。但从篇章结构安排来看,比较像是法理学教科书法律运行论部分的延伸和扩充,而且基本上是规范性表述,较少有经验材料或事例的说明。由于这本书在22年前出版,后来也没有修订再版(2010年重印过),因此,只具有历史资料的意义。
亮点:本书序言部分交代了1980年代北大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动态。而且,第四篇法律运行的写作还是很社会学的。该篇作者就是当今的法社会学大佬。
3、瓦戈:《法律与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特点:这是一本在英语世界比较流行的教科书。本书的结构与前两本教科书不一样,更像是两本的综合,所以名为Law and Society。一方面,分章讨论了法律机构、立法、法律职业和纠纷解决;另一方面,也分章讨论了法律与社会控制、法律与社会变迁。可以说,是两个学科同时兼顾,平均使力。这本书除了介绍描述和理解视角以外,还特别交代了法社会学的批判视角;对于法律组织、立法问题的介绍,也是其他教科书较少涉及的。该书的作者是为社会学者,由梁坤、邢朝国译,郭星华校。
亮点:本书对每一个问题都有非常棒的文献索引附在各章之后。而且,有关事例的讨论也是来自于世界各国。
4、莫纳什、沃克:《法律中的社会科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特点:这本教科书与前三本在结构和内容上完全不同。本书主要不是进行概念介绍和制度分析,而是围绕判例法传统中的社会科学的运用来安排篇章结构。这包括:用于确定事实的社会科学、用于立法的社会科学、用来提供背景的社会科学、在诉讼准备中运用社会科学。不过,本书并没有涉及对于制定法传统中的社会科学的运用。此外,这本书在前两章也简要介绍了法社科的理论发展和研究方法,能够为初学者提供指引。本书的作者有法学和心理学的双学科背景,译者是何美欢、樊志斌、黄博译。何美欢老师曾在中国大力提倡普通法教育,不幸在2010年去世。
亮点:本书有大量的美国判例原文需要专门研读。这本书也是我上《法律和社会科学》课程的指定教科书,但中文本是第六版,英文本已经到第八版了。
研究生
02
研究生阶段并不需要体系化的教科书,目前的教学大多是以专题讲授为主。因此,这里推荐的几本书与其说是教科书,不如说是专题研究的读本。我的建议是,如果要进入这个领域,阅读应该更专一,更精致。最好是围绕着一种知识传统或研究视角,甚至是一个人物深入下去。
5、朱景文主编:《法社会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特点:本书是按专题来安排的,着眼于中国经验的法社会学研究,而非理论的法社会学研究。全书的安排包括中国法治道路研究、行动中的法、司法社会学、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法律工作者研究、法人类学和民间社会规范研究。其中,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法律职业是人大法社会学的研究专长。本书的显著特点还在于突出强调数据的利用,结合数据进行定性分析。而且,在朱景文老师的牵头下,后续还出版了一系列以数据为基础的法律发展报告。
亮点:建议先读朱景文主编的《法社会学》教科书。此外,收入其中的《关于比较法社会学的对话》一文,值得特别关注。
6、侯猛编:《法学研究的格局流变》,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特点:最初编这本书的设想是从《法律和社会科学》集刊中挑选论文。后来则是不限于刊物,而是面向整个社科法学的研究,收入晚近十多年来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本书也是按专题来组织的,但体例与前一本完全不同。全书分为问题意识、政法体制、制度与场域、法律人如何思考四编。各编之前都撰写了导读。问题意识一编展示了中国社科法学的发展历程,以及与法教义学研究、国外研究的区别。后三编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视角去展示问题的制度逻辑和复杂程度。这本书的作者不限于法理学者,也有不少部门法学者,还有法学以外的学者。
亮点:本书展现了社科法学研究的内部分歧和不同研究偏好。对于刚入门的研究者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模仿社科法学写作的范本。
7、萨拉特、尤伊克:《法社会学手册》,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特点:本书的英文名是The Handbook of Law and Society,因此,其准确中译名应当是《法律与社会手册》。由于是手册,其体量要比前两本要大,而且讨论的议题也主要是国外的或国际化的。全书分成搭建舞台、作为社会现象的法律研究方法、法律机构和参与主体、法政策领域、法律如何产生重大影响,涉及议题十分广泛。本书的作者来自不同国家有37位之多,可以说是整个法律与社会研究领域的代表,译者是王文华等人。对于不愿意读英文的读者来说,通过此书可以了解到国外法律与社会研究的较新动态。但如果有余力,还是建议阅读原文。
亮点:人权和全球化带来的问题已经成为法律与社会研究的新领域。此外,第二章对近半个世纪的这一领域的研究进行了很好的综述。
8、戴弗雷姆:《法社会学讲义:学术脉络与理论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特点:本书如书名所言侧重的是法社会学的理论分析。准确的说,作者更偏好欧陆传统的法社会学理论,重点介绍了韦伯和迪尔凯姆,而对美国的经验的法社会学传统介绍不多。另外,本书还分别从法律与经济、法律与政治、法律与文化的维度对相关研究进行归纳总结,从而在学科界限上突破了传统的法社会学,而拓展至社会科学。这本书与瓦戈的《法律与社会》译者完全一样,都是由郭星华老师牵头。实际上,对学生来说,读完《法律与社会》后,接着读这本书是再好不过了。
亮点:这是一本很好的介绍法社会学理论的书,与上一本关注经验研究正好形成对比。
9、 弗里德曼:《碰撞:法律如何影响人的行为》,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
特点:本书是弗里德曼对过去四十年法律与社会研究的回顾与梳理。主线是围绕影响(impact)来展开,有关法律的影响的研究涉及经济学、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科学、人类学和历史学。基于既有研究文献的积累,弗里德曼提炼勾勒出影响研究的基本框架、传播机制和影响因素。影响因素区分为激励机制、外在压力和内在心理因素。这些问题的归纳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便利指南。弗里德曼是当今法律与社会研究领域最知名的学者,著述很多,本书由邱遥堃译、侯猛校,在下半年即将上市。
亮点:本书由大佬亲自下场来对这一领域进行综述,文笔深入浅出,阅读难度不高,不适合精读,但非常适合入门者泛读。
小结
03
这份种草指南的排序并非代表推荐顺序。如开头所暗示的,国内还没有一本法社会或法社科的教科书值得强烈推荐。大家只能根据个人的偏好进行选择。我的看法是,写作一本教科书还是由个人独著更好,而要写好:一是得将中国经验与西方理论进行有效结合,同时也重视从中国经验中提炼中国理论,对上述两方面的研究都要进行归纳总结,不可偏废;二是能够将法学与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相结合,既不能脱离法律本身来写,也不能只讲社会科学概念和方法的皮毛,应当保持知识的平衡和融合。这当然是我本人要做的工作,但独著的教科书不是少了,而是太少。因此,还需要更多同人专注于法律与社会的教科书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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