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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别后多余味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说得直接一点,华夏之人,从来就一饕餮族。其实,我个人对食物并无特别爱恨,但有强烈的主观固执。小时候,我是一个很挑食的人,不吃的东西,试都不会试,直接拒绝。何来品味?所以,“上山下乡”之前,我动筷子的菜,一年四季就那几样。哪怕是盼望了一年的除夕“十大碗”,我也只喝龙骨煨藕汤,就榨菜炒肉丝下饭。饱了放下筷子走人,家人积积攒攒了经年的其它佳肴,我基本目不斜视,绝不留恋。而我的祖父与父亲,则坚定不移地喜欢肥蒸肉、念兹在兹的肥肠煨海带,我总觉得肥腻得无法下嘴,而他郎们却可以酣畅淋漓、大快朵颐。70年代中期,一个在小镇上吃商品粮的所谓高中毕业生,别无选择,只能做光荣的“知识青年”,去“广阔天地”。据说那里可以“大有作为”。当时按子女父母的所在单位分片下放。我们大约20人,被下放到最偏远的地方,基本接近渔薪镇了。对于我这个没有出过远门的人来说,这个下放的“青年队”,就成为了我的第一个“天涯”。我们集体住宿,是新盖的房子。那还是托当年李庆霖给毛主席他老人家写了一封信的福。房子在大队队部旁,由大队派来的厨师煮饭。下放后没过多少天,因水土不服,我就开始拉肚子,且一直没有停下来过。从一张娃娃脸,拉成了尖嘴猴腮。所在大队是第一次接收“知识青年”,他们还派来一个管我们的干部,为我们协调衔接各个生产小队、指导我们下队干农活。首先,我们需要购买生活用品与生产资料。本来去渔薪镇赶集最近,但管理干部同情我们,舍近求远,把我们安排回岳口镇赶集采购。顺便让我们回一趟家。由于拉肚子夜以继日、头发长得如“犯人”般,我便显得愈发不成人形了。母亲看到我,泪眼婆娑,第一时间要我去剪发。结果,由于身体虚弱,理完发后,师傅用热毛巾敷面、在完成最后这道工序的瞬间,我休克了过去。至今还清晰的记得:那把可以旋转的、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破烂不堪的真皮理发专用椅。回到家,母亲破天荒第一次停下工作,上街买回半斤新鲜猪肝,准备分三次下锅给我补身子。当第一碗热腾腾的猪肝汤端到我面前时,我风卷残云般呼啦啦吃完了。喝完猪肝汤,当时我想,在母亲身边,病了也是幸福的。记得当时母亲做的猪肝汤非常简单:生粉拌匀,是为了防止猪肝落锅后变老。生铁锅里的水烧滚后,放猪油、酱油。猪肝倒进去,打了一个滚就起锅了。起锅前,当时不是放的小葱,而是红根的蒜苗(说是蒜苗可以杀菌)。但味道就是好!后来,在老家的餐馆试过几次,放的是小葱。自己也做过。就是无法媲美那一次舌尖上的感受。虽然一定与当时的贫穷和病中的味蕾有关,但我相信,那就是只有母亲才能做出来的味道。
三
我真正的第一次远走天涯,是下放两年后当兵入伍,来到了青海高原的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在市郊。在新兵连的三个月里,由于餐餐基本没有青菜,而且部队又基本没有用过调味品如酱油等,皆是清汤煮熟的白惨惨的肥猪肉,肥膘足足有一寸多厚。每天开饭时,以班为单位,菜一大盆、饭一大盆(大多的时候是清水宽面)。然后摆放在中间,全班人围在一起。我看到这个场景,即便饿得天晕地转,食欲也会陡然消失殆尽。所以,餐餐我最后一个吃完。结果是,天天早、中、晚,我必须在天寒地冻的天气里清洗菜盆、饭盆。这是对那些吃饭慢的新兵蛋子们理所当然的惩罚。在部队的第一年,吃青菜是“开洋荤”,只有到了春节,才从四川或者湖南等地,用闷罐子车皮,由火车慢腾腾拉到部队来。由于运输时间过长,打开车皮,一阵恶臭,烂的只剩下一丁点菜芯了,但见到后还是喜出望外。第二年,全团展开温室种菜,才结束了无青菜吃的历史。在部队印象最深的吃的经历,是去青海湖秋收。除了有一次早晨起来值班烧水,投机取巧,用汽油引火,瞬间厨房在火海中,把自己的眉毛烧掉外,就是战友从藏民那里牵回一头牦牛,然后部队生产队负责人,朝牦牛头部连开两枪。在牦牛断气之时,即刻放血剥皮。因为藏民不收钱,他们只要一张完整的牦牛皮,就当是买牛钱了。宰杀后的牦牛肉,两天就干光了。也是清水煮,但没有一点骚星味,柔韧适中,很好入口。只是每每回想起来,难忘那次血腥的杀戮。人类在思想的支配下,用工具获得的满足感,竟如此简单、粗暴。当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多以组织的形式,将这些手段用于同类身上时,自然是稀松平常、水到渠成了。今日的世界,无处不在以最文明的伎俩,实施最野蛮的行为。
另外,青海湖秋收期间,为了换取牦牛尾巴带回老家,在战友的引荐下,也曾到过藏民的毡篷里。至今清楚的记得,毡篷的主人叫扎西,生了九个孩子。不到40岁,俨然一小老头了。进到毡篷内,正中间赫然挂着一头血淋淋的羊,临近羊的下面,是正在燃烧的炉灶。间中有蓝色的火苗。烧的全是干燥的动物粪便,但没有一点臭味,也没有浓烟。充斥其间的全是羊的骚腥气,让第一次长见识的我,几乎处于窒息状态。扎西捧给我热气腾腾的奶茶、掏出小藏刀,示意我去削羊肉下来烤食。一连几次,我都没有接下他递给我的藏刀。后来,带我去的战友,说我犯了大忌。说这是对主人的极度不尊重。如果不是这么熟悉,藏民会杀了你的!但我脑子里还原扎西质朴清纯的表情,觉得绝无可能!但这样的事情,其它藏区是发生过的。
1993年后,我在26个英文字母发音不全的情况下,为了两餐,落脚到了匈牙利,做起了国际“倒爷”。游走在捷克、斯洛伐克(当时斯洛伐克还没有从捷克斯洛伐克分离出来)、罗马利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以及南斯拉夫(南斯拉夫当时正在分成好几个国家)边境。刚开始,公司在匈牙利请了一个布达佩斯的女人,为我们做报关员。是一个离了四次婚、又结了五次婚的中年妇女,无忧无虑,口不停、笑声也不停。我们见了面就“鸡同鸭讲”,用手势、加表情比划着,传达相互之间的热情。每次与她见面,她都说请我们到她家里去吃饭。说是要请我们喝匈牙利最好的鱼汤。所以,对这顿家宴,我充满了期待。更为去匈牙利的家庭作客应送什么礼物好,而纠结了很长时间。半年后的一天,终于铁板钉钉的约好了,我们准备了两支上好的红酒。那天去到她家,由于她第五任丈夫出了远门。是三婚前夫陪的我们。还有一个与二婚丈夫生的女孩也在塲。每人面前是用锯刀锯下来的几块法式面包。桌子中间摆着切好了的各种橙红酱紫的德国香肠。他们主人之间谈笑风生;而我们客人却手足无措。中途,由她女儿给我们每人上了半碗看不到任何内容的汤,浑浊而浓郁,香氛飘忽,冷冰冰的。主人一再示意我们喝,我试了一口,没有任何感觉。满脑子的就在想,鱼汤什么时候上来?大菜怎么还没有出场?由于陪我们来的翻译,也只会蹦出几个有限的“马扎尔(匈牙利人自称马扎尔人)”单词。沟通不顺畅时,我们只能坐在那里尬笑,面面相觑。最后,比划了半天。看来再没有东西上桌子了,他们收走桌子上的所有食物餐具,每人面前换上了一杯浓香扑鼻的热咖啡,我才晓得家宴已经结束了。匈牙利是一个内陆国家。多瑙河从布达佩斯穿城而过,河岸一边是佩斯老城;另一边是布达新城。其旖旎风光,并不比巴黎塞纳河两岸的风景逊色。两相比较,我更喜欢欣赏布达佩斯的夜景。但作为欧洲最大的国际河流,多瑙河里是否盛产淡水鱼,我是非常怀疑的。匈牙利人把鱼汤作为招待客人的最高贵食物,可能与境内的巴拉顿湖有关。这个湖距离布达佩斯90公里。是欧洲中部最大的淡水湖。水产丰饶。也是远近久负盛名的旅游胜地。我去过巴拉顿湖,同蓝色多瑙河的奔放比,巴拉顿湖是浅翠色的宁静。匈牙利人把它自豪的称为“匈牙利海”,由此可见他们对巴拉顿湖的热爱。
在匈牙利羁留期间,我去的最多的国家是捷克。多开车去。坐火车去的,只有一次。那一次,车厢内空荡荡的。车厢从头到尾,就我们几个中国人。上这趟国际列车,不记得有海关,只有穿制服的人,临时在上车前或上车后抽查证件。中途,从斯洛伐克上来一名美女,却走进了隔壁车厢。大家无聊,打赌看谁能与她合影。结果该女孩热情大方,纷纷与我们拍照留念。其中一个同伴,甚至以为艳遇了,想弃我们而去,与她私奔……捷克首都布拉格是世界著名山城。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在地,不多的以全城作为世界物质文化遗产的城市。我喜欢那里的陈旧与忧郁。更喜欢品鉴那里盛产的啤酒。犹以皮尔森啤酒系列为最。捷克人,大多有漫不经心的傲慢。这与它的近代史很有关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捷克已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即使成为社会主义大家庭里的小兄弟了,苏联最先进、也是世界最先进的坦克,也是由捷克生产的。这个厂生产的“斯柯达”品牌轿车,二十多年前就进入中国市场了。而一百多年前在那里吹起的时尚风,一直影响到现在,其波西米亚流行元素经久不衰。捷克人自认是啤酒的发源地,所以,对德国啤酒嗤之以鼻。并认为德国人夺走了属于他们的荣耀。联想到天门人的“糊汤粉”之争,我只能会心一笑了。皮尔森啤酒是捷克啤酒的代表,有其独特的麦芽发酵工艺和酿造技术。酒体呈现一种特别透亮的橙黄,入口犹如烘焙之后的厚实饱满。与古老的皇家城堡光谱不谋而合,却与阴沉的布拉格形成强烈的反差:温润而暧昧。 当你在布拉格老街的某个小酒馆,叫上一杯捷克啤酒,在体验冰爽与温馨的同时,有一种渴求邂逅波西米亚女孩的绮怀。在布拉格的任何一个地方端上一杯啤酒发呆,皆令人神怡。开始,你是无法抵御随处可闻的麦芽之香,仿佛成熟季节里,一望无际的金色麦浪向你涌来。当你饮到一定量时,其啤酒特有的芬芳,便已充斥在你的每一根毛细血管,再由灵魂向外发散、熏陶周围。我总在想:这样的啤酒,如何浸润出卡夫卡那样的怪诞文字?又是如何涂上天鹅绒的色彩,展现“布拉格之春”的?也许捷克第一位民选总统、著名剧作家哈维尔的坚韧与坚定,就是用啤酒里蕴含的麦芽精华酿造而成——他的思想充满了人文关怀。捷克乃至西方人喝啤酒,没有所谓配酒菜,充其量也就少得可怜的几星零食。中国人说“今天想喝酒”,其实就是想多加几个菜。“好吃佬”嘴脸暴露无遗。他们喝啤酒,桌子上就全是啤酒,在乎的是它的“纯粹性”。有一次,我们在捷克的中国餐馆喝酒。白兰地与啤酒相互交错。闹哄哄的,一杯接一杯的干。把来尝试中国菜的老外们,看得个个目瞪口呆。这与他们休闲的、优雅的,与品鉴式的慢节奏饮酒文化背道而驰。他们哪里知道,这就是中国的酒文化。而我们背井离乡的人,当时喝的是酒,吐纳的却是浓浓的乡愁。在中国,这样的场景比比皆是。目前中国社会里,有很大一部分人,只有在喝酒这样的场合下,才能畅快淋漓、决不畏葸,豪气干云。而其它一切皆模棱两可、犹豫不决,得过且过了。听说布拉格早几年前修整过了。千万别让我认不得,真的很怀念那里。
1995年底,我到南非寻求发展。这一去就是断断续续十多年。南非共和国世人称之为“彩虹之国”。夏天不热,冬天不冷,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国家。而且物产丰富。钻石、黄金享誉世界。当然食材也不少。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于当时政治气候的突变,台湾人先一步,来到南非,为这个国家发展农业和工业。所以,这里的中国餐厅与食物,远比东欧强多了。东欧当时所有国家的中餐馆,绝大部分由浙江青田人经营。不仅菜式一模一样,甚至连装修风格也大同小异。而在南非,由于有一百多年前,从广东、福建来淘金的劳工留下的后代,有在南非安居乐业的台湾移民,而形成了非常多的各省风味的中餐馆。他们在那里种中国蔬菜、开华人超市、有各自的朋友圈和同乡会。使南非的中国饮食文化,比其它国家更加丰富多彩。现在约翰内斯堡的中国城更是初具规模,已成为那里的地标之一。而且,大西洋与印度洋,在南非的好望角的海域范围交汇。独特的地理环境,使得南非的海产也优于其它地方。我刚到南非时,不带壳的冰鲜鲍鱼才28兰特/公斤,相当于人民币80多元/公斤。两个鲍鱼就一公斤多了,可以想象那里的鲍鱼有多肥大。当时,我发明了一种快捷吃鲍鱼的方式,就是把冰鲜鲍鱼切成薄片,然后大火爆炒。这种做法,除我之外,至今没发现其它酒楼做过。我自夸味道独特且一流,没人反对。曾经在一篇文章里,我谈到过,在非洲南部最大的港口城市德班吃生蚝的往事。轻慢的爵士乐,笔挺的黑人男侍应,英式装修的老房子,没有一点海腥味、却只只大到盈掌的生蚝。清甜、滑爽,有一丝丝梦幻般的柠檬味,但绝不喧宾夺主。真是一试难忘。有一年,我去开普敦。这是一个世界级的著名海滨城市。一天下午,我提议带我们游玩的朋友,去看看黑人政治家曼德拉长期被监禁的罗宾岛。其实,我们只能远远的眺望,来表达我对这位黑人政治家的敬意。那天能见度还不错,罗宾岛在海天之间隐约沉浮。回市区的路上,已是傍晚时分。朋友说带我们去吃一家闻名遐迩的法式西餐厅。正中下怀,没有不去之理。餐厅坐落在海滨不远处,海浪有节奏地向岸边一次又一次扑来,沉着而舒缓。曼德拉生长在一个优渥的黑人家族里,受的是英式高等教育。自己也是著名的执业律师。原本可以无忧无虑、过上流社会的生活。但他却选择了与种族主义抗争。在抗争中,他多次判刑、多次释放,断断续续在罗宾岛狭窄的单人牢房里住了27年。其间,几次在开普敦的放风中,狱警诱使他逃跑,然后希望在围捕中将他一枪毙命。但他早已洞悉了统治者的把戏,怡然自得的回到了他的罗宾岛上。最后,曼德拉以悲悯之心,战胜了几百年的敌对仇恨。成为南非第一位黑人民选总统。但自由之路,依然漫长。南非终于走上了一条通向彩虹的大道。黑人本是这块土地的原居民,而统治者却是几百前欧洲来此窃国的海盗后代。在种族主义的隔离时期,黑人甚至连一条狗的地位都不如。狗意外死亡了,主人还可以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而黑人意外死亡了,却没有人收尸。这正是人类文明进化过程中嗜血噙泪的历史。这段历史,至今还在深深的影响着非洲这块苦难而广大的土地。黑人是天生的乐观主义者。他们对人类没有目的性。我和我的公司,虽然在南非被黑人偷盗、打劫过无数次,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几乎把命都丢在了那里,但我还是很同情他们。话题再拉回来,那晚的佳肴真心不错。主食是加了独特香料的烤鸡,外脆内软,热哄哄的,没有一般饲养鸡的木渣口感;每人一块定制的几成熟牛排,牛味浓郁,弹牙而不涩口;土豆粒、土豆泥与牛肉碎(还有一种未知成分)做成的牛肉饼,咸香糯软;品种非常齐全的蔬菜沙拉,酸酸的,十分开胃,我们直接又叫了一盘。来了两支尼德堡酒庄的红酒助兴。此酒庄在世界小有名气。承袭了法国波尔多红酒的真传。那里的黑人男侍应让我印象深刻。一直在那里乐呵呵的练习着各种花式服务。为我们服务时,不仅竭力展示他的舞蹈式服务技巧,还不停的要我们教他说中国话。几个回合下来,他已经可以流利的来上几句了。我真自叹弗如。其实,西餐,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各领风骚。里面不仅有人工合成的调味品,更有非常多种类的植物调料。在他们的超市,这样的调料,摆满了整条货架。只是我们中国人不知道如何使用。我在匈牙利的第一个房东,是一个单身教授,他的厨房,有一面墙的橱柜,都是摆放的这类调味品,瓶子五颜六色,不下百种,而且以植物调料居多。言归正传,这一次餐叙,由于诸多原因,我们大家吃得非常高兴。尤其是黑人服务生与我们的互动,让南非的味道一直深藏在我的味蕾中。
两年前,与朋友们一起,去了一趟俄罗斯的莫斯科、圣彼得堡以及其周边城市。虽然,九十年代曾路过一次莫斯科,但那一次太匆忙。并一直耿耿于怀。去俄罗斯的愿望由来已久。这与小时候的经历和记忆有关。电影《列宁在十月》、高尔基的散文诗《海燕》、前苏联歌曲《喀秋莎》……等等。再就是“土豆烧牛肉”的共产主义生活了。都让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好奇与向往。俄罗斯的伏特加与鱼子酱如雷贯耳。很多中国人诟病伏特加的难饮。我早在匈牙利尝试过,是很不好喝,如果不是心疼那是钱买来的,必定当场倒掉无疑。但我安慰自己,那也许是不正宗的假货。所以还是想试试真正的”伏特加“。而鱼子酱就褒贬两重天了。有贵族癖的人,说起鱼子酱来神秘兮兮推崇备至。我当然也想体验体验。显然,成就了托尔斯泰与斯大林的伏特加与鱼子酱,对于我来说,多少还是有点鬼迷心窍的。有伏特加有鱼子酱,对中国人来讲,必须有上好的食物搭配,才能称之为完美。但通过近十天挖空心思的寻找美食,却次次大失所望。最后,我得出一个结论:在俄罗斯寻访美食,正应了列宁在一百多年前一篇著名文章里的著名论点:你一定染上了”左派幼稚病”,简直痴心妄想!在俄罗斯,鱼子酱不是每个餐厅都有卖;而伏特加越喝越像我们农家厨房糟过的潲水了……唯一可以高呼“乌拉!(万岁!)”的,就只有“大列巴”这种毫无看相的面包了,完全具有我们家乡老面发酵后的酸香,与老家“溜粑”的口感、味道各有千秋。当然,我们并不死心,觉得在普京大帝的时代,俄罗斯的美食不应该如此寒碜。于是,在彼得大帝皇宫旧址,预约了一顿皇家大餐。现在我已记不得吃了些什么了。唯有两样还有印象:一、鱼子酱如迷你版的微小西红柿,红得像北京秀水街用假琥珀做成的饰品,小巧玲珑、晶莹剔透;二、让我大受感动的是,俄罗斯老太太用钢琴弹奏了我们熟悉的几首前苏联时期歌曲。不能说失望吧,只是想偶遇惊喜。熟悉的旋律,算是平和了我当时无以名状的情绪。
据说俄罗斯有非常多的酒鬼。在传闻酒鬼最多的圣彼得堡著名的涅瓦大街上,好想一探究竟,但终归不遇。一个没有美食与佳酿的地方,酒鬼之说,也是徒有虚名罢了。旅游快结束时,导游竭力推荐鱼子酱。说是绝对正宗。市面上两百美金/30克/盒(Calvisius Calvisius Beluga鱼子酱30g),导游优惠价才一百美金。想想,总得带点特色礼物回去吧。说好了只买一盒的。结果鬼使神差拿了两盒。导游这张嘴啊,我常常在全副武装的警惕中,就被他们忽悠进去了,也只能怪我脑残。临上飞机时,又在禁区内的免税商店。买了两瓶大家公认的有点名气的伏特加。回家后,想尽办法,并咨询五星级酒店的经理,希望东方的食物与鱼子酱的味道能够搭配出奇迹来,除了别出心裁用最高档与最劣质的面包外,甚至用上了厨余所得的腌制辣萝卜皮。没有预期的舌尖上的惊喜,或许是没有松露与香槟搭配的缘故吧。我总结鱼子酱有四点:1,咸;2,腥;3,脆;4,冷。推销了两个多月,才把两百美金的鱼子酱,完全、彻底、干净地消灭掉了,如释重负。当然,伏特加在吃鱼子酱的同时,也开了一瓶,500毫升容量,喝了快两年了,如今还剩大约二两摆在酒柜里。只能等到哪天心情好再说了。反过来一想:俄罗斯人的强大,也许就是因为对食物的味道不斤斤计较使然。至于大文豪托尔斯泰,他了断了对食物的期待后,才写出了如此众多的传世之作;而前苏联领导人斯大林,并不在乎伏特加品质的好坏,只在乎醉后的那一阵阵快感,并在快感消失之前,干净利落地铲除他要铲除的人。真相果真如此。在冰天雪地里,北极熊能有什么东西可吃?顶级的里海欧鳇大白鲟鱼鱼子酱,以克论,与黄金价格不遑多让。但公认以伊朗产的为最尊贵。牌子直接叫“钻石”,一听名字就霸气,价格已远远超过黄金了。真为俄罗斯人奉为“国宝“的鱼子酱不堪。然而对我来说,这些都已成为传说了。备案在此,仅作谈资。
食物,对于动物而言,只要饱足就好。狗给它几根骨头,上面有肉无肉,一样摇头摆尾。猪给它一盆馊了的残羹剩饭,一样甘之如饴。而人类是用思想与食物打交道的。除了气候与地缘外,它是历史、文化与民俗的结晶体。对于我来讲,改不掉的是乡音;顽固到底的是肠胃。如果哪一天回到老家,我只要有一碗藕肠子、藕梗子剁碎后、腌制成的鲊辣粑子。当然要天天落锅、端进端出三天以上的才是致味。酸酸的、辣辣的、油晃晃的,不管是干饭、稀饭,我都可以就着这碗鲊辣粑子,逮它几大碗。因为它能勾起我童年、青少年的全部记忆。还有一家人的点点滴滴。即使没有鲊辣粑子,但你只要是一个疲惫而羁旅的倦客,当晚霞叆叇,太阳落山后,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天,回到家中,围着火炉,烤上一个窖藏过的红薯,等熟悉的味道满溢全屋时,那也是对你旅途念想的最好慰藉了……
当然,天涯本身就是一种味道,它超越味蕾,覆盖灵魂。在酸甜苦辣咸的调制下,和你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中,总能变化出无限的可能来。但终究逃不脱儿时的记忆与主观意志的偏好。所以,别过江湖,天涯归来,一定有你挥之不去、又在等着你的味道。 2019-12-18 于海桃湾
(责编:糊汤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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